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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宁忽然觉得有句话说的很对,认真的男人其实最有魅力。
☆、第十七章 (2)
皖宁边看着林中桓不停地进进出出,边想自己要不要搬家,闹成这样再住下去,保不定会出什么事来。
林中桓洗完手出来后,就看到孟皖宁倚在衣橱旁,眼睛直直的,很明显地又走神了。上前拍拍她的肩膀,调侃道:“你打算要做一块望夫石吗?”
皖宁恍若从梦中惊醒,脸上迅速染上一层绯色,“哦,对不起。”
林中桓似乎有一瞬间的停顿,然后越过她将紧闭的窗帘拉开,又将窗户打开,车水马龙的声音瞬间涌进来,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喧嚣。
皖宁下意识地想关上,被林中桓伸手挡住,他皱着眉头说:“你真想让自己腐烂在这个房间里?”
于是皖宁选择放手,任由阳光肆无忌惮地照在房间里的每个角落,也照在林中桓身上。他的表情非常平静,眼睛淡淡地看向远处,脸上透着白瓷般的光泽,皖宁第一次觉得他也可以温润如玉。但还是不厚道地想竟然比自己还白,简直坑姐。
林中桓像是察觉到她的眼光,亦侧首看她,一本正经地问她:“我长得好看吗?”
“……”皖宁被惊到,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住,却只能脉脉不得语。想起他以前的各种高冷,不禁甩甩头,看来这年头已经不流行单纯的耍帅装酷了。
林中桓看着皖宁被阳光照耀得发亮的发丝,漫不经心地问:“你昨天晚上后来到底干嘛去了?”
皖宁再次转头,“啊?”
“昨天晚上上哪儿风流快活去了,回来惬意地都不记得关水笼头了?”
“……”皖宁默默地想,难道林中桓前世是自己的表哥,否则为什么说话的风格和自家表姐如出一辙呢?
但昨天晚上明明是和他一起出去吃饭的啊,还喝了那么多酒,害她一睡不醒;造就了水漫金山的悲剧。想想真有点来气,“昨天晚上不是和你一起出去的吗,我还能干嘛去?”
林中桓愣了一下然后忽然笑出来,笑得极为舒展,他说:“我还以为你的夜生活比较丰富。”
“……”皖宁想起古龙的经典台词: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话,他早已经被杀死无数次。不过他这么一说,她就想起她一回到包厢就酒意上涌,忍不住呕吐,再然后她被人扶到洗手台,她吐得昏天黑地,有人一直轻抚着她的背脊……再然后她就不记得了。不由狐疑地问:“不是你送我回家的吗?
林中桓已经收了笑意,他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很自然地问:“还没吃饭吧,要不要一起吃?”
被他一提醒,皖宁发现自己还真饿了,连忙答应:“好啊。我这里有外卖单。”
他看着她迅速翻出一大堆花花绿绿的单子,不禁皱眉,“你周末都是足不出户叫外卖的?”
她很理所当然地点点头,“是啊。周末就是要睡到自然醒,饿了就叫外卖,困了就继续睡,这才是叫尽情尽兴嘛。”皖宁在朋友圈曾经有一句名言,大致是这样的:有目标的人睡不着,因为亢奋地像打了鸡血;洠勘甑娜怂恍眩蛭牙匆膊恢酪ジ陕铩2怀鏊系兀饩浠肮惴毫鞔谌ψ永铮环帜信硎拘挠衅萜萑弧�
林中桓伸出手,狠狠地弹了皖宁的额头,“你的青春是不是就是这样腐朽的?”
皖宁怒目而视,不由自主地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头,嘟囔道:“我的青春还没有腐朽,就被你摧残完了。你说你怎么忍心这样对待祖国的花朵?”
辣手摧花的人大笑,“少来装嫩,都多大了,还花朵!我真替你害臊。”
皖宁“切”了一声,转身去洗手间,顺便撂下一句:“等我十分钟。”
林中桓无可无不可地点头,但真没想到孟皖宁真的只花了十分钟就出来了。虽然算不上阅尽千帆,但也知道一般女生说“等我十分钟”几乎等于两小时的概念,换衣服,化妆,照镜子,这三部曲可着实悠长。
孟皖宁素面朝天的样子其实比大部分女孩子都要好看,眉毛有点淡,但没有一般女生一卸妆就变成“无眉道长”的惊悚;眼睛有点浮肿,但依然神采奕奕;嘴唇有点苍白,但笑起来酒窝浅浅,甜美可人;皮肤还尚未恢复晶莹亮白,但被太阳暴晒过的红色印记不再那么醒目,还有饱满紧实的苹果肌。
总之,前后几乎无差别,看起来非常舒服,是林中桓非常喜欢的感觉。他很不喜欢女人浓妆艳抹,在某些方面他还是很传统的,接受不了妆前妆后判若云泥的样子。他年少时最爱的诗句就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皖宁见他很认真地打量自己,不禁有点脸红,“你看什么?”
他笑了一下,“看不出来你还不是不化妆就不能见人的长相。”
她愣了一下,继而大怒,“我知道您老风流倜傥,平生什么花都采过了,我这种三流姿色哪里能入得了您的眼?”
他似乎没想到她会生气,静静看了她一会儿,然后笑了,“你生气了?”
她没好气地说:“我哪里敢跟你这种人生气?”
他忽然走到她身边,在她耳边低语:“我是哪种人?”
她只觉得他的气息滚烫,脖子和耳朵都被喷的痒痒的,心里越发不自在起来,终于微不可闻地说:“花花公子……”
他离她很近,所以笑声更显得真切响亮,她只觉得气血上涌,无处排解,终于伸手狠狠推了他一把。
皖宁给自己倒了杯水,大口大口地喝完。放下杯子忽然想起还没给林中桓倒水,人家救自己于危难当中,但自己却连基本的待客之道都忘了。回眸看林中桓,非常温柔地说:“不好意思,你来这么久都没给你倒水,渴了吧?”
也不等林中桓回答,就想直接倒水,却尴尬地发现自己家中没有多余的杯子。一个人住惯了,平时也没有什么人来家里做客,所以什么东西都是独一无二的。
过了一会儿才发现身后的林中桓一直没有说话,不由狐疑地回头看他,却见他怔怔地看着自己手上的杯子,像是失了魂。
杯子是老式的保温杯,朴素的外表,敦厚的内在,看起来很古董,是上个世纪流行过的款式。
皖宁也愣了几秒,才笑道:“这杯子很特别吧?从学生时代算起,跟了我差不多十年了,别人都说挺难看的,但我就喜欢旧东西,用着舒坦。”
不知道被表姐嘲笑过多少次,却还是舍不得扔掉。都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孟皖宁觉得自己就是有点小情小调,有些东西时间久了才更觉柔软妥帖。所以吃饭总喜欢去那么几家,点菜也总点熟悉的口味,只有这样才会觉得安心自在。很久以后有人说这是缺乏安全感的一种表现,皖宁想了下表示赞同。
林中桓忽然伸出手拿过杯子,皖宁怔怔地看着他把杯子握在掌心细细地打量,手指摩挲着历经岁月才有的温润感,叹道:“这么久了,你都不舍得扔?”
皖宁赧然一笑,“我喜欢旧东西,用新东西老是用不惯,可能我有点老土吧。”
林中桓很久都没有说话,皖宁被他的眼神瞧得有点不自在,他非常敏感地感觉到了,马上放下杯子转身走出去。
锁好门,皖宁才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林总,您今天专程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大步流星地林中桓身形一窒,顿了顿才说:“也没什么事,就是今天刚好路过你家,想看看你有没有枯死家中无人收尸。”
这人!皖宁忍不住翻白眼,但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想弄明白,“您怎么知道我住几楼?还有上次我没告诉你我家地址,你怎么就直接开到我家楼下了?”
林中桓头也没回,径自往前走,“上次虽然你喝多了,但那是米酒,还不至于神志不清吧?是你自己告诉我的,至于怎么知道你住几楼,那是因为看你迷迷瞪瞪地,很有可能随时倒在楼道人事不省,所以一直等你上楼开了灯才走。”
皖宁那天有点神志不清,总觉得喝米酒是喝不醉的,所以一直喝得不分是梦还是真,已经无从追究自己有没有说过自家地址。林中桓前面的话忽略不计,后面的话让她很诧异,这原来他这么温柔体贴?哎呦,自己真是受宠若惊。
于是也就格外地假以辞色,故意捏着嗓子说:“那小女子就在此谢过了,林少爷。”
林中桓似松挺拔的身影略抖了抖,随后步子迈得更快了。
皖宁抿嘴一笑,心想小冷怡情真真是极好的。后面又忽然想起来,不由高声喊道:“喂,您这么好心,应该直接扶我上楼才对啊,然后细心照顾我,直到我睡着你才离开嘛。”偶像剧里貌似都是这样演的,只不过他不是王子,而她也不是灰姑娘——灰姑娘除了有一个磨人的后妈比较倒霉以外,其他什么都很完美。
林中桓仿佛充耳不闻,只留给她挺拔如松的背影。
外面的阳光比房间里更为炙热明亮,路边的小草绿油油的一片,闪闪烁烁的发光发亮。周围的居民三五成群地寻着阴凉的所在,十分惬意地下起围棋,人群中时不时发出“啧啧”的声音。
夏日是炙热的,同时也是惬意的。
坐在车里没问去哪儿,皖宁就那么安心地闭着眼睛假寐。
林中桓默默看了她一眼,然后默默发动引擎。
林中桓开车的技术还不错,平稳匀速,他自己也非常享受这种“慢节奏”的感觉。皖宁意识渐渐迷蒙,说来也怪,每次上了他的车,总有点昏昏欲睡的感觉。
迷迷糊糊中感觉车子停了下来,皖宁努力撑起眼皮,懒懒地问:“到了?”
好久都没有人回应,脑子一下子清醒大半,心想这林中桓不会丢下她一个人走了吧。
还没来得及逡巡眼下,就感觉一股气息没头没脑地袭来,温暖而暧昧,自己的脸被这股气息包裹的滚烫,甚至一直蔓延到了耳朵。
皖宁眼睛终于完全睁开,睫毛颤了颤,懵然地看着几乎与自己脸对脸眼对眼的人,然后感觉自己的呼吸开始有点艰难。
我不言,他不语,世界就此静止。在皖宁觉得自己呼吸艰难到缺氧的时候,对方却顷刻间拉开了距离,扫了一眼她的嘴角,揶揄道:“这么大了还流口水!”
下意识地一抹,皖宁恼怒,又上当了!
林中桓如果再这样暧昧的对她,她真的会得心脏病。
身后开始有喇叭鸣响,皖宁这才明了原来刚刚正值红灯。
林中桓也已恢复正襟危坐,非常专心的开车。
皖宁理了理自己凌乱的长发,无聊地看着车窗上倒映的灰头土脸的自己。
☆、第十八章 (1)
皖宁给自己倒了杯水,大口大口地喝完。放下杯子忽然想起还没给林中桓倒水,人家救自己于危难当中,但自己却连基本的待客之道都忘了。回眸看林中桓,非常温柔地说:“不好意思,你来这么久都没给你倒水,渴了吧?”
也不等林中桓回答,就想直接倒水,却尴尬地发现自己家中没有多余的杯子。一个人住惯了,平时也没有什么人来家里做客,所以什么东西都是独一无二的。
过了一会儿才发现身后的林中桓一直没有说话,不由狐疑地回头看他,却见他怔怔地看着自己手上的杯子,像是失了魂。
杯子是老式的保温杯,朴素的外表,敦厚的内在,看起来很古董,是上个世纪流行过的款式。
皖宁也愣了几秒,才笑道:“这杯子很特别吧?从学生时代算起,跟了我差不多十年了,别人都说挺难看的,但我就喜欢旧东西,用着舒坦。”
不知道被表姐嘲笑过多少次,却还是舍不得扔掉。都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孟皖宁觉得自己就是有点小情小调,有些东西时间久了才更觉柔软妥帖。所以吃饭总喜欢去那么几家,点菜也总点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