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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同人)[瓶邪]番号为零的部队-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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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得到同样的结果,被人任意宰割践踏,下场凄惨。
  吴邪绕着走了一圈,最后回到原位,除了骨骸,什么都没看到。“张起灵呢?”他突然想,“张起灵也见到这些骨骸了吧?”走了这么久,还没遇到张起灵,这家伙尚未往回头?脚程是不是太快了些,追都追不上。
  吴邪站了一会儿,经过数千年岁月的骨骸早已不复当初的颜色,埋在土里的看不到,接近地面的已经染上土地的颜色,而上面的则像是黄白色。它们没有腐朽,哪怕是暴露在空气里的也没有腐朽,这情况非常奇怪。一般说来,除了埋在土里的,几千年的骨骸不可能保存得这样完好,简直似新死的一般。难道他们含冤而死,怨气不散,所以骨未化土?或是这些骨骸根本不是商朝留下的?毕竟老盯着骨骸相当耍庑八湫挠幸陕牵环⑾忠熳矗龆绦敖�
  “该死的金亵裤,你到底在哪里?”吴邪迈出步子的同时,嘴里嘀咕道。这才多久,继闷油瓶之后,他又给张起灵起了个新外号。
  “咚……”物品落地的声音。
  “咚……咚……哗啦!”
  吴邪背对骨骸堆,肩膀哆嗦了一下。
  风,是风,携着土腥味儿,腐臭气息的风。它不是凭空而起,它来自动物扇动的大翅膀,因为吴邪已经听到这样的声音。
  吴邪僵硬地回头,蜡烛火苗被风吹灭,四周重回黑暗的那一瞬间,吴邪看到一只从骨骸堆里钻出来的,水牛般大小的,脖子上挂着东西的,张着双翅的鸟。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快速吹起火折子,吴邪仅用了几秒的时间,当火光重新燃起,他第一眼见到的是一只蓝黑相间的巨燕。
  没错,是燕子,喙短而宽扁,翅狭长而尖,尾呈叉状,脚短而细弱,趾三前一后。这只巨燕的毛色闪烁着金属的光泽,尾巴好似剪刀,总觉得即使是羽毛也能剪断人的脖子。
  吴邪咽了口唾沫,看那燕子,不,玄鸟的爪子大小与地面的爪印大小并无二致,由此判定留下爪印的正是此鸟。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吴邪心道是不是还要跪拜它?说得再邪乎,玄鸟到底是家燕,是益鸟,主要以蚊、蝇等昆虫为主食,应该不吃人吧!
  吴邪摸了摸张起灵给他的印章,那时候,张起灵说自己走后他就靠这个辟邪,可这个怎么辟邪?玄鸟还不是出现了?再说这又不是黑驴蹄子黑狗血,难不成叫他用印章砸玄鸟?
  它不吃人吧!
  玄鸟一动不动,站在骨骸堆里,深陷的眼眶中嵌着两颗黑眼珠,看起来历经沧桑,仿佛穿过亘古的时空,从遥远的年代凝视着吴邪。
  吴邪被这眼神盯得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鸟……不会真从商朝活到现在吧?老妖怪,成精了,活化石,难怪能够不声不响在自己身边留下爪印。想到这,吴邪低头往脚边瞥,要死,还真有一串痕迹分明的爪印,围城一个圈,圆心正是他。
  “你……”吴邪欲言又止。对面是只鸟,能说什么?张起灵从这里走过时,它没出来吗?不一会儿,吴邪忽然意识到,妈的他什么时候看到张起灵的脚印了?但不可能啊,他前进的方向跟张起灵一致……等一等,毕竟太黑太宽阔,路上走岔了也是理所当然。吴邪现在顾不上分析自己为什么没有遇到张起灵,当务之急是处理这只鸟。
  鸟依然站在骨骸堆里,静静的,尾羽泛着神秘的微光。吴邪注意到它好像没有伤害自己的意思,而且脖子上挂着的东西看起来有点眼熟。
  玄鸟的脖子上挂了什么呢?
  是一个椭圆形的青铜器,半个手掌大小,已经生锈了,依稀可见外面雕刻着人脸。这人脸,纵目大耳,双眼斜长,耳廓内有花纹,吴邪看不清,本能认为是粗犷的卷云纹。
  吴邪不是神人,说是卷云纹就是卷云纹?不,他只是在报纸上看过,今年三月,报纸刊登了D。C。葛维汉率领华西大学博物馆科学发掘队从四川广汉月亮湾挖出的文物。
  D。C。葛维汉是哪个?他全名大卫·格拉汉姆,是华西大学博物馆馆长,出生于美国阿肯色州,后来以传教士的身份到中国述职,取中文名葛维汉。其实,他不止是神职人员,更是一名考古学家,美国史密斯索尼学院委任他为搜集员,从中国搜集各种标本送回学院。
  关于月亮湾遗址,这事儿不是今年才出,一九二九年春天,有个叫燕道诚的农民从自家挖了许多古董出来。都是些什么古董?璧、璋、圭、圈、钏、珠、斧、刀及玉石器半成品共四百余件,除了拿去试卖的,其他的全藏猪圈里了。
  燕道诚很聪明,他相信财不露白的古话,所以月亮湾有文物这件事捂了至少快两年才传到葛维汉的耳朵里。起初,是一些古董商人循迹而去,后来随着各种渠道及信息的不断打通、流传,又因为燕道诚禁不起利益诱惑,才将这事说了出来。燕道诚泄密后,这些国宝很快经由古董商之手转卖外国人,再由外国人转移至国外,流落异乡。同时英国传教士董宜笃对这件事起了兴趣,联系葛维汉,组织了一支考古队对月亮湾进行了初步挖掘。
  吴邪记得自己看到这篇新闻时说的第一句话是:“葛维汉和董宜笃,他们都是外国人啊。”好在被考古队挖掘出来的文物最后全送到了华西大学古物博物馆。
  现在,那只玄鸟脖子上的青铜器分明与月亮湾遗址的文物风格一致,古商朝的青铜器不是这种风格,如果吴邪连这都搞错的话,吴一穷估计立刻吐血身亡。
  吴邪与玄鸟对视,玄鸟的眼睛比吴邪大,吴邪顿时觉得自己吃了亏。“你家主人到底是谁呢?”忍了许久,他还是憋出一句话。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传说中诞下契的玄鸟是商朝图腾,可为什么这只玄鸟脖子上的青铜器却不属于商朝?四川,殷商,吴邪想起当时与商朝并驾齐驱的文明还有一个……
  “你该不会生了契后又弄了个私生子吧?”吴邪望着玄鸟,以开玩笑的口吻道。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玄鸟生私生子,自然是吴邪讲的笑话,都说这文明当时与商朝并行,哪怕是战争,两者间有所交流实属正常。
  由于玄鸟迟迟未有动作,吴邪的紧张微微得到缓解,他举高火折子,望着青铜器,不禁猜想起它的前尘过往,是否有着一段什么历史?
  “呼!呼!”玄鸟忽然飞起来,拍打着它的翅膀。
  吴邪被吓了一跳,敢情这鸟还懂得奇袭?不过它只是飞上天,这里内空很高,至少那鸟腾空后没撞到脑袋。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吴邪想。
  漆黑安静的环境中,突然又传来另一种异响。“哗啦,哗啦。”好像有谁拖着沉重的铁链朝吴邪走来。吴邪拔出手/枪,勃朗宁的M1911A1自动手/枪,美军制式装备,来自当年留洋时认识的一位美国军人。
  手/枪,杀人管用,拿来对付地下的东西,百人团的各位可谓相当不屑。比如这次张起灵下斗就只带了倒斗工具及一把黑金古刀,吴邪喝过洋墨水,偏信枪在下面也有用武之地,黑眼镜让他带把防身用的匕首,他以减负为由推辞了。
  “团座,手/枪不是冲/锋/枪,不是掷弹筒,更不是迫击炮,我希望你到时候别后悔。”黑眼镜笑眯眯地说。
  吴邪有后悔的时候吗?那是当然了。比如现在,这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从亘古时光中走出的不止是玄鸟,还有一个身着青铜盔甲的东西。
  倒不完全是青铜,借助闪烁的火光,吴邪看到对面的人影头戴爬满苔藓的青铜胄,衣服和皮甲早就烂了,消失在历史的尘埃里,下身系了条宽一指的青铜腰带,与青铜胄一样被保存下来。不过,这些都不能使之震惊,最让吴邪震惊的是对方脸上和玄鸟脖子上一模一样的青铜面具,精致、古老,而又神秘的面具。
  “日,白煞!”吴邪吸了口气,心道自己行了“大运”。支撑这副铠甲的其实是一个浑身长满白毛的人形生物,那毛之长,令吴邪想起了西藏狮子犬。可狮子犬多可爱,这东西多恐怖,谁会让对面的玩意做宠物?吴邪举枪的手颤抖着,他居然在没有张起灵为伴的情况下遇见了粽子,还是头一次见粽子,一只几千年前的粽子。
  “为什么三叔第一次见粽子,粽子只有几十年历史,二叔第一次也不过百年,我一出手便是数千年呢?”吴邪苦笑着自嘲,往后退去。
  “哗啦……哗啦……”声音越来越近。
  吴邪不禁往天空瞥了一眼,好似期望玄鸟下来将他叼走,然而玄鸟不会回应他的期望,他怎么就肯定玄鸟一定不吃荤呢?
  半秒钟后,吴邪转身,拔腿便跑。这一跑,那个白色的长毛粽子也跟着跑起来,速度几乎是他的两倍。吴邪急了,听着身后步步紧逼的声音,侧过身体放了一枪,然后继续跑。但是他终究跑不过粽子,子弹有限,慌乱中连放数枪后,粽子抓住他的肩膀,一阵剧痛传来,手/枪落地,纵使已经拿出新子弹也是白搭。
  “完了。”吴邪想,“竟然这么轻易的做了粽子的盘中餐?早知道的话,在张起灵面前逞什么威风啊。”
  吴邪这位世家子弟,目前只有理论知识,没有实践经验,吴三省本意将他送来磨练,料想以吴家现在的地位,张起灵一开始应该不敢让自己的侄子参与什么危险行动。可经不起吴邪自己作死,吵着闹着要跟张起灵下斗,还不听老人言,自然吃亏在眼前。
  “张起灵……”危急关头,吴邪怀念起这位众人口中牛逼哄哄的副团座,张家的年轻族长,再怎么不喜欢,至少是个人类,跟人类作伴总比被粽子打要好,张起灵肯定不会打他啊!
  张起灵,张起灵!
  “真是的,老子不能这么死掉!”吴邪心底呼唤两遍张起灵后,忽然有了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觉悟,就在被白毛粽子抓住肩膀,指甲陷入皮肉大力拉近的一瞬间,他扭头对上那副冰冷的青铜面具,没受伤的手抓起张家族长印章在其上面狠狠盖了个戳儿。
  “不是说辟邪吗,我看有没有效果!否则老子做鬼也要找张起灵算账!”吴邪大叫到。
  给粽子盖张起灵的戳儿,不知张起灵知道后,万年不变的脸上会不会露出嘲笑的表情。事实证明,吴邪病急乱投医,世上哪有这种降服粽子的方法,张副团座都是直接几刀戳死粽子,而不是盖戳儿。
  吴邪笑了,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他的肩膀异常疼痛,鲜血染红了军服,一大片的,煞是骇人。
  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好像比起被粽子杀掉,更郁闷的是被张起灵看不起,竟然连反抗都做不到,丢了老吴家的脸面。
  “爷爷,您就当白养我这个不肖子孙了。”生死一刻,吴邪抛开了父亲和叔叔,奶奶跟母亲,唯独对他的爷爷吴老狗,号称“长沙狗王”的一代盗墓风流人物心怀愧疚。都说虎父无犬子,虽然隔了代,可他也不能太孬!
  憋着一口气,吴邪继续痛得龇牙咧嘴,不一会儿,他没好气的嚷道:“咱俩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或许你几千年前死于非命,被人强迫殉葬,可干我什么事,要杀就杀,来个痛快!”
  白毛粽子抬起另一只手,按住吴邪另一边的肩膀,吴邪双眉拧起,还在想对方下一步要做什么,突然浑身剧痛,原来那狗/日/的竟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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