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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与求索 作者:李乾-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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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厍械母刹俊Q鞍嗝迨恰芭终纭保导噬鲜乔宀椤�5。16”骨干分子,具体过程就不说了。后来在1974年春季,批林批孔的时候,我被省委组织部通知从潜江回汉。其间我看到关于这次学习班的三个材料,一是这次学习班“268名‘5。16’重要‘骨干分子名单”,其中有我;二是在这次学习班中“关于对柳英发的突破方案”,其中说我是“武汉‘5。16’分团核心班子成员、二司‘5。16’五人领导小组成员”;三是在1972年11月拟定的(当时学习班还未结束)18名特别‘5。16’重要骨干分子名单,其中也有我,上有曾思玉的批示:“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在适当的时机处极刑。”什么叫“惊心动魄”?什么叫“残酷”?我算是有体会了。

再回头说“12。5事件”学习班。虽然指认黑手问题被我拒绝了,并且态度坚决,但说实话,一提起这事,我的腰杆子就硬不起来。在前段的学习班,一时“12。5”,一时“5。16”,翻过去复过来。“两清”说我在哪里开会、哪些人参加了、发填了什么表,时间、地点、人物,说得活灵活现,我硬是顶了起来,因为那是根本莫须有的,自己心中有数,底气十足,但一提起“12。5事件”,腰杆子就软了。打死两人还伤四人(包括我校误伤的两名同学),人命关天啊,所以老老实实写交待材料,主要责任在我,痛哭流涕地说自己是不沾血的凶手、是主谋,表示认错、认罪,愿意接受任何处罚。但要以此为要挟,要我承认是“北、决、扬”、“5。16”是办不到的。说实话,从1969年春开始办学习班,之后几年,连续不断,我们还是很自觉“斗私批修”,老老实实地交待“12。5事件”。尽管“北、决、扬”、“5。16”分子对我们是莫须有的,但对某些错误思想对自己的影响还是认认真真作自我批判的。但越往后来,越是发现他们对我们不是“治病救人”,而是要往死里整。

从1973年8月至1976年8月,我多次找军区“三办”有关人员,多次向省市委领导姜一,韩宁夫,王克文写信,也在一些场合与省市委的赵辛初,姜一,王克文等领导当面谈,要求解决自己的问题。几经反复,对“12。5事件”总算有了个结果。1974年和1976年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员在中法或在我单位讯问“12。5事件”。最后在1976年8月,未经庭审和宣判的程序就直接给了我一张判决书。其中关于我的一段是:“被告人柳英发参加枪杀孔、傅的策划会议,赞同被告李乾等人的犯罪活动,事后又参加纵容被告李乾逃跑的会议。破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对被告柳英发免于刑事处分。”

1976年10月6日,王、张、江、姚“四人帮”被强力隔离。1977年1月23日至10月19日,经武汉市委批准我在武昌车辆厂被隔离审查,之后在车间边劳动边交待问题,听候处理。1978年3月20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到车间以“开枪杀人”案为由逮捕了我。在监狱羁押了18个月又7天后,于1979年9月27日释放,口头要我回原单位。后来又行文,说“关押不当”、“补发工资”云云。

说来也巧,1969年9月27日,有那个指示后,我的厄运开始,1979年9月27日我走出监狱。所以我说过:“始于‘9。27’,了于‘9。27’。”其实也没有全“了”。1987年武汉市工交政治部对我文革作结论:犯有严重政治错误,所列有三条。第一条,1974年团省委“补台”是参与张立国(时省革委会副主任,原新华工负责人)的“篡党夺权”。第二条就是为杨道远翻案。第三条就是“12。5事件”。工厂并行文,说柳英发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的政治错误,记行政大过一次。行文前工厂有关部门找我谈话,说你今后入党、提干是不行的,但不会影响你技术职称的评定和工资晋级。对三条我当即都作了申诉。对第一条,1974年我“补台”团省委书记,是省委的决定,省委组织部找我谈过话,赵辛初,姜一两书记当面对我谈过。张立国只是把我引到团省委去见了毛菊元(团省委书记)等人。第二条,为杨翻案的文字经过写的是对的,但性质完全不同。我们是翻杨道远“5。16”、“北、决、扬”的案。他们说杨道远是“5。16”、“北、决、扬”,但他不是的”。第三条,“12。5事件”,法院已判,不能又打又罚。

后来我又看了“历史决议”,决议说文革的发动和领导者毛泽东动机是好的,犯了严重错误。而我们响应他老人家的号召,投身文革,动机却是要“篡党夺权”!当然也跟着犯了错误,错误不仅严重,而且是“严重的政治错误”,比他老人家犯的还严重,这叫人怎么想!另外,据说1982年初,中央下发9号文件,其中规定,作结论一般不用“政治错误”和“严重政治错误”的定语。我“严重政治错误”的结论是1987年下的。以此对照,我就不属“一般”之列了。我这样的人物就如此特殊?!




                  李乾:关于《迷失与求索》一书的出版经过


2008…03…29 17:10:35

这书的初稿从动笔到收笔用了10个月的时间。有朋友看到初稿后觉得还有点价值,就热心帮忙联系。05年11月送到了香港中文大学。06年5月初收中国研究服务中心熊老师的信。

“刚刚收到×××转来的你的书稿。将苦难记录下来,几乎需要有承受苦难同等的勇气,也要有对历史,对后代的责任感。通常,我们收到的是邮件发来的电子文本;或者自费出版的成书。不知何故,你这两册自己订装的书稿;让我感到特别沉重。……我不能答应一定能设法替你出书,只可以替你打听出版的可能。但是你的书稿,一定会在我们中心永久保存。”

看来这书稿在路上走了整整6个月。看到这封信,觉得有了点希望,就耐心地等,这一等又是4个月。到了9月见还没有一点消息,就去信打听。


“熊老师:您好。

有四个月没和您联系了。从五月初您给我的两封信里,我感觉得到您对那本《面壁铁窗的灵魂》书稿的关心和重视,知道不应该也没有必要为此事太打搅您,只是作为对那部书稿付出太多心血、甚至认为自己到世上来就是为了写这本书的笔者来说,总是期盼它能早日问世。我清楚文革中经历比我曲折丰富的人有的是,比我有思想的人多的是,文笔比我好的更是不可胜数,有写作条件的就不用说了,但能很偶然地让这些机缘集于一身并保存了一些原始资料的就恐怕不会很多,随着文革亲历者已开始进入暮年并且不断有人去世,这类书稿的价值将一步步凸现。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觉得那部书的出版只是迟早的事。但在真正出版之前,理性的思考并不总是能占上风的,因此忍不住给您写封邮件,想了解一下出书的事到了哪一步。不知这书稿在高华教授那里通过没?如果没能通过,能不能把主要的原因告诉我?如果在高华教授那通过了,能不能把出版社的考虑告诉我?等着您的回信。”


邮件发出不久,我很意外地收到了高华教授的信:


“李乾先生;你好:

您的那本《面壁铁窗的灵魂》书稿,没有哪个出版社委托我审稿;我个人对您的这本书稿是有兴趣的。”


接着又收到了熊老师的信:


“对不起;我没有说明情况就将信转给高华教授。他误会了其中的意思。 我们当初请他看书稿后;他已经回应说你的回忆对对了解文革历史很有帮助;也同意我们推荐给出版社。……但目前不能承诺一定出书。”


高华教授的信让我有了直接向他请教的机会。他建议我直接和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联系。在熊老师的帮助下,书稿很快到了出版社,陆社长很快来了邮件,表示会按照他们出版社的程序操作。这件事最后没有办成。不过收到不准备出版式此书的函告时,已远远超过了出版社公示的期限。猜想可能是出版社内部意见分歧,迟迟不能决定,要不然不会拖这么久,更不会连一个字具体意见也没有。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没能出版是件好事,让我有了较充足的时间来修改和充实。

看到一时不能出版,在朋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07年就自己印了一点,送给关心此书的朋友和相关的专家学者,想在更大的范围听取一下意见。高华教授收到自印本后建议我再送几位教授。于是这书稿有机会到了萧功秦教授手里,然后因他的推荐和介绍,这书稿到了有兴趣的出版社手里。最后得以正式出版。

这就是这本书出版的大致过程。

尽管出书时间是写书时间的3倍,但同那些书写成后只能藏之名山,传之后人的诸君来说,我是非常幸运的。这过程里很多偶然性在里面,如果不是何儒非的建议,我这写作的冲动不知何日才会产生;如果不是有朋友将此书稿带到中文大学,如果当时不是恰巧高华教授在那里做访问学者,如果不是朋友们帮我印了一点书,如果不是高华教授和萧功秦教彼此很熟悉而恰巧萧功秦教授又有对此书稿很有兴趣的出版界的朋友,也许这本书的出版会在10年、20年,甚至100年之后。

我会始终怀着感恩的心。

这本书从最初动笔起就陆续得到了许多熟悉或不熟悉的朋友的支持、鼓励和帮助,其中有很多至今还未曾谋面,真不知该如何感谢所有这些朋友。也许不停笔就是最好的感谢。但我知道,这本能得到朋友们认同的书这所以写得较顺利,是因为这所有的内容都是自己亲身经历的,顺着写就行了,而这本书已经把我这方面的积累用得差不多了。涉足其它的时段想要写出像样的东西来的可能性近乎于零,尽管我会努力。

再一次感谢海纳百川上所有关注过此书的朋友们,包括表示了不尽认同意见的“袁佳”和“贩夫走卒”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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