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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她答应吧!安继方暗自恳求。他的美国甜蜜行就操之在她了。
Pleasesayyes.罗曼蒂克的维多感动得几乎落泪。
拜托答应吧!阙子衿发觉自己的膝盖已经在隐隐痛。再跪下去就压断腿了!
半晌,轻柔的噗哧声回汤而来。
女主角破涕为笑。
“唷荷!”所有的人跳起来欢呼庆祝。
成功喽!抱得美人归喽!唷嘿!
他缓直起腰身,恰好承接她回身投入怀中的娇躯。
饼程或许稍嫌戏剧化,而且有损他身为罗刹副总的权威形象,不过,阙子衿发现——
生命中,偶尔添加一点戏剧性,其实也挺刺激的。
尾声
两个星期后,时序再度进入阳普照的明媚天气,淡蓝色的苍穹一扫风雨来袭时的阴霾。而卧病在床近十五年的阙骏昆,终于在光之天使的欢迎下,归向诸神的怀抱。
郑清宁出乎意料之外的平静,彷佛已经料知他时间无多似的,默默地承纳着丈夫终于远去的事实。
基于台湾传统习俗,婚姻大事必须在至亲之人逝世的百日内举行,否则便须守满经年的孝丧。
为了避免耽误小辈们的终身幸福,她和亲家、准新人讨论过后,坚持让儿子在一个月内完成终身大事。
于是,在八月的明媚风光中,青青装扮成丽灿美的夏日新娘,顺利将芳名列入阙家的第十二代族谱。
婚礼场台上,安继方暗爽了好久。
当然他很同情阙老兄离开凡尘俗世,愿逝者安息吧!
然而,这样也好啦!早死早投胎,否则“郑清宁老公”的宝座可就排不到自己。两相权衡之下,他的满心窃喜绝对可以被原谅。
既然青青和阙小子结了婚,接下来应该轮到他和宁宁了吧?
虽然郑清宁的情绪仍旧低落,但他可以等。
反正三十年都过去了,也不差这短短一眨眼的时间,不是吗?
他是个大方的男人,因此他愿意给宁宁……嗯……一个月的时间哀伤。
好,就是一个月。
阙老兄,你在天之灵可得睁大眼睛瞧着,宁宁人被你抢走三十年我都没抱怨了,如今多分三十天给你已经算仁至义尽。公平吧?
三十天之后,嘿嘿,可别怪我抢人!
——全书完——
尾声
不可以生气喔!芙蓉
认真算来,这是各位读者大人看到蓉蓉的第一本现代稿;又是一个与过去截然不同的新尝试。感觉对了,我并不局限于任何题材。
至于会有这么个故事,起源于有点迷糊的我,真的把耐旱的仙人掌给种死了。不过,不是撑死,是渴死的……
本来想写一对互相痴恋的情侣,在他们间发生的感人故事,但,结果仍是预定归预定……
感人吗?我不知道,不过,感觉起来满傻气的……也许说笨拙会更好。
故事从头到尾都是建构在一对太会想东想西的迟钝恋人身上。
我同意,这故事是不合常理点,有些违背现实,不过,若只是单纯的将它当个夸张故事、能博君一笑,大家应该可以宽宏大量的原谅这些缺点吧?
原本想谈的是一对情侣,两个单恋;结果写着写着,突然发现写成了两对情侣的故事;都怪配角太抢戏。
从某个角度来看,它是个彻头彻尾的大悲剧,这点我也承认;毕竟,两个人长达十多年的单恋,其实是件很令人伤感的事,而且,因为始终没有勇气跨出那最后的一步,几乎要错失所爱,如果有人一点也不觉得这故事有趣,我反而能理解。
难以将它归类为喜剧或悲剧,其实自己起初虽然是抱着写喜剧的心态,但,或多或少,仍是哀伤的看待它……
是个奇怪的故事,不过,我不太想写全然的悲剧,因为人生不愉快的事已经够多了,若连书里都不能给人一点点爱情的希望,似乎也太沉重了。
老实说,一直觉得自己的作品不太符合市场主流,与其说像言情小说,不如说像漫画脚本,带有夸张、超现实的色彩,编辑们敢采用,也真的是给它粉有勇气。
我得要说一句,亲爱的编编姐姐们,你们真的很大胆……
现代的故事,容易被局限在我本身所体验到的现实之中,不过,常被别人当成活在古代的我,对现实的认知其实满少的……所以,写出来的东西,也许仍旧缺乏现实感吧?
这故事的前两章,在“迷糊俏名捕”还没写之前就已经完成,所以看起来,可能前后感觉会有“点”差异,一个写了三年的故事,要没变化也很困难吧?
之后,就是断断续续的东加西填的,因为我对男女主角之间的对手戏,真的不太有把握,谁让他们两个的个性这么别扭?
大家觉得如何呢?这种写法可以接受吗?也算是个互动较少,内心戏多的故事,不过,我自己却还满喜欢这种调调的。
说实话,可能是因为被上个故事影响,心里仍未脱出那情境,所以,当我发现男、女配角身上,似乎有谁的影子之后,我就当机立断的——追加了他们的戏份。
我仍立志写喜剧,努力朝这个目标迈进,希望大家继续支持蓉蓉喔。
蓉蓉在此一鞠躬
正文
不可以生气喔!芙蓉
认真算来,这是各位读者大人看到蓉蓉的第一本现代稿;又是一个与过去截然不同的新尝试。感觉对了,我并不局限于任何题材。
至于会有这么个故事,起源于有点迷糊的我,真的把耐旱的仙人掌给种死了。不过,不是撑死,是渴死的……
本来想写一对互相痴恋的情侣,在他们间发生的感人故事,但,结果仍是预定归预定……
感人吗?我不知道,不过,感觉起来满傻气的……也许说笨拙会更好。
故事从头到尾都是建构在一对太会想东想西的迟钝恋人身上。
我同意,这故事是不合常理点,有些违背现实,不过,若只是单纯的将它当个夸张故事、能博君一笑,大家应该可以宽宏大量的原谅这些缺点吧?
原本想谈的是一对情侣,两个单恋;结果写着写着,突然发现写成了两对情侣的故事;都怪配角太抢戏。
从某个角度来看,它是个彻头彻尾的大悲剧,这点我也承认;毕竟,两个人长达十多年的单恋,其实是件很令人伤感的事,而且,因为始终没有勇气跨出那最后的一步,几乎要错失所爱,如果有人一点也不觉得这故事有趣,我反而能理解。
难以将它归类为喜剧或悲剧,其实自己起初虽然是抱着写喜剧的心态,但,或多或少,仍是哀伤的看待它……
是个奇怪的故事,不过,我不太想写全然的悲剧,因为人生不愉快的事已经够多了,若连书里都不能给人一点点爱情的希望,似乎也太沉重了。
老实说,一直觉得自己的作品不太符合市场主流,与其说像言情小说,不如说像漫画脚本,带有夸张、超现实的色彩,编辑们敢采用,也真的是给它粉有勇气。
我得要说一句,亲爱的编编姐姐们,你们真的很大胆……
现代的故事,容易被局限在我本身所体验到的现实之中,不过,常被别人当成活在古代的我,对现实的认知其实满少的……所以,写出来的东西,也许仍旧缺乏现实感吧?
这故事的前两章,在“迷糊俏名捕”还没写之前就已经完成,所以看起来,可能前后感觉会有“点”差异,一个写了三年的故事,要没变化也很困难吧?
之后,就是断断续续的东加西填的,因为我对男女主角之间的对手戏,真的不太有把握,谁让他们两个的个性这么别扭?
大家觉得如何呢?这种写法可以接受吗?也算是个互动较少,内心戏多的故事,不过,我自己却还满喜欢这种调调的。
说实话,可能是因为被上个故事影响,心里仍未脱出那情境,所以,当我发现男、女配角身上,似乎有谁的影子之后,我就当机立断的——追加了他们的戏份。
我仍立志写喜剧,努力朝这个目标迈进,希望大家继续支持蓉蓉喔。
蓉蓉在此一鞠躬
第一章
他们两人做梦也没想到,自初遇十五年后,总是针锋相对的他们也会有这么一天。
一如往常,聂旭黎一身剪裁合宜的靛色西装,英挺出众的他即使冷漠的不言不语,在不经意间散发的风流神采也能教所有女性员工们痴迷。
打她进来后,笑意在他那轮廓分明的俊美脸庞上几乎不曾出现过,他自然流露的气宇轩昂,不怒而威,纵使令人不敢轻易冒犯,却依旧俊美的令人屏息赞叹,要人不得不感叹上天不公平,竟然让这几乎没有任何缺点的美男子出现世上。
他深邃瞳眸下,隐藏着几乎要爆炸的灼热情感;但,眼前的美女却毫无所觉。
精致无瑕的绝色可人儿,就站在办公室的另一端,正要离去。
“嫁给我吧!可晨。”当旭黎脱口说出这句话时,连他自己也吓了一跳。那张俊美脸庞只在千分之一秒间闪过惊慌神色,随即他恢复原有的漠然。
正准备离开房间的樊可晨,才刚伸手打开房门,艳丽绝伦的柔美俏脸上并没有作出他预期中可能出现的任何反应,依旧姿态优雅的背对他离去。
“她没听到吗?”旭黎心中浮现种种情绪,同时掺杂失望和释然。
失望的是,即使经过了十五年,他还是等不到她的心?
释然的是,如果她的回答是拒绝,至少他不会这么快就受到伤害……他还能继续对她怀抱一线希望吗?
“若再等上十五年,她会回心转意吗?”他只能摇头苦笑。
这辈子他是看不上其他女人了。即使他仍然等不到她,即使她将来选择的不是他……那也是他自己心甘情愿。错误是他自己铸下的,怎能怪她?
反射着耀眼光芒的不锈钢门,隔绝了另一头所有的声响。
尽管樊可晨拼了命的要自己冷静下来,但她反握着门把的手,仍然忍不住的微微轻颤着。美眸中波光闪烁,红艳樱唇颤抖着,整个人因为笼罩在喜悦的光辉中,更添了无限柔媚,令人沉醉。“他终于说了啊……”
为了等他这句话,她已经等的几乎以为绝望了。
她从小就喜欢他,可是他却从来没正眼瞧遇她,要不是她努力的挑衅他,拼了命的想引起他注意,恐怕他真的完全不把她当回事看!
她以为,就算不能让他爱上她,至少,她愿意以竞争对手的身份让他永远注视她,这样也无妨。本来一直认为自己这样就很满足了,没想到听到他这么说时,她还是感动得任由泪水夺眶而出。
家里那些长辈虽然哩唆的,但,若没有他们的多事,恐怕她就算等到地球末日也等不到他开口的那一天。“旭黎终于愿意娶我了……”
心里虽然清楚,这桩婚姻不过是为了方便两大企业进行合并的策略,可是她不在乎啊!只要能成为他的妻子,即使只是名义上的也好。
“以后我就能顺理成章待在他身边了。”她幸福的几乎喜极而泣。
假使她曾坦率的表达喜欢他,他会接受吗?她不安的揣测,随即摇着头,否定了这个愚蠢的想法。
也许她和他是打一开始就注定没有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