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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晴天跟的很轻松,毕竟步惊云抱着孔慈,而她却两手空空闲庭信步。想了想,她问步惊云说:“云少爷,你如此状态之下跑出来,可有带银两?”
步惊云没理她。
夏晴天又问道:“你若是什么也没带,又该如何给孔慈买棺材?”
听见孔慈两个字,步惊云这才停下脚步,面色阴沉的看向她,等了几秒后说道:“孔慈死了,你是不是很高兴?这样你就能独占我了。”
夏晴天先是一愣,随即明白过弯儿来的她噗的一笑,挑起眉毛,略带嘲讽的说:“云少爷以为晴天是这样的人吗?就算晴天是这样的人,云少爷难道就这么自信,晴天想独占你?或者说晴天想和你在一起?”
“你若不想和我一起,又为何追来?”步惊云完全没有一丝怀疑。
夏晴天摇着头笑笑,啧了一声后,不在意的说道:“云少爷,这你可就猜错了呢,晴天这次和你出来,不过是拿你叛教当理由,好能摆脱天下会,摆脱在天下会当丫鬟、当奴隶的身份。至于我是不是对你有些心思……”她低头看向孔慈的脸,伸出手摸了摸孔慈的脸颊,脸上带笑,语气却是透着悲凉的说:“孔慈因为你都死掉了,我难道还能和你一起?”她抬起头看向步惊云的眼睛。
步惊云只能从夏晴天的眼睛里看出来波澜不惊四个字。
夏晴天收回手说:“云少爷,我以后跟着你吧,雄霸必定会派人来杀我们的,我跟着你倒是安全一些,省的落单,反倒被雄霸杀死了。”
步惊云深深地看一眼夏晴天,想了想,终于看着她说:“好。”
步惊云转身继续往前走,夏晴天小跑几步走到他身边和他一起,又继续问道:“你带了多少银子?接下来准备怎么办?雄霸必定会派人来追杀我们的,你可有什么能躲的地方?孔慈的棺材怎么办,她要葬在哪里……”
步惊云忽然停下脚步,夏晴天嘴巴一停,转头看向他。
他不耐烦的说:“不要多嘴,跟着我来就好,你若再多嘴,你就自己一个人走。”
夏晴天耸耸肩膀,把嘴闭上了,一言不发的跟着步惊云。因为当时是晚上,如果步惊云一个人的话,他本是不想睡觉的,但是这时候却多了一个夏晴天,他就不得不考虑他们晚上的食宿问题。所以他想了想,就带着夏晴天往驿站走去,强抢了驿站的一匹马和一辆马车,夏晴天抱着孔慈的尸体坐在马车里,步惊云则在外面赶车。
强行破开城门,将车赶到城门外,步惊云对坐在车里面的夏晴天说:“你睡吧。”
夏晴天揉了揉脑袋,看一眼孔慈的尸体,无奈的翻个白眼,随即使劲往孔慈的另一旁挪了挪,最终蜷曲着躺在小小的马车里,在马车晃晃悠悠的路途中,渐渐的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夏晴天是被步惊云叫起来的,她一张开眼,就看见步惊云冷着一张,脸递给她一包油纸包裹着的馒头,然后对她说:“到了,下来吧。”
夏晴天走下马车,发现所到之处是一座大雪山。
☆、番外·现代(1)
与电视里面昏暗、低沉、群魔乱舞的酒吧不同,夏晴天常去的酒吧除去小隔间之外,反而都比较明亮,而那里也是一间会员制的高级娱乐场所,单单只一张金卡的年费就要两万多元。
这件酒吧是有公关陪客的,男的女的都有,和一般人想象的不同,他们并不接那种工作,只是单纯的陪客人聊天喝酒什么的,不过有时候两个人看对眼儿,也没人阻止他们做一些什么事情,相反,酒吧还提供情人套间给客人们享用。
夏晴天的本职是一名时尚杂志编辑,有钱有名,日子过得很小资。
而这个酒吧就是她常来的地方,更因为来的次数多,更比在这间酒吧的一些新来的公关更了解这里,甚至和开这间酒吧的老板聊过几欼?也算是半个熟人吧!
而来这么久,她自然也是有相好的。
有个男孩儿,今年大概才二十一、二岁,是大学生,勤工俭学,结果就勤工俭学到酒吧里了。
看见夏晴天走进来,男孩儿立刻迎了上去,笑嘻嘻的说:“晴姐,今天又来了啊,是不是因为想我啊?”
夏晴天也不介意和他开玩笑,“是啊,因为我们的小耗子然我魂牵梦绕!”她走过去把男孩儿搂进怀里,凑过去挠挠男孩儿的下巴,就像挠一只猫一样。
男孩儿似乎羞涩的扭开头一笑。
这个男孩儿名叫肖昊,在这个酒吧做工有小半年了,夏晴天和他认识几个月,看他长得眉清目秀,性子也乖巧讨喜,便每次来都叫他作陪,也由着他点一些能抽不少提成的名酒给她喝。
两个人互相依偎的走进夏晴天专门包的小包间里。
坐在上发上,男孩儿拿着名酒给夏晴天倒好,兴致勃勃地说:“那这回,你又要讲一个什么故事?”
夏晴天将他递过来的酒喝掉,懒洋洋的眯着眼睛说:“这回我要讲的,是一个关于‘鬼复仇’的故事。如果你胆小,我还是劝你不要听了。”
肖昊笑嘻嘻的说:“我就是爱听你讲鬼故事,你若是不讲,我才难过呢!”
“那好,我就给你来讲讲这个故事。”夏晴天面容诡异的一笑。
……
那是一件封闭的屋子,房门紧闭,窗户也关得严严实实,深紫色的窗帘将屋子遮挡的密不透光。
整间屋子很空,空的只剩下一张铺着白色床单的床——因为屋子里面的东西,全都被躺在床上的一名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的男子扔出去了,扔到了客厅。
衣柜倒在客厅的地上,笔记本电脑被摔成两半,电脑桌已经七零八落的散在地面,衣服、裤子、拖鞋等东西也凌乱的丢在地上。
整间公寓就好像被抢劫过一样,只有那名男子躺着房间干净的诡异。
翻了个身,那名男子从床底下抽出一把长约两尺的青铜剑,看起来特别古旧。他用那把剑在自己左手的手掌上划了一道十字,然后举着手掌看向床头的白色墙面。
他在思考应该写上什么字会比较震撼。
他笑了笑,最终摇摇头,只写了一个咒字——咒怨这么流行,不学一下,岂不是可惜?
他还故意在边边角角弄出来鲜血流下的痕迹。他从前学过很久的美术,画画功底从来都不错,所以这些小装饰一点儿也难不倒他,整个咒字被他装饰的恐怖阴森。他甚至想,如果让他当恐怖片的导演,说不定还能弄出来一部经典的鬼片。
只可惜他马上就要死了。这时候就算想弄来照相机留念一下,时间上也不够用了。
那个人就快回来了,他得把这场鲜血的盛宴给他准备好,如果他晚了,那可就没意思、不好玩儿了。毕竟他为这一天,足足准备了一个月。
男子把身上的衣服全部脱掉然后扔出房间,又重新躺回床上,接着举起那把青铜剑,瞪着眼睛切断了自己的一条腿。
鲜血溅出,男子咬着牙没让自己发出痛呼。
他拎起自己的那条断腿,好奇的看看被切断的那一面是什么样子,结果看一眼后他觉得有点儿恶心,就嫌弃的把自己的那条腿扔向墙角。
接着他又切断了自己的另一条腿,一条左臂,用剩下的右手将手脚扔向墙角,接着把青铜剑卡在床头上,用右手撞上去,最终也切掉了自己的右手。
男子疼的浑身抽搐,但是脸上却露着欢愉的笑容,他在想象着等那个人回家后,看见的这场盛宴时会有怎样的表情,想象着那个人会不会被吓得屁滚尿流。
他一边笑着,一边用嘴咬住自己的右手,扔向右边的墙角。
最后,断了四肢的男人筋疲力竭的躺在床上,他用自己最后的力气,努力的瞪着眼睛看向头顶的青铜剑……
凌乱的客厅里忽然传来一道手机铃声,寻声看去,一只银色的诺基亚躺在深蓝色的玻璃茶几上。
茶几的一角是一个摔成两半的笔记本,旁边是一个碎掉的圆形玻璃鱼缸,两条橘色的金鱼已经干死在那里。
铃声持续有一分多钟,最后自己停了。
寂静的街道上,两旁是散发着橘黄。色灯光的路灯,一名看起来二十七、八岁左右的男子,正一个人走在那条路上。
他穿着一身帅气的黑色阿玛尼西装,脸上戴着一副无框眼镜,面容斯文俊逸,身姿挺拔高挑,看起来就是一个社会精英的模样。
但此时这个人的脸上却闪着阴郁的凶光。他烦躁的将传来忙音的手机挂上,重新揣回口袋。
该死,那个人怎么敢不接他的电话?等他回去,一定要好好的教训那个男人!
郑宏昌打开自己的家门走进去,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凌乱的客厅,还有那台摔成两半,他平时存了很多重要资料的笔记本。
郑宏昌气愤的看向坐在上发上,翘着二郎腿一脸闲适的看书的段天恩。
正当他指着段天恩想说些什么的时候,却看见段天恩抬起头对着他温柔的一笑,然后下一秒就不见了,连一眨眼的功夫都不到,段天恩整个人就在他的眼皮底下消失了。
郑宏昌顿时感觉背后涌起一股凉气。
接着他忽然反应过来,刚才坐在沙发上的段天恩好像浑身散发着着淡淡的白光,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在大半夜,连灯都没开的客厅里面看见地上凌乱的一片。
不,不对,一定是因为他喝多了才会产生幻觉的!
郑宏昌在心理安慰着自己,努力地把刚才的事情忘掉,颤抖的伸出手去摸墙边的开关。
啪嗒,客厅的灯被打开了,他看清了地上的一片狼藉。
咚咚,咚咚咚,咚咚,他的卧房从里面传来了规律有序的敲门声。
郑宏昌咽一口口水,故作镇定的躲开地上摔碎的玻璃碎片,走到了他和段天恩的卧房前。他抬起手握住门把,但是却没有将门打开,他总觉得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就好像这道门后面有什么可怕的东西正等待着他。
他再次咽下一口口水,紧紧地握住门把,把耳朵贴在门上,一边仔细的听屋里的动静,一边压着嗓子喊道:“天恩,天恩你在吗?”
房间里没有回答的声音,整间屋子都寂静的可怕。
“天恩,天恩你在屋子里吧?刚才是你在敲门?你是不是等不及想要和我玩什么花样啊……”
就在这时——
嘭的一声,刚才故意被他开着的玄关的门猛地关上。
“啊——”郑宏昌被关门声吓得尖叫出来,下意识一把推开卧室的门躲了进去,紧紧地把门关上。
此时他面对这门,背对着屋子,并不清楚屋子里面的景豼?但就在这时,他的余光却瞄到右边的墙角好像有一块儿白白的东西。
那是什么?郑宏昌眯着眼睛仔细看去,在没开灯的屋子里,他的眼睛渐渐的适应了黑暗,然后他一点点的看清了房间右边角落里的东西。
那是一条白皙的人腿,脚边还有一只翻倒的黑色拖鞋。
那只脚他曾经吻过,那条腿他无数次的摸过,他至今还记得那两条腿缠在他腰间的力道。那是段天恩的腿,是一条被切下来的断腿残肢。
郑宏昌的心脏开始剧烈的跳动起来,寂静的屋子里面,他只能听见他的心跳砰砰作响。
接着,他又忽然听见他的身后传来一道摩擦声,就好像是皮肤擦在床单上的声音,声音很短,只响了一下就没有了。然后他发现,屋子里面的温度好像在急速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