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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下做了个跷二郎腿的姿势,用脚面儿条件反射一扫,茶杯横向飞了出来,砸在了墙面上,哗啦一声,碎了好几片陶瓷渣子。
金正军的脸色顿时一变,整个人都站了起来。
宋德凯的呼吸一滞,回过神来的时候,身边的女人已经站起来走了过去:
“我有点冒失了,但是我真的不希望女儿会一辈子没法走路,我想金先生也是很羡慕能踢球,能奔跑的人吧!”
金启凡这才反应过来,他慢慢的放下抬起的那条腿,嘴角勾起了一丝残忍的弧度。
特别凄凉,好像回到了曾经被父亲敲碎膝盖骨的日子,他疼的每一个晚上无法睡觉。
双腿颤抖,他疼到极致的时候,只能抱着自己无法动弹的双腿蜷缩着身子。
那段时间,是他这辈子所有浓缩进去的噩梦。
此刻,金启凡冷冷的看了一眼父亲,他现在应该很生气,很生气……生气自己擅自做主动了手术,治好了他亲手打断的双腿吧。
可是,金正军眼里却闪过了一丝惊异,那暗地里藏着一股暖流,还掺杂了一丝悔意。
这是金启凡最大的意外收获。
“启凡!”金正军快步走到金启凡身边:“腿既然好了,为什么不站起来?为什么还要坐轮椅?”
金启凡丹凤眸子闪过一丝晶亮,特别亮,就像是晨间黑暗天空中的北极星辰一般。
可他的眼神很快就暗淡下去了,好像有一种,差点被这父爱的柔情给骗了似的。
重新变得犀利,漫不经心,苦笑,带着一丝残忍和无所谓?他为什么要瞒着他呢?这个为什么不问问自己呢?
那个时候,他的膝盖骨被打碎了,他有多疼您老知道吗?
他还不让他看医生,他敢说自己挣钱治好了自己的腿吗?他敢说自己学医是为了给自己治病吗?他真的很怕第二次被打断双腿。
“我只是觉得,坐着,比站着踏实!”
声音很平静,与这个突如其来的气氛很不相符。
金正军在没有说其他的话,子不教父之过,既然他如今已经长大成人,更没有必要说什么了,以后,他为人父的时候,自然会明白为什么。
气氛似乎比一开始变了味,金启凡的面相长得很好,有乔梦奇那样三分女子的柔美,和肤白如玉的特点,却比乔梦奇多了浓郁的男儿气魄。
在一切真相被揭露之后的今天,金启凡的神态变了……他脸上不带一丝玩味的笑容,没有一丝神经病的气质。
相反的,存留的是他的本质:
“陈双,不是我不帮,这等罪受的苦,你是无法理解的!”
“受苦?”陈双重复的问道,既然金启凡可以平淡如常的谈论这个话题,并没有一丝躲避的意思,陈双自然会抓住机会。
“嗯,都说女人生孩子誉为最痛,可和重新二次敲碎膝盖骨相比,那就雌雄难辨了……”
金启凡的目光如星光流水,他看向外头的荷塘,和那荷塘边上附在母亲怀里伸着小手要摘荷叶的场景,看上去像是一幅和谐的画卷。
或许是太过于和谐,刺得金启凡的丹凤眸子一阵灼热,他不由得眯着眼睛看去,这样似乎不会那么扎眼。
“你的意思是说,要……要打碎钙化的增生骨骼?重新归位关节?”
“嗯,而且,为了保证神经系统不会受到损害,麻药是断然不能用的!”
金启凡没有回头,目光一直平视着外头,视线渐渐模糊,模糊的好像形成了湖面不断扩大的涟漪,荡漾开他曾经被敲碎骨头的那个画面中。
他九岁的时候被打断了腿,十岁开始做生意,因为双腿残废没有人要他,没有钱就不能看病。
所以,他开始学医,十年的时间,可谓是十年磨一剑,他不但学了医术,而且,为了强大,他做了餐饮行业,吞并了曾经不肯要他的饭店老板的企业。
随后越做越大,直到十六岁那年,他有了第一笔钱,他找了医生给自己治病。
可医生却说,时间太久,骨骼已经钙化,膝盖骨已经肥大,像是珊瑚礁一样,所有骨裂里都长了增生的骨头。
而唯一的办法,就是敲碎膝盖骨,做手术,把多余的骨质摘除,重新愈合。
因为太痛,金启凡不想承受第二次一样的噩梦,他考虑了好几天,最终还是下定决心要做这个手术。
而且,再次见到这位主治医生的时候,端坐于轮椅上这位白皙的少年却意志更坚定了:
“我自己敲!”
鬼知道他经历了什么,十六岁的少年而已,他昏厥过很多次,发现还不如自己用弹珠打碎自己的膝盖骨来的痛快。
他的膝盖骨就是用自己的弹珠打碎的。
后来,结合他自己的医术,保证了下肢不会肌肉萎缩,慢慢的,他站起来了。
空旷的六福酒楼三楼的办公室内,他独自一个人从轮椅上站起来的那一刻,他笑着,哭了……
站起来之后,他发现比坐着的时候看的更远,每一寸绿意都应该被他踏过,外头奔跑的人们,他想追上他们,比一比谁跑得快。
那一刻,是金启凡这辈子心灵最纯粹的时刻,整个世界似乎都没有一丝恶意了。
阳光也好了起来,空气都好像弥散着甜味似的。
可他最终还是摸了摸轮椅,脑子里想起了七年前被打断腿的场景,他的心情一下子平静了,还是坐着好……踏实!
这辈子,他感觉世界上最亲近的就是这轮椅了,就像是伴随多年的老朋友,即便是再亲近的人,也无法和他的轮椅之间的感情相媲美。
眼前的漩涡越来越小,最终又恢复到了眼前的真实场景中。
母亲正在抱着乐乐给她手里拿荷叶,还细心的把荷叶杆子上的小刺儿在自己身上磨蹭干净。
“陈双,你想好了吗?”
“想好了,我不想让我女儿一辈子都不能奔跑!”
陈双的眸子暗含忧郁,可却充满着坚定,她知道很痛苦,可是人一辈子总归要痛一次,乐乐,母亲真希望这种痛留在自己身上,她会全部承受都毫无怨言。
可临别时,金启凡的一句话,让陈双后背发毛。
第1024章脾气古怪的人
这件事,金正军怀揣着复杂的情绪把儿子和徒弟,以及陈双送到了门口。
如今,夕阳斜下,就挂在天海一线上,晚上八九点钟是能抵达京北的。
“陈双,我告诉你一件事!”
白衣男子面容淡漠平静,沿海城市的街道被灌满了暮色下的海风,吹拂着男子乌黑的短发,将他身上宽松的绵绸白色衣服,也撩拨的时而裹在身上,露出他的身体线条。
时而宽松着包裹着海风。
他那对丹凤眸子很亮,他依旧坐在轮椅上,直勾勾的看着陈双:
“具有这样指力,且有能把握住恰到好处的力度,除了我以外,恐怕实在想不到还有别人了!”
此话一出,陈双后背惊起了一波冷汗,这是什么意思?
金启凡面容平静,眼神中多了一丝忧郁:
“反正不是我,但是,我想告诉你,这个人一定很强大,不光是内心还是能力。”
陈双依旧没说话,眼神霍霍的看着金启凡,是啊,不可能是他,她和金启凡认识的时候,孩子都快学会走路了。
许久之后,宋德凯已经把车倒出来就等着陈双上车要返回了。
可陈双却没急着上车:“可我实在想不到这人是谁,你既然知道这人很强大,不妨告诉我!”
金启凡撇过目光看向远处:
“指力可以把控的这么到位的人,多一分力度则骨折,当时就会被发现,而少一分力度则达不到效果。”
金启凡似乎没有正面回答问题,他自己的指力就已经很厉害,而且准确的丝毫不差。
而后又似乎特别清楚的能看出拿捏的手法,这前后有些矛盾,但是,又说不上来具体哪里有问题。
既然他不说,陈双今天解开了他伪装多年的面纱,再也不好多说什么,当下谢过,转身上了车。
驾驶位上的宋德凯,正抱着玩累了的乐乐,见陈双上了副驾驶位,把孩子递给她。
陈双小心翼翼的接过,护在怀里,如同世上最珍贵的宝贝。
“双,你有没有感觉,启凡好像知道什么?”
“感觉到了。”陈双拿过薄毯子给乐乐裹上,这几个小时的路程,可千万不要着凉。
有那么一瞬间,陈双记得自己六岁那年,母亲带着她到处捡破烂要饭,正好去了一个破旧的小村子里。
赶上了打狗时期,毕竟当时那时候狂犬病多发,公家为了保证民众的安全,很多流浪狗以及家养的狗都要打死。
据说已经有好几例被传染了狗瘟死的,陈双和陈秀兰那时候根本不知道,而恰巧陈双被狗咬了。
紧接着,陈双恰巧发了烧,一听说前几天有个孩子被疯狗咬了,当时就抽抽了,命也没了,死掉的孩子必须得火化,以防止传染。
陈爱梅柔弱的身子一咬牙,拿起棍子就去打狗,一边打,一边哭,好像恨毒了那些有病的狗。
后来,陈爱梅抱着女儿瘦小的身子,准备娘俩一起等死。
陈双这时候想起,心里一阵疼,她终于知道什么叫女人本弱为母则刚是什么感觉了,还好自己那时候只是普通的着凉发烧,咬她的狗并没有携带病毒。
想着,陈双把乐乐抱得更紧了,她深吸一口气,就像宋德凯对她那样——乐乐不怕,只要有妈在,天涯海角让你自由狂奔。
宋德凯侧目看了一眼女人,有时候,她一个悲伤的眼神,就能让男人的心一疼,可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根本的解决办法是尽快给乐乐治病。
或许等乐乐好起来的时候,女人也就不会这般牵肠挂肚。
返回京北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多了,第二天一大早,宋德凯就接到了很不好的消息。
“如果你不信的话,我会请潘师傅来一趟,你们面谈!”
“好!”电话是免提,陈双听到这个噩耗时,心都沉了,虽然看上去没有什么好办法,但对于陈双来说,哪怕是一点点的希望,她都要抓得牢牢的。
“如果来的话,陈双你人来吧!”
金启凡的声音平淡,毫无波澜,甚至没有什么感情色彩。
宋德凯微微蹙眉,撇过脸去直哼哼。
“怎么?德凯不能见潘先生?”
“是我不想看到他!”
金启凡说道,宋德凯冷哼一声,转身去了洗手间。
“行,我自己去!”陈双挂了电话,等到傍晚的时候,自己驾车去了。
到六福酒楼三楼的时候,潘先生还没到,金启凡依旧坐在轮椅上,看着窗外的京北渐渐被暮色取代。
街道上的霓虹相继亮了起来,朦朦胧胧之中竟飘起了细腻的小雨,下的不大,只是稀稀疏疏懒懒散散的飘着,叫人心里觉得十分压抑。
“我也并不是不想见德凯,只是,他是军人,有些事情,我想你比他更适合了解。”
金启凡目光平静的看着陈双,双手十指交叉自然的置于膝盖上。
“你说金先生的手已经废了,不能再做手术了,这是为什么?”
陈双撇开这个话题,他们俩谁出面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