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于是心灵会更加的失落……
四十一 丧家之犬
四十一丧家之犬
一直嘈杂喧闹了大半天,丁晴的婚礼才算结束。曲终人散,到晚上的时候,所有客人走个净光,只剩下了我和丁晴,以及她的那个法定的王八男人。
虽然面有倦意,但那种鸳梦重温的喜悦却仍旧明白无误的写在一对狗男女的脸上。她们没怎么理我。待客人走光,两人道声晚安,便急煎煎进了里屋。临关门,丁晴看了我一眼,一笑,说是:“把耳朵堵上一点啊,小心睡不着!”话虽这样说,但眼中却分明有一丝无奈,一丝歉然……
于是,心忽然一疼!感觉里就仿佛自己当了王八似的。但像我这种情况,能算是王八吗?说不清,总之作为一个人,我们有时便不得不去面对这分尴尬,不得不去面对一个个被我们睡过的女人又要被别的男人去睡的现实——妈的。
客厅很狭窄,是那种一山不容二虎的窄!最可气的是耗子——好像是耗子,一直吱吱呀呀叫个不停,吵得人心烦意乱,说不出的别扭。那可不是一般的别扭。尽管并不爱那个女人,但必竟曾在一张床上翻云覆雨过,而今就隔着一道墙,想着另外一个男人此时正在她身上做着同样的英雄壮举,总有些啼笑皆的感觉。甚至有一种冲动,一种冲进去,把那男人裆中之物揪下来喂狗的冲动——去他妈的吧,明天我还是搬出去得了!
第二天丁晴与那狗男人双双出去之后,我拿起电话,打到了精神病院,找到了那位给我留了名片的女医生。我当时心绪很是烦躁,怪没好气儿的在电话里说:“你们那里还有空地儿没有,管不管养老,它奶奶的我想回去,旧病又犯了,嘿嘿……”
那位医生姓白。白医生大概没想到我出去才一天就给她打电话。她问怎么了,到底咋回事?我把情况大至上跟她说了一下。她沉吟片刻,然后说不然你若实在没地去,就先到我那儿将就几天吧。我家地方还算宽阔,三室一厅的大房子,目前就我一个人……
想想她既是单身,长相又不寒碜,而且如今这社会孤男寡女住一块儿也不算什么新鲜事儿,总比住丁晴家受这份洋罪强吧——爱谁谁了,反正我就这德行了,我还要脸干啥?
也没细想,我当即就答应了下来。甚至还半开玩笑的问她要不要房租?她说只要你能交得起。又说,你等着,我现在就叫车去接你,你住哪儿?
……
尽管来江城的初初目的是为了晶晶,但接二连三的波折和变故却已使我心灰意懒——当我那么热切的希冀着她的时候,她离开了我;当我挨饿受冻,当我在局子里含冤受屈,当我在精神病院一蹶不振的时候,我是多么需要她啊……想着这些,眼泪不知不觉爬了满脸。
正伤心间,门外有车喇叭声响起,那位医生来接我了。一惊,赶紧把泪擦干,匆匆写个留言条,便离开了丁晴家。
那位医生正在楼下等我。她不是个爱说话的人,我也没心情讲话。就那样一声不响钻进了车里。
坐在车中的那一刹那,一种从未有过的巨大迷茫,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忧伤突然铺天盖地般袭来,于是伏在车座上,我哭了。哭出了声。我忽然间觉得自己变得非常非常脆弱。
在江城的几个月,我几乎流尽了一生的眼泪!
……
☆☆☆
两个小时后上传下一章:爱情大魔咒
四十二 爱情的魔咒
四十二爱情的魔咒
忘了说那位女医生的名字。她姓白,叫白素素。与我的一个哥们儿同姓。虽有公母之分,但此小白与彼小白还真有些相似,都是搞心理的,性格也都有些内向……
我那位姓白的哥们儿就先不表了。在本文第三部《刀尖上舔砒霜》中,我会特意写一些关于哥们儿小白的段子。另外,在我的另一篇叫做《鸟儿与泡沫》的小说中,也提到过那个小白。那是一个真正的比我还浪的浪子,他在二十五岁以前,差不多已周游了大半个中国。
回过来仍说医生小白。转眼下了车。进了她家。室内非常宽敞。没有一般女孩儿闺房里那些鸡零狗碎的小摆设。一个书厨,一面镜子,一个脸盆架,一张小床,灰色的床单,淡青色的窗帘,除此之外,诺大三室一厅的房间,几乎再无陈设,给人一种非常空荡非常虚无的感觉。
总之一进门我就感觉到冷。一种孤寂苍凉的阴冷。
“这就是你家?”我有些怀疑的望着她。
她点了点头,告诉我她是个孤儿,父母早已过世,本来凭资历是分不到这么大的房子的,院方照顾她,考虑到她无依无靠,又是大龄青年,这才特意分了她套大房子……她讲这些时面上没有丝毫痛苦的表情。她似乎早已习惯了这种单身一人的生活。兼之我当时心情黯淡,懒得说话,因此也就没问她父母是怎么死的;也没问她为什么这么大了还不嫁人?另外她那种毫无表情的面孔也感染了我,让我觉得说话是多余的。
……
我跟小白住在了一起。但却不是同居的那种。我们一人一个房间,各不相扰,相安无事。白天她去医院上班,我则去街上闲逛。那种闲逛几乎已成了我的一种习惯。感觉里除了在号子里和经神病院的那段日子之外,我几乎就是那么不停的在街上走了。但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是我一直不死心,难道因为潜意识里,我一直没放弃对晶晶的寻找?
也许是吧。
爱是一种非常奇怪的东西。
也许从降临人世的那一刻起,就命定了我们要终其一生的不停的寻找,寻找生命的另一半,寻找我们也许永远也寻找不到的爱人!
或者也可以这样说——也许我寻找的并不是晶晶,而是爱!
但爱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呢?
谁又真正找到了,谁又久长的拥有了?
比如丁晴,她真正找到她的幸福了吗?
没有,我肯定她没有。
……
一人独自己游荡,未免无聊。偶尔我也会去看看丁晴或红梅。我跟红梅说,我现在和一个女鬼住在一起,住在一幢空空荡荡的大墓穴里,墓的上边儿生着一棵半死不活的古松,夜里有猫头鹰说慕猩绱得┎荩叵臁�
红梅明明知道我是说着玩儿的,但她还是吓怕。她说不然你住我家吧。我爸在外地工作,我可以和我妈挤在一起。我们家虽小,但也有二十四平米呢……
红梅的邀请是真诚的。这我能感觉出来。但我还是拒绝了。我不愿给她添乱。我喜欢她那种狡黠的聪明与纯真的善良。但面对美好的人和事时,我不愿有一丝一毫的伤害,我宁肯住在坟墓里与鬼为伴,也不愿给她带去丝毫麻烦——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应该都会固守着一种美好的情愫的吧?尽管在这个世上,我已经活得肮脏不堪了,但我还要保持着仅存的一点未抿良知。
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感觉到,我还是一个人!
与红梅在一起时,我常会不由自主生出一丝丝怜惜。下意识里也总想抬起手,去抚摸她柔软光顺的秀发。但每次刚刚抬起,却又把手放下了。有一次她出神的凝望我,而我的手堪堪也近了她光洁的额头,可就在这时,一种沉重忽然间便铅住了我的胳膊——我想起了晶晶,想起我曾不止一次为她理过额边的乱发,想起我们在一起时的种种、种种……于是忽然间明白,上帝在给我这双手的同时,也给了这双手一个咒语——这双手虽然能够捏造出一些荒诞怪异的文字,这双手虽然可以把敌人打出一丈远……但是当它触摸过一个可爱的灵魂之后,就再没力量去碰触另外一个可爱的生命了!这和与丁晴的暧昧关系不同。丁晴只不过是一个庸俗的女人罢了,在我眼里,丁晴只不过是一位无需花钱又很够义气的妓女罢了。而在这世上,只要条件允许,又有谁不想玩儿几个妓女呢?尽管男人骂妓女是烂货,但男人偏偏就喜欢烂货……只是当我面对一个纯真崭新的生命时,我的心却要求自己,不可以去暴殄天物——
那一次,面对红梅,我不自觉的喊出了晶晶的名字!红梅一怔,神色顿时一黯。我的心情也一下子变得黯淡。
“小孩儿,对不起。”我对她说。
四十三 最无聊的一章
四十三最无聊的一章
每次与红梅相见之后,都是郁郁寡欢的回到我的坟墓——小白的家里。夜里没事,偶尔我也会在小白屋里看会儿电视,之后回到另一个房间。
小白身上那种怪香一天比一天更浓,这使我们离得更远。即便是在她房间里看电视的时候,也是她坐在这个角落,我坐在那个角落。房间因此显得更空、更荡、更虚无,同时也让我不安。因为毕竟是白吃白住在她家里,再说我与她原本就不相熟,只是一种类似于医生与病人关系——她为什么要让我住到她家呢?我曾不只一次想过这个问题,也想过要问她,但一见到她那种特有的寂然表情,就丧失了跟她说话的兴趣!
我们虽住在同一幢房子里,但却行同末路,很少说话的。这让我郁闷。我有意要改变这种局面,因此那天就从她的书架上随手取了一本心理学方面的书,想着找个由头跟她说说话。
那是奥天勒(offer)著的一本《变态心理学》。比较专业。上面还有不少英文。这正好,我对英文几乎一壳不通,可以借此跟她搭话。
于是就聊起学问。
一谈到学问,她有话讲了,涛涛不绝跟背书似的。她跟我讲,变态即异态,与常态相区别,之后又讲如何首先确定常态,诸如健康状态,平衡状态,理想状态,以及适应过程等等等等……那本书学术性较强,一时间我也难于领会,只能硬着头皮听她解说。这样时日一久,居然从她那儿学来不少东西。同时也使我对她有了更深的了解。
小白年龄不大,自幼孤独,性格内向,很少与人交往,唯喜以书为伴,兼之所接触的又多是些精神病患者,几乎没有正常的人际交往,这样长年累月把自己封闭在一个不正常的小圈子里,就使她很难再融入纷繁热闹的生活中去——她几乎是个没有生活的人!除了她的病人之外,她几乎没有任何娱乐,甚至没有朋友!她看人的眼光,因此也就有些不正常!
比如我跟她讲我小时候的顽劣,讲我如何堵邻居的烟囱,如何往人群儿里扔鞭炮,如何摸鸟蛋摸出一条杆面杖粗的大花蛇——我讲这些原是要逗她吃惊、引她一笑的。但她却用一种心理医生的专业眼光给我分析,说那是因为我的童年时代缺少大人的关心爱护,所以才希望藉着作恶吸引大人的注意……
再比如我给她讲我如何写诗,如何写小说儿,还给她背诵我自认为会名传千古的诗句,我说这些原本是想听她夸我有才华有灵气,但她却不动声色的告诉我,说那是“力比多”在作怪,是情感的一种宣泄途径,弗洛伊德早把那事儿看透了……
我又讲我如何面带微笑,一拳把人打成脑震荡,或是如何手卡半拉砖头,虎入羊群般当场震住几十个青皮无赖——我讲这些,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勇武绝伦,颇有猛张飞、勇赵云的英雄气概,但她却说这是一种极端的变态,是理智与疯狂纠结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