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迷失与求索 作者:李乾-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飧龈拍睿牒焐堑渲械摹疤厥獠牧现瞥傻娜恕保胂执缁嵫е械摹熬ⅰ保淠诤窍嗤嗤ú⒖梢越换皇褂枚换岜晃蠼獾囊焕喔拍睢6睹浴肥椋睬〉胶么Φ靥岢隽苏飧鑫侍狻T谡G榭鱿拢⒂胱锓覆⒉痪哂刑乇鸬牧怠5牵⒌娜酚幸坏惚绕胀ㄈ艘子谧呓缸锏摹坝攀啤保蔷褪撬堑淖砸晕恰J紫龋亲砸晕矸莞哂诔H耍涂梢园才疟鹑说拿耍吖雷约旱娜Γ灾劣谇趾Ρ鹑说娜ɡ黄浯危亲砸晕鲆怨模蛘呤俏持掷硐攵钭牛虼舜悠分噬嫌庞谝话闳耍⒍云胀ㄈ嘶秤械赖碌挠旁礁校庵钟旁礁谢峤磺惺浪椎募扑恪⒌ㄇ雍妥运降挠淘ナ游浜螅邮棺约好锸映J叮牙氤9欤灾劣阢鸪G椋坏谌侨隙ㄒ磺性洞蟮目悸牵皇抢习傩账芰旎幔从质潜匦胍晕胀ㄈ搜矍袄嫖鄣模砸话愕亟先菀撞扇 坝廾裾摺薄H缈鬃铀怠懊窨墒褂芍豢墒怪薄C袢舨淮樱蚴┮灾种帧安呗浴保ㄆ涫稻褪枪罴坪褪侄危┕仓庋熬ⅰ焙汀俺恕泵蔷鸵徊讲轿约阂唇⒐ρ粗纱蟠砥唐搅说缆贰F渥钪盏慕峁晃笥⑿郏次蟮痢�

另一个问题是,精英由于处于社会道德权威金字塔的顶端,与处于权力顶端的统治者一样,其行为和话语具有示范效益,一旦实施便会出现放大效应。孔子所谓“君子德风,小人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描述的就是这种情势。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武装左派”是毛泽东说的,但“要文斗,不要武斗”也是他说的。对于他老人家来说,这只是一转念的事情,但也就是在这“一念之差”间,人间已哀鸿遍野,血流成河!而当他老人家以他的后一句话,轻飘地拂去自身的罪责时,人间的罪孽已经铸成了不堪回首的历史。在这个历史中,无数家庭应声破碎,无数人的命运轻而易举地被灾难性地改写!简言之,正是这类“超人”,可以行上帝之善,亦可为魔鬼之恶。不受制约与监督的“超人—精英”,其“犯罪”的几率、严重性,以及触犯复杂结构罪行的可能性,比凡人要大得多。这后者,就包括现代的“造反”与“革命”。

在《迷》书中,作者显示,他对于审案人员骂他是“法西斯”非常反感,而且长期耿耿于怀。但是,如果不存成见地看问题,就个体而言,那些“法西斯分子”和同情法西斯的分子,很多可能就是社会中的“精英”。他们不仅有纯粹的雅利安血统(种族主义对于血统问题的执着,与赌马和宠物豢养者相似),挺拔的身材,纯澈的目光,而且很可能具有较高的智商和理性(德意志民族是世界公认最理性的民族)。他们充满理想主义的狂热,具有高度的团队精神,随时准备自我牺牲……有的,甚至是名望极高的上流社会人物(如兴登堡、海德格尔)。但这些精英一旦被组织到一个“邪恶”的事业中去的时候,他们的危害,比“小流氓”的能量自然就不可同日而语。试想,那些同样是毛泽东时代过来的人,为什么有些犯罪?有些却能够不犯罪?除了各种偶然因素外,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担当倾向,不能不说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同样显然的是,“精英意识”是一把利害相交的双刃剑。从《迷》书主人公在服刑的逆境中仍能保持人格的尊严,并在艰苦的劳动中有所创新,所到之处无不成为引人注目的对象这些经历来看,说他是“人中精英”,大概是可以的。由于有天赋的才能,受教育环境的优越,自身的努力又获得显著的成绩,他对于周围的人——从自己的对立派到狱中的犯人——的确具有某种精神上的优越感,身份上的居高临下姿态。这种优越感与姿态,支撑了他杀人时的胆气,也支撑了他沦入炼狱后做人的尊严,使之在逆境中不甘沉沦。

笔者曾经想在《迷》书中寻找,作者在作品中后期表现出的“博爱”和“悲悯”,是否出自他对某种宗教的研习。但寻找的结果是发现,他对于诸多宗教问题的态度——与许多从“现代迷信”中走出的同代人一样——具有“异教徒”的特点。他拜服于自然和历史的力量,却从未向人、人造之物及其延伸,发生过膜拜的感情。那么,他的宗教式的“博爱”和“悲悯”情怀究竟来自何方?这也许已经涉及到东方佛教最本质的问题。而作者能够依靠自己的能力完成一种向佛教徒过渡的里程,除了东方哲学所强调的“实践”(也就是“修炼”)外,也许,他身上那种始终没有泯灭的“心气儿”——一种精英意识——就是答案的所在?



美好蓝图为什么会造就“人间地狱”?


我注意到,《迷》书作者在犯案过程的陈述中,也强调了民主讨论的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民主授权”。因为民主授权所给予的权力,一定是有行使范围和外部界限的。这个界限就是“授权人群范围之内的事务”(譬如红旗中学内部的保卫事务)。外敌攻进了该校,受权者或许有权力以牙还牙。但外敌在该校域外损害了该校同学、及其家庭利益,危害了其安全,虽然也属该校事务的延伸,但在法治时代与法治社会,这并未使受权者的权力产生相应的无限延伸。此时,他只能诉诸产生于更大范围的更高权力的裁夺。

“911”事件后,美国做出“反恐”的行动,是天经地义的。但这种“反恐”一旦越出本土,变为一种世界范围的战争时,它就自然地面对“法理权限”的诘问了。同理,一场“圣战”只要越出了一定范围,就会变成“无义战”。从春秋时期的“国仗”,到文革时期的“派仗”,历史地看,它们在开始时都是有具体的理由的,但战争又使“报复”成为必然,报复必令战争升级。如此冤冤相报,势必偏离大多数人期望的生活,同时也违背战争发动者的初衷,最终把“为人类”的战争变成了“反人类”的战争,变成人类的自相残害。“国仗”与“派仗”如此,种族之间的战争也是如此。以“二战”爆发前的德国周边情势论,我们不能说,犹太人中间就没有恶棍;也不能说犹太教义自称本民族乃上帝“唯一的选民”和“犹太人必将统一世界”的信念,对周边的民族,周边的文化心理不构成威胁。但如果把个体的犯罪或不义当作一个民族的邪恶,把一种潜在威胁视为迫在眉睫的危险,并且想“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那么逻辑的结论必然是灾难性的。

时至今日,在许多德国人的心目中,那场使地球人类生灵涂炭的战争,仍然是他们民族发展速度最快,最扬眉吐气,人们精神最纯洁,目标最一致的时期。因而仍是令这个民族内心深处缅怀的时期,这与世界其他民族的看法,难道不是天壤之别?!这种情结,在日本民族中也同样存在。由此可见,对于人类灾难历史的反思,对于当事者来说,是一个多么复杂、艰难与沉重的话题。阶级的战争也是如此。本来,无论是地主、资本家还是走资派、反动权威,可能都有绝对值得批判或惩处的分子和相应事由,但如果把这种对于恶的惩处变为对于一个阶级、阶层或利益集团的群体性惩处与剥夺,就混淆了善与恶的界限,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最终落下的那颗难咽的果实,需要用不停的阶级斗争来消化,用不松懈的“专政”手段来保卫,以至于把理想中的美好社会变成一座“人间地狱”!

正因为如此,反对战争和流血,可以作为一种独立的绝对价值通行于世。

1881年1月,陀氏在自己的笔记中曾写下这样一句话:“查苏利奇:‘为流血而抬手是沉重的’——这一动摇比流血本身更为道德。”

这里所说的查苏利奇,是19世纪末期俄国“民粹派”的领袖之一。1881年1月24日,这位高贵的女性因向彼得堡市长开枪谋刺事件受到审判。陀氏参加了为她的辩护。“为流血而抬手是沉重的”,是她在法庭上的一句心迹流露。无疑,这句话表明,查氏对自己的理想所诉诸的行为发生了动摇。但陀氏认为,她的这一动摇,比之流血本身来说,是更为道德的。因此,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以人道主义者被载入史册的。他的作品所阐扬的主义表明,不是西方舶来的革命思想更有力量——因为这种思想的实施与人类的本性存在冲突——而是俄罗斯本土的、宗教的、人道的,带着泥土芳香、母性善良的文化更有力量。至少,他本人是拜服于此的。

反观《迷》书作者,他究竟是在何时,因什么原因,开始抛弃了毛泽东主义,我们无从得知,但是,我们却已经知道了他的结果:一种来自生命本身的体悟,来自生活常识的发现,以及对于一切——不分民族、宗教、文化的——人类精神文明成果的接纳态度,使之正在走向一个具有人道精神的“超越者”。



特殊历史时期群众运动中的罪错与惩处


《迷》书不仅为“文革史”研究者提供了文革的资讯,为青少年心理研究提供了“活体”标本,同时,也为“极权主义”研究提供了生动的例证。最后,我认为,它还凸显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特殊历史时期群众运动中的罪错与惩处问题。

现代西方社会学家已经揭示,群众性的政治运动,具有某种“政治磁场”的性能。在这个磁场中,人受运动中心力的控制,会偏离自己惯常的轨道。在那种场合中,血性未定,没有社会经验、历史教训,不知天高地厚的青年人犯下暴行,在所难免。毛泽东从青年时代就投身这种运动,所以深知其妙用,故而屡试不爽。但他在给广大青年套上那双造反的“红舞鞋”(正如《迷》书作者所说)时,他老人家却没有给青年们买下保险。不仅没有买下保险,还以执行者的罪错掩盖和逃避了决策者的罪错。这是一个历史的教训,值得今后所有群众运动的参加者记取。

时至今日,中国的政治和法律,也还没有追诉执政者罪错的力量和有效机制。文革结束后,政治家为了轻装前进,采取快刀斩乱麻的处理方式解决文革遗留问题,其中恐怕确有一些属于“草菅人命”的案例。这种无奈,希望能在执政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中,逐渐杜绝。而书中多次提到新老红卫兵待遇不平等的问题,则涉及到这个社会的实际“统治阶级”的问题。从目前的形势看,这一矛盾,并未因“阶级斗争”从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退位而消失,相反,它仍将长期延续,并贯穿于今后人们争取民主、人权和法治的斗争中。

2007年11月22日修改于北京

陈小雅简介:北京历史学者。原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政治制度研究室副研究员。




                          钱理群:“革命”与杀人


有一种看起来很冠冕堂皇的理论,叫“杀反革命”。凡敌人皆该杀、可杀。革命是正义的,光明的,杀反革命也是合理的,正义的,光明的,即使把不该杀的人杀了,也不过犯了一点小错误,是可以原谅,可以理解的,因为是出于革命义愤,这是在中国盛行的一种逻辑。

但问题的可怕之处是什么呢?这敌人是你自己可以定的。谁是敌人啊?是有很大的弹性的。所以鲁迅就说了,中国人杀人的一个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呢?是先宣布你不是人:“皇帝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