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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手法师-第1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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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又有什么样的立场来阻止她呢!

克利斯叹了口气,垂下了眼帘。

不知什么时候,潘迪思和斯蒂安娜也来到了他的身后,只看了一眼就转开了眼,不忍再看。

耳中依然传来女人的身体和砂石摩擦的声音,一声一声仿佛锥入心扉,让人喘不过气来。

克利斯咬咬牙,抬起手,手心黄色光芒一闪,一枚地刺顿时破土而出,戳穿了那个女人的脖颈。

她勉强将眼转向这里,眼里满是感激,两行眼泪从眼眶流出,然后就再也不动了。

潘迪思再也忍不住地哭泣起来。

克利斯施展了一个沼泽术,将女人的尸身沉入地面之下,又搬了块石头立在她的墓前,却不知该在墓碑上写些什么,这个可怜的女人,死了连个名字都没有。

或许,以她刚烈的性格,也不会愿意被人知道她的名字,克利斯沉思良久,无奈地摇头带着两个女孩离去。

其余的三个女人一直到了下午时才先后苏醒。

她们发现那个没了手脚的女人已经不在,却都没有多问,但显然都猜出了什么。

在原地修整了一天之后,众人才开始继续上路。

因为只有三匹马,所以只能两人乘坐一匹,速度就降低了很多。

高原地带的气候并不怡人,克利斯三人是职业者倒还没有太大问题,但这解救出的三个女人因为身体被长期的摧残,尽管生长于草原,但也先后地病倒了。

她们的病症都是一样的:发烧、高热、反反复复,在半昏迷中时不时地发出被惊吓的喊叫声。

不论是潘迪思的治愈术还是治疗药剂,针对的都只是内外伤,对于她们的病症却是无能为力。

几天之后,当众人已经来到草原边缘时,终于还是有一个病症最为严重的女人失去了生命,和之前的那个女人一样,死时也面带着微笑,仿佛真的即将去往另一个美好的世界。

将她草草地安葬下之后,众人遇到了一个只有老两口的牧民,收留了余下的这两个女人,克利斯三人离开时,她们不顾自己的病体,恭恭敬敬地对着三人下跪行礼,虽然不会说话,但她们的眼神却已经道明了一切。

直到克利斯三人已走出很远,回头时还看到那两个跪着的身影。

再行不几日,三人终于走出了草原。

“为什么后面这么多天都没再遇到马贼了?”潘迪思恶狠狠地道,她的眼里还带着一丝戾气,亲眼目睹那个被砍去了手脚割去舌头的女人自杀之后,她一直都是这个模样,“那些畜生真不该出现在世上。”

“马贼也不全是傻子,”克利斯道,“而且他们大多都是单独行动,应该庆幸的是,我们进入草原之后已经消灭了不少联合在一起的马贼了。”

“可是草原实在太大了。”潘迪思回望着一望无际的绿色。(未完待续。)

第二十八章回到罗澜帝国

就如同之前所说,绿色,不仅仅孕育了生命和活力,有时,它也会孕育出罪恶与毁灭。

就如草原里的汉达尔族一样,最初的时候,人人都是牧民,他们每天都在草原中放牧着属于自己的牛羊牲畜,他们以帐为家,眼看着几只牛羊慢慢变成了十几只、再变成了几十只,最后成为了拥有几百只牲畜的大型牧圈。

他们挤牛羊奶、剪羊毛、为牛羊接生,然后与其他的牧民或是过往的商人换取自己生活所需的必需品,他们放眼处尽是蓝天、绿草、清澈的河水,他们放歌嘹亮,悠闲却又满足地生活着,可是,有这么一天,暴风雪来临,大部分的牲畜在天灾面前失去了生命,被吓跑的就再也找不回来,而剩下的,也许就只有几十只。

接下来的日子,他的牛羊越来越少,有的是被狼群叼走,有的是陷入了沼泽,直到最后一只也倒在了他的面前。

那时,他该做些什么?

或许,他什么都没有想过,他毫无目的地四处乱走,也许,恰好遇到了另一个牧民。

人性本善,可是当厄运降临在一个人身上、并且已经走投无路时,他未必还能保持住一棵纯善的心,代之而起的必然是——

为什么我这么惨,他却这么幸福?

羡慕渐渐发酵为嫉妒。

自伤自怜也化成了对命运不公的控诉。

黑暗中,他慢慢走向羊群,也许,在路上时,他还在犹豫不决,可是当他带走一只羊后,想到的只是逃走,快快地、远远地逃走。

于是,第一个马贼就这样产生了。

而现在天岚大陆的草原就连部落都还没有形成,更不用提未来能够统一这片草原的霸主。

只有部落的形成之后,马贼这种职业才会慢慢地消失,但牧民的生活却未必能有更多的改善,马贼没有了,代之而起的却是部落里的战士。

草原里的民族,不管是这个世界还是在前世,他们的风格,一直都是——掠夺,在克利斯看来,生于草原,原本就是个不幸。

而这片草原里,还要经过多少年才能不再出现三人亲眼所见的那种惨事?

“几十年不够,上百年总是要的。”克利斯喃喃道。

“什么?”潘迪思没听懂。

“没什么。”克利斯摇摇头,他本想说,人类的进步过程中,总会伴随着类似的悲剧,不过这话显得太残忍了一些,于此时出口未免太不适宜,因此作罢。

此时已经进入了八月,天气越来越热,因此,三人也加快了行程,终于在八月底时进入了罗澜帝国境内。

罗澜帝国的边境,同样是郁郁葱葱的绿色树林。

克利斯深吸一口气道:“真想念芸雀花的味道,可惜这里没有。”

“你喜欢那种香味吗?”潘迪思偎依在他怀里,声音很低,“我也想家了。”

斯蒂安娜按马跟在身后,也不知此时的她脸上是不是也浮现着思念的表情。

她会是在想念谁呢?

阑雅?

“这里是罗澜帝国的南方,我们的第一站,就是兰蒂斯魔法学院。然后,”克利斯在潘迪思绿色的长发上一吻,“回基布镇去,我们结婚。”

“嗯!”潘迪思红着脸,乖乖地应道。

进入边境,一定会经过的地方就是米林,那里有一个美丽的地方,叫南伊谷。一条细长的马路通往幽静的深谷;一条清悠的溪水伴随着深谷穿过树林,流至深处,就渐渐形成了湍急的南伊曲河,河水在谷间轰然鸣响,涓涓流淌。河两边的树木或伟岸挺拔,或虬枝横生。淡黄色的松萝,从高大的树叉枝丫间垂下,有如童话剧中仙女的帷幔;野花摇曳,娇艳欲滴,妩媚动人。清风徐徐,白云悠悠,空山鸟语,走入其中,置身于天地山谷。

而这里,也座落了一个小小的村落,这里面,只有四十多户人家,别看这里人少,但却负担了二十里外罗澜帝国边境——古尔奈城里接近十万人口的木柴供应。

他们将巨大的松木砍倒,砍去上面的枝桠,将它们劈开,用上几个月的时间让它们自然风干,然后再将它们劈成木柴,装运上马车,再送进古尔奈城里去。

这里的民居,都是用木头和手斧刻出来的,有棱有角,非常规范和整齐。地基都是以石块垒成,然后把粗一点的木头放在最低层,一层一层地叠垒,第二层压第一层。通常用木楔,先把木头钻个窟窿,再用木楔加固。

这里的人们淳朴而好客,三人便在这里休息了一晚,便随着送柴的马车一起进入了古尔奈城。

古尔奈城,一条极长的高大围墙围绕着,站在城墙之下,根本看不到两边的尽头,据记载道,这段城墙全都以巨大的石块垒成,全长百余公里,号称罗澜帝国最雄壮的边堑。

早在很久以前,克利斯就不止一次地想要亲眼见见,但此刻站在这座城墙下,克利斯却是暗自摇头。

它是帝国在百余年前建造的,可以肯定的是,自建成之后,它就再也没有被修缮过,入口两端的百余米处倒还算完好,显然有不断修缮过,但其余的地方,已经出现了虽然不算严重,但却显得残破的孔洞和断墙,城墙顶上,除了入口处外,也没有了卫兵的存在。

巨大的城门入口处,根本没有了拒马等战略物品的影子,检查出入的卫兵也只剩下了两个,而且还都是懒洋洋的,不过收起钱来时,倒是精神得多了。

克利斯三人等在一旁,等到运送木柴的二十辆马车进去之后,才牵着马缓步走到了城门前。

“干什么的?”卫兵对着三人一伸手。

“兰蒂斯魔法学员外出游历。”克利斯淡淡地道。

“哦?”卫兵一愣,“兰蒂斯魔法学院的?”

他的身体不由得收起了脸上的怠慢,稍稍挺直了身体,向三人稍稍打量了一番,口气也恭敬了不少:“还请三位出示证明。”

克利斯点头,掏出了兰蒂斯魔法学院徽章,放在了他的手心里。(未完待续。)

第二十九章事后诸葛亮

卫兵看过之后,将徽章放回了克利斯手里,小心翼翼地看着克利斯:“请问,您。。。是不是克利斯大人?”

三人齐齐一愣。

克利斯向潘迪思看了一眼回头向卫兵道:“哦不,我叫凯瑞。”

卫兵一脸失望,又看向潘迪思和斯蒂安娜,并在斯蒂安娜那中性化的脸上疑惑地多打量了一番,直到斯蒂安娜脸现怒气时才赶紧收回眼睛。

“既然不是克利斯大人,那你们就进去吧。”卫兵没精打采地道。

克利斯点头:“那么,入城税是多少?”

“不用,”卫兵摆摆手,“兰蒂斯魔法学院的学员在罗澜帝国里的任何一座城池都不用缴纳入城税,这是科尔斯。诺索夫陛下的旨意。”

“哦,”克利斯点点头,突然又转身问道,“对了,你刚刚问到了兰蒂斯魔法学院的克利斯学长。。。这个。。。他会来这古尔奈城吗?”

“这个我也不大清楚,不过不少人都这么说,”卫兵道,“前一段时间,每天都有许多人在这个城门口等候,不过,一直没见到克利斯大人出现,前几天时人才慢慢少了。”

克利斯想了想,微笑道:“哦,那真是太遗憾了,我也一直想要见见这位闻名已久的学长,可惜可惜。”

他向着卫兵点了点头,带着两个女孩走进了城里。

“克利斯!”潘迪思走到他身边,拉住了他的手。

克利斯向她使了个眼色,没有说话,他向城门通道前方看了看,小声道:“我们沿着墙根走。”

“嗯!”潘迪思点了点头。

“斯蒂安娜,你走我们前面。”

“是!”斯蒂安娜牵着三匹马走到两人面前,还故意挺直了身体,大摇大摆地迈步。

克利斯和潘迪思使个眼色,快速地掏出了黑色外袍,将宽大的头罩拉了下来,遮住了大半张脸。

城门入口处进出的人流很多,出城的多半是菜农,他们在昨晚便进了城,将自己的菜蔬批发给附近的酒店、食馆或是小贩,劳累一个晚上,早晨出城,赚的是一个幸苦钱。入城的则是克利斯三人跟着的柴户和一些零星的旅客或商人。

城门虽大,却被木栅栏分为进出两道,人可以轻易进出,但若是加上牛车和马车,就显得有了几分拥挤。

城门口,便是古尔奈城的商业小区,之所以称之为“小区”,是因为古尔奈城里,原本有着规划的商业区,但一些零星的散贩,就把轻便、流动的小摊摆在这里,为的是能更早地让早早进城和出城的人们光顾自己的生意,小摊卖的东西多以零食水果和各种填饱肚子的食品为主。不管是进城还是出城的人们,在看到这些热气腾腾的早点时,有时即便已经吃过早餐了,也难免再买上一些,就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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