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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答道:“你要是敢给我做,我就敢吃。”
许冠之却说:“不行,这个可不能吃,有毒的!”
明月吓得叫道:“什么,有毒?喂喂,你不会是想把金龙鱼毒死吧?你安的什么心啊?”
恒昊也怀疑地看着许冠之说:“冠之,咱们是要抓金龙鱼没错,但你不能把鱼给毒死啊。还有,我们只抓用得到的,不能赶尽杀绝,那是作孽呀!”
许冠之笑道:“放心,我不会那么残忍的。而且,这水蜥蜴人吃有毒,金龙鱼吃却没事。我只要一条就够了,你们呢?”
恒昊看看明月说:“我们也要一条。”
“行,那就抓两条。”许冠之点点头说,“只抓两条的话,这些蜥蜴还嫌多了呢。到时候看吧,要是用不完就放生。”
恒昊定睛看去,这水蜥蜴浑身墨绿色,尾巴是黑色的,看上去有点可怕。网兜里一共有十几条,都有半条小臂那么长,要是说它们成精了,估计也有人信。
看了半天,明月奇怪地问:“可是,我们现在还没到无底崖,这些蜥蜴要是死了怎么办?”
许冠之很有把握地说:“放心,我早有准备。”
说完,他把网兜放在地上,明月吓得朝旁边跳开。恒昊怕明月被蜥蜴咬,把她拉朝一边。
许冠之回到马那儿,拿来一个胶皮袋子,然后到河里灌了些水。弄好后,他又把网兜倒过来,把水蜥蜴全部倒进去。听着那扑通扑通的声音,明月好奇地问这些水蜥蜴要不要喂什么。
“它们应该是吃鱼虾吧?”恒昊猜道。
许冠之说:“是吃鱼虾,还有一些水里的东西。不过,他们的生命力相当顽强,十天半个月不吃也饿不死。所以,只需要给他们一点水,便足可带到无底崖了。”
可明月总担心这些水蜥蜴会饿死,非要去捞鱼虾来喂。恒昊和许冠之没办法,只得陪她。夜里捞鱼难度很大,好在许冠之找到一个洞,将里面藏着的小虾赶了出来。
恒昊感叹道:“幸好现在是夏季,即使是夜里,水也不是很凉。这要是冬季,只怕还没找到金龙鱼,我们就都冻死了!”
明月也说:“要是冬季,我就在家里烤火,不出来了。”
许冠之看看夜空,忽然有些伤感地说:“我已经十几年没回家了。”
两人一听十分诧异,忙问他是怎么回事。
许冠之悠悠地说:“我本是北方一个部族首领的儿子,因早年与中原开战,议和时做了人质,便从小在中原长大。后来北疆与中原关系好了,我也不必再做人质,就成了自由人。可是,因为从小在这边长大,我对北疆已经没多少印象。而且,我的父母都在中原,也就没有回去的必要了。”
恒昊听完心里一动,那已经在先皇在世时的事情了。不过,现在没有战事,他们之间也不是敌对,不用太过担心。可是,不过是路上遇见,他为什么这么信任他们,连自己的身世也和盘托出?
许是看出恒昊的怀疑,许冠之淡淡一笑说:“难道,你们刚才把我拖出来的时候,没有看到我背上的刺青吗?”
两人还真没注意,当时以为他快死了,只想着救人,哪里顾得上这些?
明月一听说有刺青,急忙跑到他身边说要看。他也不避讳,直接把上衣刷地拉开,褪到腰间,将后背转朝火堆让他们看。
果然,他的背上有一只展翅雄鹰,眼神犀利,栩栩如生,十分威武。这雄鹰正好在他两片肩胛骨中间,翅膀展开到腋边,每一根翼羽都那么逼真,真是漂亮!
“哇,太漂亮了!”明月惊叹着伸手去摸。
许冠之还从未被女子触摸过肌肤,不禁浑身一紧,倒把明月吓了一跳,急忙抽回手去。
恒昊也过来查看,连声夸赞这刺青做得漂亮。他忽然想起明月右肩也有,虽然是蝴蝶,也比较小,但手艺绝不输此鹰。难道说,各边境的民族都喜欢在身上纹图案吗?
男人喜欢耍威风,纹上虎豹雄鹰倒还情有可原。但明月是个如此娇柔的小女子,为何也要纹身?难道她就不怕疼?
想了一会,恒昊好奇地问道:“纹这么大一只,不疼吗?”
许冠之答道:“怎么可能不疼?不过,有一种药草,嚼烂以后把汁液涂在要纹身的地方就不会疼了。”
恒昊又问明月:“明月,你不是也有一个纹身吗?疼不疼?”
明月哪里知道疼不疼!但既然恒昊问到,她只好说疼是疼的,但是上了麻药,当时并不觉得。
“怎么,你也有纹身?”许冠之惊奇地问。
明月羞涩地答:“啊,我那是,为了好看偷偷纹的。”
许冠之很想看,但因男女有别,而且有恒昊在,实在不方便,只得作罢。
“那,你纹的是什么?”许冠之继续问。
明月说:“我的是蝴蝶,比你的鹰可漂亮多了!”
谁知许冠之竟然说:“蝴蝶有什么稀奇?不过是毛毛虫变的,而且寿命也不长。”
明月本来就害怕毛毛虫,被他这么一说,瞬间觉得很恶心。同时,她感觉右肩上的那只蝴蝶好像真的变成了毛毛虫,在她身上爬来爬去,令她感觉全身都毛毛的,像是长了刺。
“许冠之,我恨你!”明月大声叫着,朝许冠之重重拍下一掌!
正文 第78章清随县
眼看那巴掌快要落到许冠之头上,却见他嗖地一下就到了十步开外,明月拍向他的手掌落了空。
“哎,你别跑!”明月恼怒地喊道,“快过来,让我打一下!”
许冠之笑着系好衣服说:“好了明月,别闹了。这么晚,该歇息了。”
恒昊也不想看到他们俩在他面前嬉笑打闹,便附和道:“是啊,明月,明天还要赶路呢,快歇息吧。”
明月本来还想过去打许冠之的,可恒昊都这么说了,她也不好再闹,只得瞪了许冠之一眼,乖乖地躺下。不过,躺下后,她还是对许冠之挥了挥拳头,以表示她的愤怒。许冠之对她微微一笑,闭上了双眼。
第二天一早,天色大亮,恒昊和许冠之都已洗漱完毕,明月还不愿意起来。她嫌天光刺眼,用袖子遮住眼睛继续睡,装作没有听见他们的声音。
恒昊过来,轻轻碰了一下明月的手臂说:“明月,起来吧,天都亮了。”
明月没有回答,想让恒昊以为她还没有醒。恒昊知道她还没有睡饱,就不再叫她,打算先去烤肉。
许冠之收拾好后,见明月还躺着,以为她不舒服,过来蹲在她身边问候。
“明月,你怎么了?”他边问边观察明月的脸色。
可她面色红润,丝毫看不出像生病的样子。难道是因为昨晚睡得太晚,此时还没有清醒?
正想着,明月说话了:“讨厌,别吵!”
许冠之呵呵一笑,转头看看正在烤肉的恒昊说:“明月,你要是再不起来,肉可就被我们吃光了!”
一听说有肉吃,明月立刻睁开双眼问道:“哪呢?”
“这儿呢!”恒昊听见明月和许冠之的对话,不由好笑,大声喊道,“快起来吧,不然我们全吃了,不给你留!”
明月立刻一骨碌爬起来,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完后喜滋滋地坐到火堆旁。闻着那诱人的香味,勾得她口水直流,还没把肉吃到嘴里就开始吧嗒嘴了。
“嗯,啧啧啧。”明月一边吧嗒嘴,一边接过恒昊递来的烤肉。
许冠之去包袱里取出一壶酒,问他们要不要喝。明月是女子,酒对她来说可有可无。但恒昊一见就伸手要,说有肉无酒不欢,还怨他昨晚怎么不拿出来。
许冠之说他忘记了,而且因为他本来就打算下水,喝了酒不好。恒昊也不在意,与他一人一口地喝起来。
吃饱喝足,三人灭火上路,朝清随县进发。恒昊和明月都没有去过,许冠之去过一两次,就自告奋勇说他可以带路。
恒昊虽未去过,却对这个县很是熟悉。因为这是京城治下最繁华的县,每年上缴的贡赋也是京城所有郡县中最多的。而且,历年来的科考,状元也多出自清随县。最高的官竟然做到丞相,也算是光宗耀祖了。
但明月却对此一无所知,她只关心什么时候到无底崖,能不能顺利找到金龙鱼。听着恒昊与许冠之谈论清随县的风土人情,以及各种辉煌,她觉得十分无趣,都快打瞌睡了。
不过,听到一句话时,明月的耳朵顿时刷地竖直了。
恒昊说:“想当年,清随县还葬过两位王爷,葬仪隆重,传为佳话。那两位王爷本非皇亲,只因战功赫赫,才被先皇赐予王位。因而,按祖制不可入皇陵。选来选去,他们皆看中清随县这块风水宝地,便请先皇恩准,死后葬于此处。”
许冠之点头说:“这事,我也听说过。先皇海量雄心,对各族各部都很宽宏厚爱。想我与父母本是人质,却也得到封地,生活无忧。如今想来,我仍对先皇怀有感激之情,对自己的家乡,却较为淡漠了。”
明月插嘴道:“俗话说,富贵不可忘本,你连自己的家乡都忘了,这不是叛逆吗?”
许冠之却说:“非也!你想,如果你五岁就跟随父母到另一个地方,远离家乡,从未回去过。而且,这个地方的乡邻和统治者都对你们十分和善有爱,处处关照。到你二十几岁的时候,你是对这里有感情,还是对家乡的感情更深一些?”
这下,明月哑口了。许冠之说的确是事实,如果明月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当然会对现在生活的地方更有感情。
再说,五岁之前的记忆本就模糊,何况之后一直在异地生活且过得不错。对于小时候的家乡,记忆早已残缺不全,这实在算不上是叛逆。
“好吧,算你赢了。”明月说着对许冠之做了个鬼脸。
眼看清随县城已遥遥在望,三人快马加鞭,终于在日落前到达。这里离无底崖还有近一百里路,但他们人困马乏,也不想连夜赶路,决定先在城里休憩一晚,明日再说。
进了清随县城,三人不由得眼前一亮。这个县城虽然小,却应有尽有,热闹非常。此刻已是掌灯时分,街上非但没有变得冷清,反而更加热闹。
放眼看去,街边的店铺都还在做着生意,门口挂着灯笼。街上行人也来来往往,大人小孩成群结队。各种叫卖声,吆喝声,以及孩童的奔跑打闹声不绝于耳。三人走进这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倒像是破坏了这里的景致一般,颇觉尴尬。
明月最爱热闹,见这里人多,卖什么的都有,顿时兴奋起来。她这里看看,那里看看,不时跟行人搭话,很快就融入这小城的风景中。
而恒昊和许冠之,他们都没有到处找人搭话的习惯,只是牵着马慢慢走,小心翼翼地不让马蹄踩到摊子上的东西。走到人多的地方,他们还要喊上几声,提醒人们避让。
明月倒是轻松,将缰绳一甩,自己就跑去玩了。恒昊无奈地牵着两匹马,既要看风景,又要看着明月,深恐她走丢。
许冠之占着对这里较熟,一路对恒昊介绍,哪里是县衙,哪里是菜场,哪里是码头,哪里是最繁华的街市。甚至于哪里的饭菜最好吃,哪家绣品最好,他都说得头头是道。
恒昊佩服地看着他,说看来闯荡江湖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