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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到哪儿了?噢,对,热情!好,继续。
基本上,根据我的印象,你的来信,最少不低于七张,我已经开始相信,你每写一次信给我,就得去买一本信纸的说法了,害我如果不回你的信,都觉得自己很猪狗不如,令人发指。
继续向你十二张的记录挑战吧!终有一日,晴姊姊会依了你的建议,拿你的信来当壁纸贴在墙上。
是,我承认,我是婉柔的化身没错,也确实有过被狗追的可耻记录,但,我绝对、绝对没被一个痞子男人丢到水里去过。(我以人格发誓,我再倒楣都比不上宋香漓,《挽香》一书,纯属虚构啦!)
这次的内容会不会有点给它多?
0K,暂时收笔,下回再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