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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王浔?”
小歌佩服辰王浔,做人得多失败才能让亲生儿子在怀疑凶手第一个就想到他头上去?但小歌终究是摇了摇头:“辰王浔不会给我用蚀灵以外的毒。”而粟饼上的毒虽算是一种奇毒,却非蚀灵,辰王浔对十巫有过一番研究,绝不会用这般拙劣的毒。
御风又想了想,想不出来。“谁?”
“太子妃。”
“她为何要加害你?”御风不解,太子妃与小歌有仇吗?
小歌浅笑道:“自然女人的嫉妒心呗,他夫君的心在我身上,不肯分她丝毫,她便嫉妒了,女人在嫉妒的驱使下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
御风总结道:“所以女人是一种麻烦的东西。”
小歌噎了下,好笑道:“喂,我也是女人欸。”骂人也看看好不好把身边的人也给骂进去了好不好?
御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语误,纠正道:“你不是东西。”
小歌的脸黑了下来。
御风终于将自己的意思给表达了出来。“你跟其她女人不一样。”
小歌笑了笑。“你跟了多久?”
“一直跟着。”
小歌默然,从王城一路跟到唐国境内,就那么有自信太子榭不会发现?还是活腻了作死?“你莫不是活腻了?”
“一个人睡不着。”御风回道。
小歌扶额。“习惯就好。”
“我不想习惯。”御风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冰天雪地中的旅人,碰到了一汪温泉,习惯了温泉的温暖,没道理放着温泉不享用跑去适应冰雪。
小歌默然。
使团行至唐国后便换了船,坐船从曲水前往曲阳,在船上的第二日太子榭收到了消息,王城中的谢玦夫妻与季姿账娜艘幌χ洳恢佟�
“这便是你为何要同我一同出使唐国的原因?”太子榭问小歌,小歌的跟来让他的大部分注意力都放在了唐国与她的身上,王城那边不免有些松懈。
小歌笑吟吟道:“我不喜欢别人拿我的家人威胁我,有一有二已是耻辱,再有三,那我也没有脸活下去了。”做为一个普通人,被这么威胁也会丢人,而做为十巫,她又创造了新的纪录,有史以来第一个被人拿家人威胁的十巫,且是两次。
“我也不想如此。”太子榭无奈的道。
小歌撇了撇嘴不语,不论出于什么原因而杀了人,都是杀生,再无辜也不能改变杀生的事实。
看着小歌不以为然的样子,太子榭无奈叹息。“也许你会觉得我卑鄙,但我知道,若非如此,我永远不会有机会。”
再次踏上曲阳,与上一次的情况截然不同,上一次是跟着御风攻打曲阳,在唐国境内制造麻烦,这一次则是正儿八经的出使。战争的阴影虽只过去四年,唐国却已恢复了国泰民安的盛景。阡陌纵横,田地中一片绿油油的麦浪与果实累累的菽。但与民间太平相反的是朝堂上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相邦唐婴与唐王之间的权利之争几乎波及了整个朝堂。
小歌很同情唐婴,唐婴最初应该是打算唐王能亲政了他就退下去,奈何他想做忠臣,碰上的却是个多疑又好斗的君王,而唐婴对君王的忠诚显然还没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愚忠地步,结果可想而知。
唐王瑾的准王后是唐国大将公叔岐的外孙女,公叔岐是唐王蒯最小的叔父,也是唐国的一个实权王族,手中掌控着唐国四分之一的军队。但与立场鲜明的站在唐王一边的公叔酢不同,公叔岐一直都跟唐婴与唐王瑾保持距离,但这次唐王瑾娶了他的外孙女,应该会对唐国的局势有所改变。
小歌是带着好奇与期待进入曲阳的,唐婴手里有唐国一半的军队,公叔岐与公叔酢加起来是另一半,正好分庭抗礼。她相信,唐婴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唐王瑾坐大,最后灭掉他,因此这场婚礼一定会有插曲,当然,或许插曲也不会有,直接夭折。
入城第一日小歌便寻摸起唐王城大街小巷的美食,上一次来因为战争的关系,家家户户闭门,根本没吃到多少唐国美食,倒是墩饼酱肉啃得嘴都差点歪掉,如今有机会,自然要弥补回来。太子榭见小歌拿了一袋钱就要出门,也不收拾自己的东西了,陪着小歌一同出门。
小歌寻摸美食,是贵族云集的酒楼与贱民云集的小巷都能闻着味寻去,她自己如此自然没什么感觉,反正她在什么环境都能适应得自然。然太子榭一身锦衣,谦谦贵族君子,不管在哪里,都格外引人注目,而小巷这类地方,太子榭这辈子恐怕都不曾踏足过,令人油然而生一种亵渎之感,当然,被亵渎的那个是太子榭。
小歌玩了没一会就觉得哪里不对劲,最后左看右看,终于发现问题出在哪里,她在出门时已换了葛衣,但太子榭什么衣服都没换,寸锦寸金的云锦衣服,头戴白玉冠,系云玉组玉佩,怎么看都跟环境不搭。
发现问题时小歌与太子榭正坐在一条谈不上干净的小巷中,面前摆着两份鱼丸,小歌看了看脏乱的环境,再看看一尘不染的太子榭,由衷道:“要不你还是回去吧,我一个人逛,不用担心我跑掉,我发过誓会嫁你就一定会嫁,先知之眸反噬的滋味我可没兴趣。”
“我陪着你不好?”太子榭不解的问。
“不是不好,而是。。。。。。”小歌斟酌了下用词。“你以前可曾来过类似的环境?”
“不曾。”太子榭回道,虽然因为巫罗殿与辰王浔的盟约,他自小便接受十巫的训练,但终究是王族公子,十巫那种非人的训练与环境适应力,巫罗不能在他身上训练得太过。十巫候选人的训练是存在一定伤残甚至至死率的,可太子榭只有一个,残或死了,巫罗都找不到第二个,因此训练归训练,却没将他丢入各种乱七八糟的环境锻炼生存能力。而小歌,云唐虽是人父,但对孩子的上心程度恐怕还不如负刍对太子榭,十巫该受的训练一样都没给小歌落下,完全将小歌当成了继承人而非子嗣。
小歌问:“那你不觉得如今的环境挺差的吗?”
太子榭看了看周围,点头。“是有些差。”若非陪着小歌,他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踏足这样的地方。
小歌拊掌笑道:“这就对了,你不适合出现在这样的环境中,呆着就没觉得不舒服或别扭吗?”
“我想陪着你。”太子榭微笑道。“我们日后会成为夫妻,相互陪伴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小歌怔了下,最终随太子榭去了。
小歌最后与太子榭走散了,确切说是被人给刻意分散的,在一条街上吃臭豆腐时遇上了马受了惊的马车,太子榭本能的挡住向自己而来的马车,将马车击翻后便发现小歌不见了。太子榭温润疏离的眸子顿时阴沉了下来。“来人,给我找。”
小歌一边吃着臭豆腐一边跟着拽着自己不放的御风。“慢点,已经走远了。”
御风看了眼没事人一样的小歌,冷笑:“跟你的新情人走散了,不怕?”
小歌纠正道:“他不是我的新情人,我想,要不了多久我就会与他举办婚礼。”
御风停下了步子。“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
御风道:“你与他不可能。”他与她的这几年还是向巫宗妥协得来的,而太子榭,绝不可能接受绝嗣的妥协。
小歌点头。“我也这么认为。”因此那婚礼她就没抱一点希望。“不过我答应会嫁给他,所以不管婚礼最后会不会黄掉,我都会穿上嫁衣。”至于嫁不嫁得成,无所谓,反正她遵守承诺嫁了,是对方没娶成,不能怪她。
御风看得出小歌的想法与未尽之语,但仍忍不住火气噌噌的上升。“你也答应过,你这辈子只会有我一个夫君。”
小歌微笑道:“抱歉,我对他发了誓,对你没发誓。”发了誓不遵守会被神罚,不发誓没遵守也没什么,出尔反尔不过最多不得好死,而连山氏族六十多代巫真有哪个不是不得好死?
御风气结。“你从一开始就在耍我。”
小歌摇头。“跟你在一起时我认真的,只是有些时候即便认真也走不到最后。”
“因为巫宗?”御风两眼冒火的问。
小歌继续摇头。“与巫宗无关,是我个人的原因。”
御风森冷的问:“那是什么原因?”
小歌非常认真的道:“那不重要,你啊,还是离我远点吧,不然我也不敢保证,有一日我不会杀了你。”
御风凌厉的眉微扬。“那我死的时候一定会拉上你一起。”同年同月同日死也是一件好事。
小歌皱眉,这人怎么就说不通呢?
御风将小歌带到了一座别院里,深知小歌的灵力高强,用人是看不住她的,因此御风干脆用锁铐将两人的手拷在一起,寸步不离,让小歌哭笑不得之余又想抓狂,看管犯人也不是这么个看法啊。
小歌原以为锁铐最多就是掺了一些稀有金属使得其更坚固,但当她趁着御风熟睡时用火灵融化它,融了半天它都没融后便明白这锁铐有问题。而此时御风也被弄醒了,饶有兴致的看着她融锁铐,顺便提醒道:“这是我从文华公子那里要来的,巫宗的东西质量不错。”
小歌默默抽了抽嘴角,难怪融不掉,巫即殿保管着巫宗各种稀奇古怪的危险或偏门物品,相当于垃圾仓库。这锁铐是什么她不知道,但巫即殿拿来的,困住她一个巫真倒也不足为奇。“他怎会给你这个来对付我。”
御风微笑道:“我没说对付谁,只是问他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关住一个灵力高强的人,他就给了我这个。”虽然如此,但他当时有种感觉,文华公子似乎清楚自己打算做什么,只是可能因为文华公子不是人族的关系,对他与小歌的事文华公子并不像其余人那样反对。
小歌骂人的心都有了,若有一日还能回冀西,她非送文华公子一杯禁言让他跟巫谢一样当哑巴不可。
似想起了什么,御风忽问:“对了,浮佑是谁?”
小歌不解:“啊?”
御风道:“文华公子说你是我的浮佑。”这是他离开西域时文华公子说的话,他觉得文华公子应该话中有话,奈何他根本听不懂。
小歌思索了半晌终于从记忆的长廊中挖出了浮佑这个名字。“怎么拿我跟弱智比?”
“弱智?”
“浮佑是上古九州帝国时的一个人族,全名应该是防风浮佑,没错,跟楚原同一个氏族,不过他所处的时代比楚原还要早上四千多年,算是楚原的祖先吧。据说浮佑是防风氏族族长唯一的嫡子,出身尊贵,姿容绝艳,就是。。。。。。”小歌指了指脑子。“有点小问题,心智相当于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小歌自问自己的心智很成熟,至少没有低到十一二岁的程度。
“既是弱智,你怎会记得一个七千年前的弱智?”御风奇道。
“不是我想记住他,而是他的妻子太有名,对上古历史有所了解的人都会捎带着看到他的名字。”
“谁?”
“瑜宁王。”
御风怔了下。“上古六帝?”
小歌点头。“上古六帝的生命很漫长,或联姻或生理需要,都会有几段婚姻或几个床伴。唯独瑜宁王,浮佑的生命结束后,她没有再嫁,也没有情人,可以说,浮佑是她唯一的男人,因此史书提到瑜宁王的婚事,便只会有一个名字。”别的君王,婚姻一栏上都能看到好几个名字,让人多看一眼的兴致都没有,古往今来那个君王不是后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