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中国历代少数民族志-第2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鲁氏等出现;而另一部分随着鲜卑的强大而加入其中,先同鲜卑融合,最终随鲜卑汉化而同化于汉族。 
  与汉朝的关系及民族融合
  自匈奴击破东胡后,乌桓势孤力单,故役属于匈奴。匈奴单于每岁向乌桓征收牲畜、皮革,若逾时不交,便没收其妻子为奴婢。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汉将霍去病击破匈奴左地,因徙乌桓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五郡塞外,即今老哈河流域、泺河上游及大小凌河流域之地,为汉侦察匈奴动静,并在幽州置护乌桓校尉,监领乌桓,使不得与匈奴通。
  王莽执政,令乌桓不再向匈奴缴纳皮布税,匈奴遂劫掠乌桓人畜。王莽又驱乌桓攻匈奴,以乌桓妻子为质,以杀戮为威,乌桓遂降匈奴。
  东汉初,乌桓常与匈奴联兵扰乱代郡以东各地。建武二十一年(公元45年),汉将马援率军往讨,不胜。次年,匈奴内乱,且遭旱灾蝗祸,乌桓又乘机攻击之,匈奴转徙漠北。汉光武帝刘秀乃以金、帛贿赂乌桓大人。二十五年,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降汉,贡奴婢、牛马及虎豹、貂皮等。汉乃封其渠帅、大人共八十一人为王侯、君长,许其内迁,使驻牧于辽东属国、辽西、右北平、渔阳、广阳、上谷、代、雁门、太原、朔方十郡鄣塞之内,其地大约相当于今东北大凌河下游、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和中部、内蒙南部、鄂尔多斯草原一带。并置乌桓校尉于上谷宁城(今河北宣化),掌赏赐、质子、关市诸事。经汉明帝、汉章帝、汉和帝三世,汉与乌桓相安无事。
  乌桓南徙后,原居地为鲜卑所占;少数留居塞外者皆归降鲜卑,自2世纪初起,常助鲜卑、南匈奴寇掠汉边;塞内乌桓则多从乌桓校尉抗击鲜卑、匈奴。2世纪中,汉与南匈奴对抗,各部乌桓亦各自为政,或从汉攻匈奴,或与匈奴联兵攻汉。2世纪末,汉还频频利用乌桓骑兵镇压各地义军。灵帝中平二年(185年),令张温为车骑将军,发幽州乌桓三千骑至关内镇压凉州义军。乌桓因数被征发,死亡略尽,人心浮动,军无斗志,皆临阵不战,逃归幽州各部。中平四年,泰山太守张举、中山相张纯等反,就利用幽州乌桓,寇掠青州、徐州、幽州、冀州四州,张纯自号弥天安定王,为诸郡乌桓元帅。中平六年,张纯死,乌桓军亦随之瓦解。后公孙瓒在河北称霸时与乌桓交好;被称为白马将军。
  汉献帝初平元年(190年),辽西乌桓大人丘力居死,其侄蹋顿即位,有武略,统一辽东、辽西、右北平三郡乌桓。建安五年(200年),袁绍被曹操败于官渡之战,旋即病死。十年,绍子尚等往奔辽西,投奔蹋顿。十二年,曹操远征乌桓,战于柳城,乌桓败绩,蹋顿及名王以下被斩,降汉者达二十余万口。曹操使柳城降者及幽州、并州各郡乌桓共万余落徙居中原,妻子为人质,精壮随军作战,由是三郡乌桓号为天下名骑。残留故地的乌桓,因其地不久即为鲜卑所占,均与鲜卑融合;内徙者则渐为汉人所同化。
  【社会经济】
  在对其曾经游牧地区的发掘中,发现有大量的马具、箭簇、剑、刀、矛、斧以及绘有马、牛、羊等牲畜图案的饰具。农业和民族手工业也有一定的比重。耕种常以布谷鸟的叫声为准。主要农产品有罚У戎掷唷3鐾疗魑镏杏刑扰┚撸得饕丫弑附衔嫉母魇侄巍N诨父九贸び谑止し闹妹さ戎谱魅粘I钣闷贰K浅黾奘币宕髯约褐谱鞯氖资巍T谖鞑砉党鐾恋奈诨肝奈镏杏芯赖慕鹚看┲榕せ肥纹贰�
  乌桓是以畜牧业为主,辅以弋猎、农耕的古代民族。史称其“俗喜骑射,弋猎禽兽为事。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舍,东开向日。食肉饮酪,以毛毳为衣”。畜牧业颇发达,马、牛、羊甚多,因此,不仅是其衣食的来源,同时,婚嫁也皆以马、牛、羊为“聘币”,人亡则取死者生前所乘之马烧以殉葬,若仇杀,也可出马、牛、羊以赎死。并用牛、羊祭祀鬼神、天地、日月星辰、山川及先大人有健名者,毕皆烧之。同时,马、牛、羊及皮货还作为匈奴交纳的贡税及向汉魏朝贡或互市之物,成为交战双方的主要掠夺品。 
  狩猎在乌桓人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野兽中的虎、豹、貂皮是向匈奴缴纳贡献和与汉关市贸易的重要物品。牧猎经济的重要性也可从出土文物中得到证实。 
  乌桓人兼营农业,在进入西拉木伦河流域后,乌桓人逐渐定居下来,兼事一些农业。史称其“俗识鸟兽孕乳,时以四节,耕种常用布谷鸣为候。地宜青罚А⒍剑剿婆畈荩等缈樱潦率臁D茏靼拙疲恢黥疝痢C壮Q鲋泄薄7'即糜子。东墙,也叫沙蓬,植株可作饲料,果实可榨油或食用。据《广志》云:“色青黑,粒如葵子。幽、凉、并皆有之。”这两种耐寒作物可能由幽、燕传入乌桓。从西岔沟墓葬出土的铁?、铁斧、铁锛、铁锄等农具来看,其中有些还铸有汉字。说明这些农具大多来自中原汉族地区。但在塞外时期,他们仍以畜牧为主。公元49年(东汉建武二十五年),迁入沿边诸郡塞内后,对“招来种人给其衣食”的乌桓部众发展农业提供了一定条件。至汉魏之际,乌桓再次内迁,渔阳、雁门等地乌桓逐渐以农业为主。 
  乌桓手工业也有一定发展,其中较为重要的有铸铜、冶铁、制陶、纺织等。大多控制在邑帅和部落大人手中。王沈《魏书》称乌桓“大人能作弓矢鞍勒,锻金铁为兵器,能刺韦作文绣、织缕毡■”。而范晔《后汉书?乌桓传》则云:“男子能作弓矢鞍勒、妇人能刺韦作文绣,织氀毷”。前者说明大人控制了军器等重要手工业的生产;后者说明在手工业生产中男女分工的情况。 
  乌桓还与汉族、匈奴进行商品交换。乌桓与汉地的经济交流,早已进行。《汉书?地理志》云:“上谷至辽东,地广民希,数被胡寇,俗与赵、代相类,有鱼盐、枣栗之饶。北隙乌丸、夫余,东贾真番之利。”东汉为了保持正常贸易,在沿边设立胡市以进行监督保护。护乌桓校尉所属的上谷宁城(今河北省宣化市西北,或云万全县)为重要胡市,并修筑南北两部质馆,收留乌桓与鲜卑人质,以保证互市的正常进行。乌桓主要以牛马等牲畜求市,交易量相当大。而乌桓换回的除“精金良铁”外,还有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如粮食、布、帛、踩、缯等以及其它“珍货”。
  乌桓与匈奴也存在着贸易关系。《汉书?匈奴传》载,西汉末王莽时,“汉既班四条后护乌桓使节告乌桓民,毋得复与匈奴皮布税。匈奴以故事遣使者责乌桓税,匈奴人民妇女欲贾贩者皆往焉”。说明乌桓与匈奴有贸易往来。乌桓近塞,长期与汉保持和平友好关系,匈奴则往往通过乌桓用牛马换回汉地货物。乌桓大人豪帅手中掌握着大量作为商品的牲畜皮货,对互市有控制权。通过互市,辗转盘剥部落成员并得到奢侈品,进一步促使贪富分化和阶级两极化。 
  乌桓在汉代正处于由原始社会末期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历史阶段。以个体生产和个体经济为基础的个体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但尚存在于氏族和部落的组织之中。私有财产早已出现,故婚姻嫁娶、犯罪赎死及丧葬,皆用私有牲畜等财物。并且用法律形式来保护私有财产,如规定“盗不止死”。由于作为游牧部落的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牲畜私有,因而其经营方式也就表现为“大人已下,各自畜牧营产,不相徭役”,即由各家各户独自经营自己的畜牧业。氏族公社虽已解体,但无论是牧场或山林、湖泊,仍保持氏族公有,只有一部分农耕地逐渐向私有制过渡,乌桓内部主要财产具有两重性,故部落大人、氏族小帅就有权指定牧场,决策集体迁徙路线,其经营方式也受此种所有制的制约。 
  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贫富悬殊已很普遍,阶级分化日益明显。并随着战争的发展,出现了特权的军事首领,虏获的奴隶和战利品,最有价值的部分归于自己,把次品分给战士。军事首领逐渐成为统治者,作为氏族部落的贵族和握有统治权力的各部大人因而出现。大人由选举产生,常推“有勇健能理决斗讼者”为大人,死则另选,“无世业相继”,其后裔不能世袭。到东汉末,公选制逐渐为世袭制所代替。据《后汉书?乌桓传》载:“献帝初平中丘力居死,子楼班年少,从子蹋顿有武略代位。”说明乌桓大人已是父子相承。氏族成员没有自己的姓氏,“氏姓无常,以大人健者名字为姓”。“大人有所召呼,则刻木为信,虽无文字,而部众不敢违犯”。其约法,“违大人言者,罪至死”,“若亡畔为大人所捕者,邑落不得受之,皆徙逐于雍狂之地,沙漠之中”。所有约法,助长了大人权势的发展,最后成为世袭统治者。大人等还对氏族成员强征徭役,进行经济剥削。 
  乌桓内部的阶级主要分两大类:一是处于上层的大人、小帅,二是氏族部落成员(自由民)。乌桓蓄奴之风约始于公元1世纪初,由于王莽暴虐,乌桓豪帅往往背叛而投奔匈奴,从此他们不断在缘边地区进行战争,掠夺人口,是奴隶的主要来源。例如,公元25年(西汉末更始三年),当赤眉军尤来部在今河北省北部战败退入辽西、辽东时,为乌桓和貊人截击,全部人马被抄掠而去。东汉初,乌桓与匈奴连兵掠扰边郡,五郡民庶经常被掠夺为奴。公元41年(建武十七年),“匈奴、鲜卑及赤山乌桓连和强盛,数入塞杀略吏人,朝廷以为扰”。俘掠人口当奴隶,成为乌桓发动战争的主要目的之一,蓄奴风气也越演越烈。因而,公元49年(建武二十五年)乌桓大人向光武帝朝贡时,贡物中有奴婢,就不足为奇了。从西岔沟墓葬出土的铜饰牌中,铸有战士骑马执剑,手抓披发俘虏,同时一犬扑在俘虏身上猛咬的场面。 
  乌桓大人等除了钞略生口为奴外,还进行奴婢买卖。奴隶主要从事家务劳动,有的也从事拾粪草、牧幼畜等生产劳动。但乌桓在由原始社会末期转向阶级社会的过程,还来不及建立本民族的奴隶制国家政权,便为曹操征服。 
  乌桓的社会组织形式,分部、邑(邑落)、落。邑落为部下面的基层组织。每部统辖着数百乃至数千个落。《后汉书?乌桓传》载:“邑落各有小帅,数百干落自为一部。”落,通常为户之意,每帐户或帐落,少则7—8口多则10余口。若干落相聚则为邑落或简称为邑。“大约古代乌桓每邑落约有二、三十户”,“乌桓每一邑落当有人口一百几十人至二百几十人”。邑落由不同氏族的帐户相聚溶合而成,因为被掠的外民族人口要归入邑落中,而一些汉族逃亡人口也要入其部落,所以邑落已经不是纯粹的血缘群体,而是一种地域的人们共同体,地缘关系逐渐代替血缘关系。但由于氏族间互相通婚,血缘关系仍为邑落联系的纽带。在习俗上较多地保留了氏族制度的残余,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冲突,尚不是阶级法律占主导地位,仍是历史传统形成的具有全民的习惯道德规范起着重要作用。史称: “其相残杀,令部落自相、报,相报不止,诣大人平之,有罪者出其牛羊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