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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清了。”小歌抓了抓头。“奇怪,我这几年的记忆怎么是模糊的?我明明记得自己这几年一直在做什么事的。”
“那你是如何知道炼化蝶之蛊的?”
小歌愣了下,想了想。“好想是突然就想到的,奇怪,我以前又没学过这些,怎会知道这个?”小歌不由糊涂了,她的脑子这是怎么个情况?
白苏愣了下,放下了心,虽然不知道小歌这记忆模糊的情况是进入人的身体后的后遗症还是她刻意忘记不属于这具身体时期的记忆,但总归是件好事,她不必担心日后如何同小歌相处了,这个人,仍是她这辈子唯一的朋友,而非高高在上的神祇。
除了炼蛊,小歌还将御风的饮食给包揽了,御风如今的肠胃,饮食再胡来,他不死也得死了,于是御风又恢复了天天吃粥的日子,但也没挑食,小歌煮什么就吃什么。
在御风的情况稍微好转了一些后,小歌终于想起一事:“我记得我被兄长带走之前有了孩子。”只是她醒来很确定自己的肚子里什么都没有,那么孩子是什么情况?她之前可是真正死过一回,孩子。。。。。。小歌不敢再想下去。
“苏三七用药让它成长,剖腹取出来了。是个男孩,用了你起的名字,叫珏,长得。。。。。。”御风戛然而止,不是不想说,而是突然发现自己似乎不清楚自己儿子长什么样了,两年多没见,他连儿子现在多高都不清楚。
小歌一见御风的模样,不由无语,很怀疑珏是不是已经自生自灭了。
御风一眼便看出了小歌的眼神是什么意思,忙道:“我出征前将他交给了阿舅。”以谢玦对谢琳后裔的在意,珏怎么都不可能自生自灭,也不会长歪,在托孤这点上,他还是用了心的。
小歌一听是谢玦在照顾,顿时松了口气,跟着谢玦,虽然会吃一些苦,但谢玦一定会将孩子教得很好,便换了个问题:“珏的心脏如何?”这是她最忧心的,心疾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六代人,她就怕珏跟自己以前一样。
“心律只有一点不齐,苏三七说,只要好好调理,问题不大。”御风道。
小歌皱眉,云唐幼时也只是一点心律不齐,然后越长问题越严重,最后还是换了颗心才得以存活,想到这,小歌不由怀疑自己当初怀上珏是不是错了?要是让珏最后跟云唐一个样,从生理有病发展到心理也有病,她一定死的心都有。
御风一看小歌的模样便知她在想什么,忙将怀中爱妻搂得更紧。“他不会有事的,苏三七的医术那么好,一定可以治好他,即便治不好,天下有这么多人,我就不信找不到一颗能给他用的心。”
小歌愈发沉默,夫君你这是向暴君之路坚定不移的前进着啊,想要一颗心适不适合,得先取出来看看,而心被取出来比对了,人还能活吗?
知道珏还活着,小歌便试着给珏写信,她能够心理健康的长大,谢琳当年隔三差五的书信功不可没。儿子的心脏是先天的,她没辄,但后天的心理发育,坚决不能长歪,不然长成云唐那个样,小歌光是想想自家老爹的丰功伟绩便觉得不寒而栗。不是自己的儿子,自然乐得品评看戏,但变成了自己的儿子,她如今充分体会到了当年云易的心情。
御风觉得小歌小题大做,珏的心理很健康。
“珏喜欢吃什么?”小歌忽问御风。
御风语塞,他哪知道珏喜欢吃什么?
看着御风的反应,小歌立时放弃指望他了。“我还是自己慢慢摸索吧。”
御风不高兴了。“我是病人,你放着我不管去头疼一个根本没事的人?”
小歌捏着御风脸色阴沉的道:“老头早年也挺正常的,只是云易不会养孩子,硬生生的将一个好孩子给养成了变态,最后。。。。。。”云家的人大多被云唐给清理了。
“那我就先杀了他。”御风无所谓的道。
看着御风,小歌觉得,如果云易当年也是这么想的话,那就难怪云唐最后会弑父了,以云唐对生命的爱惜,不杀云易才叫奇怪。“夫君,我拜托你,那是你儿子,不是你前世的仇人,就算是你前世的仇人,也劳烦你想想我生下他多不容易。。。。。。”
“你生他就没费过劲,全是苏三七在忙。”御风纠正道,孩子虽然是从小歌的肚子里出来,但小歌本身并没有做什么。
“不管怎样,那都是我儿子,我爱你,可我也爱他。”
“哪个更重要?”御风反问。
小歌立时想将御风的脑子按到水里好好洗洗,这什么见鬼的问题,一个是她夫君,另一个是她儿子,问她爱哪个,鬼才答得出来。
小歌不想答,御风却固执的看着她,索要回答,小歌只得无力的道:“我为你而回来的,若为他,我不会回来。”这是大实话,虽然记忆有些模糊不清,但她依稀记得,刚开始时她有想过不回来,只是后来因为御风而放弃了那种想法。
御风顿时满意的用下巴蹭了蹭小歌的额头,蹭完后又低头吻了起来。“夫人,我想要你。”想得身体都疼。
小歌闻言被御风彻底打败了,夫君你可是还在治病呢。
虽无语,但小歌还是含笑回吻御风,其实她很想他,在黄泉的时候,他就一直在她的脑子里晃来晃去。
☆、巫朗求救
化蝶蛊虽然有个蝶字,但最初之时却只是一个类似蚕蛹的东西,因此当小歌鼓捣了半年后拿着一个蚕蛹似的东西让自己吃时,御风脱口问:“可否炸一下?”不是他挑食,委实是吃了半年的粥与药膳,再不换点吃的,他怕自己以后看到粥和药膳就会想吐。
小歌闻言不由瞪了御风一眼,嗔道:“这不是吃的,这是给你治病的药。”
御风古怪的看着蛊蛹,有这样的药?真稀奇。
“这是化蝶蛊。”
御风将蛊蛹一口吞下。“很好听的名字,如何治病?”
小歌轻描淡写道:“哦,幼蛊会在你的体内孵化成虫,以你体内发生了病变的部分为食,直到再次化茧,最终化蝶破体。”
御风的脸色顿时就白了,他不怕死,也不怕刀剑加身,但在自己的体内养只虫子,还用自己的身体喂食虫子,怎么都觉得怪异。“怎会有这种蛊?”
“巫最初发明蛊就是为了救人。”小歌理所当然道,蛊起源于巫宗的巫咸殿,只是后来人心变了,原本救人的蛊也被改得面目全非。在这个时代,玩蛊的人都是邪门歪道,却没人知道,上古时救了无数病患开创了医道一个重要分支的巫女木槿可以说是蛊师鼻祖。小歌觉得巫宗应该庆幸古洛国时,关于巫宗的记载能被消除的都被古洛王付之一炬,也使得巫女木槿这个名字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中,否则冲着蛊术如今的堕落,巫女木槿的名声肯定得毁个一干二净。
御风的肠胃一整天都不舒服,对此小歌表示很正常,有东西在啃食你的血肉,你若是没有半点感觉那才有问题,因为人已经死了。
御风很好奇,最初发明蝴蝶之蛊的人怎么就没被当成妖人烧死,这种蛊怎么看都像是害人而非救人的。
“这个啊,化蝶蛊的发明者是巫女木槿,她不管做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不会有人将她如何。”小歌理所当然道,巫宗几十代巫女各有特色,巫女木槿绝对算是特立独行的那一拨,当然,她也有特立独行的本钱。做为巫宗的巫女,不论她多么的荒唐怪诞,只要她不祸国殃民,十巫都会用自己的生命保护她,这也使得巫女木槿得以将放荡怪诞的风格贯穿始终。
御风以羡慕的口吻道:“十巫对巫女竟如此忠诚。”很难相信十巫那样桀骜的存在也会臣服于人。
小歌抬眸瞅了御风一眼。“话里有话?”
“我是羡慕。”
“伯服又惹你了?”小歌第一个怀疑的便是巫谢伯服,没辄,谁让伯服前科太多。但伯服前科再多,除非他真把御风给杀了,否则小歌真不会将他如何。巫真殿如今虽只小歌一人,但连山姝万年前对华歆王的许诺是连山氏直系血脉不断,巫真殿便不会消亡。既然流着别人的血,小歌便不得不遵守某些规矩,哪怕巫真殿根本没人管得了她。伯服想来也是清楚,因此虽然不止一次对御风出手,却从未想过要杀御风,除了百日殇的事实在是御风自己作死,其余时候,伯服都是拿他来威胁小歌。
御风摇头。“这回不是他,是云中子。”
小歌闻言奇道:“云中子?他痴迷于机关术,怎有空惹你?”以她对云中子的了解,在云中子的价值观里与御风置气斗什么纯粹是浪费有限的生命,直白说,在云中子看来,除了研究机关术,发明制造各种机械,这世上所有的事都是浪费生命。也因此,小歌一直认为,十巫中谁最不可能惹御风,非云中子莫属。
御风苦笑,十巫中,云中子的确是最好相处的,因为他什么都不在意,也不会像伯服那般各种手段防着你,但云中子的优点也恰恰是他的缺点。“半年前,云中子又改进了造船技术,造出了可载重两千石的大船。”
“那挺好的,随着海上商贸的发展,船业会越来越重要,技术不断进步才好。”小歌并不觉得云中子哪里做得不对,这个时代,船只载重都不超过一千石,但随着云中子接受豫州船坞后,人族的造船技术便在不断进步。
“三个月前,他又造出了三千石的大船。”
“挺厉害的。”
“两个月前巫抵殿又改进了灌溉的水轮,将之改为水车,以水力为动力可使水车将水引至数丈高之处。”
“不错啊,如此可灌溉开垦更多的良田。。。。。。”小歌忽然想起了一些东西,不由卡了下,问御风:“然后呢?”水车不同于船只,云中子改进造船技术纯粹是为了方便御风运输粮草,沃州与扬州边界的八十万大军,一顿吃掉几座大山,漫长的海路,若无大船运送粮食,粮食可能跟不上。虽改进了船只,但云中子对这方面的兴趣绝不会太大,而水车就实用多了,利国利民,以巫宗一贯的风格,云中子定会大力推行。
“云中子集合云国六万余工匠成立了一个工会,两个月内便造出了四千水车。”
“造水车的钱从何而来?”小歌不记得巫抵殿有什么收入,巫宗有个特殊性,仍保留了一些原始公社时的风气,那就是捐献薪酬,每个巫赚了多少钱,除了留足生活所需,其余钱财都要交公。在巫宗覆灭,十巫分散后,十巫殿能够坚持至今日,这种原始风气起了很大作用,正是一个个巫交公的钱使得巫殿有能力收养孤儿,培养新的血液。小歌估摸着自己死后,琳琅阁的产业恐怕都落入了公羊宁的手里,而因为琳琅阁是巫的财产,公羊宁绝不会拿琳琅阁的钱去供御风,当然,他也可以那么做,但他若那么做了,不仅会失去成为巫罗的资格,更会被驱除出巫宗,不得再以巫自称。而琳琅阁所赚的钱,小歌不用想也知道,十成是被用在巫抵殿的各种研究与巫女殿的修缮上了,如此,不可能一下子承担四千水车的工费。
“三成取自琳琅阁,七成取自国库。”
“你破产了?”小歌同情的看着御风,八十万大军对云国国库的压力绝不小,而国内更有各种大工程,巫抵虽是好心,但终究没看时间,御风没被他给折腾得破产真是奇迹。
“不曾,公羊宁另外给了我补偿,他自己掏钱用丝茶强弓箭矢与东夷换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