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殊不知,在三爷的心目中。唐甜甜已经够自信了,再要是夸下去,指不定什么时候唐甜甜就又该惹是生非了。摊上这么一个闺女。三爷现在很是忧伤。
不过,三爷的忧伤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很快,唐甜甜在他离开姑苏城的这段时间里,做下的好事就被镖师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三爷。原本。三爷只是想知道于家那事的详细情况,因为唐甜甜只是大略地说了一遍。他想从别人口中听到详尽的情况。可是,他绝对不会想到,随口那么一问,那镖师竟然一脸苦逼地把这段时间以来,唐甜甜每日的活动全部都说了一遍。
因为临走前,三爷曾经叮嘱过唐甜甜,这里是姑苏城,他们又刚得罪了那两家人,所以这镖师是必须带上的。也就是说,除了唐甜甜独自一人呆在房里的时候,其余的时候她应该都是跟镖师在一起的。包括她去文渊会捣乱的事情。
没错,就是捣乱!
在三爷看来,唐甜甜懂什么呢?就算有唐老娘平日里教育着,可那唐老娘本身就不擅长学识。虽然那个时候李老爷也有请了先生来教她各种学识,但天知道唐老娘究竟学到了多少。三爷估摸着,唐甜甜能认字就算不错了,而且他也是见过唐甜甜写的那手狗爬式的字体,这真是……
怎么形容唐甜甜的字体呢?简单地说,完全看不清楚。复杂一点儿说,丑逼一样的丑,还经常少些笔画,或者写一些白字。
得亏唐甜甜不知道三爷心里的想法,不然她肯定要学那孟姜女哭长城。前世,她的字体真心不丑,还参加过学校举办的书法大赛,甚至于还拿过一次二等奖。可是,那次书法大赛比的是钢笔字……咳咳,也就是说,唐甜甜她根本就不会写毛笔字,拿着那软趴趴的毛笔,她真的很想把毛笔上面的毛都给拔了,直接拿一个笔杆子蘸墨水写字也更加美观一点儿。
至于少笔画……尼玛!那是简体字!老纸能把繁体字认全那就已经是有文化素养了,你还指望老纸把繁体字怎么写都给记住吗?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