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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没想过阿德斯会爱上别人。就算盈禄伯爵小姐是四大美人之一,但她太了解那个男人,他是很难对谁动心的。
从现在的情况看,他对她的感情绝对不一般!
为什么?为什么?以前要妒忌那个人,现在却又要妒忌盈禄伯爵小姐,为什么她永远不能夺得他唯一的关注?!她来黄金城是因为不服莉莉和尼科儿比美,故意来搅局的,列斯达知道,所以才纵容了她,可现在她发现美丽根本毫无用处,在那个男人眼里的才是她最想要的。
不,她不服!不能让个从来不了解阿德斯过去的人得到他的心!她不能容忍。
“去跟着盈禄商队。”她对身边的高大侍女说。这都是她精挑细选的侍女,个个相貌丑陋,她之所以那么做,是因为她们会衬得她更加美丽。
吩咐完这句话,她转过身,无意外的看到无数男人的目光在她身上转来转去。这情况对她而言再正常不过,所以她习惯性的抛了个媚眼给所有人,施施然离开,回到自己预订好房间的客栈去。
她要等消息,然后才能决定下一步怎么做。说………………
第三卷 第三十五章 可怕的魔法
而此时,阿德斯和孤儿一行人也到了住处。
他们的房间又是对面,当二人分别站在自己的门口时,孤儿重重哼一了阿德斯一声,然后把房门重重关上。
阿德斯一愣,回到房间后扯下面巾,之后露出了笑容。假如此刻孤儿能看到,会发现阿德斯笑的时候可以如此温柔,似乎冰山上的雪在一瞬间全部融化了。
这个女人真有趣,明明精明得很,可有时候却傻乎乎的,明明矜持的很,可刚才却能做出当街争男人的事。只是做为被争夺者,他有的不是男人的骄傲,而是感觉心里又热又甜,就像她把一个刚烤好和蜂蜜蛋糕放到他心上似的。
他刚才甚至以为,她会为他动手和爱西打架的。当然他绝不允许这件事的发生,爱西有魔法,他要小心保护孤儿,不让她受伤害。如果爱西当真对她下手,他不会对爱西客气的。
静静坐了一会,詹姆来请他下楼吃晚饭,“伯爵小姐呢?”他问。
“伯爵小姐说要在房间里吃,说不想看到某人。”詹姆忍不住笑出来,“伯爵小姐真勇敢,那模样真可爱啊。”
“詹姆,你想说什么?”阿德斯又想起刚才孤儿的模样,感觉真的从没这样开心过。
原来,被人争夺,被人挡在身后,有人为了他而想动武。是这样美好地感觉。
“没什么。”詹姆摇摇手,“就是可爱嘛,大家都这样说。可是大人,您——”他吞吞吐吐,欲言又止。
阿德斯沉吟了一下,只给了两个字。“放心。”
詹姆松了一口气。
他是大人的贴身侍从,是从十岁就跟着大人的,也是出身于驿马家的大封臣贵族,可是因为是三子而没有继承权,因此做了真正应该继承驿马公爵之位的阿德斯大人的侍从。大人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他比谁都清楚。不能让那些贵族小姐再伤害大人了,而盈禄伯爵小姐不同,她可以温暖大人地心。
为此,他宁愿放弃仇恨,只是不知道大人放不放得下,毕竟大人最受不了的就是背叛。
“那要把饭菜端到楼上来吗?”他问。
“不。我待会儿就下去。”阿德斯想了一秒后说,“如果伯爵小姐的饭还没有送上来,也先不要送了。”
詹姆一听就明白大人要做什么,不禁有点兴高采烈,踏着轻快的步子走出房间,在走廊看到艾丽,连唬带劝的把她也带下楼,留机会给大人和伯爵小姐二人世界。
他走后不久。阿德斯敲响了孤儿地房门,然后不等孤儿回答就闯了进去。因为他觉得孤儿如果知道门外是他。说不定闹别扭不让他进。
可是他没想到孤儿正在换衣服,一件睡袍才穿了一半,象牙色的光滑皮肤、漆黑的长发、这两种颜色交织在一起,竟说不出的冶艳,虽然见到他后。她慌忙把衣服弄好。可他的眼睛还是大吃了一顿甜品,极为受用。
“干嘛突然跑进来呀!”孤儿气乎乎的。
阿德斯很想拥抱她、吻她。可却只是找个地方坐了下来。他没戴面巾,所以情绪没有遮挡,只得垂下眼睛,“我有话对你说。”
“干嘛?请假去叙旧吗?”孤儿怒道,“不准,否则扣掉你全部地佣金尾款。”
“我和爱西,是八百年前的旧识。”阿德斯不答孤儿的话,自顾自说起来,“那时候我还没有反出驿马家,很年轻,觉得有实力就可以拥有世界。爱西是个很热辣的女人,她主动追求我,所以我们——”
“我不想听这个。”孤儿莫名其妙的想逃避,生怕阿德斯说爱西是他的初恋情人。
没错,爱西的风情、性感以及她的淫荡作派,正是情窦初开、精力旺盛地年轻男孩喜欢的,少年时地阿德斯迷恋爱西是很正常的,但她觉得他与众不同,受不了他曾经爱过那样的女人。她无意识的跑到门边去,又让阿德斯抱了回来,“你得听完。”他有点霸道的说。上次他误会她就是因为两人没有直接面对面说清楚,他绝不会让这种事再发生第二次。
“是地,我和她上过床,有一段时间她是我地情妇,可我没爱过她。”他一口气说出重点。
“干嘛和我说这个,我并没有问,也不感兴趣。”孤儿挣扎,却被抱得更紧。
阿德斯不说话,就是以力量来限制孤儿的自由,孤儿闹腾了一会儿也就没力气了,揪着他胸前地钮扣问道,“她也是重生的吗?要不然就是长生不老的,没有人能活八百年,即便是你,也是因为被封印才让时间停住的。”幸好,他的时间停住了,不然她就不能遇到他。
而其实,塔撒大陆上贵族男子婚前婚后养情妇是正常行为,就好像中国古代男人三妻四妾一样,如果穿越到中国古代去,大约十五、六岁以上的男人全都有老婆了。对此,孤儿倒不是很介意,关键是他的心有没有给过谁,有没有女人被他深深的爱过。
此时听他说没爱过爱西,她心里还是很受用的。他是贵族,被封印前年纪也不算小了,没有过女人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她早有觉悟。
“这个世界曾经魔法横行,有的人有非常强大的魔力,虽然大体上分为四系八宗,但每个大魔法师所掌握的魔法也不尽相同。”阿德斯平静的解释,感觉孤儿不再挣扎就放开了她,不然他简直无法忍受了,她只穿着睡衣,身子那么柔软芬芳——
“爱西有魔法?”虽然有心理准备,但孤儿还是感到很意外。
“她有普通的魔法,可以伤害没有魔法的人。但最重要的是,一个才死去不久的话,她能使这个人死而复生。”阿德斯平淡的说着令人震惊不已的话,“八百年前,曾经有人说她是与魔鬼有契约的人,不然怎么能把灵魂夺过来?”
“那她这八百年来就是不断让自己重生?”孤儿惊讶万分,“她这魔力哪里来的?”
阿德斯摇摇头,“在我们的那个年代,有的人的魔法是天生的,并不需要后天训练,我是、爱西是、列斯达也是。”
“列斯达,驿马家的公爵?”孤儿情不自禁的拉着阿德斯的手,“我听说驿马家的公爵和女祭司都是世代同名的,难道他们不是同名,而是不断重生。既然爱西有这个本事,又是驿马家的祭司——不对,这个重生,难道也能使肉体恢复年轻。”……………………
第三卷 第三十六章 两大公爵
“恢复肉身的年轻是列斯达的本事。”阿德斯轻哼了一声,“他很早就会利用这些,让那些家族中最有权势却上了年纪的女人喜欢他、帮助他,然后他再杀了她们,他喜欢这把戏,他称之为梦醒时分。所以,爱西是列斯达是不可分的,一个可以让灵魂不死,一个可以让肉身年轻。也就是说,他们互相配合,就这么活了八百年,世代同名的说法只是掩人耳目而已。”
孤儿震惊的说不出话来,没想到大陆上有这样妖异而违背自然规律的存在,这样的魔法不要也罢,一想到那年轻美丽的皮囊下是老朽的灵魂,真让人不寒而栗。也正因为如此,驿马家才鲜与外人来往吧?毕竟来往人太多,秘密不容易被掩盖。
“列斯达究竟和你是什么关系?”她再问。
“他是我的叔叔,我父亲的同父异母的弟弟,因为母亲是一个非常美丽的零人舞女,所以他本来没有任何继续权。”
“他抢了你的?”
问到这儿,阿德斯却不愿意说了,所以孤儿就不再问。事实上,他能对她说这一点点,她已经非常高兴了。她并没有要他解释和爱西之间的关系,是他主动来报告,这样说来,他应该是在乎她的感受的。真是个别扭的男人哪,明明对她有感觉,却硬是假装没有,自欺欺人。
而他地身世。他能对她坦白,就是互相信任,并允许她走进他内心的开始。话说回来,他对她坦白一些以往的事,都是自从他摘掉面巾那天开始的。也许那面巾对他代表着一层隔绝,对谁摘掉了。就可以让那个人面对他的内心。只是她不知道,那个促使他戴上面巾的人又是谁呢?
但还是那句话,不要急,慢慢走近他。
想到这儿,她立即高兴起来。“我地饭怎么还没送到?艾丽这丫头真是越来越不像话,到了热闹的地方一高兴,就把我这个主人忘记了。”
阿德斯听到这里忍不住嘴角一弯,“是我不让她拿吃的给你的,和我一起到下面去吃吧,一个人闷在房间里干什么?”
“也好。”孤儿想了想。随即又柳眉倒竖,“你不早说,我都换了衣服了,现在你先出去,我不能这个样子去吃饭。”
孤儿一个人穿那么复杂的衣服,实在折腾了好一会儿,害阿德斯以为她又让人从窗户绑架,差点再度闯进来。而两人一起下楼地时候引起了众人的注目。因为阿德斯改戴了面具,露出嘴巴好吃饭。而孤儿一身淡蓝衣裙,清新得像早上的天空。
食客们都大为赞叹,都为一举能看到四大美人而兴奋,还有人起哄说,既然四大美人都到齐了。不如四人比美好了。两个人比有什么意思。
孤儿对这种提议一笑置之。她向来不喜欢什么选美比赛啦、模特大赛啦,因为感觉那些女孩真的样子差不多。也没什么好比的,再说有点影响女性尊严。
不过她没什么贵族的驾子,倒是赢得了一群人地爱慕目光,气得阿德斯都吃不下东西了。
叫她到楼下来吃饭,只是为了让她别那么郁闷,为了这个,他甚至来到了他最讨厌的热闹地方,现在看来这是个失策,那么男人的目光在她身上扫来扫去,让他恨不得挖下这群人的眼睛。
正生闷气的时候,不知听谁喊了一句,“尊贵公爵奥西和文曲公爵钱左乐来了。”
众人一听,都顾不得看美人了,全跑去观察这两个大贵族有什么举动,会不会剑拔弩张,可能不可能当街就为自家的美人和那片沼泽地打起来。
孤儿本来也想上前看看,但却被阿德斯老鹰抓小鸡似的捉到他的卧室去。
“你想干嘛?”孤儿问,心里紧张、害怕、却还有点期待,“可别打歪主意哦。”她知道阿德斯不会对她用强地,但是刚才他显然生了闷气,怪那些男人用爱慕的目光看她,所以开了句玩笑。“是你想歪了。”阿德斯哭笑不得,押着孤儿到窗边,“要看那两个大贵族就从这里看,别去和那些男人挤。有时候我真希望你贵族一点,可惜你地贵族派头只在假装时才能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