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理性人格--伏尔泰-第2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信仰自由。伏尔泰为确立宽容原则所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借助于历史事实,通过比较来揭示出宽容带来和平、安宁与繁荣,不宽容带来仇恨、争斗与动荡。在法国历史上,亨利四世于1598年颁布的南特敕令给了新教徒以公民权和宗教上的宽容。 法国成了第一个证明宗教差异可以与民族统一并存的国家。 亨利虽然被狂热的天主教徒刺杀了,但是由他开始的宗教宽容政策结束了法国历史上灾难性的宗教迫害和宗教战争。 伏尔泰1723年在卢昂秘密出版了悲剧史诗《亨利亚特》。史诗通过描写圣巴托罗缪之夜对新教徒的大屠杀记叙了法国历史上最悲惨的一页;又歌颂了平息宗教战争、使法国走上复兴之路的理想国王亨利四世;而国王作为受难者死于宗教狂热者的暗杀阴谋就成了对宗教不宽容的罪恶的控诉。 在十多年后出版的《哲学通信》和晚年的《关于百科全书的问题》中则反复介绍了一位名叫威廉。 宾的年轻人到北美创建公谊会,实现宽容的历史。 17世纪的英国正饱受宗教战争和内战蹂躏。 宾眼见英国圣公会的主教们和长老会信徒们曾经“为了一件白色短衫、一双细麻纱袖和崇拜仪式而引起一场可怕的战争”。

    1681年,他从英王那里获得北美一块荒野之地的管辖权,第二年就公布了“信仰自由法令”(也叫“宽容法令”)。以下是它的内容:

    “信仰自由既是一切人与生俱来的天赋人权,一切善良的人民就都应当坚持遵守。 兹严格规定任何人都不能被迫参加任何公众的宗教活动。”但是明文规定授与每人以全权自由进行他自己宗教方面的公共的或私人的活动,只要他信仰宇宙的创造者、保护者、统治者、全能永生的唯一的神,而又尽了一个人对他的同胞应尽的社会义务,便不受人在任何借口下进行阻挠“。⑨伏尔泰指出,与那些教权主义者和专制主义卫道士们发出的所谓信仰自由招致不安定的危言耸听完全相反,“这种信仰自由并没有引起丝毫混乱”,而且还使这蛮荒之地稳步地繁荣昌盛了。 反倒是英国国内的灾难表明混乱都由强令统一信仰而生,由暴政而生。 而在宾管辖的这块英属殖民地,假如要破坏它的稳定与繁荣,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在那里建立宗教裁判所,以激怒那些已经习惯于享受宗教自由的人们。在伏尔泰心目中,宾是一位留芳百世的立法者,因为他树立了一个以宗教宽容原则把人民引向和平与繁荣的榜样。由宾来管辖的这块殖民地,后来就是非常恰当地以他来命名的宾夕法尼亚州。奉行不宽容的暴政而不是信仰自由才是国家动荡不安的最重要原因——这是伏尔泰在他一切著作中反复表述的一个基本观点。 他曾借《巴比伦公主》中人物之口说:“一次灾难性的运动,就足以使国家陷于不稳、内战、无政府和满目凄凉的状态”。

    法国在16世纪由宫廷策划的圣巴托罗缪大屠杀,17、18世纪由国王纵容的龙骑兵骚扰新教徒,英国17世纪的宗教战争都是铁证。 所有这些为统一信仰而发动的灾难性运动使国家血流成河。 伏尔泰的历史对比雄辩地证明了宽容的必要。伏尔泰主张在信仰问题上,每个人应“听从自己的良知”,既不盲目服从别人支配也不要试图狂妄地去支配别人。人人都凭理性崇拜上帝,每人都作为自由人,“沿着他所喜欢的道路进入天堂”。他的诗句“宇宙是一个神明高踞的庙堂,每个人都可以随意建筑自己的祭坛”表达了他在宗教信仰上的宽容理想。伏尔泰之所以主张听由每个人自己决定自己的信仰,是因为他坚信每个人都是一个有理性的存在,有权在涉及思想、信仰的问题上自己作决定。 他反对任何机构或个人去规定别人的信仰,则因为他意识到在世界的无限性面前,人们的生命存在和活动范围是有限的,任何人都不可自以为穷尽了真理。 他在《牛顿哲学原理》中写道:“我们只是站在海洋的岸边,因为许多事物还有待于去发现。”

    宽容既是对人的理性的信仰,又是承认自己的有限性的一种理性的谦卑。 为此,对于自诩一贯正确、拥有了全部真理而不容异见的教会和狂人,他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嘲讽机会。在短篇小说《米克罗梅加》中,当他笔下的神学博士傲慢地声称世界的全部智慧和秘密都包括在了圣。 托马斯的那本《神学大会》中时,两个见多识广的外星人让这博士的大言不惭逗乐了,竟扑在彼此身上,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在《因让。 卡拉之死而论宽容》中,伏尔泰提出宽容是“理性的特权”。在《风俗论》中,则把宽容一切宗教视为“铭刻于每个人心中的一项自然法”。自然,不宽容便是对人类意志的粗暴干涉。 他坚决反对为宗教目的而使用暴力,而且坚决地认为,不宽容本身就包含了犯罪。 针对那些动辄为宗教信仰而施暴的教士和狂热信徒,他尖锐地写道,“如果你想学耶稣基督,你当为殉道者而勿为刽子手”。

    他认为要医治这种由宗教狂热和唯我独尊而生的罪恶,只有允许理性正常工作。 信仰狂则会震撼一切最巩固的国家,只有理性才能扑灭这种灾难性的狂热。伏尔泰所作的历史对比、在理论上从人的理性权利,人的认识的有限性为宽容原则提供的依据,为争取宽容的斗争作出了特殊贡献,这些工作也为他后来通过平反冤狱活动而发起的世界性反对不宽容斗争作了理论准备。 在这场世界性斗争前后,深受伏尔泰宗教宽容思想影响的俄国女皇、普鲁士王都在国内颁布了宗教宽容的法律;1781年奥地利皇帝约瑟夫二世也颁布了信仰自由法令。此外,伏尔泰还提供了宽容的两条影响深远的实践性原则。 一是体现在司法上的“罚一无辜不如赦一有罪”。这一在当时针对司法界滥杀无辜而提出的保护无辜者的原则,我们今天可以在作为现代法律基本原则的“无罪推定”中看到它的影响。 二是思想宽容原则,这就是出自伏尔泰致他一位反对者的信中的名言:“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是我愿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这个已被公认为思想宽容最高准则的名言中包含了远远超出其字面含义的内容。 它意味着,承认他人的思想和信仰不等于认同它们,宽容不等于不问是非,更不等于对真理和谬误之分漠不关心;但它承认,在思想、信仰和表达上犯错误也是人的权利。 它还意味着,解决意见分歧和达致真理的唯一道路是平等争论和对话而不是施暴。 真理无需凭借暴力,它只从论争中显现出来;宽容也因此而决不是某一方对另一方的施恩,而是各方都处于平等地位,都有根据自己的所思所想发表意见的权利,同时也都有尊重他人的思想和发言权的义务。 正因为这些内容,它已成了现代的基本精神原则。时过二百多年,伏尔泰关于宽容的许多论述也许不再新鲜,但他提供的这两条原则愈是经历时间的冲刷愈是显现出真理的光芒;而他为实现宽容不屈不挠进行斗争的精神更是留给人类的一笔无形的宝贵财富。

    四、维护公理

    上帝给予我们以普遍的理性原则,正如他给鸟以羽翼,给熊以皮毛。这个原则是永远不变的,尽管有各种情欲与之为敌,暴君要把它淹没于血泊之中,伪善者想以迷信将它消灭,它依然继续存在。——伏尔泰

    伏尔泰以怀疑和嘲笑动摇了许多曾经是神圣的事物。 但他却有一种不可移易的坚信,这就是相信人存在着一些超越地域、文化、种族、阶级等界限的公理,它们提供了人类生存、进步所必不可少的统一尺度和目标。伏尔泰在哲学上师法洛克,反对天赋观念说,认为观念得自感觉经验。 由于感觉经验因人而异,人与人之间的观念也就会千差万别。 这种思路,不可避免会导致否认存在任何普遍性原理、否认存在普遍道德公理的相对主义。 洛克在考察各民族风俗的歧异时已经得出这个结论。 但伏尔泰对公理的信仰使他避免了在他认为最重要的问题上走向相对主义。作为洛克的学生,伏尔泰像洛克一样以同情和理解去看待不同文化的差异。 他的《风俗论》就对这种差异作了广泛的记叙。 这部巨著展示了人类风俗习惯的多样性和彼此冲突的事实,阐述了各种风俗习惯对易变的、具有偶然性的环境的依赖,证明了风俗习惯的相对性。但伏尔泰基于感觉经验论的相对论极有克制,一旦涉及道德和正义观念便谨慎地止步了,准确地说,是坚决地止步了。 在这个问题上他甚至要反对他视为精神父亲的洛克,因为洛克说“正义观念,人人不同”。他却坚决认为,“尽管民族、时代、历史条件各有不同,然而人类对于善恶、公正概念还是一致的、可有普遍性”。他继续说:“公正概念是普遍的,它不以法律、条约、风尚为转移”,它是如此普遍地被接受,以至于人类犯下滔天大罪也要在公正的名义下进行。 A B    就是说,伏尔泰虽然与洛克一样都考察和记叙了人类风俗习惯的多样、易变和对环境的依赖,但他是要从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从易变的表象中寻求恒定性,从差别中寻求共同基础,从偶然性因素中寻求规律。 他发现,在千差万别的观念、习俗中,各地都对某些事物有着共同判断。 他指出,没有哪个地方“认为抢夺我的劳动成果、撕毁自己的约言、为了害人说谎、诽谤、杀人、下毒、忘恩负义、在父母给你食物时殴打父母是正当的。“

    A C    他认为即使在同一个问题上完全相异甚至相冲突的习惯也掩盖着共同本质。 关于这一点,早在《哲学通信》中谈英国引入种痘这种别国视为怪异的习惯时,他就提出,这种做法出自“一个全世界所共有的原因:母爱和利益”。后来在《形而上学论》中又对某些地方盛行偷窃和乱伦习惯的原因作了同样的分析:斯巴达以偷窃为荣,是因为那里财产公有(其实毋宁说,斯巴达作为厉兵秣马的营地,把偷窃技能当成对未来战士机敏反应的训练),文明社会视父女、兄妹性关系为乱伦大罪,但在一个新开辟的殖民地只剩一个父亲、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时,这却是为了不致灭种而不得不作出的选择。 因此,所有这些差异都产生自对社会福利的考虑。 于是,他在“自然法”辞条中下结论说:“这样一些约定的法律、人为的习惯、风尚是变迁的,本质的东西永远不变。” A D伏尔泰坚信善恶、正义概念的普遍性,这样一来就与他否定天赋观念的感觉经验论相矛盾了。 为了克服这种显而易见的矛盾,他求助于自然法观念,求助于人的天赋潜能。 他认为牛顿揭示出整个自然界都服从一些基本规律,人类行为也不例外。他说:“如果整个自然界和所有星球都服从永恒的规律,唯独这五尺之躯的小小动物例外。它可以为所欲为,而无视这些规律,这岂不是咄咄怪事!”

    A E    他认为,人类行为也要受一些基本法则支配,这类基本法则就是自然法。 他在“自然法”辞条下一开始就定义,自然法“就是那种使我们知道正义的本能”。而正义作为自然的法则,它“既不在于使别人痛苦,也不在于以别人的痛苦使自己快乐”。

    伏尔泰把这自然法视为他所尊奉的自然宗教,他在1737年致腓特烈的一封信中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