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驭兽王妃逆袭记-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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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娘,叫我做甚?”大老鼠人立起身,充满灵性的眼睛在岳绮云的脸上瞟来瞟去的,模样甚是滑稽。
    “请鼠老弟出来,想麻烦你帮我办件事。”岳绮云嘴里发出类似老鼠的吱吱声,却是正在用兽语同老鼠说话。“看到祭坛旁边正在燃烧的火堆了吗,等下火势稍微小了,请帮我把这个东西,放进那烧成灰的乌赤国奸细的身旁。”
    “什么,去火堆中?”大老鼠惊惧地看着那冲天的火苗,把一颗小脑袋摇得像个拨浪鼓,连声拒绝道:“咱们鼠辈最怕火,再说那里的地皮都是滚烫的,这忙我可不帮!”
    “喂,大老鼠,我又不是白让你帮忙。”岳绮云深知此时正是老鼠繁殖的季节,这大老鼠一定是拖家带口,生计颇为艰难。“知道吗,我可是这呼伦草原的大妃呢,王帐中的食物着实不少……”
    岳绮云说到这里就闭住了嘴,给了老鼠一个你懂得的眼神。
    “小姑娘,你可是说话算话?”老鼠一听“食物”二字,完全没有刚才惊恐的表情,忙不迭点头道:“为了窝里的那群小崽子,说不得要拼上一把!”
    说完,大老鼠张开嘴巴,一口咬住岳绮云手里的那块小巧的青白玉牌,对她点了点头,就一头扎进土堆里不见了踪影。
    擦掉小羊皮靴上的一块泥巴,岳绮云缓缓站起身,黑亮的眼眸中是难以抑制的兴奋:她,拥有着不为人知的能力!而这个能力若是放在繁花似锦的大梁都城是半分用处没有,所以原主对于这个能力是一点都不在乎。
    可是啊可是,她现在的身份是烈焰部族的大妃,她所处的环境是一望无际的燕北草原——通晓兽语,对于一个草原人来说简直就是开了外挂!
    这燕北草原是什么地方,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任何一种动物都比草原上生存的人类都多!没错,这里,就是野生动物的天堂啊!
    正自得意间,忽然感觉后背被什么东西蹭着,转身看去,却是那匹白马用脑袋拱自己。
    “谢谢你!”她揽过温暖的马头,轻轻**着它长长的马鬃,而心底却升起了浓浓的悲伤。
    岳绮云想起了自己的那匹枣红马,是梁国唯一的一匹汗血宝马,曾经是她最亲密的朋友。自从枣红马累死后,她就再也没有固定的坐骑了。
    “美丽善良的姑娘,长生天的宠儿,很快就会拥有一匹神骏的天马!”白马打着响鼻,一边说着,一边用马头继续拱着岳绮云。
    “天马?”岳绮云哈哈一笑,矫健地飞身上马,骑在白马身上轻声问道:“天马在哪里?”
    “它是草原的风,是野马的王,一直在这草原上,只是从未出现在人类的地盘。等时机到了,你们自然就会相见。”白马悠然地踏着小碎步,踢踢跶跶地走向那渐渐熄灭的火堆。
    大扎撒跪在祭坛边,火堆中燃烧的灰烬被风吹起,落到了他的苍苍白发上,他恍若不知地喃喃祷告。
    忽然,火堆中有一块青白色的东西从灰烬中弹射而起,带着炽热的高温,翻滚着落到了虔诚祷告的老人身旁。
    大扎撒忽然睁开了双眼,惊异地看向那块犹自带着白色灰烬的玉牌。
    “长生天,显灵了!”大扎撒双手高高举起,对着祭坛行了一个五体投地的全身长礼。“感谢长生天,为我们的大妃证明!”
    “那是什么东西,怎么会从火堆里面跳出来?”围拢在祭坛周围的人群沸腾了,他们从未经历过这么神奇的事,纷纷上前询问。
    “大家看!”大扎撒不顾炽热的高温,双手捧起青白玉牌,粗糙的手掌擦掉上面的灰尘,向周围的人们展示着上面的花纹,长长的胡须因为激动在风中微微颤抖。
    “这是乌赤国王族的玉牌!一面刻着乌赤国的图腾,另一面刻着‘萧’字!乌赤国国姓就是姓萧的……”
    “这老妇难道是乌赤国的人?”
    “她冒充梁国人污了咱们的祭坛,又栽赃嫁祸给大妃!”
    “难道我们真的冤枉了大妃?”
    ……
    “大家静一静!”苏茉儿跳了出来,尖声叫道:“梁国人惯常奸诈,说不准这是他们做的手脚!”
    “你闭嘴!”大扎撒指着已经渐渐冷掉的灰烬说道:“咱们都看到了,这玉牌是从火堆中自行跳出来的,现在火堆周围都是我们烈焰族人,哪里有一个梁国人的影子?苏茉儿你如此信口胡说,是在质疑长生天吗?”
    “苏妃慎言!”元烈缓步走上祭坛,看了眼从远方款款行来的岳绮云深深看了一眼,提高声音说道:“事情已经很明显了,长生天为我的大妃做了见证。今日之事,是那可恨的乌赤国人捣鬼。”
    元烈的声音虽然低沉,但是穿透力极强,远在百米之外的岳绮云都听得清清楚楚。
    “白马你听,这草原的大汗在向我承认错误,咱们是不原谅还是不原谅还是不原谅呢?”岳绮云第一次骑在没有马鞍的马背上,却感觉非常的舒服。
    “长生天说,宽恕是美德。”白马的年龄明显有些大,它是被骑兵们淘汰的战马。此时的它温顺地走在夏日的阳光下,因为背上那个女孩的快乐而快乐着。
    “长生天宽仁,洗清了我龙虎卫的不白之冤。”岳绮云骑在白马之上缓缓地走进人群,声音冷冽地道:“然,作为草原的大妃,我岳绮云却是不能容忍被屡次三番地污蔑构陷,还请英明的大汗,睿智的大扎撒还我以公道!”
    虽然白马劝她宽恕,可是岳绮云毕竟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姑娘,还是从小生活在铁血军营里姑娘。苦累她可以吃,但是亏绝对不吃。

第二十七章 夏季

  》》    “小姑娘,退一步海阔天空啊!”白马打着响鼻,语气中有着长者对孩子的疼宠。
    退?还退到哪里?岳绮云撇嘴,刚才那么烈焰族人挤兑自己的时候,他们怎么就不想着退一步呢?
    白马走到了苏沐驹的面前,岳绮云端坐在马儿上,高高地俯视着被元烈打成猪头的莽汉。
    “你,三番五次地挑衅我大妃的尊严;你,在我龙虎卫大营前寻衅滋事!现在,当着朗朗晴天,我只问你一句,你是对我岳绮云不服还是对长生天不敬?”
    岳绮云平伸着手臂,手指纤弱透明,然而却仿佛带着万钧之力,压得黑铁塔一般的苏沐驹抬不起头来。
    “大汗,现在你是不是该给我岳绮云一个交代,是不是该给梁国岳家军一个交代!”
    烈日当头,周围的空气中甚至还残留着焚烧死尸发出的刺鼻味道。可是在场的烈焰族人,却感觉到来自大妃的彻骨冰寒。
    “苏沐驹,你藐视长生天,侮辱龙虎卫的将士!”岳绮云身上的气势越来越强,她高高地抬着下巴,声音清冷却又掷地有声:“你既不承认我这长生天选中的大妃,那就滚出呼伦草原,滚出我烈焰部族!”
    说完这几句话,岳绮云看向神色莫名的元烈,亮如宝石般的眸子中满是挑衅。
    “元烈,你敢有心思发落我龙虎卫,我就有理由打杀你的爪牙!”岳绮云没有说出这句话,可是元烈却从她亮如星子的凤眸中读懂了她的意思。“来而不往非礼也!”
    这个牙尖嘴利的女人!元烈在气恼之余还有些担忧。“如此不肯吃亏的性格,又怎能服众?”
    “大汗!”大扎撒将那玉牌举到元烈的面前,苍老的脸上带着愠怒道:“若不是有这玉牌作证,我们烈焰部岂不是同岳家军结下仇怨?冤枉了大妃事小,可是被乌赤狗利用却是咱们的耻辱了!而这苏沐驹更是可恨,不但冲撞大妃,还差点挑起了争端。幸好龙虎卫克制,否则这后果……”
    “内讧。”众人的心中一凛,大扎撒的话如醍醐灌顶,他们看向苏沐驹的目光变得复杂起来。
    “苏千户,你可知道罪?”沉默了许久,元烈不疾不徐地问道。
    “大汗?”苏沐驹的目光露出怯懦,睁着青紫的眼睑,求助地看向苏茉儿。
    “辱没大妃就是辱没本汗,看在苏妃的面子上,暂时不将你驱逐出部族。”元烈声音依旧低沉,但却传出很远。“来人,把苏千户叉下去,杖责四十军棍!”
    “大汗不要啊!”苏茉儿一下子冲到了苏沐驹的前面,对着元烈哭喊道:“我哥哥一心为了咱们呼伦草原,他并不是真的想冲撞大妃!”
    在苏茉儿的哭喊求饶声中,苏沐驹被元烈的侍卫远远地架开。没过多久,他杀猪般的惨叫就传了过来。
    岳绮云挑眉,黑亮的眼眸直视着元烈的,瞳孔中爆出了一团小火苗。
    元烈也挑眉,晴空一般湛蓝的眼眸中,却汹涌着暗色的波涛。
    这次交锋,岳绮云完胜。
    接下来的日子,因为长生天显灵的事件,岳绮云着实地清净了几天,脖子上伤也一点点好了起来。
    然而,毕竟人生不如意事十之**,每到吃饭的时候,她不得不忍受同元烈和那双姊妹花同桌用餐的苦恼。
    岳绮云当然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人,首先遭殃的,就是被草原人民推崇为雪莲花的莫筝姑娘。
    其实细说起来这事还真怪不得岳绮云,谁让一只狡猾肥硕的草原田鼠非常喜欢跟这朵小雪莲花玩耍呢?在连续三天被一只大老鼠跳到自己的腿上非常嗨皮地转圈儿,莫筝姑娘说死也不敢再踏进王帐一步了。
    没有莫筝的挑唆,苏茉儿就像是被拔了牙的老虎,再怎么折腾也不能影响岳绮云的胃口。
    自此以后,那只草原田鼠一家就在王帐附近安家落户了。不过难得的是,大田鼠倒是有些眼色,深知自己的形象比较不讨喜,只要岳绮云记得给它们留些食物,它从来不到王帐里捣乱。
    而龙虎卫在经历了那场危机后,对于岳绮云多少有了些敬畏,所以她用起来得心应手了不少。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没几天就到了盛夏的季节,元烈的队伍也召集得差不多,不日就要发兵梁国和乌赤国交战的燕门关。
    草原夏日的午后,炽热的阳光无遮无拦地落在生活在这里的每个生灵的头上,暑热难当。
    “小姐,这么热的天儿,您怎么还跑到大日头下面溜达?”剑兰一边给岳绮云打伞,一边擦着脸上的汗珠抱怨道。
    “不知道为什么,今儿一早醒来,我这心里就惴惴的。”岳绮云也不想在这炎热的午后出来,她把整个身子藏在凉伞的阴影下,跟剑兰一个频率地擦汗。
    忽然,她的耳朵动了动,闷热的空气中传来轻微而低频的声响,岳绮云不顾烈日当空,从凉伞底下跑了出来,冲上了附近的一座小土坡。
    “水,喝水!”炎热的风,吹送过来轻微的嘶吼声,那是……
    岳绮云极目远眺,寻着声音发出的方向望去。
    一望无际的草原,被漫天漫地的绿色覆盖。就在距离呼伦河不远的草地上,一幅黢黑的骨架分外地显眼。
    “不对,那不是骨架!”岳绮云忽然捂着了嘴巴,吃惊地瞪视着那黑黢黢一团的,瘦得皮包骨的动物。
    “它还活着!”目力极佳的她看出了那物体肚腹微弱的起伏,赶忙提起裙摆,脚尖轻轻点地的冲天而起,轻盈的几个纵跃就掠到了那动物的身边。
    “小姐,等等奴婢!”剑兰忙不迭地把凉伞收了起来,也向燕子一样,尾随着岳绮云追了过去。
    “啊呀!”当剑兰飞落到岳绮云的身边,立刻被躺在地上的动物吓了一跳。
    这是只骨骼巨大,却又瘦如干柴的獒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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