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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把我像烫手山芋一样丢给别人,我说过我可以照顾自己。”她瞪着他。
“大话人人会说。第一次到沙漠的人不可能不需要人照顾。”他讥讽的说。
“我会证明给你看我不是说大话!”她忿忿的说。
文生有趣地看看楚歌,又看看廉星樵。这两人正在相互摩擦,生光发热。
“明天我们启程去王陵谷,我等着看你的表现。”他语带嘲讽,“你住哪家饭店?”
“前面不远的绿洲饭店。”
“明天早上五点在饭店大厅见,不要迟到,我不等人的。”
“我不相信你从没等过女人。”她挑衅地说。
“是没有。”说完,廉星樵丢下楚歌和文生先走了。
这男人真没绅土风度,外面黑漆漆的,她又人生地不熟,也不送她回饭店——还好有文生陪她走回饭店。
“你认识那个人很久了吗?”
“三年多,你似乎对廉星樵很感冒。”文生笑说。
“对,而且还是重感冒。他给我一种感觉,好像我是一个大麻烦。”现在她对他的好感已然全无——她根本就受不了他!他又自大又可恨!
“他对你绝对没有恶意,他只是反对女人去考古的地方——其实,他人不坏,你和他在沙漠相处两天后,就会发现他很会照顾人。”
“我和他?你不跟我们一起去王陵谷吗?”
“我在开罗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晚你们一天到王陵谷。”
坏消息!想到要跟那个不尊重女性的家伙相处两天,楚歌就觉得胃里一阵下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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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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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早上五点不到,楚歌就已经坐在饭店沙发上恭候廉星樵的大驾。
没多久,廉星樵走进饭店,一看到楚歌脚旁的两只大旅行箱,便皱起眉头。
“里面装的是什么?”
“衣服、随身听、地图、手电筒、盥洗用具,还有保养品。”她毕竟是女人,没有女人不爱美的。
来埃及前,她买了各式各样的保养品,唯恐细嫩白皙的皮肤被沙漠的太阳摧残。
“小姐,我们不是去参加选美,衣服不用带那么多,保养品就更不需要了,把那些没有用的东西留在饭店,只要带两件宽松的衣物和毛巾牙刷。”
“带一罐防晒油可以吗?我不想回去后黑到我妈认不出我。”她讨价还价地说。
“可以,不过我告诉你,沙漠的太阳很毒,涂防晒油根本没有用。”
楚歌取出几件衣物,塞进旅行背包里,然后拖着皮箱到柜台。
“你还慢吞吞的走——你已经浪费不少时间了。”
“催催催,王陵谷又不会跑掉——”楚歌一面加快脚步,一面抱怨。
她的背后响起廉星樵的声音,“你说什么?”
她转过头,露出洁白的牙齿。“我说今天天气很好,阳光普照。”
显然他碰上的正是那种欠教训的女人。“你很快就会知道阳光普照的程度。”
楚歌将皮箱托交给柜台后,以百米跑九点二秒的速度冲到廉星樵面前。
“我们走吧。”
他们一走出饭店,一个牵着两只单峰骆驼的阿拉伯人立刻快步迎上来,接过她的旅行背包,绑在一只骆驼身上。
阿拉伯人命令那只骆驼蹲下,才道:
“小姐,请上。”
楚歌盯着属于她的骆驼看。
它看起来挺温驯的,而且有鞍有辔,上去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
“你不会不敢上去吧?”
他揶揄着说。
她瞪了他一眼,然后抓住鞍垫,像上马一样跨坐上骆驼的背。那骆驼转动细长的脖子睨了她一眼,好像是瞧不起她拙劣的上骆驼技术。
楚歌打了一下骆驼的头。该死的畜牲,骆驼眼看人低,她可是骑马高手。
那只骆驼张开嘴巴,露出一口黄牙,悠悠地站了起来。
“哇——”楚歌骇然惊呼。她低头一看,只见自己离地起码有七尺。
“有什么不对?”
“没有,没有——只是坐在鞍上比我想像的高多了。”
“大惊小怪。”
廉星樵一下坐上骆驼。
阿拉伯人突然对楚歌的骆驼呼喝一声,骆驼立刻向前走。楚歌吓了一跳,以致身体失去平衡,她赶紧抱住骆驼的脖子。
“你要勒死它啊!不用怕,不会摔下去的。”
她哪是怕,她只是没准备好。楚歌心里嘀咕着。
也许是骑过马的关系,没一会儿,她骑骆驼就骑得吓吓叫。
“不错嘛,你已经会骑了。”
他在骆驼背上说。
楚歌带着骄傲的表情,扬扬眉毛。
“知道小看我了吧。”
他撇撇嘴,“真正的难题还在后头。”
一踏进撒哈拉沙漠,楚歌立刻感受到沙漠给她的难题——炙热的太阳和温度很高的热风。走不到十分钟,她已经汗流浃背,衣服黏在身上,难受极了。
楚歌掏出手帕来拭抹额头和后颈的汗珠。
“好热,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巴比Q架上。”
廉星樵把帽沿往后推,任阳光吻遍他的脸,“再走下去,你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熟了,所以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我宁愿热死在沙漠,也不回头!”她气咻咻地拉了拉缰绳先走。
接下来,他们骑在骆驼上沉默地走了数小时,沙漠里一片宁静,唯一的声音就是挂着骆驼颈上的铜铃。
要是她是旅行社的老板,绝不会开辟撒哈拉沙漠旅游这条线,这里看来看去都是黄色的沙。
“撒哈拉”三字是阿拉伯语言的译音,其意为一无所有,的确,除了沙,什么都没有,却有一个热死人的太阳。
老天,她好像快中暑了,可是这里又没树荫可躲,就算是有,她也不敢要求停下来休息。
廉星樵一定会讥笑她。
喝水总可以吧。楚歌拿起骆驼身上的水壶,好像全身的水分都流干了一样地猛灌。太棒了,太棒了,她突然觉得水是世界上最好喝的饮料。
“你不该这样喝水,那会让水分流失更多。还有,我们只有两个水壶,节省点。”
“你怎么不早说?我已经把水喝光了。”
她责怪地看着他。
“到时你口渴,再来跟我要水喝。”
“你怎么都不会口渴?”
“我在沙漠生活了三年多,对水的需要比一般人少很多。”
“你当初怎么会想来埃及挖古墓?挖墓不是两三年的事,有人挖了一辈子也一无所获。”她对他的了解少之又少,只知道他是空手道黑带。
“考古是我的志愿,我十二岁的时候,就决心要做一个考古学家,而我确实做到了。”
“你的家人呢?他们赞成吗?”
他眯起眼睛,“你问那么多做什么,难道你对我有兴趣?”他不喜欢别人问他的事。
“我从没看过像你这么自大的男人,很抱歉,让你失望了,我对你可是一点兴趣也没有,我甚至还可以坦白告诉你,就算天底下的男人都死光了,只剩你一个,我也不会为了繁殖人类而牺牲。”
“我也不会要你牺牲,告诉你,最好不要爱上我,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考古就是他的女朋友,在没有挖出杜唐卡门古墓以前,他没有时间,也没有力气搞女人那类麻烦的动物。
他有女朋友了——那女人会是长什么样子?比她美吗……她在想什么啊!
她才不在意他有没有女朋友咧!楚歌这么告诉自己,但是一阵小小的心痛却告诉她,她在说谎。不管承不承认,她的确对廉星樵有一种特殊的感觉。
这就是爱吗?这个想法一跳进她的脑袋里,立刻就被她驱逐出境。
她才不爱廉星樵!他一点也不值得爱,他是一个可恶、自大傲慢的臭男人,鬼才要和他有罗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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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的天空上一轮艳阳把他们的影子拖得长长的。
廉星樵一整个上午都在楚歌前面领路,在行经一大段沙丘时,他期待看到她坠下骆驼,至少也抱怨一声,让他好嘲笑她一顿,可是他却大失所望,她看起来很累,却始终跟着他的速度。
他不得不佩服她,尽管她是在逞强。
楚歌盯着廉星樵的背影,怀疑他前世是骆驼,不然他怎么都不渴,也不累?
他们赶了将近六个小时的路,其间他只停下来喝过一次水,然而他看起来好像还可以再骑六小时。
楚歌张开干裂的双唇喊:
“唉——前面的!”
廉星樵把骆驼拉停,扭头看她。“什么事?”
“我想解一下手。”
她腼腆的说。”解啊,这里到处都是厕所。”
“可是我不晓得怎么叫骆驼停下来……”
他口中发出“咿——喀喀”的声音,骆驼立刻跪下了来。他从骆驼背上下来之后,朝楚歌走过来。
“你试着发出我刚才的声音。”
“咿——喀喀。”
骆驼跪下后,楚歌滑下骆驼背。
她一落地却直接颓倒下去,跌坐在沙地上。
大概是一直坐着,脚都没动的关系,血液循环不流畅,所以脚一时无力。
廉星樵突然弯下身子,两手伸到她的腋下想将她撑起来。
“你想干嘛!”楚歌触电似的推了他胸膛,廉星樵一屁股坐在沙地上。
“小姐,我只是想扶你起来,不是要吃你豆腐。”没想到这女人这么娇小,推他的那掌却有如降龙十八掌。
“我自己站得起来。”她立刻做给他看。“你先走,我会赶上你的。”
这女人真是的,把他当变态,以为他会偷看她吗?
“待会你就跟着蹄印走。”
廉星樵坐上骆驼离开。
等到看不到廉星樵,楚歌才迅速解开牛仔裤,蹲在骆驼旁边。
“不准偷看喔。”她边尿边警告着骆驼。“不然我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坐上骆驼后,楚歌跟着沙丘上的蹄印前进。
“咕噜咕噜——”
她肚子一直发出这个声音,这表示午餐时间到了,可是食物却绑在廉星樵骑的那只骆驼身上,她这只骆驼身上只有水壶,以及毛毯。
幻想,用幻想的。楚歌幻想她躺在柔软的席梦思床上,吹着冷气,边喝香槟,边吃鱼子酱、法国菜……
不能想下去了,越想反而越饿,还是赶快追上廉星樵要紧。她双腿一夹催促骆驼快走,但是骆驼老兄依然悠哉地用它优美的步伐前进。
爬着一个比一个更高的沙丘,这骆驼走得更慢了。
“老兄,相信你也饿了吧,如果你走快一点,就有新鲜的草可以吃喔。”她利诱它。
不鸟她?难不成它是母的,她用错称谓了。
“大姐,你想不想嫁骆驼哥?如果你走快一点,我会帮你找个英俊的骆驼君喔。”
还是在太空漫步。她知道了,这骆大姐是同性恋。楚歌吐了一口长气,唉——
过了一个沙丘……
喔,不!不会吧……她揉了揉眼睛,然后再往下看。蹄印真的不见了!沙上一点痕迹都没有……楚歌的头转来转去。四周全看了,连个鬼影子都没看到!
现在,该往哪个方向走?楚歌掏出一枚铜板,如果人头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