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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大纪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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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帅啊!讲得可真潇洒。”慕郁晨猛拍一下大腿,对他心服极了。
“你还笑!也不想想我一个人在台北孤立无援的,身为我的老公还如此事不干己的放我孤军奋战,活生生把娇弱无力的小绵羊送到大野狼跟前,更是教人心寒。”房子对慕郁晨的评语反感极了。
“小绵羊?算了吧!扮猪吃老虎,还不晓得谁要倒大霉了呢,惹到你这个宇宙无敌超级大泼妇,老姜还不见得辣得过小小的朝天椒呢。倒是要劝劝你,对老人家千万手下留情,好歹也是你老公的爸爸。”慕郁晨一贯的劝她。
房子什么都好,就是容易冲动,行事往往瞻前不顾后,脾气一来,说话又呛又辣,六亲不认。不过一发泄完,就什么都好了,从不记仇。
认识的人都知道她的火爆性子,也不与她一般计较。只是到了全新的人际环境里,可就不晓得要暗暗惹火多少人了。
“你这是什么话!把我说得好像连续剧里专门虐待公婆的不肖媳妇似的。都说了不想理他了,还要怎样?真的要去跪祖宗牌位啊?嗟!生不出孩子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事,要跪叫他儿子一起来啊!脑筋‘爬带’了,好了好了!不谈他了,你这几天忙什么?老找不到人。”
“喔,这几天啊,和一票同事去溜冰了。”慕郁晨拿起锉刀磨修着指甲,心不在焉的回答。
“溜冰?!”乍然响起的大喊惊得慕郁晨肩膀一松,话筒滚到床底下去,她赶忙拾起换夹到另一边,刚好听到接下来的大呼小叫。
“老姑婆,你几岁了?!活得不耐烦啊?敢去溜冰!你那一身贱骨头禁得起这样操吗?少不认份了,我可没空去医院照顾你!”还是一样狗嘴吐不出象牙,一点已婚妇女的娴雅端庄都没有。
慕郁晨摇摇头,无奈的回答:“我也不想啊,可一票人轮流来死求活拉的,烦都烦死了,只好舍命陪小人,图个耳根清静。”
“是哦,人家苦苦哀求你就去,还是这么好说话,等哪一天被你自己的软心肠害死了都还不晓得是怎么一隔屁的!”房子一向不赞同她的烂好人性格,虽然表面上看不出来,但往往就是栽在熟识的人身上。社会黑暗,慕郁晨的软心肠总是教她的好友们为她暗暗捏冷汗。
“唉!没办法,真有那一天,别忘了带把黄玫瑰来扫墓。”慕郁晨不以为意的交代着。
“呸呸呸!你还想要黄玫瑰,给你一把塑胶花就算够交情了。我老公说的,塑胶花经济实惠又耐久,比真花好用多了。”
一阵嘻嘻哈哈,又在房子千交代万叮咛注意安全的嗦嗦后,终于结束了冗长的电话。
幸好房子的老公有钱,要不然像这样三天两头的用长途电话聊天,饭都不用吃了。
慕郁晨四叉八仰的摊在床上。连着三天被架着溜冰的结果,四肢酸软得仿佛随时会自动脱离掉下来似的,哎!真是命苦。
她笑着喃喃自语,渐渐沉入了梦乡。
凌晨一点零五分。
刚开场一阵子,现在是客人消夜的时间,下注的金额明显减少。
慕郁晨也趁空赶忙多扒几口便当。
“唉,小陈和段兆阳合租的地方整理好了,下班要不要一起过去坐坐?”吃完消夜,闲坐一旁喝茶的羽茵开口问她。
“都搬好啦?这么快。”慕郁晨口齿不清的回答。
小陈和段兆阳都是外地人,同时进公司。这段时间的相处,再加上下班后又经常一同出去游逛,交情不错。
上月底两人看上间套房,决定合租,忙乱了几日,总算一切就绪了。
“还缺什么东西吗?”慕郁晨问。对于这一票年龄小于她的同事,相处熟了后,她下意识的就把他们当自己的弟弟妹妹般,很自然的扮演起照顾者的角色。
“段兆阳说我们去看看再给意见。”羽茵有点闷闷的。
经过这段时间的用心,她和大伙儿是处得不错啦,可是,段兆阳似乎并没有对她稍稍“特别”一些,总是一视同仁的招呼。连她特地在下班后过去帮忙搬家、打扫,也没有多说一两句显示交情不同的话。
是啦,忙完了以后是有请她去喝茶啦,可那愣小子小陈也有去啊,怎么说都不像“约会”!
唉!他什么时候才会特别注意到我呢?羽茵撑着下巴摇晃着脑袋思忖。
“那就下班过去看看吧。”一边填出奖单,慕郁晨头也不抬的冒出话来。
咦?!对啊,羽茵霎时心头一亮!“好啊!我们下班就去!”
怎么没想到呢?既然他们合租了一处地方,那不就表示大伙儿除了溜冰、唱歌外,又多了个可以随时聚会的落脚地点了吗?只要常去走动走动,假以时日—;—;嘿哩……
虽说女孩子经常到男生住的地方不太好,但,身旁不正有一个最好的掩护体了吗?羽茵两眼亮晶晶的打量郁晨。
慕郁晨是他们这小团体里年纪最大、阅历最深的,入社会也有七、八年了,大家莫不当她是大姐大般尊敬着,加以她个性大而化之,行事明快果决,对他们体贴关怀,一扫过去大家对她“冷漠高傲”的误解,没有多久,就俨然是一伙人的小头头了。
只要能拉住她陪着去,嘿嘿!就不用怕别人闲话了,哈!真是太聪明了,
慕郁晨边数钱,边瞄着一旁摇头晃脑傻笑的羽茵。
“高兴什么?有进展了吗?”
她知道羽茵一直很欣赏段兆阳,几次出游,虽是团体活动,但羽茵殷勤温柔的身影总不会离开段兆阳超过五步的距离。
就是不知道那呆头鹅开窍了没?
“你说什么啊?什么有进展了没?”羽茵意含娇羞,佯装不懂。
“你们啊,喏,那个眼光直盯着这边瞧的是谁!”她语带调侃,说完还特意抬头对着柜台对角抛去一个大大的、了然的笑。
段兆阳正站在角落里,一心二的边听台上的唱号,两眼却是瞬也不瞬的瞧着会计的方向。
羽茵一瞄,脸红心跳的赶忙又把头缩回柜台下。
他是在看我吗?应该是吧,毕竟他和郁晨并没有多常接触,而自己昨天才刚帮他搬完家而已。也许他是在想今天我会不会再去吧?他应该也是属于“闷骚害羞”型的男人,才会不好意思直接问我……嗯,有可能。我知道很多男人都是这样的,可是,现在是上班时间耶,他这样明目张胆的,哎呀!羞死人了。
她就这样时而缩下身子,时而偷瞧一眼,自顾自地沉入美丽的臆测中。
刚好在会计柜台的对角处,段兆阳昂然挺立着,两手交叠环在胸前,神情肃然专注,一脸打着全副精神认真上班的模样;可两眼梭巡着全场,转啊转的总会不自禁的停伫在柜台里,那张低垂眼睫专注在手上工作中的俏颜。
是谁说过认真的女人最美丽?
俏挺秀丽的鼻管下一张棱角分明的小嘴,犹如含苞半放的玫瑰娇蕊,总是噙着一抹飘忽的笑意,随着忙碌转动的星眸,忽而上扬忽而沉敛,如少女般的芙蓉面颊,却有着成熟女人的妩媚气韵,不笑而媚,不怒而威,若即若离的神秘感,引人入胜,直想一探究竟。
慕郁晨到底是个什么样性格的女子?这在公司里一直没人有把握说分明。
她的气质清雅,仿若出身书香世家,可看她抽烟的姿态,却又优雅清艳而熟练,不像个好人家的女儿,但也不像一般唱号小姐,几乎是小太妹混大的。待人处世成熟圆融而练达,好像已经在红尘翻滚十数年,但却年纪轻轻未满廿四。她的外表容貌和神情态度是如此的矛盾,却又如此的协调,像个谜一般,曲曲折折一眼望不到答案。
段兆阳承认,他是被勾起强烈的兴趣了,这个谜样的女子,引起了他强烈想要收藏的欲望。
想要将她纳为己有,用一辈子的时间,慢慢的解开谜团,探寻答案。
他的人生,将会有趣得多了,他决定豪赌一把,就用自己下注。
跑了一上午,慕郁晨累摊了。一听段兆阳要请吃饭,二话不说拿了背包就跟着走。
从下班后和羽茵过来他们的小套房开始,她就义务的接下布置妆点的工作。
买地毯、买和式桌、买坐垫、台灯到买茶具,只要她提出的,段兆阳和小陈几乎毫不考虑就全盘接受,一趟一趟的出外采买,到现在,总算把一间空洞单调的小套房布置成一个舒适温馨的小窝。
这对两个单身在外的大男生而言,不啻是给自己打造了一个独立的“家”。而对慕郁晨来说,室内置本来就是她的兴趣,可以放手一展所长,自有一番成就感。而最高兴的,莫过于羽茵了,她已经可以想见以后无数个日子和喜欢的人窝在一起品酩聊天的甜美画面了。
一行人兴高采烈的去吃饭慰劳,还开了几瓶啤酒庆祝“大功告成”、“新居落成”,虽然各怀心思,但大伙儿对慕郁晨的“功力”可是倾心佩服,频频敬酒;除了不善饮的羽茵以外,其他的人不知不觉就多喝了几杯。
饭后,犹觉不够尽兴,羽茵起哄去唱歌。没办法,今天难得才四个人,趁着郁晨也在场,她还想和喜欢的人多相处一些时间,舍不得这么早就回去。
三比一的票决下,孤立的慕郁晨拗不过大家的决议,又不想扫了大家的兴头,只好拖着疲惫的身心,往KTV出发。
羽茵的歌声甜美清柔,连较为高亢的音域都能唱得婉转绕梁如乳燕归啼,不输给当红的原曲主唱者;而这也是她最引以为傲的特长,难怪迫不及待的要来唱歌尽兴,主要的目的也是想在段兆阳心里制造一些特别的印象。
一曲既罢,大家热烈鼓掌,萤幕上接着出现的是段兆阳点的老歌:如果你是我的传说。
在灯光幽微的包厢里,段兆阳刀凿般深刻的五官,更显得俊逸惆傥,如子夜星辰般深邃的黑瞳,配合着词曲的意境流转着款款深情,略带沙哑的温柔嗓音,如情人的喃喃低诉,听得羽茵如痴如醉,一颗心仿如春阳下的残雪,软软消融。
慕郁晨窝在沙发角落里,耳中听着这首青春时期校园流传的热门情歌,脑海却不由得浮起多年以前那个青涩叛逆的年代,那个孤单寂寞、一心渴爱的自己,也曾有个阳光般的多情少年,为自己唱过这首歌……
罢!罢!罢!
为情痴狂、为爱燃烧的青春情事,早已剩一片灰烬,不顾一切奋身投入爱欲横流的少女,如今已是昨日黄花。
她点起一根烟,在白雾缭绕中讥嘲自己幼稚的天真和傻气,迷 的水眸里,浮起一片沧桑的孤寂。
这淡淡的萧索,若有似无的愁绪,并没有逃过段兆阳敏锐的双眼。在他深沉的心思里,慕郁晨神秘的情绪转变,仿佛正在对他招手,要他来解开佳人身边层层隐约的轻纱。
麦克风在一阵传递之后,小陈像忽然想到似的提出了质疑:“咦?郁晨怎么都没唱?”
“耶!对喔,你点了什么歌?怎么都还没出来?”羽茵兴致勃勃的唱了三、四首之后,也突然才想到一直静坐在旁默默抽烟的郁晨。
打起精神扬了扬嘴角,慕郁晨淡淡的笑着说回道:“我不会唱这种歌。”
“不会吧?这儿有几百首耶,不可能没一首会的。”羽茵热切的替她翻阅着歌本。
“不是不好意思唱吧?你可是公司的大姐大啊!”段兆阳也出口激她。
大家仔细一想,确实没听过她唱歌,不由得好奇心大起,更是纠缠不休,非要她唱首歌才肯罢休。
“不是,不是!我是真的不习惯拿麦克风唱,我一向在家用吉他自弹自唱惯了,有自己习惯的节奏,拿了麦克风不晓得为什么就跟不上拍子了。”慕郁晨红着脸解释。
她自小就习惯隐藏自己,不爱在人前曝光,也不爱出风头,更遑论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拿着麦克风高歌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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