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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深信不疑,是小青年的到来把陌生人从他的客店里赶走的。这时,他到了楼上太太的房里,发现洛雨终于苏醒过来了。于是,他提醒洛雨,由于他刚才向一个老男人寻衅——据店主的看法,陌生人肯定是年纪很大了,警察可能会来找他的麻烦。他可不管洛雨正好有了睡意,硬是劝他起来,去赶他的路。洛雨的神志还没有完全清醒,身上没有了短上衣,而且脸被洗干净了,身上依然很脏,就这么爬了起来,由店主推着往楼下走去。走到厨房门口,他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个向他寻衅的家伙,平静地与人交谈。
与陌生人交谈的是个女人,头从车门里露出来,看上去二十至二十二岁光景,洛雨能如何迅速地观察一个人的容貌。他头一眼就看出,那女人既年轻又漂亮。然而,这女人的美貌令他吃惊,因为在他有生以来居住的南方地区,压根儿就没见到过如此漂亮的女人。这女人脸色苍白,金色的长发鬈曲地披在肩头,一对大眼睛现出忧郁的神色,嘴唇粉红,两手雪白。她正兴奋地与陌生人交谈。
“所以,你决定离婚,然后和我……”车子里的女人说道。
“……的确如此,我想了很多遍,是必须离婚,否则我就像吃双份饭一样地恶心。”
“那么,你就再也不回那个家里去了?”漂亮的女旅客问道。
“我把你给我的信和礼物全都封在这个匣子里,其它的和房产都留给屋里的那个黄脸婆,不然她就不准我走。”
“是吗?您岂不是一无所有了?您打算干什么呢?”
“我吗,一起回武汉。”
“那可不行,我可不能和一个穷光蛋在一起!”
陌生人正要回答,但嘴刚张开,一切全听到了的洛雨,已经冲到门口嚷道:
“是那个无礼的小子要来惩罚你们。我希望,这回他要惩罚的家伙,不会像头一回那样逃出他的手掌心了。”
“不会像头一回那样逃出你的手掌心?”陌生人眉头一皱说道。
“是的,当着一个女人的面,我料你也没有脸逃走。”
“三思而行。”米卡儿见这个学生愤怒的神情,忙劝阻道,“可要三思而行,不要冲动。”
“言之有理。”男人大声说道,“您赶您的路吧,我赶我的。”
他向米卡儿点头告别,随即飞身上车,而车上的车夫也启动了油门。两个交谈的人沿着大街,朝相反的方向飞驰而去。
“喂!您的账!”店主高声喊道。他见这位房客连账也不付就走了,心里对他的好感顿时变成了蔑视。
“哈!胆小鬼。哈!无耻之徒。哈!冒牌绅有钱人。”洛雨追在那车子后面骂道。
但是他跑不过电动车,人力自行车也一样,只觉得火起,嘴里还在骂着:“胆小鬼!胆小鬼!胆小鬼!”
“他的确是个胆小鬼。”店主低声说着走到洛雨身边,试图以这种讨好的方式与可怜的小伙子和解,就像寓言里的往瓶子里投石子然后就得到了水喝的乌鸦一样。
“对,真是个胆小鬼。”洛雨喃喃道,“可是她,真漂亮啊!”
“她,谁?”店主问道。
“米卡儿啊。”洛雨含糊不清地说道。
说完,他笑了起来,“他是叫做夏德吗?”。
“是的,”店主嘀咕道,“这是一个可恶的人,房钱都不付,我肯定要找到他家去!”
第二天清晨五点钟,洛雨就起了床,自己下到厨房里,要了点葡萄酒、橄榄油和迷迭香,还照方子要了几样不得而知的东西,随后一手捏着母亲给他的方子,照着配制了一剂药膏,接着把药膏抹在了咔咔响的关节上,又自己换了洗脸帕。大概因为这种药真有效,抑或因为没有医生,傍晚时分,洛雨就行走自如,第二天就差不多痊愈了。
他遵守绝对禁食疗法,所以唯一的花销,就是那点迷迭香、橄榄油和葡萄酒钱,可是照老板的说法,洛雨付账时,连着夏德的账一起付了,在那只磨损的丝绒钱袋子和里面的钱,那是何纯收到的稿费偷偷放进去的,至于那条米卡儿送给他的一枚钻石鼻钉则不见了踪影。
小伙子开始很有耐心地找那枚钻石鼻钉,一次又一次把身上大大小小的口袋翻过来翻过去,又在行囊里反复翻寻,把钱袋子打开又收拢。最后,他确信那枚打算戴到鼻子上的钻石鼻钉再也找不到了,就第三次暴跳如雷,差点又要用一剂药膏,因为客店里的人见这位脾气暴躁的年轻人失去了理智,扬言如果不把那枚钻石鼻钉找出来,就要捣毁整个客店,老板已经绰起一枝铲煤炭的火铲子,老板娘拿起了一个笤帚把,茶房们也都绰起了板凳。
“米卡儿给我的礼物!”洛雨嚷道,“我的鼻钉,他妈的快给我找出来!否则,我把你们像穿麻辣烫串串一样用铁扦子穿起来!”
遗憾的是,情况根本不允许小伙子把他的威胁付诸实践,因为正如前面交代过的,他的剑在头一次交手中已经断成两截。这一点他早已忘得一干二净,所以他伸手去拔剑,可是□□捏在手里的,却是脏兮兮的鞋子。那是店主不说一声就给拿走了,至于断了的剑,已被厨房里手捷眼快的领班师傅拿去,改制成了剔肥膘的尖刀。
洛雨大为失望,然而要不是店主想到他的要求十分不合理,这失望大概也不会使这位狂怒的年轻人住手。
“对呀,”店主不再把火铲子对着洛雨,“那种水性杨花的女人就不要了吧。”
“就是嘛,鼻钉哪里去了呢?”洛雨嚷道,“首先,我告诉您,鼻钉是很贵的,非找到不可,要是找不到,我就别想发财了!”
这一威胁终于把店主镇住了。于是,店主把手里的火铲子扔得远远的,而且叫妻子扔掉笤帚把,叫茶房们扔掉板凳,接着便身先士卒,亲自开始寻找那枚不见了的鼻钉。
这时,洛雨接到了秦澄的电话,他马上安静下来了,然后趁众人寻找之际,回去了。
这样,洛雨只好步行进黑主学院,腋下夹着小小的行囊,走了好多路,才找到一间他口袋里那点钱能租得起的房子。那是一套二楼的房子,位于柳林附近的旧楼里。
交过定金,洛雨就住进了那个房间,利用白天剩余的时间,把随身带的绦子缝在自己的紧身短上衣和紧身长裤上。那些绦子,是他母亲从他父亲一件几乎崭新的紧身短上衣上面拆下来的,悄悄地塞给了他。缝完绦子,他走到沿河集市街,配了简单的生活用品,然后折回来打听是否可以送桶装矿泉水到家里来。他把这一点视为预示此行成功的好兆头。
而后,他怀着对在西郊村的行为感到满意,对过去毫不后悔,对现在满怀信心,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心情,上床安歇,很快就像好汉一样睡着了。
他还是像乡下人一样,一觉睡到早晨九点钟才起床,然后陷在平台代码里,看见消费前台的网店因为他的代码改动而变化,觉得心满意足。
当初,他的确是像父亲一样开始自己前程的,可是很快就把父亲给忘光了,那也是因为自从他离开家后,就只有妈妈还在关心他,随时打电话来,以及邮寄东西和钱来。其实,就算是说身无分文,却有着勇敢、机智、善断这种资本,这种资本使得最贫穷的人记得了应该自己处理一切事情。在打击像冰雹般袭来之时,他总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勇气,并且总有着异乎寻常的运气,这使他在内心那难以攀登的阶梯上,三脚两步就爬到了最顶点。
因此,洛雨对秦澄的确怀有某种情谊。这种情谊自然带有爱情的自私自利,是利己主义的,但终究还有着尊重她的意见的友情。在那多事之秋,谁都想物色专一认真的这类人作为亲信。然而,能把四字铭言的后半部分,即“无畏”二字作为座右铭者不少;能把四字铭言前半部分,即“忠诚”二字作为座右铭者却不多见。洛雨正是这些不多见的人中间的一个。他堪称奇才,像看家狗一样聪明而忠实,勇猛而盲从,并且手捷眼快。他时时窥伺着,而且暗暗下了决心,一旦机会来临,一定抓住不放。
我们的年轻人正是从这群乱纷纷、吵嚷嚷的人中间穿过去,心怦怦直跳,一只手握住贴在瘦腿上的裤兜,另一只手抓住帽檐,脸上微露笑容,恰如一个发窘的乡下人,尽量保持泰然自若的样子。越过几个呆在一起的人之后,他感到呼吸自由了些,不过他知道人家都在回头打量他。直到这天为止,洛雨一直觉得自己不错,这时他却有生以来头一回感到自己显得可笑。
他以为自己到了着名的巨人国,即格列佛曾经游历并被吓得要死的那个国度。
初进来时的惊异略定之后,洛雨现在能够从容地观察这些人的服饰和相貌了。
在最后活跃的那几个人中间,坐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生。此人神态高傲,衣着古怪,引起了所有人注意。他没有穿彩排时作为合唱队队服的外套——在那个不大讲究自由却更讲究独立的时代,队服并不是非穿不可的——,而是穿了一件天蓝色的齐膝紧身上衣,已经有点褪色和磨损,上面佩戴一条金丝刺绣的华丽肩带,像阳光下的粼粼水波一样耀眼;肩上潇洒地披着一件深红色天鹅绒长斗篷,仅仅前面露出那条光彩夺目的肩带及其下端所挂的丝带。
那位合唱队队员刚刚下台来,一个劲抱怨受了风寒,不时故意咳嗽两声。他对周围的人说,正因为这样他才披了斗篷。他说话时昂着头,露出不可一世的样子卷着髭须,而听他说话的人都兴致勃勃地欣赏他那条绣花肩带,其中最欣赏的要算洛雨。
“诸位想教我怎样说呢?”那位合唱队队员说道,“这是时尚所致啊。我也知道,这玩意儿意思不大,可眼下时兴嘛。再说,手里捏着继承来的钱,总得买点什么呀。”
“哈!杨成!”在场的一个人嚷起来,“别想叫我们相信这条肩带是令尊大人慷慨留给你的。它肯定是那个蒙面纱的贵夫人送给你的。就是有个星期天我在花岗岩大理石校门口碰见和你在一起的那一个。”
“不,”名叫杨成的合唱队队员答道,“我以一个美男子的名誉担保,这条肩带是我自己买的,而且用的是我自己的钱。”
“是啊,”另一个合唱队队员吕渠说,“就像我买这个新荷包一样,用的是我的情妇给我的分手费。”
“我可没说假话,”杨成说,“证据嘛,我买这条肩带花了十二元零三角钱。”
疑问仍未消除,却引起了加倍的赞赏。
“不是吗,夏玥?”杨成转向另一个合唱队队员问道。
叫做夏玥的那个合唱队队员,与问话的这个合唱队队员适成鲜明的对照。杨成是一个才二十二三岁的年轻人,一张甜甜的脸,显得挺天真,眼睛乌黑,目光温和,白里透红的面颊长满茸毛,酷似秋天的桃子,上唇细细的髭须呈现一条水平的直线,双手似乎不敢垂下,像害怕静脉曲张似的,不时捏一下耳垂,使之总是显得嫩红而透明。他平时说话不多,又总是慢条斯理,见人就打招呼,笑起来不出声,露出一口整齐雪白的牙齿;对于牙齿和对身体的其他部位一样,他十分注意保养。
听见朋友叫到自己的名字,他肯定地点点头。
这点头似乎澄清了有关那条肩带的怀疑。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