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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长顺坐在棚子里拿着柳条编木筐,脸上的神情有些纠结,下雨当然好,可他也真的很想体验一把用驴车浇地的感觉。
乔小麦坐在他身边,正在洗昨天买的猪大肠。
她用面粉、盐、醋来回的搓洗,看的乔长顺再顾不上纠结,忙道,“你这也太浪费了。”
“这不是为了洗去屎味嘛。”
乔长顺皱眉,“以前不照样吃了。”
猪大肠比猪肉便宜许多,庄绿荷偶尔也会买,但从不会像乔小麦这般清洗。
乔小麦忙着手中的动作,口里道,“爹,以后咱是地主了,你要拿出地主的魄力来,这点儿东西不算什么,学学人家沈公子。”
乔长顺摇头,“村长家也是地主,但他家肯定不这么吃东西。”
“那下次遇见了童爷爷,我要问问他看他家每日都吃的什么。咱们家现在有一百五十亩田地,爹你腰杆子挺起来,魄力拿出来。”
“也是,等极味居把另外那一百五十亩田地送过来,那咱家就是安平村田地最多的人了,和童家也算是门当户对了。”
乔小麦“……”
门当户对?
她疑惑的抬起头,“啥意思?”
“没啥意思。”乔长顺忙摇头,“突然就想起来这么一个词,穷惯了,一下子成了地主,浑身不自在。”
乔小麦闻言,哦了一声,又低着头继续洗大肠,“这个得习惯,以后咱们家可是安平村首富呢。”
乔长顺嗯了一声,没多说,只加快了手中的动作。
刚才他提到门当户对当然不是随口一说,他心里是真这么想的。
家中有未出阁的闺女,他最近也一直在心里扒拉所知道的小伙子。
童三郎这棵安平村村草安平村首富之孙自然也在他的名单之上。
第109章 对比
说实话,在他看来,若不是有庄绿荷这事在,乔小麦完全配得上童三郎。
这么会挣钱的媳妇,周围几十个村子都寻不出一个。
只是,话虽如此,但乔童两家还是相差太大,对于和童家结亲这事,他只在心里想想,面上一丝都没表现出来。
可现在不一样了。
虽然有庄绿荷跑了这事带来的坏影响,但他家一下子成了安平村首富了。
首!富!
多么沉重的两个字,好似一座山,分量完全赶得上童铁虎带给孙氏朱翠英等人的镇压了。
所以,他心里有些蠢蠢欲动,门当户对四个字不自觉就说出口了。
家底厚实,又会挣钱,人长的好,也勤快,除了有个名声不好的娘,乔小麦这条件,完全配得上童三郎嘛。
只是,该怎么促成这两人呢……
乔小麦提到成亲两个字就会黑脸,童三郎吧,对乔小麦也从没有多看一眼。
哎,头疼。
乔小麦不知乔长顺打起了童三郎的主意,她洗完猪大肠,摘了几个辣椒,准备做午饭。
喊乔大米烧火,她炖了个猪蹄黄豆汤,又做了个爆炒肥肠。
辣椒入锅,一股浓郁的香味飘出,乔大米猛的吸了吸鼻子,虽然想打喷嚏,可是这味道好香好诱人!
乔大米坐在棚子下,也闻到了味,忙问,“这是什么味?”
他说着站起身,一瘸一拐的进了厨房。
乔小麦道,“就是我从山里带回来的那个红红的果子。”
“那是什么东西?有毒没毒?”
“没事,我尝过了,和茱萸一样,辣辣的,但是没苦味。”
乔长顺闻言,顿时紧张了起来,“你怎么什么东西都敢吃!”
乔小麦把辣椒带回来只是随口提了一句,他根本没往心里去,谁知道乔小麦竟然吃了!
怎么能随便吃来历不明的东西!
“放心吧,我没事。”乔小麦笑着道,“再说了,公鸡山上的东西都没毒。”
乔长顺一噎,随口板着脸道,“那也不能乱吃。”
“知道了知道了下次不会了。”乔小麦敷衍的应了一声,手上的动作不停,她将大肠放入锅中,开始翻炒起来。
不一会儿,香味飘起,乔长顺不自觉的吸了吸鼻子,“怪香的。”
“可不是,味道肯定好。我把籽全收起来了,到时候种到咱家的菜地里,将来换钱。”
乔长顺闻言,心思又恍惚了一下。
当然,不是往以后的进项上想了,是往童三郎身上晃。
这么一个随时随地都能发现好东西会挣钱的好姑娘,配童三郎完全够嘛!
“好啦,吃饭吧。”看乔长顺站在门口发愣,乔小麦喊了他一声,“爹,快去洗手。”
乔长顺跑远的思绪被她喊回来,忙和乔大米一道去洗了手。
等坐上饭桌,尝到了辣椒的美味之后,乔长顺收回来的思绪忍不住又跑到童家去了。
这次他是认真在掂量自家和童家的对比。
人品,乔小麦和童三郎旗鼓相当,好姑娘,好儿郎。
田地,他家多。
银钱,童家多,但凭着乔小麦的巧心思,将来肯定是他家多。
名声,这个……
地位,童家是小官,他家是平民。
这么一对比……
第110章 认清现实
咳,名声和地位这两个比较重要的方面,乔家都不如童家。
和田地银钱相比,似乎还是名声地位更重要一些。
认清这个事实,乔长顺郁闷了,亏得他之前还想着两家是门当户对。
“爹,别只顾着吃馒头,吃菜。”乔小麦见他只抓着馒头啃,把盛菜的盘子往他跟前推了推。
乔长顺低低的应了一声,视线在乔小麦身上停留了一瞬。
随后心里的郁闷消散了些。
他们家目前比不上童家,可附近村子也没听说有比乔小麦优秀的姑娘。
只要童三郎一日不娶,那乔小麦还是有机会的。
这般想着,乔长顺快速将手中的馒头吃完,而后端着汤碗开始喝猪蹄汤,“小麦,你说的那个豆芽,准备啥时候做?”
“待会吧。”
“那做了之后打算怎么卖?”乔长顺又问。
“嗯……送极味居和醉仙楼一些,剩下的一些在村子里卖,卖的便宜一点儿。”原本她想着豆腐在村子里卖,好刷一刷她家的名声,混个好人缘。
可谁知贺掌柜给买断了,这事便作罢。
现在豆芽可不能再买断了。
“挺好,就在村子里卖。”乔长顺连连点头。
他也想着在村子里刷一刷名声,和乔小麦的想法不谋而合。
于是这事就这么定下来了,反正下着雨,哪儿也不能去,乔小麦便开始生豆芽。
先选豆子,坏的不要,只要颗粒饱满的,挑完之后用水清洗,洗完了,将豆子倒入一个木盆当中,里面添少量水,堪堪能盖住豆子,而后便成了。
“这样就成了?”乔长顺和乔大米都有些稀奇。
“是啊,先泡着,以后得浇水呢。”乔小麦点头。
“这……”乔长顺挠了挠头,凉粉粉条豆腐豆花在他看来挺有技术含量,可这豆芽也太简单了吧?
“本来就是这么简单。我也是无意中尝到发芽的黄豆,太复杂的话,我能随便尝到吗?”
乔长顺搓了搓手,这话听上去好有道理。
“爹,你继续编筐子去吧,我去做衣服。”乔小麦抬步进了自己房间。
原本说的今天去镇上拿鸡爪,现在下雨,自然是去不成了。
乔长顺回了棚子下面,继续用柳条编筐子。
乔大米蹲坐在他身边,手中抓着一把瓜子慢悠悠的磕着。
他原本就不爱跑出去玩,何况现在下着雨,他家里铺着青砖,但外面全是土路,一脚踩下去全是泥,嗯,还是待在家里好。
这场雨一直下了三天,大地喝透了水,放眼望去,一片嫩绿。
乔长顺忍不住再次感慨,这次下足了雨水,麦收之前都不用浇地了,他什么时候能体验一把用毛驴浇地的感觉呢。
“爹,咱们去镇上吧?”乔小麦站到毛驴跟前道。
她惦记着鸡爪,也想看一看醉仙楼的豆腐豆花做的如何了。
还有贺掌柜的那一百五十亩田地,这过去三天了,该给她一个答复了。
“去镇上。”乔长顺应声,于是一家三口又坐上驴车,晃晃悠悠的往白鹿镇而去。
第111章 永安帝
大明宫,勤政殿。
此时是午时,雨后初晴,殿内的窗户全部打开,微风顺着窗户溜进殿内,带来清新的属于春天的气息。
暗金色的龙椅之上端坐着一个身穿黄色龙袍之人,此人五十多岁的年纪,五官虽然普通,但周身自带着一股为君者独有的霸气和贵气,他一手拿着一封奏折,一手拿着毛笔在上面批示着,神情肃穆。
一个身穿深蓝长袍的内侍悄无声息的走了进来,他在距离御案一米处停下脚步,恭声道,“陛下,该用午膳了。”
“宣。”龙椅之上的男人,正是当今大齐的皇帝杨鸿博,年号永安,世人称永安帝。
内侍应声,迈着轻盈的步子退了下去,不一会儿又进来,他身后跟着三个拎着食盒的黄衣内侍。
黄衣内侍轻手轻脚的将食盒里的饭菜取出来摆在饭桌之上,而后立在旁边不动了。
蓝衣内侍,也就是方海,他端着一个铜盆,伺候永安帝洗手。
永安帝带着薄茧的大掌在水盆里随意的涮了几下,而后在饭桌旁坐了下来,视线随意的在桌子上扫了扫,他严肃的神色出现了松动。
方海拿起筷子,夹起一个一个精致小巧的包子,他掰下来一小块,而后吃了下去。
他是永安帝的随身太监,他这是在验毒,永安帝入口的食物,一直都是他先尝的第一口。
今天也不例外,这小包子外面的面皮松软,里面的粉条肉沫馅香软,他笑着对永安帝道,“陛下,御膳房的人手艺又精进了。”
永安帝接过不完整的小包子,张口吃了下去,待咽下去之后,他缓缓点头,“往太上皇那里送了没有?”
太上皇今年八十六岁,牙齿也就啃得动凉粉粉条这种松软的食物了。
“送了,这凉粉粉条来的太及时了,御膳房最近研究出不少新菜色呢。”方海说着,抬手又夹起一个小包子,掰下来一块尝了尝,脸上的笑多了些,“陛下,您尝尝这个。”
永安帝瞥了眼他手中的小包子,见里面的馅料是白色的从未见过的小方块,不由挑了挑眉,将包子接了过去。
口感和刚才的粉条大肉包子一样香软,但味道也是大大的不同,非常鲜美,他不由好奇,“这是御膳房研究出的新菜色?”
“是呢,这叫豆腐,是左相刚呈上来的方子,用黄豆做的。”方海笑吟吟回永安帝的话,说着抬手递给永安帝一个白玉小盅,将盖子打开,里面雪白的豆花露了出来。
“这是白玉花,也是黄豆做的,可以配着酱料吃,陛下,您想尝尝哪一种?”方海指了指桌子上盛放着各种酱料的小碟子。
永安帝指了指蔗糖,方海便往小盅里加了一勺蔗糖,他先是尝了一口,而后递给了永安帝,“陛下,味道不比凉粉粉条差。”
“哦?”永安帝接过去,拿着勺子尝了一口,随后有些意外的挑眉,这细腻的口感,真不输给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