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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的爱-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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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电话里的声音平稳了许多:“那你也不用这个时候打吧,才4点多呀。算了,有什么事?”

    捧着电话,我对刘一笑说了小雨现在的状况和我目前的困境,真是说的声泪俱下,我都发现我自己的演戏天赋了!什么什么呀!俺为了保证刘一笑能公平分析,这一回我可无一丝增减,俺是一个诚实的人……

    听完我的话后,刘一笑在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才说道:“小雨这种表现是正常的。”

    老头!有必要语不惊人死不休吗?!就这,她还正常了她!那我算什么?不正常?!还好刘一笑又开始说了。

    “因为小雨刚从失忆的状态里恢复,一时在思想和心理上会出现双重人格,难免会有一段适应期。不过一般都是把失忆前的自己和失忆后的生活分开,而象小雨这样把以前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分开,也算是一种特例。”顿了顿,他又说到:“可能因为你在她失忆的这段日子里给了她太多以前的感受,所以才会出现如今的局面。”

    倒!原来还是因为我……不!还是因为周苏!

    “那她这种适应期要多久?”

    “这个很难说,可能几天,也可能几年,甚至永远也不一定!”刘一笑又开始打太极了!老头!才4点,要打5点起床上公园去打!

    我正准备扔下话筒,到隔壁揍周苏一顿出出气,电话里又传来了刘一笑的声音。

    “既然你说的小雨是因为和你的感情问题导致的后不容前,你可以试着做点事让小雨感动,那样可能她会早点把二者结合起来。”
第九十七话
    97、

    感动?什么事才能让一个女人感动?俺不懂。

    从挂上刘一笑的电话到现在,我已经不眠不休的想了好久,历经各个历史典故,神游各大名人传记,搜索古今逸事,但凡能想到的,我能想了个遍,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无解!

    当然,也不完全是无解,准确的说应该是有N个解!不过古大侠早就说过了,一个人浑身上下都是破绽,也就没有破绽了。这也正是我认为想让女人感动最难的地方!

    女人,可能为了夕阳而感动,可能为了朝霞而感动,可能为了流星而感动,可能为了月食而感动,可能为了美食而感动,可能为了稀饭而感动,可能为了钻石而感动,可能为了草戒而感动,可能为了欢笑而感动,可能为了眼泪而感动,可能为了一时的关心而感动,甚至可能为了一时的冷漠而感动!

    所以说女人是一种极其令人难以捉摸的物种。有人说狐狸是一种狡猾的动物,毒蛇是一种狠辣的动物,仙鹤是一种高雅的动物,猩猩是一种聪明的动物,那么我要说,女人就是一种集大成于一身的动物!要感动她?一个字:难!

    小雨啊小雨,你为什么总是要我玩一些高难度的问题呢?!

    想想我为了你,已经做了那么多,难道这一切的一切还不够吗?对不起,我是不应该有这种想法的,因为毕竟这一切都是俺自愿的,呵呵中。不过俺总可以在这个夜深人静的时候躲在自家床上偷偷的想想吧?对了,这不是俺的床,家也不是俺的家……

    人生真是寂寞呀。这种念头突然地冲入了我的脑海。

    是啊,人活着为了什么呢?落英我不知道。

    不要和我去提什么马思洛的需求层次理论,那都是玩剩下来的了。我现在只是觉得全身无力,又或者是一种有劲无处使的无奈感,人生真是寂寞。

    那,不如,不如归去吧。归去,何处是故乡?

    在昏昏沉沉中,我渐渐睡去,却又感觉很清醒,我仿佛从自己的身上飘了起来,在屋顶盘膝而坐,看着自己躺在床上,曲膝侧身,有如在母体中一样。床上的我,是无助的,是弱小的,也是寂寞的。突然之间我很想哭,虽然这种感觉我已经有许多年没有了,可是我真的很想哭,在这个夜里。

    我从屋顶盘旋而下,穿过了窗子,两脚悬空的坐在窗台上。天很黑,大概快要黎明了。我没有身体,却能感觉到风从我的身上划过,凉凉的。我没有眼睛,却把一切尽收眼底。我没有耳朵,却能感觉到一首熟悉的歌。

    最后一班地下铁

    你含着泪说再见

    我知道你不会太远

    但这个多雨城市至少还有一个人

    今夜将为你失眠

    我们短暂的爱情

    在午夜划下句点

    你决定回到他身边

    但你说你会永远记得有另一个人

    依然令你感到眷恋

    流着泪的你的脸

    在我脑中不断的盘旋

    许多话没向你说

    但我已没有勇气回头

    流着泪的你的脸

    倒映整个城市的灯火

    其中孤独的一盏是我

    片片梦碎的声音也是我

    那是我们大学毕业时在校园里经常放的一首歌,其点播热度不亚于那首“南风又轻轻的吹送”,记得那盘磁带的这一段都被放的有点磨损了。只是没想到,在事隔那么多年后,我会在今天夜里,不,今天早上,又想起了这首歌。真是感动呀……

    突然,我想起了在大学最后的一天晚上。

    那一天,我们宿舍里的人和小雨宿舍里的人是一起过的,一共有20人,哗,那真是一个令人难忘的聚会。呵呵,大家看出来了吧,原来大学里只有俺和小雨是坚持到最后的一对了,呵呵,那可是俺们宿舍的记录了。要是现在让这些家伙知道我们的状况,估计眼镜片碎一地是没有问题的。

    又说远了,还说那一天。

    分手,在那个时候之前就早已注定,所以倒也没有特别的感伤,除了几个女孩子应景式的流了几滴眼泪,把自己的眼睛搞的红肿了点外,基本上大家还是有一点点亢奋的。

    在谈了各自的工作落实情况后,大家不约而同的调侃起我和小雨来。然后说着说着就说到了各人心目中的浪漫情结了。记得不知是谁问了这么一个问题,就是谁是大家心目中的情圣,以小说中的人物为准。

    当时小雨的答案是杨过,这也是我们之中最多人选的一个答案。金大侠真非常人也!说到这儿,我顺便说下:我恨张纪中!理由?恨他需要理由吗?!需要?那需要我说吗?!

    然后我们就分析大家为什么会选杨过了。得出的结论是相当惊人的,就是:因为他为了小龙女在十六年后还敢跳崖!汗!而且这个结论是女生给出的!狂汗……

    不过她们当时是振振有词的。以我傲人的记忆力,特为各位摘录如下。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比生命更宝贵的是爱情。他生也有涯,而爱也无涯,以有涯求无涯,其不悔也。他自横刀向天笑,为爱肝胆两昆仑。人爱一个人一年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爱一个不爱别人。柔情似水,佳期如梦,何不纵身归路?跳一跳,十年笑……”

    不行了,我不能再说了,我受不了了!你们说,这些都是什么人啊!虽然,俺也是选的杨过,可俺真的没想到杨过才是真正的奥运跳水冠军!晕!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是不是一定要到生离死别的时候才能真真正正看清一个人的本性呢?是不是只有经过了生死的考验,爱情才能升华呢?是不是只有当一个人永远的离开我们的时候,我们才发现他对我们的重要呢?

    我爱看小说,曾经也幻想过。细想想,原来悲剧要比喜剧更能打动人!

    莎士比亚咱就不说了,人家的成分太高,那是宗师级的,呵呵,他是悲剧大师嘛。想想咱国内的,远有金玉良缘,近有轻舞飞扬,无不以悲剧取一席之地!难道,我也逃不过这样的命运?!

    难道打动、感动小雨的方法,就是……
第九十八话
    98、

    我想我已经找到了能够打动小雨的方法,至少我这么认为,我的心中已经有了决定。

    回头想想,在这里我说了太多太多对于女人的看法,还真就很少说我对男人的要求,或者说在我心目中男人的标准,时日无多,不如在此一吐为快。

    什么样的人才是男人?

    当然他一定要是个男的……那谁谁谁,不要乱扔东西,砸到花花草草也不好嘛!我闪我闪我闪闪闪……

    不是开玩笑,虽然有些女人从性格上比某些男的更象男人,但“象”不能当“马”骑!所以我这第一条是非常有必要的!

    其实很多前人都总结过男人的标准,比如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等,不过总让人感觉到好象男人就一定是水浒好汉才行,一定要粗俗才行,不一定吧?!

    男人要粗旷,不一定要粗鲁;男人要大度,不一定要大方;男人要有骨气,不一定要有脾气;男人要镇定,不一定不能冲动;男人要心志高,不一定要身材高!

    喝酒能证明男人?抽烟能证明男人?征服女人能证明男人?不!男人不需要证明!男人唯一要证明的就是自己的承诺!

    我的承诺是什么?我的承诺就是这一次我决不放手!冬雷震震夏雨雪,这一次我决不放手!

    我意已定,就如弓开拉不回回头箭;我意已决,就如盆翻收不回已覆水!

    可在我完成我的决定之前,我是不是还有一些事应该对某些人作一些交待呢?

    比如我的父母。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如今我有了这样的决定,我焉能就这样一声不吭就办了呢?想来真是好笑,古语云,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争先。我现在算不算为了万恶之首坏了百善之先?呵呵。

    我决定回去看看双亲。走之前,我找了一回矮虎,请他帮我办件事。

    一路上,我的心里那叫一个……慌呀!谁又在发言?!你把你老爷子分的房子偷偷卖一回我看看!现在我唯一让自己放心的就是,呵呵,他不知道!呵呵。还有我想对于我将要完成的事来说,房子不算什么吧?谁在说要先告诉我老爷子!!去吧,反正你也找不到他!你问他住哪儿?他住……关你什么事!差点让你给绕出来了!

    不多说了,总之我到了家,虽然这不是我从小生活的地方,可是有妈的地方就是家,不是吗?在阔别了小雨多日后,我终于又吃到了家常菜,香!以下删去本人胡吃海塞1000字。

    饭后,我陪老爷子出去散步。人总是很奇怪,特别是生为儿子,我总是爱吃老妈的菜,但有了事,我还是比较喜欢找老爷子说,俺这算不算重男轻女?呵。

    如何提起我的决定比完成我的决定还要困难,我决定还是从我现在的职业说起,呵,保险居然在这个时候也有了它独特的作用,汗……

    “我现在在做保险销售。”

    “是嘛?那好好干吧。”经历过十年动乱的人就是不一样,不说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吧,反正听说我外公过世的时候我老爷子是没哭过!

    “我打算给自己买份保险,受益人就写你们了。”

    “也行。”

    沉默了好久,老爷子才说了一句话:“年纪不小了,自己的事自己作主吧。”

    很简单的一句话,却搞得我鼻子好酸……

    为了不回家再让老妈使我有这种感觉,我决定去找父母那个城市里我唯一的一个朋友,也是我的大学同学,老九。

    老九是因为当时在宿舍排行第九得名,我是他六哥,呵。不过说来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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