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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恬是当时秦国的将军,但不用打仗。他的先人为国捐躯,所以他生下来就可以当将军,自己的孩子放心。他指挥的是秦国的三军仪仗队,集秦国最健壮的军人与此,只为了礼宾时给客人看。蒙恬指挥仪仗队时也不尽心,一心想上前线。所以仪仗队的训练工作做的很差。有时他的老师王剪看不过去,帮他训练一下,但被吕相知道后,很不高兴,王剪是聪明人,就不插手了,只是告诉蒙恬一些好玩的游戏,于是蒙恬的部下每天比赛扔石头、摔跤、爬树、翻墙,输了的出钱请赢的喝酒,至于战阵、正步、一概不练。
总之,当时赢政和蒙恬是当时秦国最没用的两个人,两个摆设。所以两人总凑到一起喝酒,到哪个酒楼,哪个酒楼就面临关门。秦国官员再胆大,也不敢再国王面前吃公款,虽然这个国王不怎么管事。
第四章
秦王赢政一直很奇怪,通常他和蒙恬到任何酒楼吃上半个月,这家酒楼就得关门。临风楼一直未倒,实在佩服老板的经营之道。然后他就看见一个书生抱着一大堆竹片在兢兢业业的刻菜单。临风楼的菜单上的字实在漂亮,能把这么无聊的活当做事业来对待的人,一定是一点正事也没有的人,于是同病相连,招来痛饮。
可惜李斯酒量实在太差,几杯下肚,便支持不住,趴在地上。这倒不是装的,当时李斯还没学会酒后吐真言之类的外交手段,所以也不能借酒求秦王办事。
倒是蒙恬好心,将李斯扛回了他的住所。恰巧李斯的夫人在家,见李斯这样回来,少不得就一番唠叨,也不管蒙恬还没走。李斯怕老婆,也不敢还嘴,这是中国男人的美德。另外,混倒如此地步,实在也对不住夫人,两人结婚后一直没敢要小孩,因为当时咸阳规定,小孩的户口随母亲。虽然大秦的律例规定可随父母,可咸阳不执行。没有孩子,对不起祖宗,所以李斯在家就更没地位。蒙恬当时听着,居然忘了走,这倒不是他不给李斯留面子,是他一直生长在咸阳,没听过这种事,实在忍不住好奇。
第三天管户口的就给李斯送来了夫人的户籍证明,还一再声明自己办事不力,请李斯不要见怪,让李斯简直受宠若惊。
于是李斯就拉着夫人到临风楼上找赢政道谢,前天他一直没敢相信赢政就是秦王,因为秦王身边连个保镖都没有。其实他不明白,这不是秦王不怕暗杀,是吕相国为了显示百姓爱戴秦王,社会安定,不给秦王派保镖,所以蒙恬当时还兼作秦王的贴身卫士,秦王一直也苦练身手,毕竟命是自己的。
李斯谢了半天,秦王苦笑了一下,告诉他说这是蒙恬办的,自己没这个权力。
蒙恬这个将军也没这个权力,是他求叔叔蒙嘉办的。蒙嘉官也不大,仅是秦国的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级别比蒙恬低不知有多少级。但当时秦国的规定是这样的,为了保证有足够的兵员,要计划生育,不是少生,而是多生。每家咸阳户口的人都得领生育指标,所以谁也不敢得罪蒙嘉,否则他给你下一个本年内生十五个小孩的指标,你就不用活了。蒙嘉经常干这种给人一年下十几个生育指标的事,所以生了几个儿子都没**,养活不大,要是现在就没关系,生了儿子没**可做人工肛门,这只能说明那时科技不发达。
于是四个人就在一起喝酒,喝道尽兴处,秦王就说将来要做全天下的王,虽然现在连秦王都有名无实。李斯当时想做一个立法者,并且在他的法律梦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蒙恬想干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大家当时都年轻,所以还有一种东西叫理想。
然后蒙恬舞剑,秦王击缶,李斯拍案而歌,然后李斯想在酒楼的墙上写几个字,但刀笔太小,写起来着实费劲,蒙恬就割下自己的一缕头发,绑在筷子上,沾了点酒给他,于是李斯就提笔写下“李斯、蒙恬、赢政到此一游”。这几个字的确漂亮,比后来他写的“受命于天,其寿永昌”要好看的多。现在我国人到哪都喜欢刻上“***到此一游”就是源于此。后来,人们说蒙恬发明了毛笔,典故也出于此。
吕相国知道三人喝酒烂醉之事,就把李斯、蒙恬申斥了一顿,也未太介意。
几年后秦王奉太后命加冕亲政,吕相国阻拦,可是禁军没打过蒙恬手下那些军容不整的仪仗队,没办法,在咸阳巷战时,比的是摔跤、扔石头、翻墙、爬树,战阵派不上用场。吕不韦自杀,史书如是记载,至于史书有多少可信之处,不得而知。据说司马迁之前还算真实,在那之前仅仅是奉孔夫子的学说,篡改一小部分为尊者讳。后来另一个姓司马的认为历史的作用不是纪录事实而是当镜子,人当然有选择镜子的权利,至于是否是哈哈镜,就没人管了,这个历史么,就有点像小说了。所以你看这篇文章时可以认为我是在篡改历史,反正历史本来就是为了让人篡改而诞生的。
第五章
亲政之后,赢政决定灭六国,一统天下。于是派王翦为三军总司令,蒙恬为参军,向六国进兵。
一路上也没遇到什么正经抵抗,当时的人都以拥有秦国的绿卡为荣,秦兵一来,立马变成了正式的秦国人,不必再偷渡了或想什么政治避难的损招。但也有一群读书人不太满意,早知道这样,他们也不用费劲考什么秦国的GRE了。那时候的百姓觉悟低,虽然也受了很多爱国主义教育,但是本国的官员没比秦国的好哪去,除了收税、要红包外,只想着睡下一代。国家没了,对百姓而言,也就是换个政府交税罢了,并且不用再交什么防线建设费。
在蒙恬的记忆中,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打的及其没意思,临出发时,一向不贪财的老师向秦王要了很多钱,蒙恬觉得老师的行为很奇怪,老师告诉他,其实大多数战争决胜不在疆场上。当时蒙恬不太明白,等他明白时,战局已经明朗了。
当时六国很多城市都有城墙,防御敌人进攻,并且很多城墙都是百姓捐钱修的。捐钱的时候,实行自愿的方式,每家最少十两。那时候人官员的文化水平不高,分不清“捐款”的捐和“苛捐杂税”的捐的区别。后来为了省事,这两个字就统一了。很多城墙被秦兵一冲就塌了,还有很多没等秦兵来,自己就塌了,没办法,那时建筑技术不过关,况且官员们也都不富裕,所以老百姓轻易不靠近城墙,万不得已,也是快速通过。
个别真正坚固的城池,还是要打一打的。但大多也是象征式的进攻,秦兵两边对着喊几声,就像拍卖会一样,然后守将喊出出卖城门的价码,双方再讨价还价一番,然后开城投降。王翦马上给守将送上了足够的红包,拿人钱财,自然得与人消灾。那时有个行情,城墙每高一尺,可多卖一万两黄金。这也不贵,王翦出征前,向秦王要了很多黄金,足够应付。如果一般情况下双方会买卖很愉快,一旦谈不拢,就开打,打一会再接着谈,最终凭实力论价钱。很少有打到底的。有时也有例外,有个叫李牧的赵将不识抬举,率兵抵挡了半年,结果王翦买通了赵国的丞相,赵王下旨把他杀了。李牧死的时候,都不知自己的头换了多少钱。
本来这样下去,很快战争就结束了,但是最后几年,秦军遭到了殊死的抵抗。抵抗的是六国中仅存的两个国家,楚和燕。本来还有个齐国,但他们和秦国是盟友,齐王的儿孙都有秦国的红卡,并入秦国是早晚的事。
楚和燕军队拚死抵抗的原因是,王翦做事太不漂亮。本来秦兵的到来,是各国文臣武将发财的大好时机,所以打胜打败的价钱大家都心照不宣。但是王翦这人有点小气,可能是手中的钱买来买去所剩无多。加上他又不大瞧得起贪官,并且胜利在望,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偷偷派人去把以前受他贿赂的官员都给杀了,把钱又抢了回来,以便贿赂下一个。开始大家还以为是强盗干的,后来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于是收买的方法就此失灵。但此时,韩、赵、魏已亡。
于是楚军屯兵四十万,派了一个最不爱钱的项燕与王翦对垒。燕国守将则是秦王的仇人,樊于期。
王翦也不着急进攻,派自己的儿子带一部分军队与燕军纠缠,自己则带近百万大军,驻扎在楚国边境上,天天让士兵们玩爬树、跳高、扔石头的游戏,蒙恬知道为什么,他也知道在那时,已注定了楚军的命运。
但是,就在此时,秦国发生了一件大事,有人刺杀秦王,他的名字叫荆轲。
第六章
荆轲,卫国人,擅长剑术。历史上对他的记载十分矛盾,人们总是期望侠客来解决他们的梦想,但最好不要碰掉他们屋檐上的茅草。
其实,荆轲开始并不想做一个剑客,后来也不想,只是他不能选择自己的角色。
他是卫国的贵族,生在那个年代只能学剑术。卫国人都不太现实,骨子里有一种浪漫与天真。自从灵公纵鹤亡国又复国后,卫国人明白了国家之间什么才是公正。所以他们很想强大,于是采用当时流行的仁政。后来发现比他们还早实行仁政的徐国被人家轻松的就给灭了,赶紧吸取经验。所以卫国的孩子自小得就学剑术,荆轲学剑学了十数年,直到秦兵的到来。
秦兵来时,卫国人决定应战,但是败了。卫亡,荆轲逃走。
挥三尺剑,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一个梦想就这样破灭了。当你用一万人去迎击相同的敌军,剑术管用,但敌军是一百万,尽管你的士兵个个以一当十,总有第十一个人冲上来。
数年后荆轲的梦里,仍然是满眼的刀光,他总是痛苦的从恶梦中醒来,尽管那时,他已名满天下。
荆轲逃到了燕国,以杀猪为生。经常一个人喝的烂醉,然后大声高歌。这本是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但燕国的差人谁也不去管它。这并不是因为荆轲的嗓子比帕瓦罗第的还好,只是差役们的功夫没人比荆轲的好。所以街头一传来荆轲的歌声,差役们都远远的绕到别处巡视。
荆轲喝酒唱歌的时候,认识了高渐离。高渐离本来是餐馆里洗盘子的,但是他能用用筷子在盛了水的一排碗上敲出美妙的声音,于是他就再也不用洗盘子。荆轲唱歌的时候,高渐离就在一旁伴奏。后来就认识了樊于期、燕丹。燕丹告诉荆轲,他是燕国的太子。
于是荆轲和太子丹共同设计了一个大胆的计划,行刺秦王。
太子丹买了当时最名贵的名牌,徐夫人匕首,喂好了毒药。
但是不知用什么借口接近秦王,当时燕王想和秦国讲和,割督亢等地给秦国,但秦国不答应,还要主战的樊于期的人头。燕王虽然混,但也知道不能给,一旦给了,秦国不守信用,再来进攻,就没人领兵抵抗了。但大臣们都恨不得樊于期明天就死。
于是樊于期就自杀了。
于是燕国的很多人拍手相庆,因为燕国再也没有人惹恼秦国了,秦兵也许就不会杀来,即使来了,也未必杀到自己的头上,自己何必去送死。很多人一哄而上,把樊于期的练兵的剑士台给拆了,把砖拿回家去垒墙。燕人自古喜欢拆东西,这是习惯,拆台一词,也源出于此。后来波斯人根据燕人的习惯,把定都于燕的国家叫“拆那”,那是后话,在此不提。
荆轲在那一瞬间明白了原来全国不愿降秦的只有他们几个。不由的仰天长啸,那时正值隆冬,所以一道长长白气久久不散。后人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