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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阙词-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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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宁老爷出了声。
  “让开!”宁老爷子开口,眼神皆是滔天的怒意,声音浑厚却满含不可压抑的怒气。
  “他是我的孩子!爸爸,你该知道我的底限在哪里。我已经失去了一个朝朝,不想再没一个宁唯!你可以一句不听话就要杀死骨肉至亲,我却做不到!”

  ☆、一卷香(8)

  在场的人皆是沉默,宁老爷微微喘着粗气,而宁夫人也用手捂着嘴在一旁流眼泪。
  “我的朝朝,她只有十四岁,爸爸,不管因为什么,她都是我的女儿,是我痛了一天一夜生下来的女儿,她跟阿唯都是我身上的骨血,那时,我已经没了一个朝朝,你却还要遣阿唯走,把他扔在纽约城。朝朝的死或许是她咎由自取,如今我不想阿唯也做宁氏的牺牲品。”
  宁朝,仿佛一直都是宁家的禁忌。不能提起,不能知道,那是源于十几年前宁氏内斗的一段秘辛。一段宁家的耻辱。
  半晌,宁老爷子终是把枪丢下。
  宁老爷也让开了位置,阿秀连忙跑下楼打电话叫陶可。
  宁老爷子走了过去:“你以为宁氏那边的老家伙很好惹?你别忘了,当年你坐上宁氏当家的头椅,是踏着他们之中大部分人儿子的尸体走上去的。就算现在宁氏拥有英国皇室军火交易权。你以为他们就这么容易妥协?”
  “九年前我可以使他们屈居在我之下,九年后一样可以。欲望凌驾于能力之上,这是你教我的。”
  “我却没叫过你用整个宁家去赌,用你自己的命去赌。你知道现在外面有多少人盼着你倒下来?一旦在宁家失势,那你就只能死无葬身之地。我再说一遍,中止并购BANKSACHS的资产重组方案!”
  “我说了,做不到!”
  “……”
  “宁唯,我只怪当年把你教得太像了我些。”宁老爷子走出了书房。
  这时,宁老爷也出声:“阿唯,我维护你不代表你对,你自己好好想想。”说完也出了书房。
  宁夫人出了去。陈列也跟着出了去。
  越晨光看着他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的,或许她该给他一声安慰,可是却真的什么都没有。而宁唯也只是冷冷地看了她一眼,无言。僵持而又寂静。
  不一会儿,陶可便来了,为宁唯做了局部麻醉,取子弹。
  而越晨光却坐在了门外,躲在角落处看着宁家宅子那扇雕花大门,蜷缩着,双手抱着腿,静静发呆。她想,她该好好整理一下思绪。却什么也整理不出来。
  无果。
  其实也不是无果,唯一的结果就是吹了很久的冷风。回了房间,陶可还在为宁唯包扎,旁边染血的棉花还有子弹,她连看也不想看到。
  “我说,你家老爷子开枪的时候,你就不懂得做做势顺从一下,或者躲躲嘛!你们一家子每天不是半夜就是三更地找我来,你们不觉得累,我倒觉得累。”
  “老人家发脾气,不想躲。”
  闻言,陶可挑眉,反正他宁大少的思维自己是跟不上,也猜不懂。
  夜间,无眠。
  两人,两侧。
  越晨光翻了个身,面对着他的背影,独留于人孤清之感。孤单单的模样。她真的,极其不爱这样的宁唯。
  卧室的灯光调得昏暗,她的视线可以隐约窥见宁唯耳骨处的一道淡淡的痕迹。
  阿秀说,那是六年前留下的。那时,瓷瓶砸过去,血染了半边脸。原因无它,是因为她。结婚,他不愿。于是便是这样的结果。
  宁老夫人说得真得很对,对于别人逼迫的,自己不愿的,即使用自己的命在反抗也在所不惜。
  看了良久,越晨光想了想,终是轻轻地把手搭过去,环在宁唯的腰间,贴近心房。
  越晨光感觉到他的身体似乎有些僵硬,不一会儿便放松下来。呼吸渐渐地变得清浅放松。
  这几天,整个宁宅庄园过得要多压抑有多压抑。只不过对于越晨光本人而言倒没什么,毕竟,她本来就是个挺压抑的人,所谓压抑就不怕更压抑。宁老爷子因着之前宁氏运作上跟宁唯发生争执。老人家,顶了一口气,铁了心撂开事务不管,至今也没再理过宁唯。宁唯也是执拗,平时该干干啥,平时工作工作,吃得睡得,丝毫没有要给老人家赔个不是的意向。后来,有一次,越晨光忍不住,悄悄地对宁唯说,他是你阿爷,就是不对,你也不应该这么对他,你给他道个歉……
  结果,一句话没说完,宁唯就直接转过身子掐着她的腰就是一阵眩天惑地,来不及再说些什么……第二天,越晨光躺在床上捂着被子,腰酸背痛,想着,你以后要干啥就干啥,我也不管你。
  于是,现在宁老爷子在宁家也就每天在书房里练练字,或教教自己的重孙习字。按着开心点的说法就是过得通体舒畅,乐得自在;但若现实些的说法就是,眼不见为净。
  又过了几天,天气转冷,下起来了雪雨。整个天空灰蒙蒙的一片。越晨光平时没事儿也就躲在房里看书,把原先自己从越家带来的几本西方小说翻来覆去好几遍,整天整天的时间就这么消磨掉。偶尔,她推开窗户看着窗外的落雪晶莹。
  至于小曦,他爱练书法,越晨光就叫阿秀帮忙找来笔和墨。自己在小曦身边磨墨,看着铺在书桌上的宣纸一笔一划,端端正正地显出‘宁彦曦’三个字时,看着小曦的字越练越好时,越晨光心里有种独属于母亲的骄傲。
  忽而,她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林荔,她在想,有没有一天,母亲会觉得自己是她的骄傲?思及此,越晨光垂眸苦笑,有自己这样一个女儿,只要别惹出些什么事儿就算好了,还能期望有一天成为骄傲?
  雨雪过后便是,艳阳高照。越晨光打开窗,就连洒在自己脸上的风也带携宜人的温度。阳光之下,常青树的每一片叶子都带着雪融后的晶莹。苍穹蓝天,白云如絮,如此美景,实在不应只躲在房里,徒虚蹉跎时光。
  越晨光关上窗户,回到卧室穿上件咖啡色及膝的风衣,把一向披散在肩的发随意用一发带绑扎在一侧。镜中的女子虽然肤色偏向于有些病态的白,唇瓣淡色。可是那双幽幽的眸子还是带着奕奕神采的亮光的。越晨光看着镜子笑了笑,镜中女子也回以一笑。
  越晨光忽然觉得自己有些越活越回去,以往自己没有照镜子的习惯,也不会对着镜子打扮妆容,磨蹭良久。如今自己倒每天都有那么一两个小时对着镜子过。然后剩下的时间都用在陪小曦。
  是夜。越晨光一个人坐在卧房的沙发处看书,大抵有些夜深,看着看着便偎在沙发一角睡着了。
  宁唯回到卧室,脱下风衣,长指揉揉疲惫的眉心。越晨光被细微的动作声惊醒。双手抱着手中的书,埋于胸前,蜷缩着身子,尖尖的下巴抵着曲起的膝盖,看到宁唯颀长的身影,温软着淡弯的眉目,浅笑道:“你回来啦?我还以为你今晚是要通宵的。”
  宁唯低蔼着眉目,淡淡一笑,走过去,从身后穿过菲薄的脊背,怀抱着她。埋首在越晨光纤弱的肩旁,难得地显露出软弱。越晨光想转过身子看看他,却被宁唯制止。
  但见宁唯侧首,紧抿的唇似有若无地拂过越晨光白皙的颈项,细致了温度。
  越晨光没有动作,任着他倚在自己肩旁。半晌,她才闻得宁唯的声音从耳边传来:“六年前见你,你便是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手里执着洛夫的《时间之伤》,淡淡弯弯的眉目,很是乖巧的模样,当时我就在想,这个女子真是安静。”
  越晨光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只得讷讷地答了个语气词:“哦。”
  宁唯笑出声:“当时我还以为这般安静,是因为来到陌生环境所致。”
  闻言,越晨光蹙着秀眉,微微侧首,问道:“难道不是?”
  “性格使然。越晨光性格既木讷又无趣,哪里来得那么多话?心里又怕闯祸,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就这么一直安安静静的。有时候真的安静得让人闹心。”
  越晨光忍不住笑出声:“感觉你就是个心理专家。”
  宁唯勾起唇角,不可置否。
  良久,久到让越晨光以为宁唯就这么依偎着自己睡着了的时候,她侧过头,压轻动作,伸出手缓缓地拂过宁唯的眉目。她想着,跟眼前的这个男人,用了一天时间相识,用了四年时间重逢,再用了五年的时间让彼此成为彼此的另一半,让彼此融入彼此的生活。着实不易啊,少半点缘分,少半点命运巧合都不行。
  一时,宁唯伸手捉过她微凉的指尖,越晨光愣了愣,宁唯没有张眼,依旧紧闭狭长双目。
  越晨光终究叹了口气,声音糯软,她说:“有时候你真像个孩子。他是你爷爷,终归长辈便是带过你走路的人,有什么好怄气的?”
  又过了很久,才听见宁唯淡淡漠漠地传来一句话:“以前他曾经跟我说过,他要我在投入一份感情的时候最好要有一定的力度。不能过,过则容易伤人伤己。”
  越晨光没有接话,静静地听着他说下去。
  “阿晨,你去过纽约城么?朝朝曾经说过,其实那里的夜风很冷。”
  越晨光微微一怔,艰难地说出:“你……你姐姐……?”
  宁唯张开眼,眸子染上没有温度的笑意:“双生姐姐,死了。”
  越晨光觉得宁唯说这句话时语气淡漠得离谱,就像死的并不是自己的姐姐,而是一个陌生人。
  “我注定成不了他所希望的人。既做不到不伤人也做不到不伤己。与其以后才让他失望,还不如一次过失望到彻底?”
  越晨光迷茫着眼睛,实在是不能理解宁唯的话。

  ☆、一卷香(9)

  那天,她陪着庄囹在服装店试衣服,便把自己的疑惑说予庄囹听:“你说,一个人倘若心里是真心关心自己的亲人的。他心里本想着不伤人不伤己,可是他却说他所做的本来就不能做到不伤人不伤己,这是什么道理?”
  庄囹抓着眼前的礼服搭在身上在试衣镜里随便试看了一下,说道:“大抵是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才能做到不伤人不伤己,有些人就是这样,他们能人所不能,却永远把自己最重要的或者最在乎的事情*得一塌糊涂。”
  越晨光蹙眉,表示不懂。
  庄囹把衣服放回衣架,狐疑地看了越晨光一眼,说道:“怎么问的问题都这么乱七八糟的?说吧,这么求知若渴,又是因为你家的宁大公子?”
  越晨光淡弯着眉目,回答:“我就是有些好奇。他的心思我永远也猜不懂。他跟他爷爷的冷战也实在是让我很不懂。如今莫名其妙地,连他父亲和母亲都把他孤立起来了。这是什么道理?”
  庄囹听了,又拿起一件小礼服,心里一阵无语:“你啊……怎么感觉自从结婚之后变得对周围的事物都八卦起来了,莫不是……宁唯的影响?”
  以前的越晨光表面上虽是安分守己,可是骨子里透着的冷艳与事不关己总是给人高高在上的感觉。如今,倒变了些,一副心思只往那宁家里扔,庄囹当然知道越晨光不是那种贪慕虚荣的人,只是这么副性格转变对越晨光来说都不知是好是坏。
  越晨光不明所以,默了一下说:“阿唯不八卦的。”
  刚把小礼服放下的庄囹翻了个白眼,无话可说。
  走到另一边,卖领带的专区。一眼相中那条紫色的领带,她想,沈兼尘肯定喜欢。
  显然,有人的想法跟庄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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