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们从边门走进宅内——正门上锁着两根锁链,哪里进得去——一到里面,第一件引起我注意的就是,过道里一片漆黑,只点着一支蜡烛,是她刚才放在那里的。她随手拿起那支蜡烛,和我一块儿又走过几条过道,上了楼梯,一路上依旧一片漆黑,全靠那支蜡烛照明。
走着走着,终于来到一个房间门口,她说:“进去吧。”
我说:“小姐,你先请。”倒不是为了讲究礼貌,而是我不敢进去。
她一听这话,便说:“别胡闹了,孩子;我又不进去。”说着就望望然不屑一顾地走开了,更糟的是,把那支蜡烛也带走了。
这个滋味可真不好受,而且我也有些害怕。不过,到了这个地步,不敲房门也不行。敲了门,里面叫我进去。我推门进去,一看是间挺大的房间,点着好多蜡烛,却没有一线天光透进来。好多家具我都没见过,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反正看见这副摆设,估料着总不外乎是一间化妆室。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张罩着桌布的台子和一面镀金穿衣镜连在一起,我一眼就看出那是一位贵夫人的梳妆台。
如果当时没有那位夫人坐在台旁,我是否就能一眼看出是一架梳妆台,可就难说了。那位夫人坐的是一张扶手椅,一个胳膊肘搁在梳妆台上,用手支着头。我从来没见过这样一位稀奇古怪的夫人,我相信这一辈子也休想再见到第二位。
她穿的都是贵重料子,绸缎花边一应俱全,全身雪白。鞋子是白的,从头上一直披下来的那条长长的披纱也是白的,头上还戴着做新娘戴的花朵,可是看她则已经是白发满头了。脖子上和手上都戴着亮闪闪的珠宝,梳妆台上也放着好些亮闪闪的珠宝。遍地衣衫狼藉(论气派,都要比她身上穿的略逊一筹),还有东一只西一只没有收拾好的衣箱。看来她还没有完全打扮好,脚上只穿着一只鞋子——另外一只还放在梳妆台上,就在她手边——披纱也没有完全戴好,带链的表还没有系上,应该戴在胸口的花边却和一些小装饰品、手帕、手套、花朵、祷告书,一起乱七八糟地堆放在穿衣镜周围。
这些形形色色的玩意儿,我并不是一下子就尽收眼底的,不过我头一眼看到的东西还是多得你意想不到。我看出了,眼前的这些理应是白色的玩意儿,当年固然都是白的,可是如今早已失去光彩,褪色泛黄了。我还看出,这位穿着新娘礼服的新娘,岂止身上穿的服装、戴的花朵都干瘪了,连她本人也干瘪了;除了凹陷的眼窝里还剩下几分神采,便什么神采都没有了。我还看出,穿这件礼服的原先是一位丰腴的少妇,如今枯槁得只剩皮包骨头,衣服罩在身上显得空落落的。记得有一次,大人带我去赶庙会,见过一个白苍苍的蜡人,也不知算是代表哪一个怪人的遗体,供人瞻仰。还有一次,大人带我到我们沼地上的一座古教堂去,看一具从教堂地下的墓穴里掘出来的骷髅,昔日的华装丽服早已化作一堆灰尘。现在出现在我眼前的仿佛就是那个蜡人、那具骷髅,却转过一双乌黑的眼睛来望着我。我是叫不出来的苦,否则我早就大叫了。
只听得坐在梳妆台旁的夫人问道:“是谁呀?”
“夫人,是我匹普。”
“匹普?”
“就是潘波趣先生带来的孩子,夫人。上这儿来玩的。”
“走过来,让我瞧瞧你。过来过来。”
我站在她面前,不敢看她的眼睛,却仔细看了一下她身边的那些东西,发觉她的表停在八点四十分上,房间里的钟也停在八点四十分上。
郝薇香小姐说:“拿眼睛看着我呀。像我这么一个女人,打从你出世以来就没有见过阳光,你见了我该不会害怕吧?”
说来惭愧,我居然凭着一时的胆量,撒了个弥天大谎,回了一声“不怕”。
于是她叠起双手,放在左边胸口,问我:“你知道我手扪着的是什么地方吗?”
“知道,夫人。”(我不禁又想起了那个要挖我心吃的小伙子。)
“我手扪着的是什么?”
“您的心。”
“碎啦!”
她吐出这两个字,眼里露出急切的神色,语气用得奇重,脸上浮现出一种怪笑,还带着些自负的神气。她那双手在胸口搁了片刻工夫,方才慢悠悠地挪开,仿佛一双手有多重似的。
她说:“我过得太无聊。我需要找个消遣,可我不想再和大人打交道了。你来玩儿吧。”
叫一个不幸的孩子在这种场合下玩耍,普天之下恐怕再没有更强人所难的事了。哪怕是最爱抬杠的读者,读到这里,该也不会认为我过甚其辞吧。
她接下去说:“有时候我有些病态的幻想。我老想看别人玩儿,这就是一种病态的幻想。”她不耐烦地挥了挥右手的手指,又说:“好啦!好啦!玩吧,玩吧,快些玩吧!”
我马上想起姐姐那句话:我要是不好好地玩,她就要给我厉害看;在无可奈何之下,我就想装作潘波趣先生的马车,在房间里兜着圈子跑一阵。再一想,这种把戏我实在表演不了,于是只得作罢,便站在那里,只顾瞧着郝薇香小姐。我们两人彼此瞧了好半晌,她大概认为我是有意违拗,便说:
“你脾气这么大吗?这么不听话吗?”
“没有的事,夫人。我对不起,真对不起,我一时还玩不起来。您如果告到我姐姐那里去,我就少不了要挨一顿打骂。只要我能玩,我一定玩。可是我觉得这儿的一切实在太新鲜了,太陌生了,太高尚了——也太凄凉了——”说到这里,连忙住口,生怕言多必失,说不定早已说得过了分;于是我们又彼此对看了一眼。
她没有马上回答,却把眼光从我身上移到了她自己身上。她望望身上的衣服,望望梳妆台,最后又对着穿衣镜照了一照,方才喃喃地说:
“在他是见所未见,在我却是年复一年;他觉得太陌生,我却觉得太熟悉;至于凄凉之感嘛,两个人倒是一样。你去叫艾丝黛拉来!”
我看见她还在照镜子,便以为她还在自言自语,不是和我说话,因此没有理会她。
她扫了我一眼,又吩咐我:“去叫艾丝黛拉来!这件事总做得到吧。去叫艾丝黛拉!到房门口去叫!”
要我在一座陌生的房子里,摸黑站在一条神秘莫测的过道上,对着一位既无踪影、又不答话、且又目中无人的年轻小姐大喊艾丝黛拉,而且又担心这样大声直呼其名是一种莫大的放肆行为,这实在并不比奉命玩耍来得好受。好容易艾丝黛拉总算回答了一声,就拿着蜡烛来了,她像一颗明星似的,一路上照亮了那黑洞洞的过道。
郝薇香小姐招手叫她走到跟前,随手从梳妆台上拿起一颗宝石,一会儿放在她青春美丽的胸脯上,一会儿又放在她棕色的秀发上,比比试试。“我的宝贝,这一颗将来就给你,你戴起来有多漂亮啊!去跟这孩子玩牌给我看吧。”
“跟这个孩子玩!哎呀,他是个干粗活的小子,低三下四的!”
我似乎隐隐听到郝薇香小姐轻声细气对她说(不过我实在不大敢相信):“怎么?你可以捏得他心碎呀!”
艾丝黛拉摆出十足轻蔑的神气问我:“你会打什么牌?”
“小姐,我只会玩‘败家当’。”
郝薇香小姐对艾丝黛拉说:“那就叫他败家当吧。”于是我们坐下来玩牌。
这时候我才看明白,这屋子里的一切都像那只表和那架钟一样,早就停了。又看见郝薇香小姐把那颗宝石照旧归还原处。我趁艾丝黛拉发牌的时候,又瞟了一下那架梳妆台,看清了台上的那只鞋子从来没有穿过,从前是白的,现在已经发黄了。又看了看郝薇香小姐那只没有穿鞋的脚,脚上的丝袜从前是白的,现在也发黄了,袜底也早踩破了。要不是屋里的一切都处于这种停顿状态,要不是这许多褪了色的陈年古董造成屋里这种常年死寂的气氛,那么,即便是这么一个衰朽之躯穿着这么一件干瘪的新娘礼服,也决不至于这样像穿着一件尸衣,那条长长的披纱也决不至于这样像块裹尸布了。
郝薇香小姐坐在那里看我们打牌,活像一具僵尸;新娘礼服上的褶边和彩饰简直像黄纸。据说古人的尸体一旦掘出来被活人看见,立刻就化成齑粉,那时候我对于这种事还并无所知,不过自我听说以后,我就常常想:照这位夫人当时的神气来看,好像也是只消一见阳光,立刻就会化作尘土似的。
第一局牌还没有打完,艾丝黛拉就鄙夷地说:“你瞧这孩子!他把‘奈夫’叫做‘贾克’呢!'1'瞧他的手有多粗糙!瞧他的鞋有多笨重!”
以前我从来也没想到过自己的手有什么见不得人,可是这时候竟然也认为自己的手实在生得很不像话。她对我的轻蔑可着实厉害,竟像有传染性似的,于是连我也轻蔑起自己来了。
头一局她赢了,由我发牌。我心知她巴不得我把牌发错,这么一来,我一发牌哪还有不错之理?于是又遭她数落一通,说我是个干粗活的、笨手笨脚的蠢孩子。
郝薇香小姐都看在眼里,她对我说:“怎么不听见你顶她一句?她说了你好多难听的话,你却不回她一句?你觉得她怎么样?”
我结结巴巴地说:“我不愿意讲。”
郝薇香小姐俯下身子对我说:“你附着我耳朵讲吧。”
我悄悄说:“我觉得她很骄傲。”
“还有呢?”
“我觉得她很美。”
“还有呢?”
“我觉得她挺爱欺负人。”(我说这话时,艾丝黛拉一脸深恶痛绝的神气,正在那里看着我。)
“还有呢?”
“我想我该回家了。”
“她长得那么漂亮,你就一辈子不想再见她了吗?”
“我不是不想再见她,可是现在我想我该回家了。”
郝薇香小姐大声说:“打完这一局就让你回家。”
要不是开头见过郝薇香小姐那古怪的笑容,我真还以为她这张脸蛋根本就不会笑呢。她始终沉下了脸,显出一副凝神沉思的神气——大概当年这周围的一切静止不动之日,也正是她沉下脸色之时——而且看来好像那脸色是永远也开朗不起来的了。她的胸脯沉了下去,显得腰弓背曲;她的嗓门也沉了下去,说话声音很低,死气沉沉;总之,照她的模样来看,仿佛她是挨了万钧雷霆的当头一击,从肉体到灵魂,从内心到外表,稀里哗啦一古脑儿都垮掉了。
打完了那一局,艾丝黛拉果然叫我把家当败光了。我手里的牌都给她赢了过去,她把牌都往台上一扔,好像从我手里赢得的牌没有什么希罕似的。
郝薇香小姐说:“你下次什么时候来呢?让我来想一想。”
我提醒她说,今天是星期三,话还没有说完,她又像刚才那样不耐烦地挥挥右手的手指,不让我说下去。
“得啦,得啦。我可不知道什么星期几,也不知道什么年月。过六天再来吧。你听见了吗?”
“听见了,夫人。”
“艾丝黛拉,带他下去。给他点儿什么吃的,让他一边吃,一边随便蹓蹓,看看。去吧,匹普。”
刚才是艾丝黛拉拿着蜡烛送我上楼来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