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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衡之下选择默许,沈音之牢牢盯紧筷子和他的表情,以免其中再有阴谋。
不过两分钟之后,她明白了,确实没有阴谋。
阳谋而已。
不听人话而已。
“要吃什么?”
前头分明在她耳边这样问,一幅‘你要什么我都给你’的慷慨姿态。结果呢?
她指蛋花,他挑韭菜;
她指排骨条,他往碗里放形状相似的山药;
再点名道姓:“我要肉!很多!很多的肉!排骨!肉丝!和—— ”
“医生让你饮食清淡,来,豆腐。“
沈琛轻描淡写,一勺豆腐堵住沈音之吵吵闹闹的嘴,面上没有丝毫愧疚。
“。。。。。。”
生病好难。
一顿饭下来,沈音之肉眼可见的萎靡下去,嘴里催眠似的喃喃嘀咕着‘宁愿被一顿暴揍,好歹能大口吃肉’。
两只眼睛巴巴黏在排骨上,馋得眼神都涣散。
—— 这是中华上下五千年有史以来最残酷的折磨。
—— 以及,沈琛是五千年有史以来最过分的仇家。
她单方面敲定事实了。
“我吃饱了,我回去睡觉。”
看到吃不到,不如不看,不如待会儿找机会偷,或者买通刘阿姨给她藏两块。
沈音之歪门邪道最能转脑筋,转眼要走,沈琛叫住,“再给你个机会。”
“什么?”
吃肉的机会?
沈扭头瞧见桌上剩下半碗饭 —— 那是因为她下来打断他的用饭,他光顾着喂她了。
“我可不要喂你。”
小傻子大退三四步,不上当。
“你来夹菜。”
沈琛看似很傻很大方地说:“你可以报复我。”
听着稳赚不赔,沈音之跃跃欲试,想尝尝风水轮流转的快乐。
可是一面对满桌子的菜,她清醒地发现一个事实:
她喜欢肉,他喜欢素。
给他夹素,岂不是求之不得正中下怀?
但给他夹肉?
怎么可以——!
她自己都没有肉诶,凭什么给他肉??
沈音之就此陷入长达五分钟的纠结,表情变来变去,生动活泼没了生病样儿。
真不知道说心大,还是狡猾更为恰当。
不玩这种小把戏就处处躲着他,装睡装傻;玩起来又完全沉浸其中,好似完全不受过往的影响,无所谓他处于什么样的心态中沉浮。
沈琛支着下巴,眼睫散漫地遮盖住瞳孔。
原本不在意她的决定,看她一脸骑虎难下的表情,陡然来了点儿兴趣,催她:“还不给菜?”
“你别说话。”
她哼哼唧唧地抱怨,眼神转悠来去,终是给他夹一把菜。
夹完又后悔,一个人呜囔呜囔的自言自语,复盘,傻相鲜明。
余光瞥见沈琛面色有所改变。
尽管只是几不可见的变化,沈音之与生俱来的天赋本能钻了出来,看着他脸颊边结痂的疤,软声软气儿地道歉:“对不起,我昨天不应该抓你的。是不是流血了,你疼吗?要不要抹——”
“现在是在关心我么?”
沈琛撩起眼皮,一双明媚的桃花眼似笑非笑。
一句:“是真的在关心我,还是为了下次逃跑做铺垫,随口哄我高兴?”
字里行间流动着浓浓的戏谑,散发出沉重的,阴郁的气息。
沈音之顿时哑口无言。
因为她也不知道。
什么是真心,什么是假意。
红姨说过两者掺杂在一块儿搅拌,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别人分不清楚,你也分不清,那你便是天底下最好的歌女,一流的风尘女子。
她做到了最好。
但她并不开心,好像也让别人感到不开心。
这该怎么办呢?
没人能告诉她。
*
在沈音之眼里,打个不成熟的小比喻,那就是——
沈琛升级了。
如果说之前2018的沈琛是七十级勇士,沈音之位列85分进阶选手,1937年她所认识的沈先生,当然在九十分左右徘徊。
而现在。
沈琛出门不到四十八个小时回来,仿佛背地里连磕数颗经验丸,秒升到九十五级魔王,离传说级别的巅峰满级仅仅一步之遥。
俗话说得好,识时务者为俊杰,打不过,你就得躲。
本着欺软怕硬的生存之道,沈音之饭后以最快的速度俯冲上来,躲进房间。
接下去两三天,分分秒秒龟缩在自己的房间发呆唱歌看电视,除了吃饭绝不离开自己划定的安全范围。
期间沈琛也没太限制她,并没有强迫她时时刻刻陪着他,之类的过激行为。
沈音之松了一口气。
心里红色警报悄然解除,换上有待观察的黄II色警报。
—— 这茬最危险的时候应该过去了。
她作出如上判断,这才开始小心思百转,在客厅里找起自己的手机和平板。
记忆里手机被她扔在沙发里,但没有。
平板好几天没玩过,应该在茶几抽屉里,也没有。
它们去哪了?
进阶选手翻遍整个家,仅剩大魔王的书房和卧室没找过。
就挑了大年二十九,气氛还不错的晚饭时间,随口道:“刘阿姨,你有没有看到我的手机,我找不到,好像没有带回家。”
她当着沈琛的面,不问他,不问平板,假意推说自己可能忘记带回家。
这已经转了三百六十五个圈,比山路都崎岖。
但好像还是触犯到他的禁忌,椅子摩擦着地面,挪出吱的一声。
他起身离开,只留下一句话:“吃完饭来书房。”
熟悉的命令语气,从前他要检查功课,讲作业,打手心,罚抄。。。。。。一切被定义为严厉的事情都在那里发生,沈音之皱了皱眉。@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一碗饭刻意放慢速度,活活拖了四十分钟,她上楼去,敲响门。
里头灯光幽幽的,沈琛靠在桌边,投下瘦削漆黑的长影。
转过面来又是眉目遥远,神色清冷凛冽。
他看着她走近,像出来森林觅食的小动物,两只眼睛暗藏防备,心里滴溜溜转着鬼主意。时刻准备转身,时刻准备着全身而退。
她看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
“我的手机!”
见了什么好东西只管伸手去拿,沈音之七年没改过毛病,被横空出世的尺子打了回去。
生疼。
她搓着自个儿发红的手背,眼睁睁看着他口袋里出来的别的东西。
黑的银行卡,红的,粉的。
还有她在拍卖会买来的好多珠宝,闪闪发光地堆积在这里。
“那是我的。”
沈音之嘴角下垂,流露出被冒犯的神情,几分敌意。
“是你的,但只能放在我这里。”沈琛慢慢地说:“同样的错我不会犯两次。”
—— 指的是1937年,她收拾珠宝首饰作为盘缠的前科。
还嫌不够似的,再掏出三样东西,薄薄的。
“身份证,艺人合同,还有你从林小雨到沈音之的身份资料,知道它们有什么用么?”
他以两根手指压制着它们,目光犹如止水,没有波澜的极端冷静。
“坐火车,坐飞机,出境,出国,进网吧,住宾馆,样样需要身份证。”
“没有身份证你哪里都去不了,顶多逃进穷乡僻壤里,没有热水没有电,到处都是蚊子和虫。”
“签约合同。”手指移动,“想躲开我,你就不能留在南江,以后再也不能登台唱歌,得付大笔的违约金。”
最后是“还有身份造假,坐牢,三年以下。”
“还给我!”
小傻子记得身份证的重要性,林昭雾和苏井里再三提过。
坐牢听起来足以吓唬娇生惯养的小姑娘,她也想抢,又挨了两下打。
他从来没有这么用力打过她。@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你跑不了的。”
神佛掌控命运般的发布宣告,沈琛往后退。
步步退到窗帘遮住的阴影里,按了下什么,电子机械音响起来:“欢迎使用智能保险箱。”
他将指纹覆上去,叮——!
“保险箱开启。”
“关闭保险箱。”
“感谢使用智能保险箱。”
结束了。
他永远熟悉当代社会的规则,永远是她人生路上遥遥领先的老师,对手。
他锁住了她的命脉,几乎就锁住了她,在这个小小的,黑乎乎的箱子里。
沈音之是不会哭的。
即便被嫌弃,被贱卖,被侮辱,被践踏,她骨头很硬,眼泪和爱一样的稀少,光是直直瞅着那个箱子不放。
砰。
窗外天边骤然炸开一朵红色的烟火,耀眼灿烂到了不真实的地步,一如1936年的大年夜。
“差点忘了。”
“你喜欢烟花不是么,今晚的烟花都是给你放的。”
他伸出手,掌心脉络疏浅,指尖修正;
他朝她笑,迷离而又妖冶,像一朵安静开到美艳处,濒临开始枯萎的花。
砰砰砰。
斑斓的色彩照清沈音之的视线,她看了看他,看了看他的手。
—— 那只牵过她,抱过她,利用过她保护过她,又刚刚囚禁她的手。
她明白了。
没头没脑就明白了,为什么他要掐她。
不是想杀她。
原来他爱她。
爱到连他自己都怕的程度。
才要杀。
64。哈巴狗
到底还是看了烟花的。
屋外有冬天; 秋千,披肩,身旁是冬眠的海; 生出模糊的雾。
烟花徐徐盛开在夜空之中; 留下如流星般短暂的绚烂光景。
“喜欢么?
沈琛问话,良久没有得到回答。
因为沈音之仍然沉浸在震惊情绪里,正在严肃而专注地想事情。
她在想——
‘爱’这个玩意儿。
传闻爱是个说不清道不明,看不见; 摸不到; 又嗅不出味儿的东西。
有的时候它很厉害,能治病; 赚钱; 创造奇迹; 天底下几乎没有做不到的事;
有的时候它又很糟糕。
害你自卑,嫉妒; 贪婪,多疑,颓废,绝望,足以彻底摧毁往后的人生。
无论如何。
贵不能卖,贱不能买,爱不讲情面,没有道理。
沈音之并没有亲生经历。
不过生长在百香门内,今天阿娇为爱赎身,明天玲玲为爱被赎身; 后天还有个玉儿为了爱,不断推拒富家少爷赎她离开的大好机会。
她看了不少; 机灵的得出一个结论:
做歌女是不得有爱的。
有了爱才做歌女,你注定永世不得翻身;
做了歌女才讲爱,你是脏的、旧的妄想,是天堂有路不肯走,地狱无门非要闯的二愣子。
毕竟。
歌女是戏子的摩登化,□□的台面化,文明化,骨子里还得会演,要妓,又保持点儿良家女子的做作。
没人愿意真正爱歌女,你必须想方设法离开这个行当,才有自尊谈情说爱,有资格谈婚论嫁。
可哪有那么容易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呢?
只得效仿那哪吒割肉还母,剔骨还父 —— 你且登台去,在艳艳的灯光下生生剥开皮,抽去筋,鲜血淋漓红肉翻出来,犹如杜鹃啼血般唱上最后一支歌。
他们要笑你就笑,他们要哭你就哭。甭管男人要你扭腰摆臀搔首弄姿,还是女人要你磕头下跪迫切从良。反正你得乞求金主旧客谅解你,恳求尖嘴利牙的长舌妇大发慈悲放过你。再竭尽全力捞上最后一笔天文数字,献给悉心栽培你的红姨。
如此这般仍然大难不死,你成了,你满心欢喜奔赴爱情。
然而要不了三五年,你还得回来。
真的。
有多少人飞蛾扑火为爱放弃所有,就有多少人付出代价为爱遍体鳞伤。
红尘女子十之八II九离不了红尘,兜兜转转还得回来,腆着脸哀求给个机会重操旧业。
“所以说。”
红姨常常翘着兰花指,唇边抵着烟枪,吞云吐雾道:“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