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陆云的心中突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而这种预感,很快就成真了,她听到男人充满磁性的声音:“我同意联姻!”
☆、004我要结婚了
秦少卿说出了这句话,连他自己都觉得意外,之前他和李晴的公司合作过很多次,李晴对他赞赏有加。
之前李晴曾提出,将两家公司合并,由他出任总裁,李晴退居幕后,但条件是他要李晴的女儿陆云为妻,也就是所谓的商业联姻。
因为幼年的阴影,他一直没办法接受任何女人,妻子之于他,不过是一个代号,但饶是如此,他还是拒绝了李晴的提议。
因为他对陆家的女儿,实在没有好感,陆家的大小姐陆蔓是他唯一好友方唯的妻子,而方唯自从娶了陆蔓之后,就没有真正地开心过,看着好友深夜醉酒,身边却无人管,他的心里对陆蔓很是不满。
这种不满,在他无意中听到了陆蔓的花边新闻之后,更是达到了极致。
今天晚上,他因为一个项目,不得不通过陆蔓,而和陆蔓面对面的谈判。
可陆蔓的态度却让他大为恼火,不仅明里暗里地勾引他,更是明目张胆地威胁他,让他屈从于她。
他自然不会答应,略略用了一点小计,就让她赔了夫人又折兵,可是陆蔓的无耻却依旧让他心里憋着火。
陆云的出现成了一个导火索,让他将对陆蔓的不满,尽数发泄了出来。
而他昨天晚上回家之后,脑海里竟然全是陆云的影子,第一次,他记住了一个女人的容貌。
而就在今天早上,李晴和他打电话的时候,还在说联姻的事情,他之所以到陆家来,除了有合作案想要和李晴商量外,更重要的是想拿出一个正式的拒绝态度,让李晴以后不要再提这件事了。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在看到陆云后,他竟然鬼使神差地答应了。
“太好了,小秦啊,你是个好孩子,将小云许配给你,我也可以放心了。”猛然听到秦少卿竟然同意了,李晴很意外,但是反应过来之后,她是喜出望外。
她这辈子,最头疼的有两件事,一件是自己的公司无人继承,一件是小女儿的婚事没有着落,而这一下子,她最头疼的两件事都解决了,她如何能不欣喜。
“妈,什么联姻,你不会想让我嫁给他吧!”陆云此时终于反应过来了,联姻?她妈妈只生了两个女儿,姐姐陆蔓早就结婚了,那这联姻的对象岂不是只有她了,
可是纵然她再想嫁出去,也不能嫁给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陌生男人啊,她妈妈这不是胡闹吗?
“怎么了,小秦要才有才,要貌有貌,人品也不错,哪里配不上你了?”李晴正是心情好的时候,对陆云的态度也很温和。
“他再好,对我来说不过是一个陌生人,我怎么可能会同意嫁给一个我一点都不熟悉的男人呢!”陆云试图跟李晴讲理,不想自己的人生大事被别人掌控。
可是李晴从小被人奉承,早就养成了任性霸道的性格,即使对自己的女儿,她也缺乏耐心。所以她直接说道:
“你不用说了,这件事我已经决定了,你就乖乖地等着嫁人吧!”
陆云自然不同意:“要嫁你嫁,我才不嫁呢!”
母女俩就这么吵了一上午,秦少卿早就走了,毕竟这是人家的家事,而他现在,还是个外人。
中午,陆爸爸回家的时候,就看到自己的女儿和妻子,在彼此地冷战,谁也不搭理谁。
问明了原因后,陆爸爸聪明地选择了中立,谁也不得罪。
陆爸爸名叫陆文涛,是部队里面的高级军官,少将级别,长得人高马大的,却是个妻奴。
本来她们一家作为军属,是应该住在军部大院的,但是李晴嫌弃里面环境太差,于是他二话不说,跟领导打了报告,住到了李晴买的别墅里。
晚上,陆蔓抱着五岁的女儿方糖,回了陆家,一家人看到方糖,眼睛一致地冒出了光。
“糖糖,去找姥姥!”陆蔓敏感地察觉到了不对,却没有说什么,轻轻地将方糖放下,对方糖温柔地说道、
陆蔓虽然不是个好妻子,但她对女儿的爱毋庸置疑,其实她和方唯的关系,早已到达冰点,之所以还没离婚,就是顾及到了方糖,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人能让陆蔓无条件妥协,便只有方糖了。
方糖也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劲,小跑着到了李晴的面前,用小孩子特有的软软糯糯的声音撒娇道:“姥姥抱!”
看着外孙女白白嫩嫩的脸,李晴的心瞬间软了下来,抱起了方糖,并和方糖愉快地玩起了游戏。
而陆蔓趁着这个机会,拉着陆云上了楼,来到了房间里。
陆蔓双手环胸,吊儿郎当地问陆云道:“说吧,你和妈又怎么了?”
陆云乖乖地将事情都告诉了陆蔓。对陆蔓,陆云是很信服的,毕竟她和陆蔓可以说是从小相依为命,小时候,陆文涛和李晴都忙,家里经常只有她们两个。
“哈哈,依我看,你还是听妈妈的话,嫁给秦少卿得了!”陆蔓哈哈大笑,随即便站到了李晴的阵营里面。
“姐,你怎么也糊涂了,我和那个死男人之间的恩怨你又不是不清楚,我若嫁了他,以后的日子能好过?”陆云无语地看着陆蔓,不雅地翻了个白眼。
“怎么,你还怕了他不成?这可不像我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妹妹。
何况,秦少卿虽然毒舌了点,但是平心而论,他无论家世人品还是才貌,都在肖文之上,你不是扬言要找一个比肖文优秀的男人吗,这不就有现成的了吗?”
陆蔓是典型的看热闹不嫌事大,她觉得肖文和慕容宇之所以不肯主动,就是因为没有危机感,如今陆云要嫁人的消息一出,那两个迟钝的家伙,应该会采取行动了吧。
对陆云来说,陆蔓的话直接切中了她的要害,她不想让肖文笑她一辈子,眼看着距离她二十五岁生日只有三个月的时间了。
虽然她拜托了姐姐,但是她也知道自己名声不佳,估计敢娶她的人不是看中了她的家世,就是看中了她的美色。
与其嫁给一个不知道深浅的男人,还不如嫁给秦少卿。最起码秦少卿是出了名的不近女色。她只需要跟他维持婚姻关系就好。
“妈,我想好了,我同意,和秦少卿结婚!”
☆、005竹马来搅局
这一天,l市最大的酒店,秦氏集团旗下的盛天酒店,人潮涌动,热闹非凡。
L市几乎所有的上层人士都聚集在了这里,因为今天是陆云和秦少卿订婚的日子。
L市两大世家联姻,本身就够备受关注的了,再加上今天的主角,陆云和秦少卿,都是颇为知名的人物。
一个是年轻有为的秦氏集团总裁,更是市长的大公子,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
无数名媛千金将他视作梦中情人,却无人胆敢靠近,因他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发作起来,六亲不认,她们自认没那个本事消受美男恩。
另一个是美丽动人的将门千金,更是国家领导人的外孙女,名副其实的豪门公主。
很多名门公子都想打她的主意,却无人敢付诸行动,因为她是特种兵出身,普通人根本不是她的对手,性格又太过强势,他们自认没那个本事可以降服这朵带刺的玫瑰。
于是他们只能带着羡慕嫉妒的情绪,来参加这一场意料之外的订婚宴。
陆云今天穿着一件纯白色的晚礼服,一头乌黑的秀发自然地披散在肩上,将她一张清纯脱俗的小脸衬托得如同误入凡间不食烟火的仙女一般。
在场的那些名门公子,纷纷后期了,若是早知道这陆云如此美丽动人,她们哪怕是冒着被人当沙包打的危险,也要将她追到手啊。毕竟俗话说得好,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嘛!
只可惜,如今这朵名花已经有主了,他们还没那么不自量力。
和秦少卿抢女人?还是算了吧,毕竟他们又不嫌命长。
可是他们没想到,还真有嫌命长的人,而且还不止一个。
陆云穿着高跟鞋,在陆蔓的帮助下,别别扭扭地走到了为她和秦少卿专设的台上。
长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穿高跟鞋,加上两年前受伤遗留的小脑创伤,严重地影响了她的平衡能力,陆云这一段路,走的可谓是险象环生。
秦少卿今日一身黑色西装,里面穿着浅蓝色的衬衫,站在那里,身形挺拔如松,俊逸如画的容颜没有任何表情,让人看不懂他的想法。
台上分别坐着秦少卿和陆云的家长,陆文涛和李晴自然在列,陆蔓和陆云的姐夫方唯从到了会场,就一直没有闲下来过。
陆云的爷爷,曾经的中央军委领导,专门赶来参加孙女的订婚仪式。,陆云的奶奶此时正满脸欣慰地看着自己的孙女。陆云的外公因为要顾及领导人的影响,没有来,但是也派了身边的警卫员送来了祝福。
陆云的两个叔叔和一个姑姑都带着另一半和孩子来了,杂七杂八的亲戚更是来了一大堆。随处可见他们祝福的笑。
相对于陆云那边的热闹,秦少卿这边就冷清得有些可怜,只有秦少卿的爷爷到了,秦爷爷和陆爷爷是多年的好友,两人很快就聊到了一起。
很快就到了订婚仪式举行的时间,秦少卿淡淡地垂下了眸子,掩盖着眼里的失落,最终,他,还是没有来。
不是早该对他死心了吗,怎么心里还会有奢望!
台上,秦氏集团重金聘请的名嘴上场了,温和好听的声音响起。
“各位女士们,先生们,黄道吉日订良缘,满门喜气暖人心。今天是个好日子,是个孕育希望的好日子,是陆云小姐和秦少卿先生举行订婚大礼,秦家和陆家永约秦晋之好的好日子。
今天大家欢聚于此,是为了见证秦陆两家永约秦晋之好,结为儿女亲家的订婚仪式。
首先,我代表二位准新人以及双方家长对各位亲朋好友的到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最衷心的感谢!
此时此刻,正值良辰,我荣幸的宣布:陆云小姐和秦少卿先生的订婚仪式正式开始。”
“啧啧,云儿,你长本事了啊,这是要抛弃我这只竹马的节奏吗?”
☆、006竹马很妖孽
“啧啧,云儿,你长本事了啊,这是要抛弃我这只竹马的节奏吗?”
随着一道清朗的声音,一个一身黑色风衣,头上戴着黑色帽子,脸上还带着一副黑色墨镜的男子大步流星地走进了会场。
尽管这男子如此装扮,但是陆云还是第一眼就认出了,这个男子正是自己的好哥们慕容宇。
陆云和慕容宇,是真正从小一起长大的,陆云第一次见到慕容宇的时候,只有三岁,那时候,陆文涛带着妻女刚刚回到L市,刚好他的好友有一个和陆云差不多大的儿子,便在来拜访的时候顺手带了过来。
结果两个孩子碰到了一起,就打了起来,陆云虽然是个女孩子,但是那时力气却很大,慕容宇小时候则体弱多病,是以当大人们赶到的时候,看到的便是小陆云骑在慕容宇的身上,对慕容宇挥动小拳头的情景、
这一幕,长大后的陆云和慕容宇都不记得了,但是两个人的牵扯,却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慕容宇从那个时候开始,便一直跟在陆云身后,两人从幼儿园开始,小学,初中,高中一直上同一所学校,并在同一个班里。那些年,他们一直在一起,一起疯,一起闹,一起玩,一起乐,留下了太多美好的记忆。
她看过他满身红疹的丑陋模样,他亦见过她满身泥泞的狼狈样子,她知道他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是什么时候,他亦记得她第一次暗恋的那个男生的名字。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