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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味没想到她竟会提出这样的要求,怔住了,因为语塞,一言不发地看着她。
苏妙睁着大眼睛看了他一会儿,紧接着一拍额头,闷闷地道:
“算了,你不用回答了,虽然明知道你的答案是否定的,真的被那样回答了我还是觉得很受打击!”
她哀怨的表情做得夸张,回味呆了一呆,开口说:
“我又还没有回答,你不要自说自话。”
苏妙抬起下巴,不悦地哼了一声。
为什么突然变成是他的错了?回味暗自思索,却没想出个所以然来。锅子和她谁更重要这个问题实在是太蠢了,这么说起来,刚才介意这个蠢问题还认真觉得生气的自己同样蠢透了。
过了一会儿,他偏过头靠近她,低声问:
“七月七,要不要去游湖?”
“非定休日,身为厨长,不可以因为想去玩就旷工。”苏妙双手抱胸,一本正经地回答。
“打烊之后再去。”
“那个点儿没有人了吧?”
“就是没有人才好。”他莞尔一笑,说。
苏妙愣了愣,紧接着莫名地心动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离得太近,连温热的气息都拂过了她的耳廓的缘故。她粲然一笑,点了点头,抿着嘴小声道:
“好。”
没有人注意他们的谈话,因为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面前的莼菜羹吸引了。明明只是一碗普通的野菜羹,属于自然的滋味本够不上鼓动人心的美味,然而这一碗莼菜羹却与众人以往品尝过的菜羹完全不同,清新却不生涩,纯美却不乏味,清淡却不朴素,甘醇却不厚重,是潋滟碧波般明媚又绵滑的滋味。耳畔仿佛回荡着细微的水波声,温煦柔美的风轻拂过面庞,甜美的微笑,涌动的柔情,细细地品味着宛如风景画作一般的美食,不知从何时起,内心深处竟然也随之涌起一腔烂漫与温情。
直到一碗汤全部下肚众人仍处在神游太虚的状态,只有素来对回味很不服气的苏烟不高兴地扁起嘴巴,愤愤地咕哝了句:
“讨厌鬼的手艺竟然又长进了!”
两个小伙计将剩下的两碗莼菜羹分别递给侯伟和同喜,同喜虽然先前被侯伟数落得一无是处,却咬着牙挺住了没有逃走,接过汤碗捧在手里,也不用勺子,迫不及待地喝上一口,一双眼突然亮起来仿佛才修剪了灯芯的蜡烛,情不自禁高声赞叹道:
“好吃!这真是用野菜做的?”
侯伟见状,用了看土包子的眼神,瞧不起地哼了一声,接过汤碗拿起勺子粗略地舀了一勺,草草吃进去。然而无论他怎样匆忙,刹那间,鲜醇的滋味于味蕾间绽放开来,结下一株又一株明媚的花朵。整个人似突然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之下,微风浮动,云淡天蓝,空气中弥漫着绿植特有的清新盎然,似乎连喝汤的人也变得静谧明朗起来。
侯伟浑身一颤,不可置信地望着手里的羹汤,表情呆呆的,一双眼睛瞪成了铜铃铛。
苏妙看在眼里,但笑不语。
最后轮到侯伟的野鸡薏仁羹。
说实话侯伟的野鸡薏仁羹虽然使用的食材很新鲜也很丰富,但是做出来的滋味却中规中矩,没有什么特别失败的,也没有什么特别出彩的,并不是不好吃,但离“美味”这两个字却还有一段距离。
侯伟已经从业二十年了,他的烹调手艺随着年纪与阅历的增长已经进入了平直期,不温不火,不咸不淡,不好不坏,中上水准,平淡无奇。若是单独拿出来还算过得去,可一旦有了比较,马上就掉了一个档次。
关于这碗野鸡薏仁羹,评价褒贬不一,有的人认为不错,有嘴巴刁的人坚决不认可,更是还有一干先前为同喜抱不平的甚至说这碗羹还不如同喜做的那碗。
“没想到资历二十年的人竟然能做出这种玩意儿。”回味只吃了一勺就搁下了,论毒舌他绝对是祖宗级别的,尤其是在挑剔同行的毛病时,“火候完全不对,鸡肉太老,你是把野鸡当家鸡来做?野鸡肉质比家鸡鲜嫩,水刚沸时下锅,只需要二百四十个数即可。丰州这边的薏仁质地较硬,即使是制作羹汤,也需要提前用冷水泡上一会儿,你又不是新手,连这种常识都不知道吗?”
苏妙哑然无语,除了像他这种喜欢精确琢磨的,一般来说这种“常识”没人知道吧。
侯伟却无言以对,在品尝过碧溪湖莼菜羹后,他已经无法再说野鸡薏仁羹是他的拿手绝活了。
同喜诧然望着他,先前还将自己骂得狗血淋头的人此时竟然被回大哥教训得一言不发……这就是实力造就的层级吗?
投票开始。
“虽然是参赛的人,但你们也可以投票哦,投给自己投给对手都可以,当然弃权也可以。”苏妙含笑说。
同喜投给了回味。
令人很意外的是,在对回味的莼菜羹进行投票时,始终不发一言的侯伟在投票人举起来的手就快要放下的一刹那,突然举了手。
他投给了回味!
至于回味,他半点不觉得羞赧地投给了他自己。
第一轮的羹汤大比拼,回味以十二票之差领先侯伟胜出,这也是程铁组的首胜。
☆、第一百十四章 黑马
“接下来是什么?热菜,还是冷盘?”苏娴兴致勃勃地笑问。
“冷盘。”苏妙回答。
“那就是老牛和老林了,老牛最拿手的就是素烧鹅,好吃,吃多了也不容易发胖,说着我都想吃了!”
苏妙笑了笑。
然而今天牛广并没有做他最擅长的素烧鹅,或许是自己的拿手好菜已经有许多人知道了,为了求新奇他制作了一道很特别的“三色蛋”,将皮蛋、咸鸭蛋切碎,鸡蛋蛋黄与蛋白分开,搅拌均匀之后用纱布滤掉泡沫。在长条形的深盘中铺一层油纸,再薄薄地抹一层香油,倒入咸蛋皮蛋碎铺散,之后倒入蛋白以中小火蒸小半刻钟,再倒入蛋黄蒸至蛋液彻底凝固。虽然做法并不复杂,但却胜在三色协调,浓而不腥,亮泽纯香,滋味甘美。尤其是摆盘十分精致,将蒸好的三色蛋放凉后取出来,用沾了冷水的刀快速切成薄片,取一圆形的白色瓷盘,以三色蛋做扇面,胡萝卜与黄瓜皮做扇柄和扇骨,细红萝卜丝拼在一起作为流苏,竟然在瓷盘内拼出一柄深闺女子们夏季常备的漂亮又精巧的绢扇。
因为太过逼真,人们单是看着,久久舍不得动筷。
与牛广的三色蛋相比,林鑫的醉虾虽然摆盘不精致,在食用上却实惠了许多。新鲜的活虾用清水洗净泥沙,剪去虾枪、须、脚,将少量姜蒜泥、盐、香醋、酱油、烧酒、少量水、少量糖、少量花椒、切细的香菜调匀,倒入装虾的容器里,盖上盖子,一直到碗里再没有动静了,开盖即食。可以说这就是生吃,用这种手法做出来的虾口感上与用其他料理手法烹饪出的虾截然不同,酒与虾的组合,酒越醇烈虾的味道越香浓,食之既可以品尝到虾的鲜美同时又可以品尝到酒的清冽,肉质滑美,口感饱满,软香细腻,回味悠长。
冷菜很少动火,就算动用火也需要凉透后再食用,所以才叫冷菜。从许多菜在晾凉后会彻底改变口感这一点来看,美味的冷菜甚至比热菜还要难做,而今天无论是三色蛋还是醉虾都算得上是上乘之作。作为鸽子楼冷盘总管的林鑫与作为品鲜楼冷盘总管的牛广,两人的功底都非常扎实,虽然因为年纪的关系创新力不足,但毫无疑问这两个人都是相当优秀的厨师,只可惜这两位的优秀今天注定了要折损在突然杀出来的令人完全想不到的一匹黑马身上,陈盛拿出来的作品着实令人惊叹,就连苏妙亦大吃了一惊。
陈盛竟然用薄如蝉翼的新鲜生鱼片在浅青色的圆盘内拼出一只傲然开屏的白孔雀,羽翼鲜明,活灵活现,跃然盘上,生气勃勃,修长的脖子骄傲地扬起,那一刻仿佛能听到它嘹亮的鸣啼声。雪白的鱼片,确确实实的薄如蝉翼,剔透似米纸,百片鱼脍片片厚薄均匀,大小相同,没有一处断裂瑕疵,由此可见烹饪者高超的刀工。
柔嫩鲜美的鱼生佐以由酱油、芥菜籽酱、香醋、姜末、萝卜泥、煎酒调和而成的酱汁,软滑清甜,入口即化。一片沾着细腻酱汁的鱼脍落入口中,在贴上味蕾的一刻醉人地融化,令人心尖发软的甘冽美味,使人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下去。
苏妙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看到了她以为只有她自己才知道的刺身拼盘,整个人都呆住了。
“好漂亮的鸟儿,陈大哥,这是什么鸟儿啊?”苏烟啧啧赞叹着,好奇地问。
“这是一种叫‘孔雀’的鸟儿,我以前在我大伯回乡时带回来的画片上看过,说是梁都里的贵人们养的鸟,可好看了!”
他话未说完,苏妙突然霍地站起来,一把握住他的手腕,直勾勾地看着他,问:
“你为什么会做生鱼片?”
“生鱼片?你说这个?”陈盛一愣,想了想才反应过来自己做的的确是生鱼切片,笑道,“我小时候去梁都的大伯家串门子,他们在海边上,那儿的人都吃生的,把鲜鱼打上来直接洗干净切成薄片沾葱姜蒜酱吃,我就寻思着能不能做的精细一点变成一道能摆上桌的冷盘,今儿就是想试试。”
苏妙看了他一会儿,捏着他手腕的手力道松了松,坐下来,拿起筷子夹起一片透薄如纸的生鱼片均匀地蘸了酱汁放入口中,苏烟可惜得哇哇大叫起来:
“二姐,这么好看的孔雀你怎么给吃了!”
苏妙不答,慢慢地咀嚼完,吞咽下,顿了顿,抬起头对牛广和林鑫道:
“这局陈盛赢,你们可有意见?”
牛广和林鑫显然已经预料到了这样的结果,在后厨时他们就已经对陈盛这道大胆又新奇的鱼脍感到震惊。正确评价自己的能力这一点他们还是能做到的,虽然因为输给一个年轻人的确自尊心受挫,但事实面前他们无法回避。先不说生鱼的味道究竟如何,能把本就零散的鱼肉切成如此轻薄的鱼片,他们扪心自问做不到,论刀工整个苏记,不,或许是整个丰州都再难找出第二个。
苏妙此刻十分疑惑佟染那样聪明的人在对陈盛的任命上难道瞎了眼,拥有这样厉害手艺的人竟然连个冷菜厨师的角色都没捞着,虽然苏东在世时陈盛也只是负责案板。
“我没意见。”牛广憋了一会儿,咳了声,淡答。
“我也没有。”林鑫跟在他后面从牙缝里道了一句。
苏妙点点头,看了陈盛一眼,扬高声调,对他道:“从明天开始,你从案板退下来跟着牛大叔做冷盘,另外我任命你兼任新菜开发组组长研发新菜,你喜欢研究新菜吧?”
陈盛愣了愣,紧接着眼睛一亮,点了点头。
“他原来的工作就先由舅舅暂代吧。”苏妙对胡大舅说。
胡大舅应了。
苏记内部厨艺大赛已经进行到第三轮,也是最后一轮,而这最后一轮的竞争却比前面的两场都要激烈。菜鸟同贵的红烧小排因为太稚嫩了很悲催地被完全忽视,剩下的两样一道是身为原鸽子楼副厨长赵河的拿手好戏香芋扣肉,一道是身为原品鲜楼副厨长程铁的妙手好菜荷叶粉蒸肉。
两道菜取的都是新鲜的五花肉,将鲜萝卜洗净切成细丝,晒干后用盐、茱萸、草果、八角、炒面粉、茴香籽、烧酒拌匀入味,再装入陶罐中。芋头削去外皮,洗净,切成半指厚的片,下油锅炸至金黄色。五花肉刮洗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