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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姐来的目的很简单,她半点藏着掖着的意思都没有,只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他一个小保安,每个月拿那么一点点工资,还累得半死,昼夜倒班的,只要他开个价,出多少钱能不再追究自己受伤的事儿,她花姐都负担得起。
能用钱解决的事儿还叫事儿?花姐一脸嫌弃地看着小保安,彼时后者刚刚说出个三十万的数。区区三十万,呵呵,都不值得她跑一趟腿。
于是花姐痛痛快快地付了钱,让小保安签字画押,声明自己脾脏摘除与被殴打无关,以后也不会再以此来威胁,然后迅速闪人。
三十万啊,在有钱人眼里不算什么,可是对于一个月工资只有2000块的保安来说,是他不吃不喝十多年才能挣到的钱,他很可耻地怂了,安心养伤,伤好后辞职回了老家。
警察找到他时,他正开开心心地坐在自家院子里逗弄儿子玩。他拿到那笔钱回来后,办了个养鸡场,又娶妻生子,过得很好,当年的事,他并没有半分怨怼,甚至还心怀感激。
他的原话是:“很多人卖掉颗肾,才换个手机的钱,我摘了脾,能得到三十万,还好意思贪心想要更多吗?人得惜福,我现在过得很好,过去的那些事,就当过去了吧。”
最有可能恨这帮人的人已经早就放下了,警方驱车三百多公里得来的这么个结果,让众人心情很沉重,难道他们又错了?
罗丛娟在外面吃完早饭,准备回家。以前忙碌惯了,天天时间安排得满满的,现在突然闲下来,还真是很难习惯啊。
楼下空地只有小小的一片,住在附近的老年人都喜欢聚到这里打打麻将聊聊天,借此打发无聊的老年时光。罗丛娟离家多年,老邻居也都没几个认识她的了,今天好像往常一样低着头往家走,就被个热情的老奶奶拽住了:“哟,这不是罗家那闺女嘛,你真回来了?可有年头不见,你比小时候看着可结实了。”
罗丛娟一贯不太会与人交往,小小年纪失去父母,寄宿武校呆了多年,她总是独来独往,碰上这么热情的才能邻居,她勉强抬起头冲着老奶奶笑了笑。
这帮老人显然一天到晚都闲得发慌,不管认识不认识,纷纷招呼她过去坐着聊天。罗丛娟脱身不能,只得拘谨地坐下,只出个耳朵,别人说什么,她都微微笑,不接言,想着一会他们对她失去兴趣,自己就能趁机溜了。
众人的话题却天马行空地聊了下去,从罗丛娟转到董君严,纷纷表示那么好的孩子,可惜了,好人没好报啊。
还是刚刚拉住她的老奶奶转过头来与她搭话:“闺女啊,还记得你董大哥不?当初可是他救了你一命啊。你知道他没了不?”
知道,怎么不知道,罗丛娟心痛如刀绞,她对董君严的爱与依恋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点点堆积起来的,不知不觉间,她已爱他入骨,可惜造化弄人,阴阳两隔,非人力能为。如果自己这条命不是当初他救下来的,现下自己追随他去也没什么大不了,反正她孑然一身,无牵无挂。
罗丛娟心痛得说不出话来,老奶奶本意也不非要她说话,只是想引个话题,转而去与别人闲聊:“唉,真是可惜了的,好在董家那小媳妇终于还是生了个孩子,不容易,男人都没了,一般人还真没她那勇气,孤身一人养孩子,再加上还有公公婆婆要抚养,啧啧,挺令人敬佩的。他们夫妻俩当初的罪没白遭,试管婴儿啊,据说女的身上要打一千针的,疼得很,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听人说是真的,那小媳妇自己身子有毛病,要不是医学发达了,这辈子他们也不可能有个孩子,要不他们也不能结婚十年才跑去做试管,我听老董家的姐姐说啊,她儿子早知道儿媳妇有毛病,当初还执意要娶,她没少生闷气,可是现在再看看,人家这儿媳妇多情深意重!”
严刑审问
“可不是。现在的年轻人都浮躁,活着的时候跟你好得蜜里调油似的,死了拍拍屁股转身又跟别人爱得死去活来的有的是,董家这小媳妇,不离不弃是,也是董家小子够仁义,不错不错。。。。。。”
“说得一点都不错,现在年轻人的想法咱们不懂,咱们年轻那会儿,拉拉手就是一辈子了。诶?娟娟呢?”老奶奶刚想回头问问身边的年轻人有什么想法,就发现刚才还乖乖坐在她身边装背景的女孩早已经失去了踪影,感叹了下年轻人一点耐心都没有了之后,又去聊别的八卦。
罗丛娟死死地咬住自己的嘴唇,以免哭出声来。这是她在父母皆亡后渐渐养出来的习惯,因为世界上唯一一个会惯着她让着她的人,已经不在了,她的任性与叛逆除了让她得到喝骂和毒打外别无用处。
大约是太渴望被关怀疼爱,她初到外婆家也做了不少不合时宜的举动,想要证明自己存在的重要性。可是她外公外婆带她回来,却仍然没有办法直面她与自己丧心病狂的父亲相似的眉眼,只要一看到她,就会让他们想起自己的女儿是怎么惨死的,哪怕她再无辜,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出气筒。
所以在得到了许多的无视与欺负后,她终于学乖,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不再做任何出格的事惹人讨厌。也正因为此,她才越发思念董君严,他的怀抱那么温暖干净,他的身躯那么高大挺拔,只要靠在他怀里,什么人和事都不能再伤她分毫。
说来真是奇怪,她跟董君严相处不过七八天,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来说,很短,之后分开,再也未见,但董君严的样子,一直清晰地在她脑海中,从未曾淡去。世界上最大的不幸,大约是那个人音容笑貌犹在,一切仿佛从未改变,但你跑遍每一个角落去寻觅,都不会再有一个同样的人站在那里,冲你微笑say hi。
她一直在努力地适应,适应这世界没有他。她从未曾有机会诉说,自己对他的别样情怀,杀戮,是她发泄心中恨意的方式。
董君严为国捐躯,生得伟大,死得光荣,她纵有澎湃的爱与恨,也不可能在他死后,去玷污他心爱的国与家。
所以,当这一腔情爱全转移到董家其余活着的人身上时,罗丛娟有一瞬间是想抢走董君严的小闺女的,那一双一模一样的眼睛,让她只看了一眼,便再也转不开头去。
那是他生命的延续!身上流着他一半的血!她极力忍了又忍,才忍住走出去抢孩子的冲动。罗丛娟是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童年经历绝对算不上美好,成长过程中又遇到了很多不靠谱的抚养人,如果说外公外婆只是习惯性无视她,她的舅舅舅妈却是恨不得压榨干净她每一分利用价值,父母留下的钱进了他们口袋也就罢了,还在拿了一笔巨款后大言不惭地说她是吃白饭的,连带着表哥表妹都嫌弃她。与健全家庭长大的孩子相比,她敏感多疑,自卑内向,有强烈的厌世情绪,甚至有的时候恨不得全世界都随着她一起被毁灭才好。
这样的她,连自己都痛恨了吧。如果人死后真的有灵魂,董大哥会怎样恨她。她心中敬畏,自然不想伤害这个孩子。这孩子比自己幸运多了,虽然从未见过父亲一面,但父亲一定至死都是惦念着想要她的,而且还有个这么伟大的母亲,甘于担起独自一人抚养孩子的担子。对比一下自己,呵呵,不提也罢。
好不容易终于走回家,罗丛娟掩上门,静静地滑坐到地上。她现在无比庆幸,当初得知董大哥的死亡时间与他女儿出生时间足足有13个月的时间差时,没有贸然动手加害他们,也许是第一次见面那双太过相似的眼睛让她潜意识里接受不了这个孩子不是董大哥亲生的事实,总之,她唯有感谢上苍,今天终于让她知道真相。
那么,她猛地睁开眼睛,她中断的计划,是否应当继续,那个人还在外面活得潇洒,丝毫不在意自己毁了两个人的人生的事实,她绝对不能冷静地无所作为地旁观,必要亲手杀了那个人,才能解了心头之恨!
可那个人到底是谁呢?她从来不擅长逻辑思维,只能凭借自己所知的只言片语,顺着去找一个接一个人,从他们嘴里问出自己想知道的,在她的目标没有达到前,对不起了,她必须灭口,以免打草惊蛇。
快了,她已经很接近了,这四个人中,一定有她要找的人,从谁下手呢?默念四个陌生的名字,她很快选取了其中之一。
喝酒,是李松平生最爱的事,只要让他端起酒杯,便是爹娘都顾不得了,非得喝个痛快才行,而且这厮还是出了名的酒品不好,喝多了酒必要又骂又叫,甚至动手打人的。
老婆刚结婚没多久就被他打进了医院,老婆娘家带着十几个表的堂的兄弟给他一顿狠修理,愤而离婚,又搞臭了他本就所剩不多的名声,更是去他的老单位闹了几场,连吃饭的家伙都丢了,没钱没工作没老婆,三无青年李松同学自此更贪杯中物,好在他没有混蛋到底,始终没有挥拳向他的老父老母,只消沉度日。
大老爷们,没个正经工作,花钱还无度,家里纵是有金山银山也禁不住他败,在挖空了父母的养老钱后,他只得想办法养活自己。为了挣钱,真是什么都敢干,浑不吝的这么个人,从来没有敢惹。
可恶人自有恶人磨,今天又喝得像团烂泥的他在回家的路上就让人给收拾了,一百五十多斤的汉子,被人一棒子砸在后脑上,连声都没吭就躺倒在地,被个全身上下一片漆黑的瘦子给拖着走。这瘦子大约也是艺高人胆大,做这些根本没有半点背着人的意思,不过半夜三更,路上行人不多,仅有的那么两个也装做什么都没看见调头小跑着离开,开玩笑,鬼才认识这被人一棒子闷晕了的倒霉蛋呢,不知道古人教过,非礼勿视吗?
因为重度醉酒,李松对疼痛的反应很弱,只觉得胳膊上热热的,还带着丝丝缕缕的疼,而且疼痛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他本能地感觉到身边有人,还以为是自己老娘又来跟他唠叨,想要伸手扒拉走她,可他用了不小的力气,胳膊却像生了根似的,纹丝不动。
而胳膊上的疼痛越来越清晰,竟是连酒精的麻痹作用都不扛不住了,火烧火燎的疼,竟让他忍不住呻吟出声,一直眯着的眼睛终于睁开。
一眼看下去,醉意瞬间蒸发!
他被结结实实地绑在把破旧的太师椅上,身边一个穿的一身黑的怪人,正拿着只水壶往他胳膊上浇水,冒着热气的水落在他裸露的皮肤上,立时便带起一串水泡,显见那壶里的水极烫,自己胳膊上一层红一层泡,有的地方甚至连皮都被烫掉了,血肉一片模糊!
疼疼疼!李松除了疼痛再没有别的感觉,他开始挣扎,发现并没半点用处,水壶里似乎有源源不断的水,一直断断续续浇在他的胳膊上,对方尺度拿捏得相当好,正好每每都在前一波疼痛稍缓,身体已经适应了之后,再添上新的滚水。
死猪才不怕开水烫呢!他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不怕,疼得直哆嗦,却半点躲不得,李松哭得眼泪鼻涕糊了一脸,求爷爷告奶奶地叫唤着饶命。
滚水终于有一刻钟的停息,容得上他喘口气。只听对方压低了嗓音问道:“你有病吗?”
什么?这女的该不是个神经病吧?我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