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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肤色黑灰斑驳不均,像是褪光毛的老鼠皮,因为褪毛的时间长短不同,所以造成皮肤颜色不均匀。
他的额头极短,和未开化的山顶洞人相似;那浓郁粗黑几乎连成一线的眉毛,离发际线只有短短两指的距离;眼睛闭着,睫毛很短,像是刻意剪过;鼻子上细窄下扁宽,鼻头颜色暗黑;鼻子中间很塌,上面隐隐有个浅色的疤痕,应该是在年幼时遭受过重击,导致鼻骨塌陷,以至于现在成了这畸形的模样;人中那里没有凹陷,却有三颗连成正三角形的小痣;嘴巴很小,揪揪的小鸟儿嘴,位置很不端正,并不在脸的中间线上,而是歪向右边。
巨大的脸巨粗的脖子,下面连接着一个上长下短粗壮的身体,他整体的形象,像是刚进化好的类人猿。
“金仲。”我看了任酮一眼,然后小声叫了金仲一声。
金仲抖了抖身体,猛然佝偻起背,像是喘不上气似的,重重喘息了几声。
喘息声停下,他眼皮抽筋儿似的抖动了一会儿,慢慢将眼睛睁开一条缝,眼珠子在眼皮和睫毛的遮掩下,左闪右避的闪视着我们。
“金仲。”我又叫了金仲一声。
金仲左边嘴角,抽筋似的剧烈抻动了两下,随后缓慢的扯出一个笑。
他的笑很羞涩,羞涩到了极点,让人根本不敢触碰。像是浮在半空的烟圈,轻轻一碰,就会立马碎散。
“金仲。”我继续叫他。
“我,我,我,叫叫,金仲。”金仲说话的语气像是孩子。
他很紧张,嘴巴颤抖的厉害,鼻翼也不停的呼张着,十分可怜的模样。
任酮不喜欢浪费时间,直接询问金仲,“金仲,是不是你杀了地下室那些女人 ?'…'”
我把手伸到桌子下面,悄悄推了任酮一把,让任酮不要说话这么严肃,这会吓到金仲这种类型的神经病,会让他因为害怕而变的癫狂。
果然,我刚推完任酮,金仲就发狂了。
他猛然蹦了起来,将锁在一起的双手高高举起,嘴巴眼睛同时瞪大,嗷嗷嗷叫着用力朝任酮砸了过来。
任酮闪的很快。
但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桌子被金仲弄倒了,我被压在了桌子底下。桌子边直接卡在了我肚子上,疼的我差点儿断了气。
任酮侧掌击在金仲的后脖子上,将金仲打晕了,然后把我从桌子底下解救了出来。
我弯腰捂着肚子,好一阵子,才缓过这股疼劲儿。
“你有没有搞错啊,你没看出来他精神不稳定吗?你这么问他,他肯定得发疯啊。”我根本直不起腰,抬着脑袋瞅着任酮,抱怨着。
任酮微微挑起左边眉梢,“我没那么多时间浪费在他身上。”
我脑袋里面神经一跳,明白了任酮的意思,“敢情刚才一进来,你也看出来金仲不是凶手了,所以才这么刺激他啊。”
用力拍了下凳子,我气愤的指责他,“那你也不该这样刺激他啊,他这种类型的,你得顺着哄他,才能问出来想问的。这样的,你越是刺激他,他越疯的厉害,你一辈子都别想问出想知道的。”
紧接着,我问任酮,“你怎么看出来他不是凶手的?”
我看出金仲不是凶手,是因为金仲太脏了。
凶手把地窖设计的那么干净,并且能让那个地方像是阵形一样,唤醒人心底对洁净的狂烈需求。
想要让环境造成这样强烈的感染力,那凶手势必是个干净的人,一个干净到极点的人。如果他邋遢,他只是刻意弄出干净的环境,那我们绝对不会受到影响,因为缺乏那种感染力。
这样的人,就算到了猪圈里头,和猪住在一起,也能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像是不沾纤尘的仙子似的。
而金仲,完全不符合这个形象。
他的头发,是胡乱剪的。他的指甲,残次不齐,明摆着是用牙啃出来的。指甲里藏污纳垢,估计很长时间没有清理过。
仅凭外貌,我只是初步确定,金仲不是凶手。
等金仲睁开眼睛,我就完全确定,金仲绝对不是凶手。
因为他不具备这类凶手的独特眼神。
好思佳里面那两个冷静型的病态精神分裂,他们即使不犯病的时候,眼里也有着一种独特的冷静。那种冷静很残酷,和普通人眼神里所表达出的冷静完全不一样。他们的眼神,是很难掩饰,也很难模仿的。
而那类冷血无情的杀人狂,他们的眼神也和普通人不一样,即使他们想装作一样,也不可能。
我曾在好思佳的一些书上见过这些人的照片。
他们的眼神是冷漠的,带着一种奇怪的无机质感和戾气。作为普通人,无法从他们的眼神里感觉到任何情绪,无法产生感情上的共鸣。
金仲不具备上述两种眼神。他的眼神是富有感情的,并且能让我产生互动和共鸣。
他怯懦躲闪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他的害怕。他发狂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他的伤心和愤怒。
他是个有精神病的疯子,但绝不是我们要找的凶手。
任酮回答我:“他的长相和我做的人物侧写完全不一样。”
人物侧写,是办案人员的专用词儿,办案人员会根据犯罪场景和犯罪手法,根据经验和科学的论断方式,将人物的形象提前拟定出来。这就叫人物侧写。
很多专案科,都会有一位专门的侧写人员。
我们科没有,因为大家都具有这方面才能。
当然,除了我。
我没去系统的学习这些,也没有让我去学,所以到现在,我都对于人物侧写都稀里糊涂的。
第178章 尸脚五
任酮认为,金仲是凶手的辅助者,在情感上被凶手所控制。
凶手负责切割,而辅助者金仲在凶手的命令下,对尸体进行缝合,并且将愤怒发泄在尸体身上。
“金仲这类精神病,只要诱导得当,很容易被控制。”我同意任酮的猜测,并说出看法,因为我曾见识过驯服这类型精神病的过程。
好思佳那个摧残了我两年多的杜好成专家,最擅长对付这类病人。
他会一边温柔的对待他们,一边严厉的建立威信,让这些人服从他,就如同服从自己的父母。
杜好成的这个办法,百试百中。
因为这类精神病,百分之九十九的发病原因,是因为幼年遭受了来自亲人的非人虐待。他们憎恨虐待他们的亲人,但又渴望从他们那里得到关爱。
杜好成摸透这类精神病的心理,恰到好处的对待他们,让他们依赖他服从他但却又畏惧他。
他深谙这类精神病患者的内心,能从深处击溃他们的心防,并辅助重建。
如果他不做精神病医生,完全可以去做邪教教主,因为他太擅长揣摩人心,连精神病都能控制得当。
我讨厌他。
我非常讨厌他。
尽管他非常厉害。
我讨厌他总是千方百计的想研究控制我。他不像是在救我,而像是在千方百计把我打造成一个真正的精神病,一个他亲手打造出来的能分裂出多重人格的精神病。
廖泽那边来了电话,说点数尸体过后,发现多了一只右脚。
他正要带着这些尸体去进行化验,找出那只多余的右脚。
那只多余的右脚,很可能就是破案的关键。
“多余的右脚,七,七,多余的右脚。”我把伸直腿,把右脚朝地面别,这正好能构成一个阿拉伯数字七,如果砍断,出现多余组织,就可以构成一个上横长下横短的字母Z。
难道那个字母和多余的右脚有关系?
我把猜测告诉任酮。
任酮也怀疑那多余的右脚和脓血里的字母有关系,但具体什么关系,是浮于表面的关系还是深层拐弯的,得我们仔细去查。
廖泽电话里还说,周围一里地的范围内,都没有灵魂和妖精。不仅没有死去这些人的灵魂,也没有别的孤魂野鬼。
“妖鬼怕恶人。”我突的想到了这句话。
人如果穷凶极恶到了顶点,确实是连鬼神都惧怕的。
我猜测是因为鬼神也惧怕这种恶到极致的人,所以躲避开那个屠杀场。但也可能是因为那个人会某些玄门法术,致使鬼神妖都不敢凑到那个屠杀场附近。
这件事情,就得韩宇斌出马了,他最了解玄门之类的东西,因为他家族就是弄这个的。
我想等金仲醒过来,继续审问金仲。
在脑海里把杜好成驯服这类人的过程回想了一遍,我已经有了对付金仲的好办法。
可任酮却没给我继续审问的机会,因为他经欧博士的介绍,把精于此类精神病的专家请来了。
欧博士介绍的是不是别人,正是杜好成。
我听到杜好成要来,想躲开他。结果躲的不及时,腿短跑的慢,被杜好成看到了。
近半年没见,杜好成还是老样子,白大褂黑裤子黑皮鞋,清隽温暖,嘴角挂着温柔的浅笑,看着和长着翅膀的救世主似的。
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被他的表象所迷惑,那瞬间,我像是被春风吹到了脸上,被柳叶摸到了心脏,当时我还真以为遇到了救世主呢。
这都是假象!
他用这种样子,引来别人的亲近,这样有利于他进入别人的内心,窥视别人,然后控制别人,有利于他对其进行催眠。
杜好成看到我,丝毫不感到惊讶,笑着和我打招呼,“宁彩。”
他走到我面前,看着我,眼神温柔的能滴出水儿来,整的别提多腻歪了,就好像和我是情人似的。
我瘫背佝腰,两只胳膊瘫软下垂,耷拉下眼皮子,嘴角下别,做出半死不活的模样,瓮声瓮气的应了他一声“嗯”。
我只扫了一眼他的眼睛,没敢多看,我怕他又缺德的给我催眠。
“宁彩,变漂亮了。”他的声音别提多真挚了,带着几分哄宠的味儿。
但是我一点儿都不信他的话,他绝对在心里打着歪歪主意,肯定想着怎么折腾我。
“嗯。”我斜瞄着地面,一样大一眼小的瞅着墙边那块灰。
杜好成弯下腰,将脸凑到我面前,鼻尖几乎要贴到我鼻尖上,低柔着声音问我:“怎么啦?出来后我一直没找你,生我气了?”
我快速后退,伸出右胳膊,挡住他靠近,“你离我远点儿啊,别跟我墨迹了,赶紧进去办你的事儿去。”
说完,我愤愤的加了几句,“我才不想你,我恨不能以后都见不着你。”
要不是我太忙,被任酮看管的太牢实,加上实力不够对付他,我早就拿着麻袋和棍子,去揍他一顿了。
“还和以前一样,爱发脾气。”杜好成那表情,就好似纵容自家小情人发脾气似的。
幸亏任酮刚刚进去了,要是任酮在这边,肯定会误会我和杜好成的关系。
别说任酮了,换谁都会误会。
误会我和他有一腿。
我很后悔,刚才我知道他要来,借尿遁的时候,应该跑快一点儿。只要稍微快几秒钟,就不会撞见他。
他也来的太快了,欧博士刚介绍完没几分钟,他就到了,就好似早就等在外面一样。
我简直要怀疑,他就是杀人凶手了。
因为这类型的杀人凶手,很喜欢混进案子当中,以观众或者查案人的身份,参与案子的侦查。
杜好成还想说话,任酮解救了我。
他出来叫住了杜好成,和杜好成寒暄了两句话,就带着杜好成进了审讯室。
我想趁他们转身,借机遁逃,却被任酮给叫住了。
他让我一起进去。
看任酮那样儿,是想让我学学杜好成对付金仲的技巧。
我很不情愿的应了一声,垂头搭脑的跟在他们身后,进了审讯室。
我们进去的时候,金仲还没醒过来。
杜好成在半空打了个响指,金仲立刻就睁开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