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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假若我当时这样说的话,她一定不会拒绝。怪不得人们老是喜欢说:女人心,海底针。当真一点也不假。
虽然我说错了一句话,但是小瑞也没有怪我。我们俩虽然没有约会过,但是彼此都爱着对方。和往常一样,我每天没事干了依然上二楼给她帮忙。
可是,有一段时间,厂里的水泵特别多,我每天需要忙到晚上10点才能下班,再冲冲凉,哪里还有时间上二楼?
再说,即便我上了二楼,人家小瑞也下班了。我们甚至连见面的机会都很少,更别说相互关心了。可是,虽然见不了面,总不能让这段感情放凉了。我想生办法给它加加温。
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
那一天,我听爱平跟我说,小瑞感冒了。我就买了一盒治感冒的药,让厂里一个叫王爱义的女人帮我送给小瑞。
第一百四十章,送药()
王爱义是谁?也是一个沾水枪的。她已经成了家,大约有二十四五岁左右年纪。她是一个很慢很慢的慢性子人。不论是走路还是干活,不论是吃饭还是上厕所,都是慢腾腾地,似乎天塌下来也不知道慌张似的。
她同时也是一个实诚人,对人从来不会耍什么鬼心眼。反正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帮我送的药。
后来我听爱平说,小瑞拿到我送给她的药以后很感动,吃了说明书上多一倍的药(爱平之所以知道小瑞的情况是因为她们住同一宿舍“。
我原来想着她既然吃了那么多的药,应该已经好了。可是,几天之后我听说她还没有好,我就又去药店买了另外一种药。
那天,刚好王爱义不在,我就让爱平帮我拿给她。写到此处,读者们当然会问我,你为何刚开始的时候不让爱平帮你送,怎么王爱义不在的时候才让爱平送。
这个问题问得好。因为我发现小瑞很信任王爱义,但是对爱平却没有那么信任。为啥?爱平是一个很要上的人,又加上她老公在厂里,自然飞扬跋扈了一些。
有什么事喜欢抢个上风。因为小瑞她们在一条线上工作,难免会为一些事发生摩擦。发生摩擦以后,小瑞只能屈服。所以,我就选择了让王爱义帮我送药。
王爱义不在的时候,我才让爱平帮我送。
总之,我那位同学与他爱人有些利欲熏心。也就是说,他们两个把金钱看得很重。当然,他们不排除一切赚钱的机会,其中包括非法所得。
那时候的澄海,社会治安跟香港差不了多少。于是,一些胆大的人便瞅准机会捞“外快”。怎么捞“外快”?偷自行车。
为什么只偷自行车而不偷摩托车,轿车了什么的?因为一辆自行车才一百多块钱,即使被抓到了大不了关几天,罚一点钱或者挨一顿揍,还不至于坐牢。
他们偷自行车一般都选择下雨或者晚上,身上揣一把万能钥匙或者绳套,瞅准机会,将锁一开,骑上就跑。
平虎和巨强都是这一行的高手。每天遇到下雨天的时候,他们就会让和他们轮班的那个人上连班,他们就干这一行。
要说他们也真胆大,有时候一天能推来四五辆自行车呢。他们偷来自行车以后,用最便宜的价钱卖出去,然后把钱揣到兜里。
他们干这一行只能属于小混混。有些小混混把偷来的自行车卖出去以后,用那些钱吃喝嫖赌,像巨强或者其他的人。
但是,我老同学平虎卖到钱以后就交给他爱人。这本来是犯法的事,但是在当时的澄海却被看得很平常。
在人们心里,似乎形成了一个定论:偷一把自行车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丢一把自行车也是很自然的事。
因为比起杀人来,这些事就像芝麻籽一样,小得不能再小。在澄海可是天天有人被杀,天天晚上都有黑帮相互火拼的。
所以,我们这些在澄海打工的人,不管是在外面,还是在厂里,都得小心翼翼,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生怕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有掉头的危险。
我老同学父亲两个虽说把金钱看得很重,但是却一直对我很好。因为我很会小恩小惠收买人心。比如我会在有空闲的时间上二楼给爱平帮忙沾水枪,有时候帮助平虎开一会自动机等。
不管怎样,我这次让爱平帮我送的药。小瑞接到药以后,当着爱平的面开始抱怨起来:“让一个人送就让一个人送,怎么今天让这个人送,明天让那个人送,生怕大家伙不知道似的。”
她说的这些话,让一边的爱平听了很不受用。她在一旁说道:“不就是送个药吗?让谁送还不一样?”“不一样。”小瑞说完,小嘴一撅,气冲冲地走了。
从那以后,小瑞便和爱平结下了仇。
这件事我认为小瑞和爱平都有错。爱平的错是她误会了小瑞。小瑞的意思是我只让一个人给她送药,这样知道我俩的事的人就会少一些,没有看不起她,她送药就不对的意思。
而爱平心里恰恰这样想小瑞。小瑞的错是她不该当着爱平的面那样说,既伤了爱平的面子,又让她产生了误会。她们的这次误会为我和小瑞恋爱的失败埋下了一个伏笔。
鲁迅在藤野先生中写到:大概是物以稀为贵吧。我想应该把大概两个字换成一定,而把后面的“吧”字去掉,改成“一定是物以稀为贵”。
人也是这样。我所在的这个厂除了几对老夫老妻以外,只有小瑞一个女孩子,而男孩子有我和巨强,还有蹬三轮的老群和沾水枪的李耀磊。
刚开始我在追小瑞的时候,其他的男孩子都无动于衷。因为据说巨强是有女朋友的,李耀磊又比小瑞小几岁,杂工老群听说家里定的有。
可是,有一天我听巨山说,巨强和他女朋友分手了,我就有点担心巨强也会去追小瑞。没想到,我越是害怕越是有事儿。
我追女孩子最笨的方法就是不敢约人家出去,只知道写情书。有一天,当我把又一封写好的情书拿给爱平让她帮我送给小瑞的时候,遭到了她的一番奚落:
“我的老同学,像你这样傻的男孩子全世界恐怕没有几个了吧。人家都去和别人约会了,你还在这里写情书,真是傻到家了。”
“和谁约会?”我问爱平,“巨强。”爱平说。看见我挺伤心的样子,爱平又无可奈何地说道:“澄海这个地方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地方,大部分的女孩子都喜欢坏孩子,不喜欢你这样老实巴交的文弱书生。”
爱平这样说,令我忽然想起我刚来澄海的时候进第一个厂时遇到的两个女孩子鸽子和小芬来。
那两个女孩子为何在我刚进厂的时候主动对我示好,而到了后来又不搭理我了呢?我想,她们的心理变化恰恰是在我向老板要身份证的时候。
如果我当时强势一些,敢于和老板吵两句,也许她们还会和我说话。但是,我当时的表现确实那么软弱,这让他们从内心里很看不起我。
接着我又问爱平:“你说的是真的吗?”“我好好的骗你干什么?昨天晚上,巨强请小瑞去看电影,你难道还蒙在鼓里?”
“不可能!”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小瑞不可能变心那么快?此时,令我想起放假的那一天小瑞向我提起看电影的事来。
莫非自己没有胆量请小瑞看电影,小瑞见我不懂感情,才跟巨强一起去约会的?
想到此,我心里开始后悔起来:“张建明呀张建明,你怎么这么笨,连一句弦外之音都听不出来,白白的让自己失去了机会,结果女朋友被别人抢走了。
爱平见我极其伤心的的样子,就又跟我说:“我当时看见他们两个一起出去的时候,也替你鸣过不平。可是你知道人家小瑞咋说,她说女孩子有选择的权利。老弟,放手吧,不要再傻了,大不了遇见合适的我帮你介绍一个。”
说完,爱平上楼干活去了,留下了伤心欲绝的我。
按说爱平和巨强是一个村上的,而且巨强和爱平的老公还是一个姓,爱平应该偏向巨强才对。她怎么反倒胳膊肘往外拐而偏向我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先要了解女人们的一般心理。大部分的女人都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点就是眼皮子浅。
第一百四十一章,自杀()
我不是在空闲的时候能帮助爱平沾水枪吗?爱平正是看上了我这一点才替我鸣不平的。
这件事对于我来说,多少有点残酷。我是说,在我要成为巨强妹夫的时候,他对我很好,我们也是很要好的朋友。而现在,为了小瑞,我们又:“成了情敌。
较色的转换让我难以招架,应接不暇。这还是小事,我刚来澄海的时候,巨强对我有恩,我又怎么忍心和他挣一个女朋友呢?
再者,就算是自己愿意和巨强挣,自己挣得过他吗?自己打得过人家吗?这一切的一切,令我头疼欲裂,无所适从,不知如何是好?
除此而外,那巨强的哥哥巨山,就是我的那个远门的姑父也很喜欢小瑞,他很想让小瑞当他的弟媳妇。他曾经不止一次的在我面前说:“小瑞这女孩子其实挺不错,又勤快,又节约,谁要是娶了她,人家一定好过。”
我知道他说话的意思是想让我退出,让他弟弟去追小瑞。人都是极为自私的,在以前我要称为他们弟兄两个的妹夫的时候,我们之间的关系虽然说不上亲密,但是也无隔阂。
但是,现在,他们兄弟两个合伙要和我挣小瑞,我不知道究竟该怎么办?我假若要和他们挣,他们有兄弟两个,我假若不和他们挣,我又心不甘。
为了这件事,我那天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我在想,小瑞怎么变化这么快?之前连一点征兆都没有。哪怕她给我暗示一下或者表现一点,我也好有个心理准备。
可是,这样子,我实在接受不了。我想着这些事,竟然一晚上都没有睡着。
到了第二天,我只感觉头昏脑胀,四肢无力,就让人帮忙向老板娘请了一天病假。
躺在床上,我满脑子都是小瑞和巨强约会的情景。我就这样在“失恋”的痛苦中煎熬着睡着了。
睡着以后,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我去小瑞家娶她,小瑞穿着一身鲜红的衣服,打扮得就像仙女一样。可是,花轿才抬到一半,小瑞忽然不见了。
我痛苦的大叫:“小瑞,小瑞。”叫着叫着,竟然醒了。
我想,既然小瑞这么无情,我就要让她后悔后悔。
读者,你知道我怎么做?我甚至都不好意思告诉你。因为我怕你笑话我。想了想,还是告诉你吧。
不然的话,我的这篇就写不下去了。我是一个笨人,所以在遇到事的时候往往喜欢用最笨的方法。
但是,我这次用的不是笨方法,而是用的最傻最傻的方法。我去药店买了一瓶安眠药,一下子就吃了24颗。读者,咱们可是提前说好的,你可不要笑话我。
我为什么会这样做?这是由我偏激的性格造成的。我从小娇生惯养,经受不了几点挫折。面对挫折时,我选择的是逃避和自残。
有许多时候我一直在想,上天既然属于我们每个人生命,到最后为什么又要剥夺它。不论你有多聪明,多能干,多活泼,多可爱,到最后还不都得死。
既然要死,我觉得早死和晚死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