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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
卢老正准备起身,一声撞击突然响起,有什么重重撞上窗户纸,窗户直接破了一个洞,瞬间呼啦啦地刮进了狂风,众人吓了一跳,南瑾打开门一看,廊下一只歪着头的鸽子倒那,伸在那微微抽搐着的腿上绑着一张小纸条……
南瑾走过去,解下纸条,带着鸽子进门,暮颜的脸……黑了,这只笨鸟!
卢老不知内情,只以为天气恶劣,鸽子无意间冲了进来,谁都知道最近熠彤的鸽子……有点多。也觉得有趣,看了看破了的洞口,也不是很严重,当下就先帮忙用纸糊了,才笑着开口,“约了钱老一起喝茶,我就先走了。等雨势稍微小一些我再让人过来修补窗户,你先将就着用。”
暮颜将他送出门,见他打着伞,低着头,紧紧护着怀里的油纸包,像是对待稀世珍宝一般的紧张,竟觉得……这场雨,很温暖。
觉得甚至温暖的暮颜,看着南瑾手里摇摇晃晃扑棱着翅膀要起来的鸽子……再次咬牙。
百姓都知道,万品楼最近养了一批鸽子,还都是喜欢乱飞的,说是彤街新气象。而这个天气还乱飞,恰巧还落在了她的廊下,那就绝对是自家的没错,她撇撇嘴,问,“沉施送来的?”虽是问句,却很肯定。
南瑾掏出纸张展开,一看,表情有些扭曲地递给暮颜,暮颜接过,上面六个字,“小姐,收到了吗?”
……
所以,沉施小丫头就是趁着这样的天气,让这只鸽子进行第一次试飞……
暮颜无语,转身就朝里走,“这只鸽子先养着,等雨停了让它自己飞回去。”真是什么样的丫头,养什么样的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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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片天下。同一片雨幕。
今日的彤街萧索无比,天地间似乎只剩下了哗哗哗的雨声。
就连千姿坊、万品楼这些说得上的店铺酒楼都已经关了门,给掌柜小二放了假,唯有吟风楼,还如往常一般开着,不过此刻本就是无人的时间段,是以也是凄清,姑娘们午时起了床用了膳,都扎堆儿聊着天吃着小零食,说着这场令无数生意黄了的大雨。
吟风楼三楼。
紫色九重雪烟锦,侍女浣纱双面绣屏风后,三层软垫四层锦缎铺就的金丝楠木榻上,暮书墨品着50两一壶的茶水,听着属下的汇报。
檀香袅袅,暮书墨隐没在茶水氤氲的雾气后,皱着眉开口,“你是说,今日城南破庙,发现了十二具尸体,而昨晚那些,却不见了?”
暮书墨对面,垂手而立的男子,身形很高大,国字脸,面无表情线条冷硬,他点点头,回道,“是。”
声音低沉。
暮书墨看着手中茶杯,思绪良久,淡淡吩咐道,“你安排个机灵点的暗卫到她身边,别被她发现了。”那孩子似乎并不喜欢别人管她,若被她误会成监视就不好了。
虽然没说是谁,但暗一自然知道,拱手,回道,“是。”
暮书墨挥了挥手,暗一无声退下,他起身走到窗前,恰巧看到从万品楼后院扑棱棱飞起的鸽子,微微弯了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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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这场大雨足足下了三天。
听说不只是熠彤,还有熠彤边缘几个小城,也是遭受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的大雨,多地官员都上奏说灾情严重,良田被淹、家园被毁,百姓流离失所。
熠彤地势较高,虽然城南也有积水,但相对就好很多,只是部分庄稼被毁,并无房屋毁损人员伤亡,但是这场泼天大雨来得实在凑巧,足以掩盖掉太多迹象。
城南破庙的尸体就像凭空出现一般,车辙印、来往脚印,什么都查不到。唯一能确定的就是,破庙里没有血迹,不是第一现场,必然是有人杀了人,再抛尸破庙的。
只是,尸体放在义庄数日,也没人来认领,唯有一个佝偻着背的老妪在雨停了之后来看过,说是自己儿子数月前出去后就再也没回来,所以担心来看看,一边说一边抹泪,看完之后却松了口气,说自己儿子并不在其中,放心地回去了。
老妪拐出破庙,深一脚浅一脚走在未干的水塘里,颤颤巍巍的模样甚是可怜而凄清。只是不知为何,无意间回头瞥过的那位官员总觉奇怪,似乎有些……不对劲。
一路佝偻着背颤颤巍巍走出破庙、拐了几条路的风烛残年的老妪,到了下一个路口左右看了看,见四下无人,挺了挺都快和地面平行的脊背,摘了凌乱又有些脏污的白发,在耳边一阵摸索,撕下一张人皮面具。
露出一张年轻而精致的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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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山书院放了三天假期,第四天终于上课了。
不过她没有课,她被卢老拉壮丁了,去了麓山书院设置在城外的施粥棚。
因为周边小镇的灾情,官兵们都被派去了赈灾,但是还是有流民无处可去,驻扎在了城外,于是卢老便在这里设了施粥棚,一日两次施粥。
自从那日大雨天的“促膝交谈”之后,总觉得卢老对她很是亲切,连带着这种本来应该轮不到她的事情,都刻意“钦点”了她。
去了才知道,不只是麓山书院,还有各大豪门侯府,都设置了施粥棚,一时间,城门外竟比城内还要热闹几分,还遇到了好些个熟人——安阳王爷府来了几个老嬷嬷和厉千星,将军府没见到主子,但是也有设置粥棚,还有一些当日白云寺见到的熟面孔也在,这会儿还未到饭点,下人们正在干活熬粥,在的主子们三三两两扎堆聊天。
而不远处,抱着破碗或者拄着拐杖的衣衫褴褛的流民饥肠辘辘看着这里。
不过相距数十米,便是锦缎华服、衣不遮体的区别,宛若天堂地狱一线之间。
“小颜。”本来站在粥棚后看着嬷嬷们煮粥的厉千星冲她挥挥手,走了过来,脸色微微有些苍白,暮颜见此,很自然地搭上了她的脉搏,一会儿收了手,问道,“近日身子不太好?”
“嗯。有一些胸闷气短的。”厉千星害羞的娇柔一笑,似乎是宽慰暮颜,“不用担心,老毛病了,大夫说是那日白云寺受了惊吓……本想去探望你的,可是哥哥不让去,说怕我将病气过给你。”
“我没事,是小叔他们太紧张了……”感觉自己受一个伤,连带着惊动了半个熠彤,她摸摸鼻子。
厉千星闻言,却微微有些失落,暗了神色,低声嘀咕道,“墨哥哥对你可真好……我上一次见他这么紧张一个人,还是……”
后面的话低不可闻,似乎被咽在了喉咙口,暮颜没有听清,下意识反问道,“还是什么?”
厉千星自知失言,尴尬一笑,转了话题,“没什么,我回去了,那些个嬷嬷笨手笨脚的,我得去盯着。”说完,便转身走了,背影有些落荒而逃的感觉,暮颜看着那背影良久,摇了摇头回了书院的粥棚,兀自想着这厉小姐借口都不会找,嬷嬷笨手笨脚的,厉千星一千金小姐从小养尊处优的岂不更笨手笨脚了?
也不知道为何每次说到小叔,厉小姐似乎都有些……忧伤?
“颜儿。”
说曹操曹操到。
浑身黑色没有一根杂毛的高头大马之上,一身银白锦袍的暮书墨悠闲地出现在了粥棚区,一出现,立马吸引了一大波眼球。
众所周知,将军府三爷,若论长相,绝对是熠彤四大公子之首,若论家世,也是熠彤数得上的豪门,若非游手好闲浪荡公子哥的盛名在外,怕是全熠彤的少女都要芳心暗许。
即使如此,此刻在场的少女们,都含羞带怯了……
暮颜一边感慨,一边眼神亮亮看着那匹黑马。虽不知道所谓汗血宝马是什么样子的,但是这马比之平日所见的马高大许多,浑身黑地发亮,一根杂毛都没有,体型甚是矫健,一看就不是凡品!
“颜儿喜欢这马?他叫疾风。”暮书墨看着她眼神亮亮的模样,笑着朝她伸出手,“带你走一圈?”
“好!”暮颜一听,正有此意,当下借着暮书墨的手就爬上了马背……爬完,她也默默垂泪,她也想轻轻一跳,姿态优雅好看,毕竟那么多人看着呢!可是……这马比她还高……
她没有看到,身后厉千星面对着这里,微微阖下了眼睑,往日总显得如水温柔的眸子里,暗淡无光。
墨哥哥无论在哪里,总能吸引很多人的目光,几乎一直都是焦点,而她,因着哥哥的缘故,总显得和他走地最近,问他总对自己照顾有加,于是,她渐渐便觉得,自己是最特别的。
至少,除了那一位,她是最特别的。
方才,他出现在这里,无视所有人,独独含笑看她,那个刚回将军府没多久的少女。恐怕连他自己都不知道,那眼神,多么温柔而缱绻,仿佛漫山遍野的桃花瞬间绽放……
犹记得最初,他点了一份水晶虾饺给那女孩,谈起她时眉飞色舞丰神俊朗,如同多年前,他对她聊起那个爱吃白米粥的孩子。
墨哥哥……如今我终于成了爱喝白米粥的女子,只是为何,你的眼里却变成了只有那个爱喝桃花醉的女子?你可知,你看她的眼神,半点不似叔侄?
倒像是……全部的世界。
第九十四章
暮书墨带着暮颜慢慢地溜圈,本来初见的春意,被这三日来的暴雨给荼毒一空,花草软趴趴依附在地面,被污水冲刷过之后狼狈不堪。
道路上,一些被刮断的树枝横七竖八地倒在路中央,远远的还能看到几个官兵在清理道路。
少女似乎极其喜欢疾风,难得地情绪很是外露,像个孩子般新奇地抚摸着疾风的脖子,偶尔回头说话的眼神,满满的笑意。
明明只是十四岁的孩子,尚未及笄,却似乎很少有这般孩子气的时候,他便也随着她好奇,刻意放慢了速度减少了颠簸,从怀里掏出一个东西,递给她,“早上有个自称城南铁匠铺老铁的,给了我这个,我听他形容就知道是你。”
这孩子如今出门还知道打着自己的名头,这是一个好现象。
暮颜接过一看,的确是自己设计的武器——袖珍型佩戴式的小弩。小弩很是精巧细致,比她的预期还要好些,再细看,却是一惊——小弩设计的小槽里,她本意设计的是银针,结果老铁竟然用黑玄铁打造!
黑玄铁虽说不是稀有物,但这些也绝非几百两可以买到……没想到,原想宰她一笔的老铁,竟这般为了完美,不惜做了赔本买卖,如此想着,突然想起还欠着二百两呢,回头问暮书墨,“嗯,近几日让他打造的,这些天下大雨也没来得及告诉你,我还欠着二百两呢,付了么?”
少女侧头,微微抬头看过来的侧脸,线条是极致的流丽,眉峰处是书法大家举重若轻的一笔,自有山水流溢其中,斜斜飞扬入鬓,睫毛浓密而纤长,看向他的时候不经意地一眨眼,如同蝴蝶扇动羽翅,又似猫儿在他心间挠啊挠,心脏处酥酥地痒。再之下,是浓墨晕染的眼,眼角处微微上挑,看过来的模样带着不自知的媚态,可他知道,这双眼到底能璀璨到何种地步,其中流转的蓝色光芒,足以令天地失色!
还有呢?哦,还有那形状姣好的鼻,秀致婉约就像山水湖色中令人心醉的景,那么那唇,便似湖心小岛春风拂过碧波荡漾瞬间绽放的满岛桃花。
不惊,不艳,却自成瑰丽景致。
少女在怀,馨香淡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