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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硬是把她送回台湾。
但宋可勤认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在决定嫁给丹尼斯时就有心理准备,她并没有劝阻丈夫离开黑手党,所有的担心受怕她都一个人扛下来,为的就是让丹尼斯无后顾之忧,而他也真的一直平安到现在,为此她很感谢上苍的恩典。
至于宋可人的误会,宋可勤可是完全不晓得。宋巧人年幼时曾问她爹地中哪里,当时她因为担心丹尼斯的安危,所以一想到他只会落泪;后来,她主动提起丈夫想让女儿明白时,宋可人却说她已经都知道了,她自然就以为女儿真的都“知道”。
而丹尼斯怕女儿被仇家盯上,总是偷偷的在一旁看着她。他恨自己不能陪在女儿身边,看着她成长,但只要知道女儿健康、快乐的活着,他就心满意足了。
宋可勤略微推开丈夫的怀抱,“你怎么会来台湾?”以往为了不引起敌人的注意,她都是和丹尼斯约在美国、加拿大等地见面。
丹尼斯亲着她的下巴,亲密地贴着她的面颊说:“我好想你!”
她捧着丈夫的脸,胡碴刺着掌心带来一阵阵快感,心里也跟着冒出一颗颗快乐的泡泡。“理由不足。为什么不约我出国,反而来台湾?”
习惯了黑暗,丹尼斯抱着宋可勤坐时沙发椅里,就着窗外微弱的月光,轻轻拨开她额际的发丝。
“因为我想待在台湾陪你看日出望日落,当只特大号的米虫,你反对吗?”
“你……”宋可勤激动的抖着身子,不敢置信的摇着脑袋,声音哽咽的说:“告诉我,这不是我在作梦……”
丹尼斯紧箝住她的腰,活像要把她揉进体内似的。“对不起,让你担心受怕了这么多年。我知道这句道歉来得有些迟了。”
宋可勤揪着他的衣服,在他怀中死命摇头,“不会太迟,不会太迟!你真的没骗我对不对?我等这一天等了好久,我们一家人终于可以团圆了……”说到最后,她已泣不成声。
丹尼斯轻轻吻去她的泪,口中喃喃说道:“我好想你,快想疯了。”
宋可勤抗议的嘤咛,不满丹尼斯的滋润只留在脸上,捧着他的脸献上自己的唇,无愿无悔……
在心愿达成的一刻,没有人会嫌夜太黑或太长的……
☆☆☆
宋巧人软绵绵的趴在沙发上,好无聊!她换个姿势,将额头顶着桌面,唉!还是好无聊。
自从那天的谈判之后,又过了三天,宋巧人开始怀疑雷帮是个三流烂帮派,连查个小事情都可以拖上七十二小时,看来雷帮的远景实在好不到哪儿去,干脆收山算了,免得丢了面子事小,万一丢了命,那可得去跟阎罗王喝茶了。
毫无预警的,门被一个冒失鬼用力打开。
宋巧人连抬头去看的意思也没有,现在近中午时刻,想也不用想,一定是高娃送午餐来了。
“高娃,拿出去吧,我没有胃口。”
“我听佣人说,你已经两餐没吃东西了。”
宋巧人闻声猛地抬头看向门口——这个动作差点扭伤她的脖子。
王八蛋!她像只被关在栅栏里供人欣赏的狒狒,他倒过得自由自在的,宋巧人气得转回头。
“我宁愿饿死也不要被闷死。”她咬牙切齿的说。
修紧蹙眉头,“你的门并没有被锁上。”难得他以不饿死俘虏为藉口来看她,谁晓得她只是看了他一眼,随即转头看着窗外,太不给他面子了。
“是啊!就穿这样出去,然后让一堆臭男人的眼睛猛吃冰淇淋。”
“我记得给你的内衣当中有些没那么露的。”
修的用意是让她无法离开别墅,而不是连出去散心都不行。他早看过那些内衣,单薄得不能御寒,应该她也不敢离开这温暖的宅子;为了她,他早命人二十四小时开着暖气。
“但再怎么说,它们终究是内衣啊!”就算她再有胆,教她穿着内衣四处走,打死她也做不出来。
修面无表情的说:“你可以决定吃或不吃,但你的命是我的,我找医生给你打营养针。”
“呸呸呸!乌鸦嘴,什么营养针?!你以为我病入膏肓啊!我只是热量消耗得少,所以不饿。”宋巧人不悦的给了他一个大白眼。
“你可以在房里原地跑步三十分钟,或是做一百下的伏地挺身,随你选择,我还可以免费提供毛巾与热水浴。”
宋巧人的脸漾起一抹怪异的光彩,“那些活动我几天前就做过了,该换点新鲜的了。”她用手肘抵了抵修的腰侧,“喂,我听说你们是什么雷帮,专门从事军火交易,是不是?”
“谁告诉你的?”修深不见底的眸子闪过一丝不悦,快得没让宋巧人察觉。
“人多嘴杂,我无意间听到的。”宋巧人等着他踏入陷阱。
“你想做什么?”修的脸色莫测高深,难以看出有任何情绪上的波动。
“教我玩枪好不好?”宋巧人撒娇的要求。
“为什么?”
“无聊啊!而且我这辈子或许都无缘摸到枪,现在有这机会当然要好好把握。我一直想学学电影里那些明星玩枪的潇洒模样,教我好不好嘛?”她拉着他的袖子,整个人都快贴上修的身子,但她并没发觉这姿势太过暧昧。
“我为什么要教你?”修想扯回袖子,没想到她却拉得死紧,他不由得拧起眉头,或许是学武者的警戒心让他排斥靠近他身体的人。但看见她一脸企盼的娇俏模样,让他放弃扯回袖子,两人如此接近,甚至让他闻到她身上淡淡的清香。
“我想不出你有什么理由不教我,帮忙淑女是绅士应该做的事。”
“我不是绅士,而且也没笨得教人来当我未来的敌人。”
宋巧人突然大声喊道:“我不可能对你不利!”语气中的坚定让她自己也吓了一跳。
“我还是没有教人的习惯。”修丢下这句话,立刻走了出去。
他早已习惯独来独往的日子,不接受任何人的感情,因为有情就会有难,只有做到无情无义,他才能活得比任何人都久。
她的情绪波动强烈得教他心惊,第一次,他不战而逃。
05
暖暖的阳光从落地窗照进房间,修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本书,状似津津有味的看着,实际上他的眼睛却一直瞟向一旁的人儿。
只见宋巧人低着头,双手忙着组合枪身,曼妙的身子微微向前倾,从深V字领的珠光缎袍领口,他可以看见她胸前的深壑,霎时惹得他的体温直线上升。
修想起先前不肯教她玩枪的话,但此刻她手中拿的不是枪,是什么?
反正拿一把改良的BB弹枪给她,算是让她打发时间的消遣,构不成威胁,也不违反自己的行事原则,修如此解释自己的言行不一。
宋巧人将弹夹推进枪身里,语气兴奋的喊道:“大功告成!YA!”
修作贼心虚似的收回视线,佯装不感兴趣的瞟她一眼,随即又将注意力放回书本上,仿佛书的吸引力较大。
“修,我装好了!”宋巧人眉开眼笑的说,像小孩子急于邀功的口吻。
“很好,现在拆开。”他翻过书页,却看不进任何字,脑海里浮现她说这番话应有的娇俏表情。
宋巧人垮下脸,原本以为会得到鼓励,怎知他的回答竟是如此。她噘着唇,心不甘情不愿的动手拆开。
修的眼睛再次瞟向她,见她艳红的樱唇微微蹶起,像在等待情人采撷般,粉嫩的脸蛋飘上两朵红色云彩,长长的睫毛似两把扇子,偶尔扇动着诱惑。
没想到宋巧人突然抬起头,他的举措完全落入她的翦水秋眸。从她水灵灵的黑瞳里,他清楚看见自己无所遁形的脆弱,他象被人看透似的。
“哦!你说,你偷看我多久了?”宋巧人一副“捉到你小辫子”的得意表情,娇俏的笑着。
修的喜怒哀乐早已习惯隐藏在面具之后,他只是冷冷的看她一眼,不发一语的站起身,随即走出房间。
不会的,他不会再重蹈覆辙……
马克是一个幸福快乐的小孩;而你,你叫修,带着一身的血与仇恨,“修”这名字代表你浴血的身分。
他这一生注定要永远跟黑暗在一起,阳光对他来说,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喂!我问的话你还没有回答啊!”宋巧人追上去,伸手想扯住他的衣袖。
修缓缓回过身,脸上的阴冷、眼里的残酷,让她的手倏地僵在半空中,怔愣的看着他离开,恐惧涌上她的心头……
☆☆☆
自从上次发生的事情后,又过了三天。宋巧人一直忘不了当时他眼中的冰冷,犹如海中的巨大漩涡能将人吞噬般,到现在她仍心有余悸,因此这些天她都乖乖的玩枪,不敢再试图满足好奇心。
修一如以往,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他当然看得出她对自己的害怕,但他认为这是个好现象,能让他以她的恐惧筑起一道鸿沟,以免她再趁他不备之际,进入他的内心世界。
他想起昨晚暗的报告——
“经过查证,丹尼斯确实到了台湾,现在正和宋可勤在一起,宋巧人的确不知道父亲的下落。”暗的语气明白表示应该放了宋巧人。
事实证明宋巧人是无辜的,他的确应该放了她,但他却做不到,还怒斥暗逾越了做属下的责任。
他喜欢看着她沐浴在阳光底下的样子,看起来像个纯洁的天使;他喜欢看她光着脚丫子,一双莲足轻巧的踩在长毛地毯上,轻柔的姿态仿佛森林中的精灵,他决定一辈子都不放开她了。
宋巧人终于把枪组装好,伸伸懒腰,舒解僵硬的脖子,抬起头刚好望进他柔似春水的眸子,她以为自己眼花,连忙揉揉眼再看,他却移开了视线。
不行!没搞清楚她心里会很难过,于是她鼓起勇气说:“修,每天都玩枪也厌了,我们来玩游戏好不好?”小心翼翼的口吻,打算他一生气马上闪人。
修诧异她的转变,刚才不是还怕他,怎么一下子就变了样?“好。”
宋巧人没料到他竟如此干脆,惊得一把弹跳起来,“砰”的一声,椅子被她巨大的弹力撞倒在地上,她没把椅子扶起就冲进更衣室,生怕等会儿他反悔。
刚决定收起诧异的修,又被她闪电的动作给吓一跳,莫名其妙的看着她像后面有人在追般的冲进更衣室。
不晓得过了多久,久到修打算要闭眼养神时,更衣室的门终于开了,一条白皙修长的美腿首先映入他眼帘,接着是玲珑曼妙的身子轻盈的闪出来,等修看清楚她的衣着后,眼珠子差点掉下来。
她穿了一件白色的保守连身内衣裤,但骇人的是,她将黑色性感内裤外穿,款摆着小蛮腰,妩媚感十足,噘起的红唇像颗鲜红的草莓般诱人,手似拿着麦克风,嘴里唱着“宛如处女”的歌词,整个人绕着修的身旁转着。
“好了,你猜,我模仿谁?”宋巧人突然将手伸到修的嘴前,像主持人在访问歌者。
“国王与我?”修的思维断了线,谁晓得她在问什么,他只忙着瞧她的衣着。
“不是,再给你一次机会。”
“罗蜜欧与茱丽叶?”
“茱丽叶没聪明到发明内衣外穿!”宋巧人这提醒已够明显了。
“玛丹娜?!”
修是以她话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