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闷棍宗师-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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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它们杀出尸山血海,迫使无数人背井离乡,更多的人则卑躬屈膝在妖魔的辖区里终生为奴,然而这些都不重要,对他来说重要的是自己是谁!
        “我是谁?”
        “谁,谁,谁……”
        他无声呐喊,混沌中传来阵阵回音,他睁开眼睛,周围一片模糊,耳朵里能听见咕嘟咕嘟的流水声和隐隐约约的呻吟,整个躯体暖融融的似乎掉进汤锅里,那汤水温热而粘稠,他的脑袋一片浆糊,想不起自己原来是什么样子,但可以肯定,绝对与现在不同!
        “究竟是什么地方搞错了?”
        他伸伸胳膊蹬蹬腿,操纵自己薄弱无力却还算健全的身子翻个跟斗,心情非常平静,他已经做好了面对一切困难与挑战的准备,虽然忘了自己以前是人是鬼,可内心深处那股肆无忌惮的骄傲却怎么也隐藏不住。
        “这颗躁动的心灵,必然属于一个厉害的人物,而那个人物,十有八九就是我的前生!”
        耳朵里咕噜咕噜的流水声与依依呀呀的呻吟声越发剧烈高亢,天上地下,一齐抖动,四面八方包裹着他躯体的粘稠而温热的汤水急速流失,头顶传来一股巨大的吸引力,他身不由己的随波逐流朝那个方向蠕动过去,不久之后,一股令人窒息的压迫感与冰冷刺骨的寒风让他浑身颤抖,他张嘴想叫却又硬生生的憋住,心说:“像我这么厉害的人物,应该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戏于左而目不瞬,才对得起自己呀!奇怪,这两句话似乎包含着很深的哲理,我是怎么知道的呢?难道我上辈子是个文学家或者科学家?诶?上辈子是啥玩意?科学家又是啥玩意?”
        他胡思乱想之际,光溜溜的。身体已被一只长度超过五十厘米的巨掌一把抄起,一个豪迈的男音发出震耳欲聋的哈哈傻笑,他猛然睁开双眼,摇头晃脑甩掉浑身血珠与羊水,两只胳膊撑住身体,双腿一蹬,张嘴咬在这只巨掌的小拇指上。
        “哈哈哈哈哈”
        巨掌的主人发出一阵更加刺耳。的狂笑,他用另一只手的手指挫了挫他的屁股,似乎对他顽强的生命力感到非常满意。
        他疼的一哆嗦,举目四望打量。周围的环境,这是一间足有十米多高的房子,通体全由石头堆砌而成,房子中央挡着一扇乌漆麻黑的劣质屏风,屏风对面是一张床,床上躺着一个刚刚临盆的青年女子,这女子周围还围着一群健壮的妇人,而屏风这边儿,则是以巨掌的主人为首的纯爷们儿,他们每个人都身高两米开外,身上的肌肉棱角分明,呈现出极为健壮的古铜色,很多人腰间都挂着熊皮虎皮,脚丫子上厚厚一层肉茧,寻常刀剑都难以伤害。
        巨掌的主人狂笑,这群野蛮人也附和着狂笑,有些。人还拎起他们的砍刀跟石斧互相敲击,叮叮当当火星乱冒,丝毫没有让婴儿跟产妇安安静静休息一会儿的意思。
        “孟尝公,令子天赋异禀,降生之前便有七彩祥云缭。绕,贫道算定他与仙家有缘,想要收他为徒,不知您意下如何?”
        一个清朗的声音从九天之上传来,片刻之后有。一白衣白袍,脚踏飞剑的道人穿过石头房子,潇洒的落入屋中,整个过程非常飘逸,不带半点人间烟火。
        哪知巨掌的主。人,即他的父亲孟尝却不领情,沙哑着嗓子说:“荒火教的娃儿,再怎么天赋异禀,也轮不到你奕剑听雨阁栽培,哼,今天老子心情好,就不怪你擅闯家宅之罪,留下贺礼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吧,以后少在大荒装神弄鬼,什么狗屁神仙,真有那些卵蛋,妖魔入侵时还要俺们上前拼命干毛?”
        “孟尝!”“孟尝!”“孟尝!”
        屋里一群穿着兽皮的野蛮人嗷嗷怪叫为他爹呐喊助威,他睁着乌溜溜的小眼睛,看看仙风道骨的奕剑听雨阁再瞧瞧脸上胡子炸起三尺多,像豪猪似的让人看不清真实面貌的亲生父亲,觉得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说,自己未来泡妞儿,长相很令人堪忧啊!
        “奇怪,什么是遗传学呢?”婴儿又开始胡思乱想了。
        奕剑听雨阁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靓仔苦笑着掏出一个朱红色的盒子交给孟尝说:“这是你用朱雀翼换来的青龙鳞,孟尝,你今年已经三十岁了,不再是小孩子,你该知道就算凑齐青龙鳞,白虎齿,朱雀翼与玄武甲,合成四相灵丹,你也没有半点把握杀死不动明王!想想你闺女孟洁,想想你刚出生的儿子,再想想荒火教,想……”
        “够了!甄英俊,你给我滚罢!”身高足有两米五的孟尝握着拳头一挥胳膊,一圈儿赤红色气劲奔涌而出,包裹着奕剑听雨阁的甄英俊道长,轰隆一声撞破石头房子,凌空飞出数十公里,落在一座荒山之中,甄英俊长发飘飘一尘不染,脚踏飞剑凭虚御风,望着极远处的孟尝家宅,摇头叹气千里传音:“孟尝公,你别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一万年来多少英雄豪杰单挑群殴想要打败四夷妖魔,结果全都有去无回,一一转生,五百年前瞌睡龙偶尔醒来消化食物,纵横江浙杀死孙坚孙策,一直打到襄阳郡才被海龙天王刘表联合武圣关云长击退,而剑魔独孤求败上雷霆崖找雷帝切磋也有去无回音信全无,我看十有八九是遭逢不测,那瞌睡龙与雷帝对不动明王都非常忌惮,你觉得你与孙坚孙策,独孤求败相比如何?”
        “哈哈哈哈,生亦何欢,死亦何惧!孟某行事但求问心无愧,即使不能杀死不动明王,老子斩断它的爪牙,对整个大荒来说,也是一件善事!甄英俊,未来十年守护九黎的任务就交给你们啦!”孟尝公千里传音,震得石宅寸寸龟裂,那屏风后面眉目如画的青年女子挣扎着想要站起来,生怕她弱不禁风的儿子受到伤害。
        旁边一名身强体壮膀大腰圆胳膊大腿一样粗的健妇连忙拦住她说:“柳主母稍安勿躁,主人虽然外表粗鄙,却是识大体的豪杰,您看小少爷已被他用护体真气包裹住哩!”
        柳主母仔细打量,果然她儿子身上有一层微弱的火苗,这才放下心来,彻底软倒在软榻之上,只觉得浑身上下再也没有半点力气。
        “乖儿子,咋这么吵啊,生个孩子都不消停!”
        一个瘦的皮包骨头却比孟尝公还高出一头的老者围着一块虎皮拄着一根白森森的骨头棒子从外面走进来,一把夺过孟尝公手里的婴儿,伸手拨弄他的小**,咧着豁牙子哈哈大笑说:“鸟不小,鸟不小,是俺们老孟家的种子,族谱召来,爷爷给你起名!”
        枯瘦的老者双眼放出一股碧绿色的光芒,手中白森森的骨头棒子凌空一点,石宅房梁处突然裂开一个黑漆漆的缝隙,那缝隙之中电闪雷鸣,似乎有无数只眼睛正在窥视着什么,老者脚尖点地,嗖的蹦起五米多高,伸出麻杆儿似的胳膊,从缝隙中撤出一本造型别致的典籍,拿到婴儿的面前,嘴唇一开一合重复着:“翻翻,翻翻!”
        他死死瞪着双眼,盯住老头手中那本书皮上写着《新华字典》四个大字的册子,内心波涛汹涌,再也不能平静,他虽然不记得自己是谁,可是却对《新华字典》四个字感到非常亲切,似乎冥冥中自己的身份与这本《新华字典》之间必然有所联系。
        孟尝公看着老者的所作所为,无奈地苦笑说:“爹,这本族谱有上千斤重,我娃刚生下来,哪儿拿得动?”
        老者拍着脑袋,恍然大悟说:“哦哦哦,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乖儿子,还是你聪明呐,大孙子,爷爷翻族谱,你瞧上哪页就吱一声,爷爷一停,摊上什么字,就叫什么名!”
        哗啦哗啦哗啦,老头翻字典,婴儿翻白眼,心说你翻这么③üww。сōm快我能看到什么啊?可他聚精会神一打量《新华字典》,竟然觉得时间流逝的速度骤然变慢了,这本书一页一页每一个字都清晰地印在他的脑海,他并不知道此刻他的双眼已经变成一只青一只红,造型非常诡异,模样要多吓人有多吓人,如果放在普通人家,他足以因此获罪,被父母当成妖精投胎,浸泡在粪坑里活活憋死。
        可是孟尝公与柳姓主母都不是普通人,他俩见到儿子天赋异禀,不惊反喜,互相对望一眼,那柳姓主母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竟然强撑着身体从软榻上坐起来,招手让键妇撤掉屏风,双眼一眨一眨地盯着枯瘦的老头儿手中那本《新华字典》。
        他随心所欲地操控时间流逝的速度,或慢或快由得自己选择,他很享受这种感觉,觉得这事儿更验证了自己以前百分百是个厉害人物的事实,思绪天马行空拼命回忆过往可总是毫无头绪,渐渐地他觉得自己浑身的力量大幅度消耗,一个婴儿居然也学人家汗流浃背,头顶心泥丸宫处还软塌塌的,绒毛都没长全就有汗液噼里啪啦流淌出来,说虚弱就虚弱,这种感觉非常糟糕,他哇的一声大叫,闭上双眼呼哧呼哧,小胸脯一起一伏的喘着粗气。
        那老头儿听见自己孙子的叫声,连忙停止翻页,只见《新华字典》第253页上写着一个斗大的获字,下方注释曰:从犬,蒦声,按甲骨文从隹从又,表示捕鸟在手,本义猎得妖魔禽兽。
        孟尝公哈哈大笑:“孟获,孟获,我闺女叫孟洁,儿子叫孟获,难道这就是天意吗?”
        一万年前,四方妖魔降世,东南沿海有潮汐之门,里面走出水族掌控海域,霍乱四方,东北林海雪原有天国之门,里面飞出小精灵擅长控制别人的神志,若无特殊功法或者特殊宝物,甭管多厉害的高手碰见小精灵都只有死路一条,而大西北昆仑山脉的神罚之门,出来一个雷帝大杀四方,甭管异族还是人类,对他都得恭恭敬敬,稍微有点违逆,必然惹来塌天大祸,当然,雷帝只对高手有兴趣,平生从未滥杀一名无辜百姓,这并不是说他心地善良,而是他心高气傲,觉得碾死那些蚂蚁,没有任何意义,平白浪费时间而已。
        一万年前,中土神州群雄并起,庙堂江湖各派掌门皆身怀绝技,那雷帝单人独上昆仑山,弹指间杀死何太冲与何足道,又到光明顶大破明教,什么光明左使光明右使,五行旗主五散人四大法王外加教主阳之大者,顶上青天的阳顶天,都不是雷帝的对手,只坚持不到半小时,就被他统统杀死,轮回转世,抹去了记忆与普通百姓再无区别。
        西南方向,十万大山之中落下一座白骨之门,白骨之门里走出一个身高百丈的巨胖,号称不动明王,这不动明王浑身都散发着恶臭,方圆上千里地被他熏得寸草不生,据说曾经有个辉煌一时的天竺国,就被不动明王硬生生熏成了历史,最可怕的是不动明王一身恶臭还传染人,普通人被他一熏就成了他的忠实走狗,本来白骨之门只传送出不动明王一只妖魔,属于最势单力孤,最好对付的角色,可是逐渐地,越来越多的普通人类被不动明王的恶臭感染,成为骨骼露在皮肤外面,几乎刀枪不入免疫物理攻击的蛮族。十万大山的妖魔势力居然越发强大,他们以白骨之门为中心,挖出一道深邃的峡谷,号称埋骨之地,在这埋骨之地的正中心………万劫城中,盘踞的妖魔便是天下数一数二的不动明王。
        一万年前,西南方曾经有个隶属于蜀国英雄名叫孟获,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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