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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少央面上含了一丝轻嘲的笑意,语调微微上扬道:“这三放三赦倒是‘义举’。”
陆羡之道:“他既是杀手中的义士,那我放了他也无可厚非。”
白少央却道:“可我想问陆少侠一个问题。”
他刚刚还叫陆羡之小陆,如今却改口叫他少侠了。
陆羡之也察觉到了这称呼的变化,但也只能硬着头皮问道:“敢问白兄想问什么?”
白少央道:“如果有个人本可以砍掉你的四肢,却在下手时良心发现,只砍掉了你的双腿,你会不会对他感激涕零,赞他是个无双的义士?”
陆羡之微微一愣,随即答道:“当然不会。”
他若这样做了,那简直就和疯了傻了没有什么区别。
白少央继续道:“那些妇孺老幼,病残道僧自然是不欠他什么的,难道那些身体健全的汉子就是天生欠了他的么?同样是爹生娘养日月滋润的,怎么他们的命就可被随意轻贱?”
他倒是并未疾言厉色,可那字字句句都是直指命脉,戳人肺腑,竟是一点余地也不给陆羡之留。
陆羡之苦笑道:“我并未轻贱他们的性命,不过是觉得这人还算是良知未泯。”
白少央道:“既如此说,那淫贼奸污少女时也是良知未泯的,毕竟他是奸污而不是奸杀。那是否因为他留下了少女的性命,你就会放过他?”
陆羡之冷冷道:“不会,这样的人即便是剁碎了喂狗也不可惜。”
白少央道:“那你为何要放过林中黑蝉?”
陆羡之斩钉截铁道:“因为他杀的人不一定该活,但羞辱女子的人却绝对该死。”
白少央神色稍缓道:“但我看小陆你执意放他,是否另有隐情?”
陆羡之沉默了一会儿,忽目光悠悠道:“隐情倒是没有,只是我幼时曾犯过一个极为可怕的错误,幸得一前辈教导栽培,若是他也与你一般的想法,只怕我就不会在这儿了。”
话一说完,他看向白少央的表情变得有些古怪,仿佛是在郁郁不平,又仿佛是在心中叹息。
“你刚刚听了我讲了半天的故事,就更该知道‘冤冤相报何时了’的道理。且这世道不单黑白二色,你看得分明,我却更爱留意那黑白之间的灰色。这一刀下去肠穿肚烂,热血飞溅,固然是快人快己,可我却更想走救人救己之道。”
只盼这救人救己莫要变成害人害己才好。
白少央在心中发出一声苦笑,随即道:“黑白之间固然是有一抹灰,但黑不应因灰而显白,白也不该因灰而显黑。”
他顿了一顿,忽抬眸对向陆羡之道:“看人看事,都该以本色为先。”
说完白少央便取下了烤串,让觊觎鱼肉已久的玉狸奴尝了个鲜,但他自己却仿佛没有什么胃口,仿佛光听着猫儿嘴里“吧唧吧唧”地响,他就已经饱了似的。
也许他本不该这般认真的,可刚刚脑海里飘过许多上辈子的往事,胸臆之中便十足十地憋了一口气,好似无论如何都要宣泄出来不可。
陆羡之这便上前解了林中黑蝉的一处穴道,但却并未完全解开他身上被封的穴道,这样他虽能走路,却不能运功。
林中黑蝉踌躇了半分,终于还是问道:“你当真放我走?”
陆羡之笑道:“我连你的穴道都解了一半,岂有不放之理?”
但他下一瞬,他忽又笑容一收道:“但我下次若是再见你替人消/灾,莫怪我手下不留情了。”
他的话已说尽,林中黑蝉也不便多留,一转身便去了庙外。
他再也没有回头看一心放他的陆羡之一眼,也未曾去看一心杀他的白少央一眼,这个杀手仿佛从未见过这两个人,也永远不会把任何人任何事放在心上。
陆羡之回头一看,见白少央面上仿佛还带着几分叹息的意味,心下一沉道:“你还在生我的气?”
白少央头也不抬道:“我为何要生你的气?”
陆羡之苦笑道:“你刚刚说了那么动听的大道理,我却半个字都未听进去。若是换做是我,早就气得不行了。”
白少央没有正面回答,反而问了他一个很奇怪的问题。
“林中黑蝉是我什么人?”
陆羡之不假思索道:“他什么人都不是。”
白少央笑道:“那我为何要为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去生自己朋友的气?我若真这样做了,与那些愚夫愚妇又有何区别?”
这“朋友”二字仿佛是两粒香糖,哄得陆羡之眉毛一扬,有振翅欲飞之像。
白少央调笑道:“其实细细一想,古有结草衔环,白蛇报恩,今有破庙遇刺,陆郎放蝉。也许过个百年,那林中黑蝉便能投生成个白娘娘那样的女妖怪,对你投怀送抱也说不定。”
陆羡之苦笑道:“可惜我只信今生,不信来世。”
他虽是苦笑,但眉宇之间的那股郁郁之气还是去了大半,看来白少央的安慰还是有些效果的。
可待他转过身去坐在那草铺之上时,白少央面上的笑容却渐渐淡了下去。
这世上的确有人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但以怨报德之事也是屡见不鲜。陆羡之这一放,当真是前景莫测,福祸难料。
但愿他的这个朋友能交得长长久久,渐入佳境。
这世上虽有许多种死法,但最令人厌憎的一种死法,还是死在自己的心慈手软之下。
第12章 长歌
时辰不早了,陆白二人浅谈了一会儿,便各自躺在草铺子上睡了。玉狸奴团成一团,欲把白少央的肚子当枕头,白少央却嫌这坨毛肉团团太重,便拉着它在身边躺倒,然后又捡了几块木头叠在一起,假装它是个蜀锦织成的粟玉枕,然后心满意足地枕在上面。陆羡之与他背对背地靠着,除了半夜的时候打了一会儿呼噜,倒也安安稳稳地度过了一夜。
第二日出庙之前,他们先是对着摇铃神医的泥像拜了一拜,然后对着庙外摆着的那几具尸体告了个罪,便找了火石,将尸身烧了个干净,之后便启程前往云州。
白少央赶路一向都不等天亮,而是刚刚等到天上显出一抹鱼肚白便要走了,此刻这月亮还和枚铜钱似的挂在天上呢,路上也并不十分明晰。
陆羡之问他为何走得这般急,白少央只道:“若是等着天还未全亮便走,这路上的风景便会越看越亮,连带人的心也会跟着亮堂起来。”
陆羡之似乎很喜欢这个理由,所以连走路的脚步都轻盈了许多。
那车马古道旁有一枫叶林,正遇着秋日便开得密密匝匝一片,原本天色暗暗的,看上去便是紫红色的,可他们的路越走越亮,枫叶片上的红便越正越浓,颇有秋爽飒然之风。白少央兴致一来,便唱起了家乡扇溪村的“五声赶灵调”。
“月亮毛毛星子多,红菱子绿草子裹个白鹅出,姐儿妖妖汉子骚,白迷迷黑俏俏惹得阎王怒目小鬼臊,旁人皆道乡夫愚,莫不是假正经啊真白眼……”
这些多是脚夫乡妇才熟知的山歌小调,格调不高,韵律全无,都是专说乡野轶事,儿女艳故的。白少央看举止看言行都似是个大家大户出来的公子哥,却将这点浓词艳曲毫无顾忌地清唱出来,倒也叫陆羡之十分惊讶。
惊讶之余,他还不忘问道:“这山歌你是从何处听来的?“
白少央思忖片刻后,忽开了口,将这山歌的由来事娓娓道来。
原来他从前住的村里有一瘸汉,东不成西不就的总干不成事,但却偏偏擅长编曲唱歌。白少央每次得空,都会去这汉子那里听会儿小曲,所以也就记住了曲调和唱腔。
后来白少央十三岁那年,瘸汉子着了风寒惊阙之症,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病,好生歇养便是了。偏生他的老母信什么偏方,拿草木灰兑着符水给他喝了下去,结果那瘸汉的嗓子便倒了。
陆羡之立刻问道:“这嗓子倒了,可还能说话?”
白少央道:“虽还能说话,却再也不能唱歌了,因为连他自己都厌恶自己的声音。后来这瘸汉没过几年又得了场大病,这次他却没挨过去。”
陆羡之道:“可是你想起他的时候,好像并不怎么伤心。”
白少央淡淡道:“他的人虽走了,歌却留在了村子里,不光是我,还有别人也经常唱他的小调。他一生都没出过山村,大字都不识得几个,却能在这世上留下点东西,叫人记着他想着他,我难道不该为他感到高兴?”
陆羡之感慨道:“能在这世上留下点东西,就算不枉一生了么?”
白少央道:“你留下的东西若能叫后人时常想起你,那才叫不枉此生。”
陆羡之目光一闪道:“白兄很怕死后被人遗忘么?”
他实在是个很敏锐的人,但他的敏锐有时太过诛心。
可面对这诛心的话,白少央却只是微微一笑。
但是他的笑却仿佛很古怪,也很悲哀。
他倒不怕被人遗忘,这是因为他已经被人遗忘了。
十六年前的张朝宗声名显赫,如日中天。
十六年后的张朝宗却根本没有人愿意提起,除了杀死他的韩绽。
这世上最后记得你的人,居然是最恨你的人。
而那些爱你的人,一想起你的音容便有伤心情怀,一提起你的名字便是愁容满面,久而久之也就不愿想起,更不愿提起了。
当然了,你不能怪这些人不够坚强,只能怪自己死得太过突然,太过轻率。
陆羡之见白少央面上郁郁不快,似陷入了过往愁思之中,便有意开解便道:“我见过白兄的飞刀,领教过白兄的眼力,却不知白兄的轻功如何。”
未等白少央发话,他便一把提起跟在后面的玉狸奴放在肩上,然后足尖一点,便如林间飞燕般向前飞去。白少央先是一愣,随即也紧紧跟上。
这猫儿本是不紧不慢地跟在他和陆羡之身后,此刻被人骤然提起,登时四腿乱蹬,龇牙嘶叫,如被拔了爪儿的老鹰,失了牙的老虎一般六神无主。可没想到在陆羡之的肩上趴了一会儿,它竟渐渐冷静下来,还眯起一双琉璃目,竖起一根长毛尾,好似很享受这等乘奔御风的感受。
陆羡之见白少央始终跟在自己身后,一副无力追赶的模样,面上渐含了分笑。
他本就有些率性而为,如今更是少年得意。
可他后来却渐渐笑不出来了。
因为他发现无论自己如何发力,都没法甩开更远的距离。
他若快了,白少央也快上那么几分,他若慢了,白少央便也慢上那么几分。不管他是快是慢,他们之间永远都是那样的距离,不增不减,不多不少。
这个人简直像是一块甩不开的膏药一般,死死地贴在陆羡之身后。
他们一起穿过了红枫林,越过了车马古道,眼看就要到云州城的城门了,陆羡之也只得停了下来。
他的脸上泛着一抹诡异的潮红,一刹那间如双颊蔓上了暮间的红霞。
然而这股子潮红却不是因为他刚刚用过轻功。
他师从“画堂侯”陆师泽,学的不过是退敌的脚法。可若论轻功本事,他却绝不输陆家的任何一位长老,而且只怕还要青出于蓝更胜于蓝。可这让他引以为傲的轻功本事,却还不能胜过一个初入江湖的无名小卒。
这本该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