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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可每当我下定决心不让自己去想女士时,我的另一半脑子却偏偏忍不住去想它。我就这样在自我矛盾中过了一天又一天。
第九十三章,大街上追美女()
终于有一天,我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我抱养女儿的初衷不改变,然后偷偷去买一个充气娃娃。这样,想女人又有地方发泄了,老了也有了依靠了。
这样安排,自己可以安安心心的看书,干文学事业了。但是,我是个性格内向的人,心中只是这样想想,又不肯告诉别人。况且,自己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怎么去买充气娃娃。
假若我跟父母说,一则羞于张嘴,二则父母也不会同意。所以,我只有把这种想法深深埋藏在心底。
但是,我的这个想法在不久发生的一件事后彻底改变了。
那是夏季里的一天。我们一家人正在院子里乘凉,父亲摇着蒲扇坐在椅子上,母亲用一个手巾拍打落在脸上的蚊子,我睡在一张小竹床上看天上的星星。…
正在此时,只见一个头发灰白的老太婆穿着一双布鞋向我家走来。她刚来到院子里,我们就站起来跟她打招呼。
你知道这女人是谁?她虽然这么老,但因为辈分小,还只是我的嫂嫂,但她男人不和我一个姓。我们这种关系也是牵扯上的。不管怎样,我得称呼她嫂。因为她姓x;就叫她x嫂。
这女人早年丧夫,凭着顽强的毅力把几个孩子拉扯大,要说也是一个挺有本事的人。但是,女人要和别人拉关系,靠真本事的不多,多半是靠脸和x股。而她在年轻的时候就靠上了当生产队保管的有才才有机会占了不少便宜。
她知道用色相x引有才,当然也有另外的女人眼馋。那女人就是老徐。老徐也是一个尖酸刻薄的女人。他们既然“爱”同一个男人,又主动投怀送抱,难免会碰到一起。
于是,卖石灰的见不得卖面的,双方都恨对方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对方死掉才解恨。这一年,两个女人都怀孕了。姓徐的女人先生了一个儿子取名应康,而姓x的女人后生了个儿子,为了能把姓徐的女人的儿子咒死,为自己的儿子取名猪娃。
她的意思是她家的猪娃把人家的糠吃掉。因为人们都知道,猪娃吃糠。
你知道老天爷有多长眼!那个应康自从出世以后一直健健康康,而猪娃刚生下来就是一个病秧子,还没活到五岁,就一命呜呼,到西方极乐世界去了。
这段故事一直成为人们街头巷尾谈论的话题。人们都说,猪娃吃糠,糠没死,猪娃被噎死了。
这就是这个老女人的历史。为了争一个野男人的宠,恨不得另外一个女人死掉。这不由让人想起古代宫廷里面嫔妃之间的争斗。
可是,人家的争斗是名正言顺的为自己的男人,而她们的这种争斗仅仅是为了一个野男人,仅仅是为了得到一点好处,就显得更下贱。
这样一个女人到我家能有什么好事吗?完全没有。她一来就操的想看人笑话的不良之心。她跟我母亲说,我们村西边公路上有一个神经病女人,让我母亲把她领回来当我的媳妇。
这对于我来说,实在是一种极大的侮辱。读者,我跟你说过,我为文学可以忍受一切。但这件事却是一件忍无可忍的事。
你知道我当时是怎么做的?她刚说完那些话,我忽地站起来,跑到厨房去拿菜刀,我要砍死他!那老女人虽说老了,眼倒是挺亮。她见我拿了一把菜刀出来,竟慌不择路的跑开了。
我本来还想去追,被我父亲将菜刀夺了下来。
这件事在我的心里留下的创伤直到现在还没有复原呢。每当想起这件事,我就义愤填膺。你说我爱我的文学,招谁惹谁了,可是有些人却偏偏要跟你过不去。
但是,这件事令我从文学的痴梦中清醒过来,它让我觉得,娶个媳妇已经迫在眉睫。那么,暂时放弃文学,先生办法找个老婆再说。既然没人给自己提亲,就自己生办法。
那么,我该去那里找老婆呢?人们常喜欢说,去大街上拉一个。对,就去大街上拉一个。在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我回忆起了一些事情。
那就是还在几年之前,我和好朋友良秀一起去赶集,良秀老是喜欢找那些单身的靓妹主动去帮人家干这个干那个。你还别说,由于良秀长得帅,还真的有女孩子愿意让他帮忙并对他有意思。
我决定按照他的办法试一试。那天一大早,我就穿衣起床,穿上一套干净的衣服,蹬上一双崭新的皮鞋,将头发专门用水洗了一遍,然后梳成中分头,打上了莫斯和发胶,骑上我家那把破自行车,向集市上奔去。
那天正是逢集,我到地方的时候,那集市上已经来了不少人。我找个地方把自行车一寄,就向集市中心走去。
我知道大部分的女孩子都喜欢逛卖衣服的地方,卖围巾的地方和卖化妆品的地方,我就专门找这种地方。名义上是讨价还价,事实上是在寻找猎物。
我晃晃悠悠来到了菜市场。这时,有两个手拉手的女孩引起了我的注意。
那两个女孩年龄大约都在十七八岁,一个穿着粉红色的连衣裙,另一个穿着水红色上衣,紫色牛仔裤,看上去成熟而丰满。
我一边装着买东西,一边东张西望的跟着她们两个。
我们一前一后在菜市场走了一截路,我感觉确确实实只有她们两个,没有大人和男人,才敢下决心冒险试一试。
你知道我怎么做的?学良秀。去帮她们的忙。正想时,那名穿红色连衣裙的女孩蹲下身来要去买茄子。我等她挑好以后,慌忙从菜贩手中夺过他的秤说:“让我来帮他称。”
那菜贩用狐疑的眼睛望了望我,然后又望望身边另一个卖菜的。那另一个卖菜的是一位老年人。他头上裹着头巾儿,身上穿的衣服并不干净。他见那人望她,用害怕的眼神瞟瞟我,然后点了点头。
我眼前的这名菜贩慌忙把称塞到我手里。他大概以为我是街上的小混混吧。其实他们不知道,我在向菜贩要称的时候,那心里可打鼓打得厉害呢。
那女孩显然知道我在讨好她,菜也不要,起身走了。
第九十四章,()
然后,她们两个又一起去买土豆,我也和刚才一样去帮助她们称,那个穿着连衣裙的姑娘也照例不要菜。
就这样,我们挪了四五家菜摊,那位穿着连衣裙的姑娘干脆不买了。可是,那位穿着牛仔裤,体态较为丰满的姑娘却挑好了一堆辣椒要去称。
我本来看不上她,但是却想试一试。就又走过去拿起菜贩手中的称帮她称,那女孩没有拒绝我。我称完那些辣椒以后用右手捏住秤砣来到菜贩眼前对他说:“你看看,刚好是四斤,一斤一毛五,四斤六毛。”
菜贩听后点点头,嘴里不住叫道:“嗯,嗯。”我见菜贩没有对我拿他称的那件事抱怨我,就仰起头来对那位穿着牛仔裤,体态较为丰满的女孩说道:“六毛钱。”
那女孩就望着我笑了笑,然后从屁股后边的口袋里掏出一张一块的人民币来。菜贩就找给她了四毛钱。女孩就弯下腰来拿起称好的辣椒准备走。
她弯下腰的一刹那,我看到了她的两座山峰。虽然那女孩还没有结婚,但是那两个东西已经发育得很丰满。我此时多想下手摸一摸呀。
可是,那可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果我当时下手,一定会被周围的人鄙视,甚至还有可能会挨打。我就那样站在那里乱七八糟的想着,不敢有半点行动。
女孩站起身,抬了一下脚。我原想着她可能会走了,就在心里后悔起来。我后悔为什么刚才不敢和人家说话。正想时,突然姑娘回了一下头望着我笑了笑说道:“对了,你是哪里的?”
“xx庄的。”我说,“我是下庙的。”她说。我知道,下庙村在我们集市的北边,离我们集市只有二三里远。我找不到话说,就对她说:“下庙离街上只有二三里远呢。”
“是啊,所以我们赶集就不用骑自行车了。”按说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主动来约这个女孩,可是我却是一个天下最贱的人。刚开始的时候,女孩不和我说话我很后悔。可是,人家一跟我说话,我就觉得人家有些贱,不想和人家说话了。
再者,我看上了她的同伴。我当开始决定跟踪她们的时候也是看中了那位穿着牛仔裤的女孩,因为我觉得只有我们两个才是金童玉女。
所以,我和她聊了一会儿天,就不想看她了,却用两只眼睛盯着她的同伴看。我就那样瞪着两只色狼般的眼睛望着那位穿着连衣裙,长着一张娃娃脸的女孩,从头上一直看到脚后跟。特别是她的胸部,腹部,和两条大腿之间。
我很想把自己的那双眼睛变成一团火,把她的衣服烧干净,然后好看到她赤身裸体的样子。那位娃娃脸被我看得低下了头。我的意思再明显不过,我喜欢那个娃娃脸,不喜欢这个丰满女孩。
那丰满女孩见我这样,就用讨厌的眼神望了望我然后又用手推了推她同伴的肩膀生气地说道:“走,走,咱们快走吧。”
那个娃娃脸就拉着她的手,她们两个就一起走了。我见她们两个往前走,就又像尾巴一样跟了上来。
我就那样跟着那两个女孩,她们就那样也不理我,继续走着自己的路。我们三个又穿过了几个地方,天已经晌午了。太阳像一个凶神恶煞的魔怪炙烤着大地,周围的一切东西被烤得热辣辣的。
那两位美女又随便买了些菜,便向集市中心走去。可是我仍然不依不挠的跟着他们两个。
那位娃娃脸美女向她同伴使了个眼色,两个人便手拉着手,飞快地向路边的一个小胡同跑过去。她们这样做,明明是把我当成毒蛇或者蝎子,我也就感觉不好意思起来。
再加上当时天气实在热得很,我的心情也极烦躁,就不再纠缠他们,而是向集市的另一头走过去。
我找到自己的自行车,交了两毛钱寄存费,就回家了。
回家以后,我想想白天发生的事,不仅后悔起来。我想我应该去主动约那个穿牛仔裤的女孩,而不应该去看她的同伴。假若我不是花心的话,那么说不定那个穿牛仔裤的女孩我都已经追到手了。
我越想越后悔,忍不住狠狠地骂起自己来:张建明,你这个蠢蛋!
为了挽回这件事,我每到逢集的时候就会很早来到街上逛游,希望能再次碰到那位穿着牛仔裤的女孩。如果再遇到她,我打算再找她聊一聊。可是,也许是缘分吧,我连去了几天都没有再遇见她。
当我再次准备去集市上的时候,母亲让我下地干农活了。我又没有女孩子可以追了。
但是,没过几天,我又想到了一个追女孩的办法:在田间地头找。一天,我骑上我家那把破自行车,在一条公路上慢悠悠地逛着,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
我想看看在那条路边上有没有一个可以让我追的女孩。我骑着自行车大概到了郭湾村,在浓密的庄稼地边上,我看到有一个女孩正蹲在那里割草。
我见状就下了车,走了过去。我来到女人身后,看着她的背影,相像着她回过头来的样子,“那一定是一张非常漂亮的脸蛋吧。她的胸部和小屁股一定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