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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情理法-第2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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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每次我都是去公安医院开药,基本上算按时服了。”后面一句话说的时候,栾法医略不自在地转了半个头,刚好不与住院医生眼神相接。

    文沫看得分明,当着人不好不给栾法医面子,这臭老头撒谎!只得狠狠瞪过去,表示愤怒。

    “可这次你入院的时候我们量过你血压,低压都超过120了,你就没觉得头晕,心悸,精神疲惫吗?”

    栾法医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他的身体早早出现毛病,基本上也算职业危害,到现在已经习惯,并没有感觉这次晕倒前自己有多难受,而且他明明已经在吃过早饭后按时服用降压药了的。

    高血压是常见的慢性病,栾法医是法医,医学常识是不缺的。自然知道厉害,也很努力地按时服了药。他已经开始使用长效药,一天只用吃一次,可以管二十四个小时,习惯每天早上吃过早饭后服用。

    难道他晕倒竟是因为血压过高,脑供血异常,才导致暂时失去意识吗?

    “还好吧,没觉得特别难受,而且今天早上我服用过降压药。”栾法医简单介绍了自己的服药情况,住院医生也觉得很奇怪。按理说,栾法医吃的药很对症,他的病情并没有明显恶化的迹象,这些药物对他来说已经够用。

    为什么他们在他的血液样本里没有发现降压药的影子呢?

    栾法医受不了文沫在一边快要喷火的怒视,只得讨好地笑笑,赌咒发誓以后绝对老老实实好好休息,按时吃药。

    这一幕幕在医生眼里,还以为这大哥跟他们说了谎。工作中,有所隐瞒的病人他们见得太多太多,反正栾法医也没别的大毛病,打了降压的点滴后血压已经基本回复到正常范围,跌倒也没有给他造成二次伤害,可以让他出院了。

    栾法医拿到出院通知书,火急火燎地收拾东西,竟是一分钟都呆不下去。他想回公安局,被文沫厉害制止,直接让程功开车送他们回了栾法医家。

    几天不归家忙于工作是栾法医的常态,因此他住了两天医院才被同事送回来,竟没有让老婆产生任何怀疑,文沫私下里威胁他如果敢不好好休息就回去上班,就告诉他老婆。这威胁自然很管用,栾法医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自家老婆对着他一边哭一边诉苦,亏欠家里太多,他很愿意让着自家无可挑剔的老婆,心不甘情不愿地坐在客厅里生闷气。

    文沫当没看见栾法医无声的控诉,施施然跟程功一起离开。

    主力法医不在,还好有颜志勋这个替补,他信奉的是慢工出细活,倒没有选择熬夜加班赶报告,只有条不紊地验尸,工序与栾法医一致,毕竟这么多年的助手也不是白当的,但速度当然及不上栾法医,要出鉴定结论还得等几天。

    郭建峰暂时把人手派出去,一部分人对郭奉先的生活进行细致排查,任何蛛丝马迹都不放过,包括任何一笔银行消费记录,每一条通话信息,至于微信方面的消费情况,反馈得会慢一些,不过不急,他们现在时间有的是。

    一部分人则去调查第二死者的身份。死者死亡时间很短,如果他是在被凶手限制行动后不久死亡的话,他家里人恐怕还没有留意到他出事,毕竟一个成年人,几小时不联系,一夜不归家的解释有很多种,哪个家属会第一时间想到自己的家人死亡这种最坏的结果呢?

    所以眼下查找尸源成了头等难事。尸体全身未着寸缕,自然不可能有身份证明随身携带,一张脸也血肉模糊,栾法医倒是给出了一张清理面部之后拍的照片,虽然五官清晰可辨,整张脸却也没什么特色,他们只知道,死者是位四十岁出头的男性,身高一米七六,体重140公斤,可这样的成年男人满大街都是。

    还有一部分人则继续在两起凶案的弃尸现场附近调查,看有没有什么发现。凶手如果急于处理掉手里的尸体,选择离自己最近且最安全的弃尸场所的话,他就犯了一个大忌。

    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因是什么?还不是怕把自己家附近的草吃光了,露出个光秃秃的窝来,明摆着告诉天敌我的家在这,快来抓我吧。

    所以按照正常思维考虑的话,凶手弃尸的场所不会离自己住所或者工作地点太近,犯罪心理学认为,每个人都有潜在的安全范围,这个范围就像兔子窝一样,侵犯了安全范围会让他们暴露自己。因此凶手作案后需要弃尸时,潜意识里会倾向扔得离自己的安全范围越远越好,就好比,谁会把带着恶臭的垃圾扔在自家门口?

    但本案的凶手似乎不符合这一惯例。光天化日下弃尸,死者死亡不超过三小时,都间接说明凶手很慌乱,似乎他的本意没想杀人,死者的死之于他来说是个意外。

    所以他才会第一时间慌不得法地只想抛弃尸体。公园里的男尸被发现时死亡已经很久,并不等同于凶手是在他死后很久才弃的尸,只能说明他被人发现时,死亡了多久。

    那么个隐蔽的角落,如果不是那对小情侣恰好看到,恐怕只有等尸体腐败发出恶臭才会被人发觉。

    第二具尸体也一样,如果不是有小工偷懒没去远的厕所,想随便找个背人的角落解决,这位死者也不知道过多久才能被发现。

    凶手肯定也没想到警方这么快就接到报警,他肯定会认为自己抛尸地点很偏僻了。

    所以即使扔在家门口,他也不用那么慌乱,警方不会想到他反其道而行之的。

    大概这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含义。

    闵三行用尽全力,只能让肿胀的眼皮漏出条细缝,勉强看清自己身处的环境。

    浑身上下哪里都疼得厉害,连动一动都让他忍不住龇牙咧嘴,可脸上也到处都是伤,略一牵动,疼上加疼。

    他从来不是个能忍得了疼的人,从最开始的喊叫到现在连呻吟的力气都没有,闵三行觉得大概前半辈子的罪都在这一次遭齐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个每隔一两天就虐打他一顿的人究竟是谁?仔细回想,他虽然是刑警,也抓过不少人,可真没有谁会恨他恨得要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

    没有食物,每天只有被动被人喂下的一碗糖水,他舔了舔干裂起皮的嘴唇,多希望现在有盆水出现在他面前,让他喝个痛快。

    每天的一碗水,让他很清楚地知道,他已经被抓来超过十天。大概会死在这儿吧。闵三行不无绝望地想,早知道他的人生这么短暂,还不如抓紧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享受生活,也不枉来这世上走一遭。

    但现在,一切都晚了。

    紧闭的门再次打开,脚步声传来,听到他耳朵里,就像恶魔从地狱爬上来一般。

 未开始的约会

    周围不断有细小的动静传来,闵三行一双眼睛睁不开,让他的听觉短时间内超出极限发挥。

    被关在这里的,绝对不止他一个人。

    金属敲击的清脆声响吓了他一跳,他屏住呼吸,努力伸直耳朵,想要听出声音的大致来源。

    每隔两天,那个人就会进来挑选,选择的依据跟菜市场买萝卜白菜没区别,无非就是合眼缘,想挑哪个挑哪来。毕竟被关在这的人全都伤痕累累,毫无反抗能力,唯有乖乖做只待宰羔羊。

    闵三行现在唯一的期望,就是那个人在到他这来之前,能选出令他满意的牺牲品,虽然身为警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他的职责,必要时是需要牺牲自己来营救他们的。

    但人性自私,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他一个大活人。只有沦落到苟延残喘的地步,才知道原来能活着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什么大义什么职责,统统没有活下去更重要,哪怕活着的代价,是无时无刻不需要忍受身体各处传来的疼痛,是像狗一样蜷缩在笼子里,连翻身都做不到。

    如果是以前,有人问闵三行落到现在这步田地,他会如何选择,他一定头一昂、满脸不屑地说,一条命,拿去!宁愿站着死,也绝不委曲求全!

    可事实证明,真得变成阶下之囚,万念俱灰后,他还是想要活着,只想活着,多活一分,多活一小时,多活一天,都是好的。

    因为只有活着,才有希望。支撑闵三行活下去的动力,就是自己的同事们会全力以赴寻找他的下落。

    被血污遮盖住的脸上肌肉抖动,闵三行露出个绝对算不上好看的微笑,安安静静躺着,一动不动,只希望恶魔早日离开,让他能平平安安多活一日。

    脚步声与敲击声一点点接近,闵三行努力控制自己的呼吸,耳边传来被无限放大的心跳声,咚咚咚,越来越快,越来越急,连带着让他的呼吸声都重了几分,可他没办法控制,恐惧已经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终于,声响在到达自己附近时停了下来,然后是一阵锁链的哗啦声,闵三行虽然闭着眼睛,却知道,关着自己的铁笼门已经被打开了。

    不久前他刚刚喝下过一碗糖水,这么短的时候,不可能是有人进来喂他水,那么来者的目的会是什么,已经不用猜测。

    怎么这么倒霉。。。。。。

    距离上一次自己挨的一顿毒打,只不过才过去不到两天,自己到底是哪一点让这位变态看上,才在短时间内三番两次照顾有加?

    要知道,同他一起被关着的人至少还有三个人,自己左边那位,可好几天没挨过打了,怎么不去关照关照他?净可着一只羊薅羊毛可不是好习惯。

    那人来拽他,他像死狗一样没反应,那人又来抱他,他仍然让自己的身体自然下垂,仿佛没有生命的玩偶,要不是呼吸不能暂停太久,闵三行简直希望能把自己伪装成一具尸体,好躲过又一次毒打。

    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虽然都是皮外伤,但在受伤过没有经过处理,又没有适当的营养补充,他身上有些外伤已经在高温的作用下开始感染流脓。从昨天夜里头疼欲裂、精神恍惚,发起了高烧,如果今天再被招呼一顿,他都不用装,极有可能真的变成一具尸体。

    他不想死,他才三十多岁,他想好好活着。

    闵三行此时不禁有些绝望,我命由人不由己啊!他想活着,也得看这人给不给他机会。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到底他是如何落入这恶魔手里的呢?闵三行撑着昏昏沉沉的脑袋,在晕过去之前突然想起来,他那天,好像是去赴约的。。。。。。

    程功和文沫的生活好似回到了两年前,每天形影不离,出双入对,额,当然,别的情侣出入的都是风花雪月的浪漫场所,他们则游走于两起凶案现场附近的居民区。

    虽然每天忙碌不得闲,却比以前分隔两地,即使对方有什么事都只能干着急帮不上忙要好上不知道多少倍。程功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对现在的相处模式,他极满意,当然,如果文沫能答应搬过去跟他一起住就完美了。

    无论程功明示暗示,怎么耍赖撒娇,在公安局宿舍楼里,文沫总是干脆利落地拒绝,不过但是隔三岔五跑来洗澡,不用担心再有莽撞的二货没头没脑闯进去。

    牵牵小手的纯洁感情啊,简直比小学生谈恋爱还柏拉图,程功脸上的幽怨都快挂不住了,被王家梁调笑了不知道多少回,欲求不满什么的也太难听了些。

    其实以文沫那弱鸡般的体能,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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