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这个样子令人一看觉得她很有可能有四十岁,或者说结过婚,或者是已经有了孩子。
我的猜测没有错。她没在的时候,王同河告诉我,那女孩名叫李爱荣,和他一个村,是他老婆的一个远房堂妹。她在十七八岁的时候,在澄海当了几年小姐,挣了一些钱,然后回家结婚了。
她嫁到我们附近的一个集镇上,那家本来在街上做生意。要说她嫁到这样的人家,应该算是掉到福窝里了,可是,她的脾气很不好,和刚结婚的丈夫天天吵架。
后来,不知道为了什么事,两个人又大吵了一次,那名男子竟然在吵架之后悬梁自尽了。
在这种情况下,还没有生孩子的她把就只有回到娘家。像她这样的经历也算是一种悲惨遭遇。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在她的面前一定会浮现出丈夫临死前的模样。
所以,她一进饭店,就很少说话。只管默默地干活。
你可被小看了她,她的人缘好着呢。她刚进来第二天,就有很多女孩子来找她。那些女孩都打扮得花枝招展,看上去简直就像仙女下凡。
其中一个女孩子引起了我的注意。她叫梦丽,乍一听还以为是在梦里呢。那女孩长着一张小小的娃娃脸,眉毛描得弯弯的;她的睫毛很长,长着一双虽然不大但是却很灵巧的单眼皮儿;她的眼珠像扁豆子一样老是在眼眶里面打转,不时地观察审视着周围的一切。
那天,她穿着一件暗红色的鸭绒袄,脖子上面勒一条粉红色的围巾,脚上穿着高跟鞋,加上她苗条的身材,看上去是那样的美丽动人。
在和李爱荣寒暄了几句之后,她又很亲热的和我打了招呼。我们还没有聊上几句,她对我就像久别重逢的老熟人一样亲热。
她说他很喜欢唱歌,我说我也一样。然后,她问我什么时候有空和她一起去卡拉ok厅唱几首歌。我说,晚上九点以后我才有空。
我们两个约好了时间以后,她又和李爱荣说了一句话,就走了。
到了晚上九点钟,那女孩已经在门口等我呢。我们于是找到了离鱼腩饭店不远的一家卡拉ok厅。那家卡拉ok厅设在一片空阔的地面上,上面用铁架搭着粉红色的棚子。
在棚子的一头正中间放着一个大电视,电视的两边放着两个大音响,下面放着影碟机。
电视机的前面一排排的摆放着一些橘红色的塑料凳子,整整齐齐的排着队。我和梦丽到了那里的时候,已经有几个人在那里唱歌了。
但是,听那些人唱歌简直让人难以忍受。因为他们唱歌老是跑调。读者你该知道,跑调的歌曲又拖着长长的后音,声音又大,在空气中传入人的耳朵里面,简直会然你浑身起鸡皮疙瘩。
好不容易等到他们唱完了,我和梦丽才拿起话筒。我唱了一首傻妹妹,她唱了一首红红的雨。
只见她仰着头,微闭双眼,胸脯一起一伏,那只没有拿话筒的手不时上下挥动,从红艳艳的朱唇中发出感人肺腑的声音:“啊,红雨,红红的雨,让我如何能够相信,把自己给你………………”
我在一边听得如痴如醉,似乎连灵魂都出了窍。
那首歌唱完,我要求她再唱一首。她刚刚又拿起话筒,看到外面有一个女孩子招手叫她。
透过卡拉ok棚子里微红的灯光,我看得出来那女孩比她更漂亮。梦丽放下话筒走了出去。
那女孩在她身边嘀咕了几句,她们就一起起身走了。“怎么连招呼也不肯给我打一下。”我抱怨着走出棚子,垂头丧气的回到饭店。
第二天,我就向李爱荣问了她工作的地点,抽空去找她。听李爱荣说,那女孩在一个大排档当服务员。
那个大排档规模也不算太大,也设在露天处。我去的时候,梦丽正在给客人们倒酒呢。
看到我,她慌忙放下酒杯迎了出来。“你怎么找到我的?”她有点不敢相信的问我。“我问了李爱荣。”我见她好像有些不愿意的样子,说话就没有了底气。
“以后你不要再来找我了,”他一本正经地说,“我们老板不让老乡来找我们。”“为啥?”我有些奇怪。“不要问为什么,反正你只记住别来就行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把我往外推。我走到大路边上,有些不甘心的回了回头。她已经离我有几米远了,见我回头,又慌忙一边摆手一边催促道:“快走吧,快走吧!”
我推着自行车,低着头,很沮丧的在街上走着。我觉得自己又失恋了。路两边的红灯酒绿,以及不时的从空气中传过来的那些动听的歌曲,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噪杂声一股脑儿的映入我的眼帘,传入我的耳鼓,让人觉得心烦。
忽然,我找到了一个安慰自己的理由,莫非是她装腔作势?对了,明天再来找她。
到了第二天,我就又去找她。和昨天一样,她又把我赶了出来。
第三天依旧。
到了第四天,我又去那里的时候,她的一位同事告诉我说,她走了。我就问那女孩子她去了哪里。那女孩说:“我也不知道。”
听女孩这样说,我就垂头丧气的回到了鱼腩饭店。
第二天中午,我表哥从表嫂那里过来了。他一见我就劈头盖脸的问我道:“你这几天是不是一下班就去找梦丽?”“啊。”我说。
“你知道她是干什么的吗?”我表哥略显鄙夷的望了望我问道。”“不知道。”我懵懂的回答。
“小姐,知道吗?”我表哥说话的时候声音大了不少。“小姐是干什么的?”我又问。
“我的啥老弟,你这个书呆子真是呆到家了,连小姐都不知道是干什么的,说白了就是妓女,鸡婆,靠出卖肉体挣钱。
“不可能吧。”我不大相信地说。“什么不可能?一切皆有可能。”“虽如此说,但是她们这些人也值得同情。”我又想显示自己的菩萨心肠。
“值得同情?”我表哥很不屑的瞟了我一眼,“如果说她们这些人值得同情,那么全天下的人都值得同情。她们都是自己犯贱,图享受,鬼才会同情他们?”
我一听表哥的话,心又一下子跌入了深谷。在我心里,梦丽是那样的清纯可爱,她唱的红红的雨又是那样的亲切感人。我很难把一个歌唱得如此好的女孩跟一个妓女画上等号。
我表哥很显然看出来了我的心思,怕我不死心,就对我说:“你知道梦丽为啥离开那个大排档?”“不知道。”我说。
“就是因为你经常去找人家,她才换了地方。”我表哥说完,又撇了撇嘴。
“哦,是这样。”“是啊,就是这样,所以你以后不要再去找人家了,也不要再打听她工作的地方了。这种人不值得你爱。”我表哥说。
第一百五十六章,追离婚头()
但是,我有我的想法。我爱好文学,想找一个支持自己的人,管她是妓女还是干什么的。读者,这就是我这个人的愚笨之处。我觉得我爱好文学简直爱疯了,那些当小姐的,靠出卖肉体为生。
怎么会看得上我这个书呆子?况且,就算她看得上我,我也该鄙视她。就像我表哥说的那样,这种人不值得我爱。可是,我当时竟然有那样一种想法。
想在想来,自己当时真是太糊涂了。
没想到,几天以后,我又遭遇了一位小姐。那天上午,吃早饭的人都上班去了,我也没有什么事干,就坐在一张椅子上面养神。
我刚刚闭上眼,从饭店外面进来一位美女。那美女穿着一件浑身是毛的粉红色毛衣,头上带着一顶帽子。
她刚刚来到饭店,就来到我身边,一屁股坐在我腿上,用两只手紧紧地搂住我的腰,喃喃道:“好哥哥,请我喝饮料吧。”
读者们应该知道,我可还是一个处男,我哪里见过这阵势?只吓得屁股尿流,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刚好在这个时候,王同河上完厕所回来了。一见到这场景,王同河慌忙走了上来,他神色严厉地对那女孩说道:“快滚开!人家是好人,你可不要把好人给教坏了。”
他说完这句话,那女孩才讪讪的离开我,然后走出了饭店。
她走之后,王同河跟我说:“她们这样的人怎么下贱到这种地步,你可千万不要让了他们的当。像她们这种人,你没有钱他们根本不会喜欢你。”
王同河虽然这样说,我反倒有些恨他,我是一个没有沾过女人的人,那女孩刚才抱住了我,我最起码也可以抱她一下。
不管她是什么人,我好歹也算抱过女人。这样,在和别人一起吹牛的时候,我也好大吹特吹一番。可是,王同河却坏了我的好事。
现在想来,事实上自己也是一个很下贱的人。但是,读者,我跟你说,我不是没有女人吗?我不是也想女人又没有碰过女人吗?越是这样,对于女人这种神秘动物我就越发感到好奇。
我一好奇,就不分美丑,更别说她是什么人了。外面没有人可以追了,里面近在眼前不是有一个吗?为何不试试运气?
读者,我以为我不想找一个处女当女朋友吗?我想得很。但是,我当时已经23岁,再有两年,都“过杠”了。
最重要的是,我最好的朋友梁秀都已经有了孩子,还有一个和我关系一般的也比我小一岁的小华也成了家。在我的心里,有一种巨大的压力。
我还有一种恐慌感。我怕自己真的会当光棍。当光身汉的日子不好过呀!开开门,一个人。那种冷冷清清的日子是怎样的一种煎熬?
所以,我打算追李爱荣。虽然我知道她比我大四岁,但是是女人都会生孩子。她要是跟了自己,三年两年的为自己生个一男半女,那么自己的那颗心不就没有那么恐慌了吗?
但是,就这样一个“后婚头”也成了抢手货。
我还没有开始追李爱荣的时候,她其实已经有了男朋友。听王同河说,那男孩子家里盖的是三生二的楼房,只是人太老实了。
他每天都会骑一把人力三轮车把李爱荣送到鱼腩饭店。至于他们有没有住在一起,我实在不知道。
我虽然知道那李爱荣有男朋友,但是我决定去抢。女孩子在还没有结婚之前谁都有机会不是吗?读者该知道,我以前认识了那么多女孩,要说也算是有一定的恋爱经验的。
我就在和她一起干活的时候有意无意的摸一下她的手,或者碰一下她的身子。那李爱荣明明知道我有时候是故意在碰她,不过她也不气恼,但是也没有显得有多兴奋。
不过,有时候她也会微笑着望一望我。这一点点“恩赐”就让我感觉浑身轻飘飘的。
王同河看出来了事情的端倪,就把我们两个的事情摆在了桌面上。由于他等于是她的姐夫,所以就直截了当的跟她讲了我们两个的事。
李爱荣答应王同河说她可以考虑考虑。她说,假若她想跟我在一起,首先要把她的那个男朋友推掉。
为了疏远那个男孩子,她也不坐她的三轮车了。把所有的行李都拿过来放在鱼腩饭店里面。
到了晚上,她就去和另外一名女孩子睡在一起。
可是,有一天,那个男孩子还是来找她了。她寒着脸,神色严厉的把那个男孩子骂了一顿,那男孩子沮丧地走了。
那个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