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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宠第一毒妃-第2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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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还早,天光刚刚微微亮。

她闭上眼睛,决定睡个回笼觉,来弥补夜间的精力损失。

这一睡,竟然就睡了很长时间。

等她再醒来的时候,窗纸已经大亮了,日光透过床帐照进来,很刺眼。

她不由眯了眯眼睛,觉得眼睛不太舒服。

刺痛还是没能缓解呢。

秦韶华将手覆盖在眼帘上,挡了一会才适应了明亮的光线。

齐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起床了,并不在身边。

她凝神细听,听见远处的书房里有细微的纸张翻动声音,齐王肯定是在那边用功。

她坐起来,舒展一下肩膀和手臂,骨节发出啪啪的轻响。

今天要好好打一套拳法,把筋骨都活动开!

她伸了一个懒腰,打个呵欠。

没想到被书房里的齐王听到了。

齐王的脚步声很快穿过堂屋和起居室,走到卧室之中来。

“醒了吗?”他伸手撩开床帐。

光线立刻又强了一点,秦韶华不太适应。

微微眯起了眼睛。

齐王就弯下腰,扳过她的脸细看。

“把眼睛张大,让我看看。”他柔声劝哄。

秦韶华睁眼。

齐王微微皱眉,“你眼中的血色又多了两条。”

按理说,习武之人血脉通畅得很,就算熬夜,眼中也不会轻易出现血丝,何况秦韶华昨夜睡得并不晚,今早还睡了回笼觉。

怎么也不可能血丝加重。

一定还是眼睛有问题。

他很担心。

“吴道说今天就能把药汁配好,我先用用看。”秦韶华说。

齐王沉吟,“先让吴先生和白城子治着,我也正在让人寻找治眼的名医,若是他们治不好,看看别处的大夫功力如何。”

“白城子已经是名满天下了,吴道虽然不及他名头大,但医术上是精熟的,只是不在江湖走动而已。你去哪里能找到比他们还厉害的’名医’?”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未必就没有比他们强的人。何况他们又不是专们治眼疾的,术业有专攻。”

这话倒是在理。

秦韶华对齐王笑笑,谢过他为自己操心。

齐王又说:“若是找不到治眼睛的名医,能找到有用的偏方、古方也好。总之你这眼睛是大事,不能掉以轻心,眼若有疾,比腿疾瘫痪还严重。”

秦韶华当然知道这个道理。

当时在大雪山主峰的山腹之中,暂时失明的那一段时间,她已经深刻体会到行动不便、处处别扭的难受了。

只是此事却急不来,只能慢慢治疗。

她示意齐王把衣架上搭着的干净衣裤递给她,准备穿衣起床。

齐王转头朝外喊,“进来吧。”

外面的房门被推开,一串轻轻的脚步声靠近。

秦韶华觉得奇怪,这不是侍从的脚步声,但不陌生,似曾相识。

红姑?

对,是红姑走路的声音。秦韶华想起来了。

“你让她进来做什么?”她不解地问齐王。

说话间,红姑已经走进了卧室。

女孩子宽宽的额头,大大的眼睛,一脸难掩的窘迫,深深朝齐王和秦韶华行礼。

“王爷安好,王妃安好。”

齐王点头,“过来吧,伺候王妃起床换衣。”

红姑轻声应是,走上前来帮秦韶华拿衣服。

齐王坐到一旁,对秦韶华道:“我身边都是侍从男子,以前我一个人无所谓,现在咱们住在一起,若还让他们伺候,多有不便。”

按理说,秦韶华身边应该丫鬟婆子成群的,做王妃,总要有王妃的体面和排场。

就算她天性喜欢独来独往,亲力亲为,身边起码也得配几个丫鬟伺候着,才像样啊。

。。。

正文 第338章 情人眼里出西施

更新时间:4…23 3:43:50 本章字数:4385

但是齐王这次北来,身边带的都是男仆。府里现在粗使的婆子厨娘之类,都是府中原本配置的,齐王住进来之后为了安全起见,还清理了一大批人,统共没剩下几个女仆。

秦韶华初来凤凰城的时候,他叫人准备房间用物,也曾叫侍从找了一个丫鬟伺候她。但那丫鬟还兼着厨房的差事,而且天性活泼聒噪,齐王见了两面就觉得秦韶华肯定不会喜欢,于是依旧让侍从将之打发回厨房去了。

现在要给秦韶华选贴身侍女,自己手边没人,临时回京调人来不及,在凤凰城现找又不合适,索性先让红姑来试试。

不过,还要看秦韶华的意思。

这也是对她的尊重。

齐王和她商量:“这丫头原本就是你的下人,这段时间住在府里,我让人观察着,觉得她还不错。虽然谈不上聪明伶俐,但胜在心性不坏,老实本分。目前也没有合适的人选,就暂且让她在你身边搭把手吧。你觉得如何?”

红姑一边做事,一边很紧张地等秦韶华回答。紧张都写在了脸上,一副生怕秦韶华拒绝的样子。

把秦韶华给看笑了。

想了想,现在和齐王住在一起后,身边的确是缺个做零活的人。铺床叠被,盥洗换衣,端茶倒水……这些琐事她一个人的时候自己就做了,现在有了齐王之后,齐王总是主动服侍她,次数多了她也有些不好意思。

不如就添个丫鬟在身边好了。

红姑是身体原主的娘亲凌夫人留下的旧仆,这么久了观察下来,的确不是坏人,又总是想到她身边来伺候。

那就让红姑做吧。

秦韶华笑着点了点头,“好。”

红姑一听,激动得不行,立刻跪在地上给秦韶华磕头,“多谢王妃!多谢王妃!”

又给齐王磕头,“多谢王爷提拔!奴婢一定勤勤恳恳伺候王妃!”

秦韶华让她起来,笑着说,“以后别称呼自己奴婢奴婢的,我不把你当奴才,就当是身边有个伴儿。”

红姑愣了一下,皱眉想了想,迟疑点头道:“……那,我听王妃的,再也不说’奴婢’了。”

她高高兴兴伺候秦韶华起床。

盥洗更衣,整理床铺,更换床单……做得非常熟练。

不过,秦韶华坐到镜台边梳头时,她犯愁了,瞅着秦韶华满头黑发怯怯地说,“王妃,我……我梳头发不好看。”

秦韶华失笑,“不用你梳头,再说我平日也不梳繁复的发髻。”

说话间,她三下两下把头发梳成大辫子,就算完工了。

红姑红着脸笑,“王妃不用梳花样发髻也很好看。”

“这句话说得好。”齐王在一旁拊掌而笑。

秦韶华头发乌黑油亮,肤色又白,束了辫子之后干净利落,清爽极了。

显得特别漂亮。

当然看在齐王眼中,"qing ren"眼里出西施,这份漂亮直接翻倍,就更漂亮了。

红姑得了王爷称赞,激动得脸色发红,“王爷别夸我,我不会说话……真的,真是王妃长得好看……”

逗得秦韶华和齐王全都笑了。

“你下去吧。”齐王打发了红姑,携着秦韶华的手去吃早饭。

红姑行礼告退。

外间桌上已经摆好了简单却营养丰富的早饭。

齐王和秦韶华一起用饭,问她:“今日有时间么?我今日得闲了。你要是也闲,不如我们去骑马。”

上次约好了骑马,一直到现在都没成行呢。

秦韶华想了想,手边没有什么要紧事,有事也并不急在一时半会。

遂点头,“好啊。”

齐王很高兴,吩咐侍从去准备。

侍从们也很高兴。

王爷忙了许久了,难得有时间出去逛逛,他们立刻把一切都收拾齐整,就等着王爷王妃出行。

齐王和秦韶华吃过饭,把各自手边的事稍微布置一下,快要到中午的时候就出去了。

日头高照,秦韶华带了一个有面纱的雪狐帽子。

面纱覆在脸上,既能挡风沙又能遮挡强烈的日光。

两个人出城时身后跟着一大队随从护卫,路过兵营的时候,更有两队军中骑兵跟了上来,护佑两人安全。

不过出城之后,渐渐跑到旷野上的的时候,齐王和秦韶华并肩策马,放开了速度,把所有人都甩在后面老远。

烈烈的寒风将两人衣袂高高扬起。

齐王一身墨色的乌云长袍,秦韶华一身火红的骑马装。

一红一黑,在北方荒凉的旷野之上非常醒目。

天高地阔,远山覆雪,秦韶华伏在马背上疾驰。

马蹄声声,朔风呼啸,她觉得特别痛快!

“驾!”

扬鞭催马,稍微发力就把齐王甩在了后头。

齐王微微一笑,夹紧马腹低低喝了一声,坐骑就“嗖”地一下窜了出去。

眨眼间追上了秦韶华。

秦韶华听得背后马蹄声响,回头一看,齐王已经近在咫尺。

她立刻甩了一个空鞭子,让马儿快跑。

“大黄!快点!你狗脾气那么大,本事也得大才行。使劲儿跑,甩掉他!”

座下马儿长鸣一声,仿佛听懂了似的,蹄子一甩嘚嘚嘚跑到了前头。

风驰电掣,飞一样。

让秦韶华感到十分意外。

她都不对这匹马抱多大希望,不过是开玩笑说说罢了,没想到它还真能加速。

齐王的坐骑可是万里挑一的好马啊,它竟然能和人家一较高下?

“大黄你究竟是什么品种?不像是普通军马啊。”

啧!

这速度!

想当初,大黄可是她从近卫军的马匹中随便挑的,又不是宝马良驹。

眼下这表现真出奇。

秦韶华紧紧攥住缰绳,担心这位马大爷跑太快了把持不住,怕它一时抽风,将她从背上给摔下去。

然而大黄跑得稳稳的,又稳又快,非常具有名马风范。

齐王过了一会才追上来。

落了秦韶华半个马头,他也是很惊讶,“你这马深藏不露,真是看不出来啊。”

秦韶华呵呵一笑,故意装一装:“那是!我用的东西哪有不好的?”

齐王提缰纵马,和秦韶华并肩,斜着身子在疾奔之中朝大黄的头上轻轻拍了两下,“好,表现不错!要是你再让本王惊喜一点,本王就不给王妃换坐骑。”

齐王一直想给秦韶华挑匹千里宝马,所以打从一开始就看不上大黄。

但是大黄现在的爆发力,让他另眼相看了。

这要真是匹好马,无论什么品种了,好用就行。他就不给秦韶华换马了,毕竟看起来秦韶华挺喜欢这匹马的。

大黄也是给力。

齐王拍完它,它撒开蹄子就窜了出去,一下子又把齐王落老远。

齐王挑挑眉,这畜生还懂人话不成?

他座下是名马,自然速度不会输大黄。他就拽着缰绳不急不慢跟在后面。

大黄一路撒蹄子疾跑。

跑啊跑,竟然一口气跑了半个多时辰!

速度没减慢!

是秦韶华怕它累着,拽着缰绳硬生生让他停下来。

“别跑了,我不会换你的。”她心疼地拍拍大黄柔软的鬃毛。

大黄慢慢停下来,喷着响鼻,甩甩脑袋。

齐王点头笑道,“还可以。这马虽不名贵,倒是挺实用。”

大黄驮着秦韶华慢慢走,过了一会喘息就平复了,恢复能力很快。

王的宝马也差不了多少。

秦韶华笑道,“当日去大雪山的时候,途中马力不足,我们跑一会就要歇一会。当时我就想,要是能有匹名马就好了。想着等回来之后,说什么也要和你抢一匹宝马骑骑。”

齐王微笑接口:“没想到大黄突然跳出来,死活让你接受它。”

“是啊。”秦韶华也是无语,“这家伙要是早表现出能力,去大雪山时我就选它了。”

不过话说回来,当时她骑的马可陷在雪山里了,应该早就死在雪山的凶险环境中了吧。这样算起来,是大黄命大运气好。

它这种飘忽不定的状态,和狗一样的臭脾气,反而更显出与众不同。

秦韶华觉得它比名马还珍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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