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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里的半块饼子季越人舍不得吃,这已是他最后的粮食,若是吃了,他就完了。走了这么久都不曾见到有人烟的村落城邑,想来,接下来也不会碰上什么人烟了,粮食很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吃。
暮色四合时季越人也没寻到可供休憩的安全地方,夜间活跃的狼群发出了哀嚎,再不找到可以安全过夜的地方,他今儿可以考虑葬身狼腹了。
此夜此景,且饥渴交加,忽的看到原野上的一堆篝火,季越人压根没去想那会是什么人就本能的寻了过去。事实上,他的意识已然昏沉,只余求生本能,否则但凡有一丁点理智残留都不会过去的。
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血腥味之重,仿佛有过百的人族被屠杀,否则无法有如此浓重的铁锈味道。可如此血腥味,却没有引来任何猛兽,很不合理。中州虽是九州中开发度最高的地域,可这个最高也只是相对而言,实际上,中州。。。。。。猛兽比人多。而这几年,大疫肆虐,死者逾千万,繁华的城邑化为废墟,荒野里的豺狼虎豹就更多了,更有甚者,连荒废的城邑都成了兽群的巢穴。
猛兽的嗅觉可比人厉害,如此浓重的血腥味,相信猛兽隔着几十里也能闻到,早该闻着味来了,然而,这片原野上连只耗子都没有。
季越人被生生吓醒了,他所看到的不是屠杀过后的惨烈,却比屠杀过后更恐怖。
满地都是支离破碎的血肉白骨,季越人呆呆低头瞧了瞧,这方面是被人给剥离血肉,且血肉被一厘一厘切割后的情况,他这是跑到凌迟的刑场了?
“你看这肝,啧,好硬,这家伙生前肯定是个酒鬼,且是天天饮酒的那种。”
季越人超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篝火边坐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大的约莫十来岁,着白色丝制的深衣,衣服与面容俱是整洁无瑕,令人产生一种错觉:这里不是生命禁区的疫区,而是繁华都邑,否则怎会有如此整洁的士族少女?
自然,那也只是错觉,且不过一息便自动破灭的错觉,为何?自是阿珩这人,哪怕收拾整整齐齐的,且无喜无悲,仍从骨子里透着三分癫狂。如此奇葩,想因她产生错觉,难。最重要的是,那个士族女郎的手里会拿着肝脏的切片,且旁边还有个砧板,砧板上是切得薄如蝉翼的各种内脏切片。
这画面,季越人也没去看另一个更小的人,眼皮一番,吓晕了。
不是没听说过食人的事,饥荒与瘟疫是亲兄弟,瘟疫打了头阵,饥荒自是随之粉墨登场,疫区里,粮食吃完了便易子而食,发展到后来,老人、妇孺。。。。。。都被吃掉,只余健壮者,不过许是天理昭昭,报应不爽,那些人也没多活多久,大多得瘟疫死了。
对此,若是阿珩,绝不会想到天理昭昭去,本就瘟疫肆虐,再同类相食,大大增加了染上瘟疫的几率,不死才怪。
季越人不似阿珩那般,师从苍凛,这对师徒俩,什么泯灭人性的实验都做过,很多事情,别人解释不了,他们都明白。
不论是否明白那些人因何而死,有一点可以肯定,季越人是见过不少被啃食过的人骨的,如今见着阿珩这般模样,第一感觉是什么可想而知。本就饥渴交加,又见着这么一画面,晕过去实属正常。
坐在篝火边上的另一个小人儿是两岁模样的稚童,瘦骨嶙峋,皮包骨头,明显是临时用布料拼凑起来的葛布衣服空荡荡的挂在身上,原本专心致志的听阿珩介绍内脏,发现来了个人,又晕了过去,便对阿珩道:“有材料了。”
阿珩抬手在稚童的脑袋瞧了一记。“那是活人,我不杀生。”
别看周围满地尸骸,但都不是阿珩杀的,或饿死,或病死,或被别人杀死,或自尽。。。。。。死因五花八门。阿珩碰到路于野的尸骸或新冢,都会看看,若没烂光,便拖/掘了过来补习,苍凛教她解剖尸体,但这方面的很多东西必须实践才能体会,牧云原上尸源有限。依着苍凛的意思是让雪豹去袭击人族的部落获取尸源的,但阿珩不同意,她还没疯到这地步。因此在药王谷时,这方面的课程便一直无从进步。
如今来到疫区,尸源取之不尽,阿珩自然不会浪费。自己摸索着补课之余阿珩也不忘给孩子上课,这孩子的资质不错,或许可以考虑收个弟子,于是有了季越人看到的一幕。
可,她仍坚守着底线,乱世之中,纵然世俗价值观,人命与草芥无异,她也不能杀人。尽管依着时下的道德观,她刨别人的坟冢比杀人更丧尽天良,奈何医者三戒里没不准掘人坟茔这一条,被苍凛熏陶了两年的阿珩自然而然将自己本就少得可怜的道德良知喂了狗。
稚童哦了声,换了个问题。“救吗?”
“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若是他不曾出现在你我面前,死了倒也罢了,如今都见着了,自然要救。”阿珩将柳叶薄刃递给稚童,取了篝火边温着的水囊,同时补充道:“正好,这些日子给你看的一直是死人的身体结构,但有些地方,生者与死者是不一样的,趁着这个机会,我给你看一下。”
稚童悚然瞧着阿珩:“您不是不杀生嘛?”
“解剖活人不会死的。”阿珩自信道:“我师父曾逼着我解剖活人,我若不动手,他就要杀了我,可我动手的话,又会背叛誓言。为了保命且不背叛誓言,我可是专门琢磨过这方面的知识。只要掌握了一定技巧,又足够小心,哪怕你将活人开膛剖腹了,人也不会死。”
稚童:“。。。。。。”
季越人讲初识的经历时,语气是平铺直叙的,但再平铺直叙,云洛也听出了咬牙切齿的味道。显然,阿珩是真的将季越人一个大活人给解剖了,这也的确是阿珩做得出来的事,便好心安慰道:“你这不是没事吗?她说不会死人,便一定不会死的。”
季越人怒瞪云洛:“你可有一觉醒来,肚腹被人剖开观察了一番,甚至做了别的,自己却不知晓的感觉?”有些事,不是当事人,根本不会明白那种感觉。
“不曾有,可她给我下过毒。”
季越人瞪视的目光顿时化为同情。
云洛不太喜欢这种表情,果断将话题拉了回来。“那后来呢,后来你们是如何化解过节的?”被活活解剖这种事,显然不是小过节,也不易化解。
“说来话长。。。。。。”
☆、第十五章生命禁区
很多人都说,那些游说列国的策士很可恶,典型例子就是云洛曾经的身份——青雀先生,真的诠释了一个道理:有才华的人在哪个地方都能混得好。换了好几个国家,仍旧玩得风生水起。虽然青雀先生那样的名士极少见,大多数士子都是略有小才,一旦选了国立身便不会再任性而为,可名士,除非择主,否则安定不下来。也因此列国王侯贵族对名士的态度才纠结异常,爱名士之才,恨名士到处跑,你安心留下多好?哪怕不留下,也不要在任何国家立身啊,一直跑到死也好啊。名士要么不择主,一旦择主,列国的局势定然会有巨大的变化。
季越人很想说:比起名士,阿珩更令人抓狂。
至少名士,你狠狠心,也可以杀了,而阿珩,除非你确定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得什么重病甚至不治之症,否则阿珩再可恶也最好放弃这种危险的想法。医者是稀有资源,名医更是不超过一个巴掌,杀了,害人,也害己,这家伙疯归疯,医术却是真心拔尖。自然,阿珩这种神医,杀了,更可能是造福众生。前提是豁得出去,不过更可能豁得出去也杀不了这家伙,随身携带六斤以上的毒,以及各种暗器机关,睡觉时,床上一定撒了东西,屋子外头一定种植了昏昏沉沉,整个一被害妄想症。不过,也是如此,阿珩才更加无敌。
季越人醒来后便曾想杀了阿珩没人性的这疯子,结果。。。。。阿珩随手从身上掏出了一把巴掌大的小弩瞄准了他的眉心。
季越人识趣的认输,阿珩不杀生,见他识趣也就收起了小弩,继续准备食物。
季越人赶紧观察自己的身体,肚腹有点疼,摸了摸,包扎得很好,但根据包扎得情况可以判断,他的肚腹有一道半尺长的伤口。不过恢复得很好,且不知为何,也不怎么疼,就是身体有点麻麻的。“我为何不疼?”
“自然是服了麻沸散。”阿珩随口道,清留下的东西里,麻沸散是她唯一会随身携带的东西,指不定用得着,这回正好便宜了季越人。
虽然不知道麻沸散是什么,但一听名字,季越人也理解得出来。“止疼之药?”
“废话。”
季越人眸子立时亮了,哪怕阿珩的眸子亮若妖鬼,被其注视时总有悚然之感,季越人仍硬着头皮套近乎:“某季越人,敢问医师姓名?”
“苏珩。”
“苏姓?”季越人回忆了下,有苏这个姓吗?人族的氏虽然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姓却不多,也就二三十个,没听说有苏这个姓。
阿珩不耐道:“风姓苏氏。”
季越人微讶,风姓可不是寻常之姓,乃炎帝之姓,天下风姓皆炎帝之后。但因为某些历史原因,风姓主要集中在中州云梦泽以东与沃州的国家,尤以沃州为甚,沃州人族十之七八是风姓。而在中州,风姓最多的则是离国,而风姓苏氏,据说在离国曾是极为煊赫的一支。不过功高盖主,二十多年前被离王给灭族了,无一幸免。
季越人瞧了瞧阿珩的模样,除了眸子亮若妖鬼及眉心一点朱砂,没半点特色,哦,若那典型的鲜明的异族血统带来的深邃五官也算特点的话。传闻离国的苏氏一族,俱是容色过人,阿珩。。。。。。说她是贵族根本没人信。好美色,人之本性,贵族更是色中饿鬼,喜好收罗美人享用,而经过无数代的优化,子孙容色再差也差不到哪去,阿珩这般。。。。。。大部分黔首都比她生得顺眼。
季越人挺想与阿珩拉关系,麻沸散的方子啊,这么多年不是没人想过研究止疼药,但效果。。。。。。不提也罢,可他如今却不怎么疼,显然,阿珩的麻沸散研究得挺成功。
同一名似乎神经病的医者套近乎应当如何?季越人同阿珩不熟,果断选择了讨论医术。庆幸的是,阿珩的知识珍藏观念根本没有,几乎是季越人问什么就说什么,到最后季越人只是试探性的一提麻沸散,她就随口将麻沸散的方子报了出来。
季越人颇为无语,姑娘究竟是心大还是真的没心机?
此时陶罐里的肉汤也熟了,阿珩倒了两碗,一碗给稚童,一碗给季越人,自己则用温水泡软了一块饼子啃食着。稚童接过肉汤吹了吹便小口的抿了起来,原本准备饮汤的季越人却在箭了阿珩的吃食后顿觉不好意思。“苏医师。。。。。。”
阿珩打断道:“我茹素。”
季越人:“。。。。。。”时下的人族能吃肉绝不吃素,肉食者贵,这般有肉吃却要茹素的,真奇葩。
季越人用了两口便用不下去了,原因?直到方才他才发现,遍地都是尸屑,何谓尸屑?即尸体被切割成了蝉翼般薄,且极小片的肉片,这手艺,庖丁解牛也不如,至少庖丁是没本事将好好的尸体给刮得如此透彻。
稚童这些日子日日瞧这样的场面,在尸屑里睡觉或用食都完全不受影响,季越人却不然,好不容易喝下去的两口肉汤险些呕出来。
瞧着地上的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