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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城外-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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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他松了口气,对我笑笑,转身出去了。

被派来请我的是在苏州船上照顾我的梦岚,她换上了纳兰家女仆统一的服装,整个人端庄起来,见我还穿着来时的衣服,梦岚急了,“姑娘,福晋都要请你去用膳了,你怎么还没换衣服呀!”

“嗯。”我应了一声,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回答什么,苏州的事一定会传到京城,也就是说纳兰性德他不仅要骗苏州知府,还要骗康熙皇帝——

“沈姑娘?”

我懵懵懂懂看着她。

“哎呀,你这个人!”梦岚气急败坏地跺着小蛮足,却又拿我没办法,只好过来匆匆忙忙地帮我穿戴好,带我去福晋那里。

在饭桌旁的一大堆人里,我没有看见这些天来一直跟我朝夕相处的熟悉的脸。我依足梦岚刚交给我的礼数给福晋行礼。她笑容满面地将我扶起来,告诉我皇上刚把兰兰召进宫,兰兰身体有些不适,相国大人不放心,就跟着去了。

“宛儿不必客气,就把这里当成是自己家就好。啊,对了,看我,还不知道你是那里人氏呢!”
我心想来了,能进入明府靠的是兰兰,在我回家之前能不能在明府混下去就要看我有没有这个本事了。连忙将嘴里的东西咽下。

“回福晋,民女江南人氏,家父以经商为生。”我家是在上海,我老爸开了间画廊,所以我说的是真话。

“宛儿如此知书达理,想是读过书了?”

我可是要考清华的人,能没读过书吗?

“是家父说的,他说女儿家应该读点书,什么都不懂的话出去会让人笑话。书不是读的很多,只四书五经什么的读过。”

这我真的不是在夸口,小时候他们一出门,就丢给我一本书让我背,完全不懂意思,但是我还是把《诗经》、《离骚》、《唐诗宋词元曲三百首》全都给背下来了,只是长大了,也都忘得差不多了。

“怪到能和性德如此投契。唉,不瞒你说,我也快奔五十的人了,虽说这明府子嗣众多,但若论起来,只性德和三丫头是我亲生的。三丫头是个女孩,选对了人家也就罢了,单这性德让我操心,唉!”

福晋说着放下筷子,我只好也跟着放下筷子。

“福晋何须操心?功名前途爷自是不必说,膝下也有子嗣,虽说他念念不忘大奶奶……”

“这只是其一,”福晋叹口气,“你跟那孩子在一起,就没感觉出他心里头的志向?”

我不说话了,兰兰曾在我面前很清楚地说过他的想法,他想要的,绝不是现在的生活。

福晋又叹了口气:“他从来不说,但是我这个做额娘的岂能不知道?唉,只恨他生在了这样的家里,也是没有办法呀!”

“福晋,恕我多嘴,”我说,“有道是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爷既重情,他又怎么会放下这里?他虽有山野之志,只因仕途艰险知音难觅,承蒙爷看得起,把我算成朋友,我自然会时时宽慰他,纵然不能做到十分,能得五分,便也是我的福分了。”

福晋闻言拉起我的手,握了半晌,才说:“好孩子,你放心住下,万事有我呢!”

晚上,天上星星点点,我坐在那里,希望纳兰性德能过来。

结果他真的过来了。

把他让坐下之后,我站在一边。

结果他也不坐,也站起来了。

“苏州时受的伤,怎么样了?”我一边倒茶一边问——莲衣早就知趣地出去了。

“你还怪我隐瞒了我的身份吗?”他按下我倒茶的手,直接来了这么一句。

“你是笨蛋吗?身上那么多地方,为什么偏要往胸口刺,你要死了,我怎么跟自己交代?”

“宛儿——”

“我答应你娘暂时在这儿照顾你,所以呢,一时半会儿你是别想撵我走了,所以呢,回答我的问题。”

“那我希望——”

“你哪那么多废话?”

他笑了,因为他知道,我不会把他当成荣耀的纳兰性德,而是还把他当成苏州那个叶兰若来对待。

“那是最保险的方法了。”他说。

“保险?你有可能死啊还说保险?”

“不会的,自己刺自己难道还没有分寸么?苏州知府虽立功心切,但他知道,如果我死了,就算他立了大功,也会树下我阿玛这个死敌,而我阿玛……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我受伤,并且伤势很重需要立即抢救,这样才能把他的视线全部转移到我身上,你才能有机会逃走。”

“你这个笨蛋!”

他很委屈的样子,我坐在椅子上,“这么说来,我是欠了你一条命啊!”

“别说得这么生分,我只是帮了你一个忙而已。”

“但是我和你几次相遇,为什么我一点都没有察觉到纳兰性德就是你?”

“因为你相信我,从来没想过要怀疑我。我隐瞒这一切实在是——”

“你放走我,同时就等于放走了——”

“陈永华确实有才干,但他只是一个人,”他也坐到椅子上,“据我们所知,台湾岛上,郑家后人为争夺王位已经分成两派,占据上风的二公子郑克塽恰好跟陈永华水火不容——”

“所以你认为,陈永华并不足虑,”我接口道,想起了《鹿鼎记》里演的陈永华的结局,“确实,他会死于郑克塽之手。”

“可惜了这样一个人才,却在为那样的人夺天下!”兰兰叹道。

“你是在惋惜吗?”我说,心里有点佩服他,“老实说,在济南城外的时候,你是不是跟他达成什么协议了?看你们聊得那么开心!”

“什么都瞒不过你,”他笑道,“也算也不算,我们都不想你牵扯进来,所以决定对你和他的关系保密,而我敬重他的为人,答应装作从没见过他。聊得开心,则完全与此事无关了,只是意气相投的两个人随便聊聊而已。”

“纳兰性德,我真要对你刮目相看了!”

“哦?能让把我都算计进去的沈御蝉刮目相看,我也算不枉此生,是不是?”

“你不说我还忘了,干嘛帮我取个名字叫御蝉?沈宛不够吗?”

兰兰张了张嘴,但是什么也没说。

“太晚了,睡吧?”他站起来说。

“嗯,你也是。”

“我走了。”

“晚安!做个好梦!bye~”





第17章 第十七章
接下来的日子,兰兰就开始忙了,天天早朝,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御前贴身侍卫,官从正三品,听起来还行,是不是?

只是闷坏了我,花园早逛腻了,去兰兰的书房也没什么好玩的,倒是那天问厨房要了几根长长的大鹅毛,削尖了成了鹅毛笔,百无聊赖地抄写他的词集。

一天早上醒来,我无比郁闷地打了个大大的呵欠,坐起来对着窗框想着这几个月来发生的不可理喻的事。

居然穿越回了清朝!

居然遇见了纳兰性德!

估计那花痴老师该内牛满面了!

唉,要是知道我跳个楼就可以穿越的话,估计那些研究黑洞啊速度啊天体啊什么的超级物理学家会大跌眼镜,从此以后也不必研究了,想穿越,直接跳楼,十九层穿回清朝,三十层穿回宋朝……咳,这大长天的,我做点什么好呢?

隐隐的吆喝声传来,我眼睛一亮,起身迅速穿好衣服。

“梦岚!”梦岚迟迟不动,我急了,要被人发现可就不得了啦!一个转身,拨开茂密的青草丛,纳兰家小小的后门就呈现在眼前了。

梦岚拗不过我,看我转身钻进了草丛,只好跺跺小蛮足,跟在了我身后。

“站住!”

我一个激灵停住,转身看见一个特别清秀特别柔美特别萌的年轻公子站在门外。

“你是谁?”他问。

“我——”

“二——二姑娘!”梦岚小声说,“这——这位是沈姑娘——”

“沈宛?原来是沈姐姐!小女子纳兰雨晴,家中女子排行第二,久仰沈姐姐大名,今日竟有缘得见,甚是荣幸!”

“呃——不敢不敢!”

“沈姐姐也是要出去吧?太好了!咏雪,”雨晴转身对抱了满满一大摞东西的丫头说,“把这些送回去,我要跟沈姐姐再出去逛一回!”

“二姑娘!”一个丫头跑过来,急忙刹住脚,差点撞到我身上。“对——对不起!二姑娘您可回来了,福晋打发人叫您呢!”

“啊!”

“您快回去吧?

“我——我先回去了,沈姐姐我们下次再逛啊!”说完头也不回地跑了,可怜的丫头咏雪气喘吁吁地跟在后面。

“梦岚,”我望着雨晴的背影叫道,“你们家二小姐怎么……”

“二姑娘就是这样,”梦岚说,“心地豁达,人也爽利,只可惜不是福晋生的。”

“倒是对我的脾气!”我说,“我们走吧?”

转过一条条繁华的街,绕过一道道高高的胡同,忽然一个圆拱尖顶的欧式建筑映入眼帘。我无比讶异,拉着梦岚跑了过去。

那是一座教堂。

哇,十七世纪的清朝有教堂耶!

可能由于不是礼拜日,教堂的门是关着的。我伸手试了试,门没锁。梦岚喘着气跟了上来,我使劲一推,门开了,呈现在眼前的赫然是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耶和华。

我向着一排排座位尽头走了过去。梦岚警惕地跟在我后面。

耶稣的头垂着,受尽苦难最后又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我望着他,以前老妈总去教堂,每次去她都会带上我,我在一旁看着她虔诚的许愿,看着她虔诚的祈祷,那个时候,我不理解为什么老妈总喜//。欢对一个钉在十字架上的人说话,但是连老妈都肯对着他祈祷,于是那个十字架上的人在我心里就占据了神一样的位置。

如今他还是那样垂着头立在十字架上,我却看不见老妈虔诚的身影。从我跳楼开始日子过去多久了?我穿越回了这边,那那个世界的我会怎么样?老妈是不是也会为了我到教堂祈祷?老爸是不是又会守着我整晚整晚的不睡觉?

忽然想起了曾读过的《圣经》篇章。

Charity suereth long; and is kind; charity envieth not; charity vaunteth not itsel; is not pued up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

内里走出两个人,前面的有着深红色的头发,绿色的眼睛,鼻梁高耸,穿一件传道士的衣服;后面的就是典型的清朝贵族打扮。

“小姐知道《圣经》?”修士不很流利地问我。

我点点头:“是,看过一点。”

这时修士身后的少年说:“如此,在下就先告辞了!”

少年十四五岁的样子,锦衣华服,身上别无长物,只除了一只玉玲珑。五官犀利,棱角分明,比兰兰刚硬很多。特别是眼睛,黑漆漆的,像一泓秋水,只是少了兰兰眼里的暖意和深情,但即使这样,在那没有表情的帅到稀里哗啦的脸上,这双眼睛仍然特别吸引人,好似清澈,仔细打量却看不见底。

见我打量他,也没什么反应。修士转过身,鞠躬送他出去。

我看着这个帅哥的背影:冷冰冰的,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只是背影有点孤独!哇,典型的漫画帅哥啊!

转过身来,蓦然看见在神架下首放着一架钢琴。

修士眼睛比我还亮:“小姐会弹钢琴?”

“会一点。”我说。

事实上我更喜//。欢帅气摇滚风十足的吉他,不过丽莉会弹钢琴,我总是做她的“陪练”,当她沉浸在贝多芬的月光曲里的时候,我就会在一旁很无聊的翻看着她成堆的钢琴方面的书,所以,说我会,我不过只会些皮毛,说我不会,我偏还懂一些。

修士有些激动:“那小姐可不可以为我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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