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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一大片蚊子,贴在灯管上飞来飞去的,几乎可以把光线都给完全遮挡住。
而吸血的母蚊子则会根据人的气味来选择自己的攻击对象,一般来说,O型血是最受到欢迎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反正蚊子就喜欢盯着O型血的人要。
林全自己是B型血,这倒也还好,林巧跟丹尼丝都是O型血,所以就很惨了。
丹尼丝有些受不了家里面的闷热,小姑家并未装空调,现在他们居住的是乡下的屋子,因为朝向不是太好,下午的时候太阳会晒到屋子里面来,而就算是把门关上,屋子门前的温度也会急剧攀升,然后使得整个屋子就像是一个蒸笼一样,完全待不住人。
两人便只好搬到门口的树荫下面来,可是来到树荫下面之后,蚊子也就多了起来。
丹尼丝这个招蚊子的血型可害惨了她,身上不一会就被咬了好几个红疙瘩,看得林全简直是心疼的不行,于是找了一把比较旧式的蒲扇,来帮助她扇风和驱赶蚊子。
这种蒲扇是由蒲葵的叶、柄制成,质量很轻,价格要很便宜,是中国应用最为普及的扇子,早在汉代就已经出现了,几千年的演变,它一直都经久不衰,不过随着人类逐渐步入电气化时代,于是这种简单廉价的东西,才逐渐的从人们的视线之中慢慢的消失了。
离开农村,在城市里面是很难发现这种东西的,偶尔在公园可以看到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手里面会拿着这种东西,在年轻人那边几乎是看不到的,估计再过二十年到三十年的样子,这个东西就会彻底的从民间消失,以后想要看到它的话,大概只有去博物馆,或者在古装剧里面才能看到了,当然了,如果这个古装剧的编剧有这方面的意识的话那才行……
其实,不只是这一种东西,很多传统的东西都在逐渐的消失。
比如说农村里面的那种高度大概只有四十厘米的椅子,这种用柏树压制的椅子现在已经越来越少见了,即便是在农村,也很少有人再会打制这种东西了。
人口的流失,带走了农村的活力,使得很多被城市淘汰了的东西,在农村也在加速淘汰。
这种现象,让人看到了之后觉得唏嘘不已。
“还好,你好点没,擦了花露水的话,伤口还痒吗?”
蚊子最讨人嫌的地方不是它们会吸血,吸血这件事情听起来很可怕,但是蚊子的体积并不大,所以也吸不到多少血,加上它们给人的皮肤带来的伤口并不会很大,所以如果只是丢失一点血的话,其实是无伤大雅的。
但是这个家伙最令人厌烦的地方有两点,一点是它的声音!
每次要吸血之前,总是嗡嗡嗡的一阵低鸣,似乎是在向你宣告,我来了,我又来了,我又来吸你的血了!
这种声音听起来实在是让人开心不起来,就好比你要偷东西,但是你却又光明正大的跑到主人家的门口炫耀一通,告诉被害人你要偷东西,偏偏你偷走了之后,别人拿你也没有太好的办法,这实在是太逗人恨了!
第二点就是这个家伙在吸完血之后,它通过自己吸管留下来的那些分泌物实在是太烦了,那些东西是帮助它吸血的,有扩血管和防止凝血的功效,但是这东西会刺激人体,让人感觉非常的瘙痒,然后每次被叮咬的部分,都会有一阵奇痒,让人忍不住想要去抓挠,而这样的话,很容易造成皮肤的感染和损坏。
而且这种瘙痒的感觉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如果被蚊子叮咬的地方多了的话,那就非常糟糕了,身上多个地方都感到奇痒难忍,那种愤怒的想要杀光全世界所有的蚊子的心态,相信不少人都有过。
对付这些分泌物,林全并没有太好的办法,现有的办法就是利用碱性的物质,比如说肥皂水什么的来涂抹一下,中和一些蚊子分泌物里面的酸性物质,这样的话有一定的止痒效果。
不过就算是止痒了,效果也不大,如果不能阻止蚊子继续叮咬的话,那人还是要不断的遭罪。
所以林全在帮丹尼丝处理了叮咬处之后,又给她擦了一些花露水,用的是中国驰名品牌六神花露水。
效果好不好他不太清楚,反正他对于花露水的味道不太喜欢的。
丹尼丝倒是对于这种东西感到很好奇,感觉这东西的味道闻起来跟香水的味道很像啊!
“还好,我不热,你呢?好点没?”
现在都还没有天黑呢,结果丹尼丝就被蚊子咬了这么多次了,这可真的是让林全感到很无语。
这蚊子的数量多了之后,果然不是一般的凶残啊!
“嗯,好点了,至少不热了!”
丹尼丝抿嘴轻笑,有人关心的感觉真好,让她有一种可以放心的依赖别人的感觉。
这种依赖是不带任何的心理负担的,她理所当然,林全也处之泰然,这就是情人之间的默契了吧。
“哈,不热了?那还痒不痒?要不要再擦一点花露水?”
林全捏着鼻子把花露水拿了上来,花露水里面是加了酒精的,所以有比较强的挥发性,林全觉得有点刺眼睛,所以不太喜欢这东西,这味道他确实是有些受不了,不只是花露水的味道他受不了,如果有人的香水味道太浓厚了的话,他也一样会受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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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四章 送错了礼物
“表哥,这是新鲜的“柳术”,给你跟表嫂吃!”
小表弟晒得黑漆漆的,手里面捏了一把绿油油的芦稷,递到了林全的面前。
林全眼前一亮,这东西小时候吃过,长大以后好像没有多少人种了,所以就没看到了。
没想到这一次在小姑这边还见到了。
“谢谢你啦,表哥奖励你一个好东西!”
林全把自己的包拿了过来,从里面翻出来了一个PSP,这是他才买没多久的,准备去欧洲的时候,在度假的时候打发无聊的时间的时候看。
“谢谢表哥!”
小表弟看到这个崭新的PSP游戏机之后,顿时眼前一亮,双手小心翼翼的接了过来,然后直接立刻就跑了。
“呵呵,你把游戏机给了他,这样会不会被小姑责怪啊!”
丹尼丝拿起了一根芦稷,左看看,右看看,不知道怎么从哪儿下口,这东西她没吃过,甚至都没有见过,所以完全不知道怎么吃。
“哎呀,你不说我都差点忘记了,你说我现在去把他追回来,还来得及吗?”
林全挠了挠头,似乎已经看见了小姑姑把小表弟暴揍一顿的场景了。
“那不好吧?送出去的东西又要回来,太小气了点吧!”
丹尼丝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丝毫没有同情林全的意思。
“这,这就尴尬了,看来待会我需要跟小姑姑好好的解释解释才行!”
林全挠了挠头,有点无语。
小表弟今年高一,九月开学了之后就是高二了,高中的学习任务是很重的,所以他的主要时间都要放在学习上面。
表姑一家人对于小表弟的期待是很大的,他们希望他能够学有所成,最好可以考上一个好一点的学校,这样的话才能摆脱这个小城市的束缚,找到一个更大的舞台。
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对于城市人而言可能不是那么的有感觉,那是因为他们的已经很高了,所以对于自己已经得到了的东西,就不是那么的在乎了。
但是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的人而言,想要走出农村,那就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随大流,出去打工!
这些进城务工的人,干着社会上最低贱,对卑微的工作,社会地位低,工资收入低,健康保障也很差,前途一片灰暗,很容易被人带着有色眼镜看待,所以他们就算是进入了城市,也很难融入城市。
而这个时候,另外的一个途径就显得好多了,那就是考试,考出去!
考出好成绩,上了好大学,然后选择一个好单位,过着城里面那些人的朝九晚五的工作,拿着优渥的工资,然后一点点的攒下钱,在城市里面安下自己的家,再把户口转移过去,找个对象,结了婚,基本上就融入到了城市里面去了。
这样的路线无疑是最好的,而且也是最适合年轻人的,谁也不想自己的子女在外面干着跟自己一样低贱的活计,还要承受城里人的歧视。
而中国人都有一种传统,那就是想法设法的为自己的子女创造出更好的条件和环境,宁愿自己过得苦一点累一点,也绝对不让自己的孩子受罪,这种在外国人看来完全不可理喻的事情,在中国的每一个父母的身上,都可以找到!
小姑跟小姑父的工作只能算是一般般,饿不死也吃不饱的哪一种,在小地方还算是不错,但是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儿子也跟自己一样,一辈子就待在这个小城市里面,这样的生活或许比较的安逸,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应该有的进取之心。
因此他们对于自己儿子的要求比较高,对他的学习很在乎。
林全也正是想到了这一面,才忽然间觉得有些后悔。
自己之前并没有想那么多,所以就把自己的PSP送给了小表弟,但是这个时候一想到小姑和小姑父对他的期待,他就有些担心了。
要是因为这个一个PSP导致小表弟的学习成绩下降的话,那可就惨了,他说不定要被小姑埋怨一辈子呢!
“我找找看,看看还有没有别的东西,看看可不可以把我的PSP换回来!”
送出去的东西当然不好要回来了,那样实在是太尴尬太丢人了,而如果要不回来的话,这个PSP就是一个定时炸弹了,于是林全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给他换一个东西,这样的话自己还是赠送了东西给他,只是不是游戏机而已。
“这个东西怎么吃啊?能吃吗?”
丹尼丝对于他的这个事情不是很在意,反而有些在意自己手中的这根细细的,绿色的东西应该怎么吃。
她把芦稷放在鼻子边上闻了闻,发现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大概只有一点点的青涩味,用手掐了掐,这东西还挺硬的,掐不动。
只是这东西该怎么吃呢?她试着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口。
嗯,表面的皮比较的硬,嚼了一下,好像没有味道,而且还有点点的磕牙齿。
“呵呵,这东西叫做芦稷,是一种类似于甘蔗的东西,里面的果肉很甜的,你就像是吃甘蔗那样吃就好了!”
林全找了半天,找到了一个手机。
这是他的备用的手机,不过比较贵,是新出来的苹果5s,这东西出来没多久,价格还比较贵,是他上次去乌海的时候,在乌海买的,花了快6000人民币,算是小小的奢侈了一把。
林全以前对于手机没什么要求,什么东西都可以用的,第一款智能机是华为的荣耀,2012年买的当时只要2000块,像素还不错,有800万,不过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照出来的相片倒也不是很清楚。
他感觉这像素也没有比他09年买的诺基亚6300好多少!
后者是他的第一款手机,质量没的说,他用了三年多,一点都没坏,掉进水里都掉了好几次,捡起来晒一下,又可以用!
不过这款手机在非洲的时候被罗伊要跑了!
非洲的黑叔叔们好像对于花里胡哨的国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