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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俩啊——!”岳绮云无可奈何地摇头,“跟你们说的多少次了,元烈同我有分无缘,你家小姐我早晚会离开这里,怎么你们就是不信呢?”
“我的好小姐!”剑兰也学着岳绮云一般摇头叹息道:“您都已经跟大汗……”她忽然脸颊一热,嗫嚅着继续说道:“再说,您想大归回梁国,陛下能同意吗?”
“事在人为,不试试怎么会知道行得通行不通?”岳绮云实在不想讨论这些伤脑筋的话题,她坐直了身子,抱起一直趴在她腿上睡的香甜的小獒崽说道:“看这小崽子,长得可真结实!”
“小姐!”剑兰当然不肯让岳绮云轻易地转移了话题,劝解道:“我知道您还在怪着大汗,可是我瞧了这些天,他心里还是有您的。”
“就是就是!”罗兰把头点得像鸡啄米。“奴婢也觉得,大汗刚刚是特意过来跟小姐道别的,可是您……哎!总和他这么僵着,也不是个事儿啊!”
“你俩还没完了是不?”岳绮云不悦地皱眉,“他元烈自认为宽容,装模作样地亲近于我,我就必须得感激涕零了?你家小姐我有这么贱吗?”
第三十九章 出征
》》 “……”两个小丫鬟惊骇地对望一眼,被岳绮云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模样吓到。
她们不明白,别人家的女子,不都是这样过的吗?为什么自家小姐会这样离经叛道呢?
“那种施舍的感情,对我来说等同于嗟来之食!”岳绮云恼火地在大帐里来回踱步。“还就不明白了,在你们心里,我岳绮云离开了他元烈,离开了这蛮荒的燕北草原就活不了了是不?”
罗兰傻呆呆地看着走来走去的岳绮云,满脸的懵懂。
剑兰则微垂着头,眼睛追随着自家小姐投在地上的影子来来去去,微微咬着嘴唇。
“婢子虽然不明白小姐的心思,但是小姐要去哪里,奴婢是一定要跟到哪里的!”剑兰沉默了一会儿,才幽幽地道。
“罗兰也是!无论小姐有什么打算,奴婢誓死追随小姐!”
岳绮云扶额,怎么说来说去,变成了两个小丫鬟表忠心的结局?
“说到打算,目前咱还真有些事情得研究研究!”岳绮云把熟睡的小獒崽放在床上,趿拉着绣鞋跑到那排交趾黄檀的大柜前,逐个打开了柜门,在里面翻翻找找着。
“小姐别翻腾了,您要找什么告诉奴婢好吧?”罗兰看着被她丢了一地的首饰细软,慌忙招呼剑兰跟她一起捡拾。
“我记得出嫁前,娘给了我一个小匣子……”岳绮云的整个身体几乎都扎进了柜子里。
“稀里哗啦”又是几个锦囊滚了一地,罗兰急的脸都白了,这些都是国公夫人给小姐的嫁妆,可不能有一些闪失。
“奴婢记得那匣子,这就给您拿出来,您……”罗兰可顾不得尊卑了,慌忙上前把岳绮云从柜子里拉了出来,生怕她把那些精致华美首饰给糟蹋了。
岳绮云满意地靠着床头,看着两个小丫鬟一个收拾着满地的绫罗绸缎,一个小心翼翼地把那些贵重的金银首饰放回原来的地方。
看看,这俩丫头就是闲的,给她们找点事做,立刻就不再想着那些有的没的了。
“小姐您看,这是您说的那个匣子吗?”正自得意间,罗兰捧着个半米见方,紫檀嵌螺钿的木盒子走过来。
岳绮云接过来,轻轻掀开盖子,露出了里面的一摞银票。
随意地翻了几张,虽然知道母亲给了她不少压箱底的银钱,可也被这笔巨额财产给惊到:镇国公夫人这是把这个国公府都陪嫁给女儿了吧?
里面银票的面额从一万两到五十两不等,其中一万两的有四五十多张,千两的百十多张,最多的还是一百两和五十两的,那根本就数不过来。她粗略地按照最大面额的算了算,居然有一百万两。
镇国公以战功立家,为了梁国的历任皇帝开疆辟土。传承百年的簪缨之家,自然有着不菲的底蕴,可是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银子给女儿,国公夫人也是够豁得出去的。
“怪不得夫人没给小姐多少金银细软,原来暗中补贴了小姐这么多银子啊!”剑兰也看傻了眼,恍了会儿神儿,才说道:“奴婢本来还觉得夫人给您的嫁妆太少,现在看来,是太多了呢!”
“娘其实早替我想好了。”岳绮云扣好匣子,轻轻**着上面的花鸟图案,不胜唏嘘道:“我远嫁到这苦寒之地,与其带着一大堆中看不中用的劳什子,还不如多带些银两实惠。万一我与那元烈一拍两散了,那些累赘的首饰和家具就只能便宜草原蛮子,可这银票藏在身上携带方便,才真正是我自己的。”
两个丫鬟齐齐瞠目结舌,看来还是国公夫人的了解小姐,一早就为小姐想好了退路。
“嗯,我们听小姐的!”剑兰释然道:“再也不提那蛮子大汗了,您喜欢怎样就怎,反正我们是跟定您了!”
说服了两个丫鬟,岳绮云守财奴一样抱着那紫檀匣子,一夜好梦到天亮。
当朝阳再次升起的时候,元烈的军队已经收拾齐整,整装待发了。
“烈焰族的勇士们!还记得二十年前我族的仇恨吗?”元烈端坐在漆黑如墨的骏马上,声如洪钟地吼道:“二十年前,克伦部族联合了该死的乌赤人,跑到我们呼伦草原烧杀抢掠。元朗大汗为了保护部族老弱,被克伦人的冷箭射死!我们的父辈,几乎被乌赤人屠戮殆尽!这血海深仇,你们忘得了吗!”
“不忘,不忘,永世不忘!”
“血债血偿!”
“为我们的爹娘报仇!”
二十年前的仇,已经印刻在每一个烈焰族人的骨血中。元烈寥寥几句,就点燃了烈焰族士兵的怒火,他们高举着手里的长刀,发出了愤怒的吼声!
“现在,到了咱们跟仇人算账的时候了!”元烈提高了声音,宏亮得好像凭空起了一声炸雷。“烈焰的儿郎们,拿起咱们的刀枪,用敌人的鲜血,祭奠我们屈死的亲人!”
“杀了乌赤狗,为老汗王报仇!”
“报仇,报仇,报仇!”
一浪高过一浪的吼声,很快把元烈的声音压了下去。每个烈焰士兵的热血,都因为那深入骨髓的仇恨沸腾。
宽广无际的草原上,被浓浓的仇恨充斥,被人喊马嘶声充斥。
“大汗威武!”
“烈焰族的勇士,胜利!”
“让乌赤国的贼子见识见识咱燕国长刀的厉害!”
“大汗必胜!烈焰族必胜!”
一身戎装的莫筝骑在马上,痴迷地看着阳光中铁血男儿,被他绝伦的英姿倾倒。
“看啊,莫姑娘也要和大汗一起出征!”人群中,有人一眼看到英姿飒爽的莫筝,兴奋地高呼。
“莫筝姑娘穿着铠甲呢!”女人们对敢于上战场的莫筝挥手,放开喉咙尖叫。
这个时候,无论谁出现在士兵的队伍里,在族人眼中都是烈焰族的英雄。
“我虽为乃蛮部族的公主,但是为了大汗,为了呼伦草原,我愿意抛洒这一腔热血,替屈死的老汗王报仇!”莫筝高举着一柄秀气的长剑,豪气干云地道。
“莫姑娘好样的!”
“莫姑娘好胆色!”
“莫姑娘巾帼不让须眉!”
莫筝适时地话语,很是取悦了所有烈焰族人,人们对于即将上战场的英雄的崇拜,推上了更高的高度。
“莫筝,莫筝,莫筝!”人群自发地,有节奏地呼唤着她的名字,对于她的爱戴几乎高过了部族汗王。
第四十章 不见归路
》》 莫筝骄傲地抬着下巴,忍不住从心底升起的喜悦,漂亮的水眸挑衅地看向祭坛边的高台。那里,岳绮云同大扎撒并排而立。
大扎撒站在高台中央,穿着燕国巫神的服装,一脸肃穆地仰头看向天空。。
“仁慈的长生天,保佑我们烈焰勇士顺利凯旋……”大扎撒的嘴唇无声地开阖,虔诚地双手高举,手心向天地祈祷着。饱经沧桑的脸膛上,被阳光罩了一层神圣的晕光。
岳绮云站在大扎撒的身边,听着老人有如吟唱的祈祷,不知怎的心中一片祥和。看着祭坛下沸腾的人群,她忽然有种置身事外的错觉。
高台下疯狂呐喊的烈焰族人,热血沸腾的将要出征的士兵,还有那个得意洋洋的莫筝。这些都在岳绮云的眼里,成了黑白色的默剧。
她学着大扎撒的样子,仰头向天。天空湛蓝,苍穹在远方和碧绿的草原连在了一起。内心前所未有的宁静,直让她觉得自己好像在展翅飞翔。
在人们的欢呼声里,元烈站在队伍的最前面,下令军队开拔。
恍惚间,岳绮云好像看到天上云朵变成了五色祥云,随着元烈的军队缓缓地向东移动。
把目光从天空收回,她看着渐渐远去的队伍。
相比岳家军的军容整齐,这只草原骑兵只能用邋遢来形容了。除了身为汗王的元烈,士兵们没有整齐的盔甲,只穿着普通的长袍长裤,唯一能够用来抵御兵器伤害的,只有几片皮革遮住要害部位。
他们的马匹也没有岳家军的马匹高大,甚至都可以说是参差不齐。
然而,就是这样一只看上去并不肃穆的军队,却是燕国悍名远扬的骑兵。他们的不用盔甲,因为他们手里的长刀就是最安全的盔甲。他们的马儿不高壮,但却都是够驰骋千里的良驹。
元烈一袭乌黑的甲胄,坐骑猎风也是一身黑亮。调转马头,回望向祭坛边那一袭红衣的娇小人影。
他极目眺望,从心底希望能从她的脸上看到对自己的牵挂。
元烈想着:这么久久地站着高台上,这么久久地凝望着自己的方向,她,还是记挂着他的吧?
“烈哥哥。”莫筝催马跑到元烈的身边,“该走了。”她柔声说道。
“驾!”元烈双脚一夹马镫,黑色的骏马扬起铁蹄奔跑了起来,身后留下一溜尘烟。
莫筝看向刚才元烈注目的方向,眼睛触碰到那骄傲的身影,随即移开目光,追随元烈而去。
岳绮云一直目送元烈一行消失在地平线,这才在大扎撒满意的目光中走下高台,一边拍打着衣服上的尘土,一边默默问候着大扎撒祖上的亲戚。
“奇了怪了,老神棍的眼神好厉害,居然就把我给吓住了?”她心底纳闷着。
其实就在元烈的部队开拔的时候,岳绮云就想麻利儿地回去了,然而大扎撒只是对她微微一笑,她就再也挪不开步子,居然像个望夫石一样,傻呆呆地站着吃了好一阵子的土。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岳绮云和烈焰王族的留守人员倒是相安无事,着实地过了些平静日子。
草原的夏季总是那么短,一个月以后,秋风带着雪山上的清冷吹到了呼伦河边。
呼伦草原最美的季节到了。
乌兰,是岳绮云给母獒起的名字。
经过了一个月精心调养,乌兰的身体彻底康复,于是岳绮云带着它走出了王帐,开始康复性训练。
体型健美庞大的獒犬一经出现,就在烈焰王庭里引起了轰动。
“天啊,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丑的东西!”苏茉儿嫌弃地捂住鼻子,指着乌兰光秃秃的皮毛问道。“这是个妖怪吧?”
岳绮云垂手**着乌兰已经长出短短绒毛的后背,并没有搭理苏茉儿的挑衅。
而乌兰看都不看眼前这个咋咋呼呼的女人,它高昂着巨大的头颅,耸动着湿漉漉的鼻子,闻着风中淡淡的熟悉味道——那是从唐古雪山下来的,风霜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