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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情-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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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子没想到她做出这样的动作,手还紧握着匕首,而情铭将匕首往上抬,她的手便也被迫往上抬,最后情铭用力一推,那女子的手腕便扭了一下,匕首应声落地。
洪士兴回头一看,那女子正是之前想用孩子套牢自己的那个女人,可最后被情铭一剂镇静剂,一味打胎药,就给打发了。他正想咒骂,触手之处,全是一片温热。他打开车灯,便看见车内淙淙一片鲜血。
后来,情铭总会拿这件事嘲笑他,他堂堂八尺男儿,竟然被一个女人毫无威慑力的匕首吓得“软”掉,洪士兴羞赧,就会饿狼扑食扑向她,然后将她折磨得奄奄一息,才吃饱餍足地说道:“这就叫做一物降一物。”
情铭躺在床上弱弱地呼吸,可嘴上还是不饶他:“把你作案工具割掉,看你还怎么兴风作浪。”
这时候,洪士兴就会流里流气地说:“我还有很多情趣小工具,你要不要用用看?”
情铭切了一声,不再理他。洪士兴的柜子里,的确藏着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她有次打开来看过,里头的工具应有尽有,一应俱全。后来无意间说起,他就告诉她,那些他是包下了一家淘宝店的所有情趣用品才收集起来的,包括一具充气娃娃。他还问她要不要看。
这种东西,鬼才有兴趣看咧。就是因为和洪士兴这种人相处久了,情铭才张口闭口就是双关语,妈妈还说她大了就不乖巧了,还说那么多脏话,一点也不纯洁了。路长宁也说:“小情,不知从何时起,你已经不是以前的小情了。”
她何止不是以前的小情,她甚至早就不是他的小情。
情铭是无意间瞄到长宁手机里的短信的,那时他正在楼上洗澡,手机嘀嘀嘀地响了好几下,她正在沙发上看杂志,被手机铃声闹得不耐烦了,才拎起手机想要给他送上去。只瞄了一眼,她就愣住了。
上天作证,她从来不是爱窥人隐私的人,只是那条显露出来的短信实在是太暧昧不明了,路长宁这种漠然情淡的男人,要不是以前她见识过他的床上功夫,她甚至要怀疑他的某些功能。
她将他的手机打开,却显示要密码解锁。她皱了皱眉,尝试了自己的生日,果然一下子就解开了,她还在心底嘲笑他虚伪,手机里的短信便一条一条被她翻出来了。
全是那个名叫梁晴日的女人的来信。
——路医生,今天手术那么多,你记得要早点睡哦。
——路医生,明天你夜班,我在家里烧了几个菜,明天给你带过去吧。
——天气预报说明天会降温,路医生,你记得要多穿一点。
——路医生,今天会议你好像心不在焉的样子,没事吧?
……
——路医生,我有一个请求——以后我可以直接叫你的名字吗?因为你也是叫我的名字的。
到这里为止,她的短信便终止了。她不知道是之后的短信被他删了,还是那个叫梁晴日的女人没有再发了,总之,她数了一数,还存留在手机里的,就只有这些将近五十条短信。
她呆怔地望着那些暧昧的短信,心里凉凉的,脑子却一片空白。其实,路长宁的回复简单而刻板,远没有什么情趣可言,可这个女人好像丝毫不觉得,依旧是每一条短信都写得仔仔细细,每一个字都像是斟酌过的一样。
她初中的时候还没有手机,到了高中,她妈妈还是不给她买,说要等她上了大学再买。她就缠着路长宁,叫他给买了一个。
平时,她都是将手机藏在学校的衣柜里的,晚上睡觉的时候(夜情铭高中是住校的),她才会偷偷拿出来玩,可其实里头也没什么好玩的游戏,无非就是上上网,挂挂QQ,每次上QQ,她都会先给长宁发一个坏笑的表情。然后,长宁就回复她一个发怒的表情,还附上一句:你怎么还没睡?
还没等她回复,他又发来一条:早点睡觉,明天还要上课,乖,爱你。
每次他发爱你,她都觉得心像装了蜜似的甜,之后就真的下了QQ,关了手机,乖乖睡觉去了。
也有几次,她不愿意太早睡,就会和他聊起来,其实也没什么好聊的,就是聊天侃地地胡乱聊,她还给他起外号,他就不示弱地还嘴,这样一来,两个人聊来聊去,聊到半夜十二点还兴致勃勃。
情铭这才知道,其实他也是希望她能留下来陪他聊一聊的。
那时候在学校寝室,用被子蒙着头偷偷和他聊QQ的场景历历在目,可过去了那么久,水滴还能石穿,她真害怕,时光的橡皮擦会不留情面地抹掉岁月的记忆,如果他已经忘了,她要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乃们真滴要潜水么~(苦逼脸潜水不好哟~据说,潜水久了会得大头症……嗯,不用百度了,以上,木有科学依据~话说回来,乃们真滴决定要潜水么~


、重新

(接上)
和长宁分开这么久,她最常去的地方就是歌厅。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舞池中有形形色色的人在扭动身体,甩着头发,像是嗑药的发了癫狂的人,他们狂乱地舞动,旁若无人。
她跟着那群人一起,涌入舞池,随着音乐节奏,踩在透明的玻璃地板,头顶悬挂着巨大的旋转球形灯,五颜六色的光彩照射在她的皮肤上,竟然奇迹般地赐予她安全感。
舞厅里很嘈杂,她听不见任何人的说话声,音乐声震耳欲聋,可她却觉得这里真是安静极了,安静得听不见他的声音,于是便想不起他的容颜。
有很多像洪士兴一样的花花公子会看中她,以为她不过是一个来舞厅寻欢作乐的放荡女子,他们先是靠近她,与她一起扭动,总会时不时地贴到她的身上,她便会离开他们一些,可他们却不死心地追上来,继续假装不小心碰到她,然后还很歉疚地说“对不起”。
这种人总有能力让她兴趣缺缺,在舞厅里跳了那么久,好不容易放肆的身体又难受起来,她连理都懒得理他们,自顾自走下舞池,去吧台要一杯鸡尾酒。大多数人看见她这样冷漠,就会放手不再纠缠,当然也有某些人自视甚高,自以为是地认为她不过是在欲迎还拒,于是便跟着她到吧台。
这种人的开场白总是:“这位小姐,我请你喝一杯鸡尾酒吧。”然后,招呼调酒师上酒,装作阔气地将酒杯递给她,更有甚者,便将咸猪手搭在她的腰上,还不停地揉动,让她禁不住浑身都起鸡皮疙瘩。
她是真的厌烦到了极点,才会二话不说,将一整杯酒,确切地说,是一整只酒杯砸到对方的脑袋上。那个男人的头顶立马像开了花一般灿烂,艳红的液体黏在他的额发上,玻璃碎屑扎进他的头皮,开始湍湍地流血。
做完这一系列潇洒的动作,她便转身离开,可那男人怎肯罢休?立马抓住她的细胳膊,凶神恶煞地开始爆粗口,接着,便有一群打手围攻上来,将他们团团围住,各个都是五大三粗的野蛮男人,有的人脸上甚至还有刀疤。
她以为她终于闹事了,终于要给夜家蒙羞了,可恍然间,却听到一个戏谑而平静的声音:“喂,说你呢,你要是敢动这位小姐一下,我保证你今晚,不,从现在起就回不了家。”
那群男人见到洪士兴,就像老鼠见到猫似的,瞬间跑得无影无踪。
“哟!”她嘴角上扬,很是邪恶地笑着,“洪少爷,你在这里吃得倒是很开嘛?”
洪士兴只是惧惮夜家的实力而已,三大家族的名号也不是白打的。他嘿嘿笑着,将情铭拉到安静的地方,说:“你怎么又在这种地方?”
“我想跳舞。”
“是吗?”他不由分说拖着她出门,将她带到车里,“我带你去更好玩的地方,只不过,没有人会纠缠你。”
他带她去的是独立包厢KTV,巨大豪华的十人包厢,一整排的桌椅,桌面上摆满了各色红酒。灯光很明亮,竟然像白昼一般。
她皱了皱眉,觉得那灯光太刺眼:“这种地方?切,你当我是小孩子过家家?”
“一般小孩子我还不带他来呢,你这种极品小孩子,我才带你来。”他笑嘻嘻地打开音响和电视屏幕,又将话筒打开递给她,说,“要不要试试?音响效果特别好。”
她不想理他,直接坐到沙发上,打开红酒瓶盖,就整瓶子拿起来喝。洪士兴看着她笑了笑,很是魅惑。他选了一首歌,是阿信的《死了都要爱》,然后便开始拉扯他的破锣嗓子,还很闷骚地摆了几个pose,真当自己是歌手了。
情铭最看不下去这种时候,她快步走到他身边,抢过他的话筒,对着话筒大声吼道:“洪士兴!你要是想要谋杀我,直接一刀捅死我得了,非得这么折磨我?!”
洪士兴便不服气地吼道:“我这可是歌星的嗓子!你要是不服气,你来啊!”
于是,她真的唱了起来。是李佳薇的《煎熬》。她的高音很漂亮,不是海豚音,让人听了浑身起鸡皮疙瘩,是那种有些粗嘎的高音,唱到最高点,竟然让人觉得游刃有余,似乎还可以再高几个八度。
“心一跳,爱就开始煎熬,每一分,每一秒;火在烧,烧成灰有多好,叫思念,不要吵。我相信我已经快要,快要把你忘掉,跟寂寞,再和好,我相信我已经快要,是真的我快要,快要可以微笑,去面对,下一个,拥抱。”
她唱得酣畅淋漓,一遍接着一遍,都是同一首歌,第一次还可以欣赏,可到了后面几遍,她几乎就是在胡乱瞎吼。洪士兴坐在沙发上,闷闷地喝酒,时而看着她,眼神迷茫。
后来,她不再去舞厅,而是换做来这个地方。洪士兴总说:“夜大小姐,你来就来吧,可你每次来都刷我的卡,刷我的卡也就算了,还每次都霸占着麦克风,霸占着麦克风也就算了,还每次只唱《煎熬》。你以为你的歌声不能杀人吗?”
可无论他怎样调笑,她还是一如既往。反反复复地吼唱这一首歌,将嗓子都唱哑。她不过是喜欢这首歌的歌词——得不到,也不要乞讨。
可她唱了那么多遍《煎熬》,将那句话背得滚瓜烂熟,却怎么也做不到歌词里的那样。
只不过是看见路长宁的手机里充满了同一个女人的短信,她竟然那样害怕——她是真的害怕,才会又一次低声下气地求他。
长宁正在书房办公,她洗完了澡就去找他。蹑手蹑脚地踩在地板上,明明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可他还是第一时间就抬头看她。看见她的头发还滴着水,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睡裙,赤足踩在木地板上,顺着她走路的轨迹,还一路滴着水。
他立刻皱了皱眉,默不作声地从柜子里拿出吹风机来,招呼她坐下,就帮她吹头发。
他的手在她柔软的短发上揉来揉去,应该只用了三分力,因为她一点也不觉得痛,反而有点像按摩,好舒服。
吹风机的声音真大,轰隆轰隆的,好像火车碾过似的。她抬眼瞄他,只见他的袖口向上卷了一小截,露出手腕来,他带着名贵的银表,他不算很瘦,手腕却细细的,那手表戴在他手上,还留出一段,此刻他抬着手,还一晃一晃的,手表也顺着他动了起来。
情铭闭了闭眼,咬着下唇,轻轻地呼吸,便能闻到他身上好闻的肥皂香气,他向来是个干净的男孩,从前身上只有肥皂的味道,后来从医,身上又带了消毒水的味道,可只要他一洗澡,身上又只剩下香皂的味道了。
她突然很想尝一口他的唇,不知道是不是和从前一样带着干净的香气。
这样想着,她便这样做了。
长宁拿着吹风机的手一顿,迎面而来就是她饱满湿润的红唇,碾压在他唇上,细腻小心地滑过,她用的是玫瑰味的沐浴露,玫瑰的香气浓烈而持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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