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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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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若早生几十年,不张铁生才怪呢!”丁晴见我越说越没把门儿,噎了我一句。大伙就都乐了。

    我平静了一下情绪,很真诚的说:“老胡,说真的,我觉得你们那一代人缺少了一种是魄力,多了一分盲从。你们是从盲目崇拜中走过来的,身体里已多了一种无法根除的奴性——我这么说你们,我的父辈,似乎有些大逆不道。但你们扪心自问一下,可能就会觉得我说得在理儿——你们一直在模仿。年青时模仿革命者的声音,不辨是非,一味轻狂;后来又膜拜起西方,死命的去捡人瓜落儿!在你们头顶,总有些什么是伟大的,是比自我更为高远的。但我觉得这不好。因为一位真正的艺术家,应该穷其一生的努力,去砸碎经典,捣烂伟大,重新为属于自己的时代标立新的坐标!如果没这股子豪气,我们写字儿干嘛?”

    胡主编默然无语,只是笑。我却在心底里呐喊:“是的,是时候了,应该给我们多灾多难劳苦一生却毫无建树的前辈打上一个句号了!而我这一代”——

    胡主编打断我的沉思,他说年青人有大志是好事,但不要太猖狂。你还年青,有些事你是不懂的。

    “不,我从没猖狂过。我很清醒。我们这一代人不像你们忙忙碌碌却没有真正的方向。我们目光如炬,既不屑于东方,也不屑于西方。我们深刻的意识到这个民族的根性。我们没神,也没有上帝,更没有西方人那种虔诚与大无畏的精神。我们是孔子和盗拓的后代。我们只能成为他二人的杂交品种。我们既要做圣人,也要做强盗。就像张作霖,韩复榘,有奶便是娘,该他妈翻脸时照样翻脸。无论你是谁都给我去他妈的。老子六亲不认,无论今人,古人,黑人,白人,有了好的东西老子就学。但我们学习别人,却不是为了给谁当学生,而是为了超越他们,打垮他们——其实艺术和政治本质上是相同的。内里都是残酷无情。谁想扬名立万儿,就得心狠手黑,用强大而恐怖的力量去把现存的高峰争服并踩在脚下,重新标立起一座新的丰碑,并希望后来人再次把我们踩在脚下。还是那句话。人类的历史就是一条曲折向上的河流。我们这一代人总该比上一代走得更高远些。如果哪一代人一直在仰视着什么,那么那一代人将被视为平庸一代,视为无能——作为前辈的后辈,我祝愿我的父辈在走完人生长途之前,能再有一个冲刺。作为后辈们的前辈,我希望后人对我不屑一顾,毫不留情把我踩在脚下!我今生已别无选择。我所能做的,就是当一个强盗,去虏掠前人的知识、智慧,并希望因我尽乎流氓式的掠夺而为后人积累一笔宝贵的文化财富。这就像资本主义社会初期疯狂的原始积累,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们,更应该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备战备荒为人民!生为华人一子孙,我最殷切的愿望是:总有一天让我们的后人,不再认为国外的月亮比咱这儿的圆,不再……”

    下

    正当我胡思乱想之际,胡主编与丁晴悄没声的儿的走了。红梅这时却无声的偎过来,把头靠在我肩上。她在笑。她笑起来真美。

    她说:“喂,问你呢,你发了那么多疯,冒了那么多傻,骂了那么多人,但我奇怪,为什么你自始至终就没跟我发过脾气呢?”

    “因为我喜欢你啊,小孩儿。”

    “不对,决对不仅仅是因为喜欢我。你肯定还有个秘密没有说出来——你一直在怪怨另外一个叫晶晶的女孩儿不肯现身。但当你一筹莫展之际,又总是招唤我来到你面前——你说实话,我跟晶晶有没有什么内在联系?”

    “你这鬼丫头!”我揽住她的削肩:“你就当你是她的情敌不就行了。”

    红梅会心一笑:“那你打算在这篇小说中给我怎样一个结尾呢?”

    “读过西游记吗?”

    “四大名著谁敢不读。”

    “读过就好。你看人孙猴子神通多大,拔根猴儿毛吹口仙气就能变化出无数小猴子。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咱中国人具有前瞻性,具有超前意识,早在几百年前就寓言了“克隆人”的技术。嘿嘿,不然这样吧,我也拔根头发,给你去克隆一个我!”

    “不要。”

    “那你想要啥?只要你说话,只要我能给。”

    “我就要你!”螓首微抬,星眸半闭,两片香唇缓缓递来。我一低头,口中就多出一点温湿潮润的舌尖儿,滑滑的,甜甜的,像条顽皮的小鱼儿,非常好玩儿,味道近似糖醋里脊——我记起了那是我的初吻,在黄昏,在一个公园里的山上,在一块石头旁……四片口唇轻轻一个碰触,就寓言了一个甜蜜动人的爱情故事。我记起了那是我和晶晶。不由呢喃唤起她的名字:“晶晶,晶晶,我想你,想你,真的真想……”书中那个叫红梅的女孩儿便轻声应着:“小威,小威,是,是,我就是晶晶,就是你苦苦期待着的晶晶,我是,我是,是呢……”

    良久,也许只是一瞬,她轻轻推开了我,目不转睛凝视,她说:“回到现实中去好吗,不要总沉溺在文字中。放心,你放心,我等你三年。我说过等你三年,就会等你三年!”

    我驾着一辆马车悠悠走在北方的天空下。庄稼在阳光下鲜绿着光泽。蝈蝈儿与蟋帅奏鸣着天籁。蓝蓝的天。白白的云。擦身儿而过的风。生活是这么美好,我热爱我眼前的一切,甚至连苍蝇的叫声也有些可爱了……

    写到这里,小说第一部《神经》就要收尾了。要说明一下的是这的确是我的处女作。写于七年前的一个秋天。当时爱上了一位叫晶晶的女孩儿。两人山盟海誓,说是要生死与共,相伴终老。她那时还是学生,在一所大学读本科,正面临毕业。而我却是一个浪子,稍有些写字天赋,人生经验也算丰富,恰好被她发现。于是她就鼓励我搞创作。并说等我三年,等我成功。

    我信她,这才回了老家,准备认认真真写出点字来。(因为我若写字,就没经济来源了。)可回家后却什么也写不出,那种两地相思让人牵心扯肝般的疼,每天里除了想她念她给她写信和打电话之外,别的什么也干不下去……这样日子一久,心性就越发暴躁烦乱,信里不免说些疯颠狂话。诸如她若变心,就杀了她然后自杀之类等等。其实这么说只是为了表达心中那分痴情,并没真杀她的意思。哪能呢,她若能好,就算不跟我了,我也会祝福她的。

    但她却错会了意思。以为这是危协。兼之那段日子她也心烦,也相思,也觉着这种两地分居的日子不现实,于是后悔了,气头上提出分手,并说她准备到国外继续深造之类等等。

    这可把我吓坏了。心里满是焦急虑,人就跟疯了一样。想着自己再不努力,再写不出叫座小说,即将到手的老婆非飞了不可!

    这一急,灵感就来了。来的很不是时候,因为读罢晶晶的信之后,老家的叔叔来了电话,让我把马车赶回老家。我当时住在父亲单位。父亲单位院子里有很多杂草,我天性又喜欢骑马,所以把叔叔家的马驹弄了来。这时叔叔让我送回去,只好送还。于是驾了马车往老家赶。几十里长路,信马由缰,内心激情涌动,思如泉涌,到老家时,本书的大至内容就在心中成型了。

    老家有房子。有一帮自小一块长大的玩伴。于是到家后就买了纸笔蜡烛和一箱方便面,住了下来,三日两夜没睡觉,一口气写下这篇小说初稿!

    那当真是一种玩命似的疯狂创作。

    其后用了一个多月时间,把小说誊清出来,带上它,就去江城找晶晶了。当时是希望这篇烂字能讨她欢心让她高兴的。但去到江城后,却又发生一些不快的事,于是就有了这篇小说的第二部:《雪梦》。

    说这些,大概会让一些读者失望,觉得小威这人不地道,净编故事来蒙人。其实也不完全是编。因为故事虽属虚构,心灵里那分爱恨和疼痛却是真实的。投入了,忘我了,疯狂了,就把生命和心血融入到文字中去了,读来就会有几分真,便连自己,也有些分不清真假呢……

    另外《神经》能写得略微有些模样,也要感谢我在社会上认识的一帮朋友。我说过,我是一个浪子。这的确是真的。从89年到97年,我一直过着一种飘泊不定的生活,用一双脚丈量了大半个中国。也就是在那段岁月里,见识了许多人,亲历了许多事,认识了好多性情各异的朋友。于是虽没什么文化,只读过初中,但提笔时也能信手拈来,眨眼间就生出许多故事。

    故事多是真的。只是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罢了。再有就是第一人称这种写法。

    第一人称好。第一人称不会得罪人。就像有些读者在留言里骂我是垃圾一样。骂我没关系。但若用第二第三人称来写,读者骂的恐怕就是旁人了。

    这不好,做人要厚道。有屎盆子只能往自己头上扣。于是就把自己《神经》了一道!

    至于生活中的我,应该是个好人吧。总之文字里那些烂事我都没干过。当然有时也想那么干,也想疯几次,浑几把!但骨子里那分硬气,却不允许我去干小说中写的那些下三滥勾当。当然,性格上是有些和书中主人公相近的。甚至可以说,我比书中那个小威还要猖狂许多。

    因为我总觉得自己有狂妄的资本!

    狂妄是虚要资本的。当你与死神数度擦肩而过,当你一次次从困境中挣扎而出,当很多的厄运来过又去了,而你却依然屹立不倒,不怕输不服输笑对人生悲喜的时候,你也就有了狂妄的理由和资本。

    总之人这东西,特别是男人,本就是一种好战的动物。活下去,斗下去,挑战极限,笑傲人生,这样活来才过瘾。

    《神经》到此,画上句号。

    《雪梦》开始。

    《雪梦》是在江城写就的。真到了江城,真来到晶晶身边后,反到没《神经》中那么多虚构的故事了。不过从艺术角度来看,个人觉得《雪梦》比神经更有成色。至于好到什么程度,各位读罢心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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