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看不见风景的房间-第2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练初版也练了那么久了,我看过他们的试镜记录,你比那些人都强,陈牧要是现在还不决定主演,投资方那边也禁不住他拖,何况我们打过招呼,投资方几天前就在朝他施压了,你现在去,他会觉得你能解燃眉之急。”
  “但愿吧。”黄文尧确实还有那么一丝不确定,毕竟陈牧在圈内没什么名气,他摸不清这位导演的脾性。
  “我只是好奇。”陈淑曼说,“你为什么就盯紧程冬,要跟他抢。”
  “你也知道,我们是同类型的歌手,又在同一间公司,难免会有资源竞争。”
  陈淑曼似乎并不认同他的说法:“圈子这么大,同类型的艺人也不少,何况单将资源的话。”陈淑曼笑了笑,“最近我揽到手的,被苏瑾眼红的那些,不都是你给介绍的?这块儿你还真犯不着跟人争。”
  黄文尧笑而不语,手指在报纸上程冬一张清爽开朗的硬照上悬空,然后轻轻敲了敲。
  “我就是对他感兴趣,看这圈子那么多年,从没碰过这样的,他这么被人护着,横冲直撞,真摔了的那天,会特别疼吧。我就想当台轨道摄像机,跟着他拍一拍,反正来这里就是玩儿嘛,他是目前我觉得最好玩的。”
  陈淑曼了解到这玩世不恭的想法后,便也没兴趣继续问了,来娱乐圈体验rpg的公子哥并不少,而黄文尧是看起来最真心实意的一个,却仍旧是这样的态度。
  她其实有些羡慕苏瑾,苏瑾有今天这番成就,是真的有伯乐眼光,也带过几个非常成功的艺人,经她手的都是美玉。她跟苏瑾打小就认识,以前在一块儿玩,都要抢同一个布娃娃,两人都有收集癖,也爱给自己的娃娃打扮,长大了都做了经纪人,操办他人事业甚至命运,有种微妙的快感。然而她却总是矮了苏瑾一头,不论任何时候,比方眼下苏瑾有了个浑身热诚的歌手,她手上却是个抱着游戏心态的玩家。
  她看了看黄文尧,又想,管它呢,只要最后的结果漂亮就成。
  
  第28章
  
  原殷之冷着脸坐在一辆印着《每日娱报》logo的suv上,而那个赶他走的青年正在帮助阿黑往后备箱里塞土特产,他从后视镜里瞥了一眼,正好看到一只火腿的后蹄大喇喇戳在半空。
  “你回去以后可以把蛋黄和皮蛋先送到小纪那,她跟我说她最近闲得发慌。”程冬收拾完东西,过来扒着车窗跟原殷之讲话,对方只是拿眼斜他,不搭腔,程冬觉得别扭的原殷之有点可爱,就趁人不注意,往前凑了一下。
  他的嘴唇没有碰到目的地,鼻尖倒是在原殷之脸上戳了一下。
  一个失败的突袭。
  程冬埋下头,觉得自己大概有点神经搭错,正想不着痕迹地挪开,原殷之的手就搭到了他的头上,摸了摸。
  他抬起头,看原殷之似乎在忍耐,定定看了他一会儿后,低声说:“你早点回来,我在家等你。”
  程冬睁了一下眼睛,他被那个“家”字戳中了。
  原殷之又揉了揉他的头,毕竟有人在,不好更过火,要不是前一晚两人憋不住,又偷摸着把帐篷搭起来,后来差点把帐篷搞塌,这个时候原殷之肯定下车把人抗走。
  但是他们毕竟都不是游手好闲以谈恋爱为己任的人,原殷之的手机已经快要被翟洁打爆,而程冬也不是来这里度假的。两人交换了一个特别深长的眼神,而后便利落地告别了。
  程冬插着口袋,看车屁股消失在视野里,耳边是寨子里的村民劳作时互相谈天招呼的声音,不时有人吼两声号子,很快消失在茂密的山林中,没有回音。
  他突然想起邱余欢曾经在教学中途对他说的话。
  “你的音乐很干净,我指的不仅仅是风格,而是你的创作力度。你擅于捕捉简单的情绪,直抒胸臆,但这些优点会在后期成为劣势,那就是缺乏张力。并不是说简单的东西不好,相反某些时候这是最好的,但你的东西是未经提炼的那种简单,显得粗糙,并且更危险的是,浅薄。”
  “你的技巧过硬,词曲契合度相当高,每首歌拿出来都能做得让人挑不出大毛病,但是这些东西听多了,耳朵会腻。”
  “那根本原因是什么呢?你说过,高中之后就来外地打拼,不到一年就被奇亚签下并且就此冷置三年,在此期间,你能学到和体会到的东西都太少了。简单来讲,小程,我对你的感觉是,懵懂。”
  “未被着色的东西不一定是好的,你对很多事情的理解程度似乎还太浅,音乐需要更剧烈和复杂的感情,你写歌,写你的梦想,写你的表达欲望,但这当中自顾自的成分过多,我们做音乐,是要给人听的,让人产生共鸣才是最重要的。你的词谱可能会让人觉得养耳朵,却不会有持久度,要在听众心脏上重锤一记,让他们记得你,记得你的歌。”
  “而要如何做到这一点,我能给你的答案是,增加经历,懵懂总会被经验击溃,这是你要做的第一步。”
  邱余欢没有说第二步是什么,那是一次短暂的交谈,甚至程冬还没有完全理解过来就结束了。
  他站在这听上去安静空旷,但其实总有细碎声响的山寨中,刚刚送别了自己喜欢的人,突然弄懂了什么。
  自己为什么会爱上音乐呢?若说这是细胞的鼓动,是天性,那就该归为他天然的表达欲望,但是如果他能表达的东西太少,这就会让他看起来笨拙而无力,他苦练多年的技术,到时候也救不了他。
  程冬知道自己的生活有一种诡异的平整,这大概就是邱余欢所说,他对很多事情的理解程度太浅,其实那不是太浅,是他主动浅尝辄止而已。他会接纳所有在身旁发生的事情,无论是被奇亚压榨还是选择放弃回乡,以及之后接受了原殷之的包养,旁人看来这一件件都是些极不易消化的事情,但是他消化了,因为他在这么做的时候,将自己置身事外。
  说不清是他性格中的哪一部分在起作用,程冬猜想,那可能是懦弱。
  唐真说他没有心,是因为他没有多大的情绪起伏,无论什么时候他看上去都挺安稳的。
  但是原殷之折腾了他好多回,他终于没那么安稳了。
  程冬转过身去,张开手臂朝天空嚎了一嗓子,很快对面山上摘草药的人就用山歌跟他呼应起来,程冬这几天来学的不多,但基础的几个音节还算熟悉,就跟着一通乱唱,很快有不止一个声音参与进来。程冬大概能听懂,那是一首呼唤远赴他乡的恋人的歌,在劳作中偶尔兴起的思念,夹杂在其中的埋怨。
  要不要这么应景,程冬想。
  我也刚刚开始想他啊。
  邱余欢等人在隔天到达了村寨,先遣人员带来的设备也派上了用场,这座四面环山的村寨突然多出了好多黑匣子。
  卡在树杈间的、粘在屋檐下的、安安静静呆在蘑菇旁边的,村民都很好奇,上手敲敲摸摸,后来消息就传开了,说这是那帮城里人带来的录音机,咱们当没看到就好,防着点儿羊啊狗啊的去把东西踩坏了,毕竟人家是来帮忙做供水的。
  知道是录音机以后,就会有人故意在旁边制造声音,村民都爱唱歌,这些天里寨子里的歌声比以往更甚,组里的人讲录音取出来听了,效果比预想中还好,现在是夏季,虫声鸟鸣都十分丰富,这些天然的背景音经过剪辑,会成为好材料的。
  程冬跟随邱余欢和崔忠世每天跋山涉水,观察人文和自然,起初还真是没什么大收获,难免对这样的取材过程感到倦怠,直到有一天他登上山顶,浓密的树冠犹如可踏足轻舞的原野,他听到了一声大象的长啸。
  野象极其罕见,哪怕是圈养起来的大象也因为生活方式的改变而锐减,程冬以为自己听错了。
  直到此起彼伏的三四声啸叫乘风而来,他看不到它们,这种庞大的动物正穿梭在林木间,却不露出哪怕一小片耳朵尖给他,程冬想象它们喷鼻子的声音,如柱的足踩进厚厚一层腐叶的声音,悠闲甩动尾巴和蒲扇般耳朵的声音,和它们似乎在互相召唤的声音。
  程冬那一瞬间想到的不是要怎样在舞台上呈现这样的原始音律,而是非常普通地,想到了原殷之。他想跟那个人一起体会这样罕见的情景。
  而远在数千公里外的原殷之,此时正开车赶往机场。他本来正在开会,中途被电话打断,按掉以后却收到了短信,预览栏显示了短信内容:“直霖机场二层,预计到达时间15点37分,带上口香糖,我的吃完了。”
  原殷之立刻感到了头痛,他皱着眉抬手中止了会议,拉开门就走,路过办公区的时候还留意了每个格子间,找到一张桌上放了木糖醇的,就顺手拿了,不过没忘记撕了张便签留言。
  等他赶到机场,准时在15点37分见到了拉着行李箱的原缜,对方走过来的第一个动作就是伸出手,原殷之把木糖醇递到他手上。
  “不是口香糖。”原缜垂眼说,虽然面无表情,但原殷之晓得他是在嫌弃。
  “别那么多事儿,这个比口香糖好,防蛀牙。”
  原缜盯了手里的瓶子一会儿,抬头找到垃圾箱,规规矩矩地扔到了可回收箱。
  原殷之懒得理他,只出去开车。
  原缜是原殷之的小叔,强迫症患者,对一切信息都要求精准,酷爱口香糖,原殷之小时候跟他比过谁先把口香糖粘满妈妈的化妆桌反面,谁就赢,并且每一块口香糖都要嚼到脱色。结果原缜赢了,也被原殷之的妈妈提溜到爷爷面前挨了顿揍。
  原缜只比原殷之大两岁,从小就性情古怪,却耐不住有商业天赋,在国外早早拿了mba,管理原家的海外项目多年,但原家的老爷子却一直对这个小儿子保持着固有印象,认为根据地还是在国内,他这么整天板着脸死磕规矩,怎么能做好生意人呢,于是硬把人招回来历练。
  而原殷之就变成了那个倒霉的……
  “我已经列了景点行程发到你邮箱了,带我去。”
  变成了那个倒霉的导游。
  
  第29章
  
  原缜发现海边兴建了度假村,摩天轮比小时候那个大了五倍,学校旧址变成了商业区,便也打消了重游故地的念头,沉默着跟原殷之回本家向老爷子报到。
  原殷之跟老爷子毕竟隔代,没有那么亲密,就在外头等,一边跟程冬发短信消磨时间。
  程冬那边信号不好,没有网络,有时候短信发着发着也会消失掉,原殷之也舍不得放下机器,盯着屏幕等。他在这边没放下过手机,立刻引起了母亲的注意。
  原殷之的母亲秦岚,年轻时候也是个小演员,拍过挂历,清一色神情漠然的冷美人。那个年代的女主角都是乐观向上性格活泼的,她便也红不起来,早早跟原殷之的父亲结了婚,哪怕长辈不满,也坚持只生一胎,为了保持身材。
  她这时候年过半百,染了均匀的黑发,穿旗袍,坐在安静的客厅喝茶看书,瞥见原殷之的一直跟个初中生似的抱着手机不放,就开口问他:“谈恋爱了?”
  原殷之愣了愣,抬起头来,秦岚缓缓啜饮,从杯沿抬眼看他,这位演员出声的母亲表情不丰富,但眼里却是神情保罗的,原殷之分明看到了那种带点儿溺爱的促狭笑意。
  “没。”原殷之把手机放下,眼睛却还是忍不住盯着,只好站起身来,“我陪你走走吧。”
  “你也知道你不着家啊。”�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