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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从未有过的放松和享受,就好像将军找回了自己的宝剑,也许我过去三十多年都是虚度,我的生命从这一刻开始燃烧,不再是那个只会游戏人间不问世事的风流子了。
大概是婚礼后的半年,我再次见到了乔稚楚,我知道他们婚礼后就去了纽约,一直到生下孩子才回国。
她一回国,我就让主动约她见面,她有点不好意思,我知道,她心里对我很愧疚,所以才不太敢面对我。
“我给你寄去的东西你都收到了吗?”她在纽约养胎的大半年,我经常搜罗一些好玩的东西寄去给她,说是给她的孩子,就像当初对团子一样。
乔稚楚抿唇笑了起来:“当然收到了,孩子还没出生,你送给他就把他的房间都堆满了,害他出生后我们这当父母的都不知道该买什么东西给他好,毕竟你可是到纸尿裤下到玩具都全部准备齐了。”
也许乔稚楚自己都没发现,她在提起孩子的时候,眼睛总是有很温柔的,我深深地看,只心头觉得温暖,忍不住也笑了起来:“就是要这样,你的大儿子是我的干儿子,这个小的自然也不能放过。”
“这感情好啊,将来满月周岁成人礼结婚礼你丢要准备着,不给我可是会讨要的。”乔稚楚也玩笑起来。
我说:“那是自然,这些我也会准备得比你们这两个父母好。”
几句玩笑后,气氛也轻松了些,我们又聊了很多,乔稚楚说他们把这个孩子起了个小名叫做馒头,还拿了照片给我看,这孩子是足月出生的,比当年的团子要大一点,粉雕玉琢,继承了她和季云深的好相貌。
“我真喜欢你们家这两个孩子,要是你们没时间带,我就免费帮你们带好了。”
“你这当奶爸还的当上瘾了啊,既然那么喜欢孩子,你就自己生一个啊。”她说这话的一起好像是开玩笑,但其实我听得出来,她是在提醒我,生怕我还纠结在她身上。
我听着就笑着说:“放心吧,我爸前几天介绍给我一个女孩,我看着挺好的,宜家宜室,正在试着谈,没准今年你也能吃到我们的喜糖。”
她愣了一下,好像很惊讶,但随后就露出了一个发自内心的笑:“那你可要好好对人家。”
“那是当然了。”
我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我爸的确给我介绍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也的确挺好,宜家宜室这样的形容不夸张,只是没感觉罢了。
也许将来我真的会娶一个这样的妻子,娶了我也会好好爱护照顾,只是不会有这么热情罢了。
聊了半天,跟她分开的时候约好将来馒头满周岁就去纽约看望他们,她很开心地走了,这次应该是能放下了吧?
时间还早,左右没有别的事,我去了海燕最近承包的一个工程看看,以前我爸有事没事也总跑去看工程,我本来还觉得没必要,那么多监工看着,难道还能出什么纰漏?直到现在自己负责了才知道,其实那不是不放心,而是一种享受,看着一堆废墟在手中拔地而起,那种成就感是旁人不会懂的。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起来,一看是我爸的,不用说,肯定是来问我跟那个宜家宜室的女孩相处得怎么样了,我忙不迭地挂断,寻思今晚还是住小公寓,否则回家一定会被唠叨。
第二天上班,刚进公司秘书就拿着文件上来:“陆总,这是马上要开会的文件,您看看。”
今天的会我昨天就看完了流程,现在看也只是随便翻翻。
不过这一翻,到是让我发现了一个错误:“这个小数点是不是错了?混凝土是这个比例吗?”
秘书一看,顿时脸色一变:“抱歉陆总……”
我摇摇头,把文件丢还给他:“你还有二十分钟的时间做修改。”说完我扭回头,谁知竟然跟一个人撞上了。
那个人小小的,矮矮的,冲上来撞我身上反而把自己撞到摔地上。
“对、对不起陆总。”
她红着一张脸道歉完就赶忙捡起地上的文件,我不知怎么就盯着她的手看,发现她的手指上有圆珠笔图画的痕迹,应该是在写字的时候不小心弄到的……可这是小学生才会不小心涂到的东西啊。
她捡完东西,又认真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对不起陆总,我现在还有急事,回头再向你赔罪。”
说完,她就迈着小短腿跑了,两根马尾辫在后背随着她的动作一摆一摆。
“她是谁?”我莫名的好奇。
秘书不知怎么就笑了起来:“这个女孩叫袁满,是新来的实习生……有点傻气,脾气又跟头牛似的倔,一点都不懂得变通,只要是她觉得对的事情就坚持到底,还敢顶撞老吴,要不是实习生签了合同没大错不能开除,否则她早就被老吴赶走了。”
老吴是公司里的刺头青,我有时候都头疼,这个小家伙竟然……
秘书笑完了又叹气:“这样的性子,在商场是吃不开的,实习期到了她一定不会被留下的。”
我勾唇一下,不置与否。
【陆于皓番外完】
番外卷 194章 乔默储番外(上)
我是在妹妹的婚礼上再次遇到那个女人的。
她竟然是婚礼的总策划,我站在几米外看她拿着扩音器喊人搬东西的模样,我几乎捏碎了拳头。
十五年了,这十五个春夏秋冬,一百八十个月初月尾,我一度认为如果有生之年我还能再见到她,一定会活活掐死她!
因为她该死,竟然敢给我下药,事后还逃之夭夭!
固执地记得这个女人,以至于这些年我对身边来来往往不少出色的,合适的,般配的女人都一概视而不见,甚至不惜一掷千金寻找他的下落。
现在,妹妹都已经结婚有两个孩子了,而我依旧孑然一身,这一切都是拜这个女人所赐,代价自然应该让她承担。
我整了整西装外套,噙着笑直接走过去,想着她看到我会是什么神情呢?惊讶?惊慌?恐惧?失措?
每一种好像都很有趣。
这样想着,我的步伐更快了,迫不及待看她出丑一样。
其实我平时不是这样的,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对上她,我就忍不住用最恶劣的一面。
“你好,张小姐。”我带着薄薄的笑意站在她身后。
她立即转过身,第一眼看到我时神情竟然出乎意料的平静:“你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完全陌生生疏的客套。
我愣住了。
我怎么想也想不到,她再次重逢我的反应竟然平静到这个地步,没有惊讶,没有私戳,眼底只有茫然,莫名的感觉她好像不认识我。
随后她开口问出的话也印证了我的猜测。
“你是婚宴的客人吗?现在还没开场,请到休息室休息。”
的确不认识我了。
无论是眼神还是脸色都自然到让人无法认为她是在伪装,以至于我有一段时间都呆滞了,定定地看着他,想要在她脸上找到破绽,可是没有,没有人的反应能那么快,她要是记得我,就算想要假装不认识,但第一眼也绝对不会那么自然。
唯一的解释就是——她不认识我。
她不认识我。
我找了十五年的女人不认识我?
这简直是最荒唐的笑话!
可是张筱的表情却很认真,甚至很困顿,就好像我是街上随便上来攀交情的陌生人:“请问……我们认识吗?”
我死死盯着她,脸色和心情都阴沉到了极限。
张筱忽然咬着唇说:“其实……我十年前出过一场车祸,我失忆了,除了别人告诉我的名字外,我其他的什么都不记得……”
我骤然一怔,情不自禁脱口而出:“你失忆了?”
“嗯,以前的事我都不记得了。”张筱眼睛亮闪闪地看着我,“你是我以前的朋友吗?你能告诉我我以前的事吗?”
……
从这天起,张筱就缠上我了,她说她只知道自己的名字,不知道自己是哪里人,父母是谁,朋友是谁,这十年来一直居无定所,在国内国外到处跑,不断变换职业,就是想要找回记忆和生活,我是她唯一遇见的认识她的人,所以无论如何都要我帮她。
我心情很复杂,原本以为找到这个女人就能把十五年前的错了结了,谁曾想到她竟然忘记了……
“你快跟我说说我的过去啊。”张筱抱着我的胳膊晃晃,“说嘛说嘛,就当时可怜可怜我,你看我过了十年空白生活,难道没有一点恻隐之心吗?”
是,我认识她,我非但认识她,甚至可以说,这世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她。
张筱是孤儿,无父无母,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十五岁,我二十岁。
我是孤儿院的义工,教那些没钱上学的孩子识字,那时候她已经辍学打工贴补孤儿院,但每次我去上课总是能看到她在,久而久之,反而养成了习惯,每次上课都下意识从眼前这堆七八岁的小孩里找到她的身影。
十五岁的她瘦瘦的,皮肤不算白,甚至还有些粗糙,但是那双眼睛却灵动机灵,看人的时候总是充满笑意,好像对这个世界怀揣满满的善意一样。
二十三岁的我开了自己的律师所,那年她十八岁,被老板开除了,坐在我律所门前哭成花猫,她说她老板骚扰她,她因为反抗把人打伤了,被开除还没工资,甚至要赔医药费,她很害怕。
后来我帮我她讨回了公道,而她也莫名其妙地在我的律所里给我当了帮手。
张筱学历不高,但是很聪明,做什么上手都很快,在我身边帮忙也得心应手,可谁想到,在她十八岁生日那天,她会给我递了一杯下了药的酒……
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根本不是我能控制的,等到天亮醒来,留给我面对的只有白色床单上绽放的红梅,而她消失得彻彻底底,再也没有回来过,就好像这个世界不曾有过一个张筱一样。
那天之后我就开始执着于找到她,无论如何都要一个答案,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她何至于此?
这些事我都一一告诉她了,只是省去最后一件事没说,可是她还是很茫然,摇头说一点记忆都没有。
我仔细看她,这个女人离开的时候十八岁,是最好的年纪,那时候已经长得很标志,而现在的她比当年成熟,也比当年漂亮,皮肤白皙,桃花眼笑的时候撩人,不笑的时候温柔。
“我一件事都不记得了。”她沮丧地说,“你说了这么多,我什么都没记起来,真没用。”
她垂头丧气的模样像极了当年孤儿院里那只被人遗弃的雪纳瑞,我忍不住心软,揉揉她的头发上:“起来吧,我带你去你以前住的地方看看。”
“好!”她高兴地抬起头。
我带她去了她打工过的蛋糕店,服装店,去了她玩耍过的小操场,沿着街道走着,边走边跟她介绍,说来奇怪,我平时很厌烦浪费时间做没有回报的事,可是这次我却用了将近一个陪她寻找记忆。
妹妹笑得不怀好意,说我是另有所图。
另有所图?
我能有什么所图?
我只是想要她清醒,告诉我当年她为什么要那么做。
最后我们去了孤儿院,在那里还意外地遇上了她以前的玩伴,对方很热情地拉着她说话,她没怎么回应,显得心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