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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行健之地火明夷-第1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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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道:“我听李尧天将军说过,句罗岛有个圣贤祠,那里也有伏羲女娲像。听说也是来源极古。”

    “传说中伏羲女娲倒真是人首蛇身。唉,这等事也是不要外传,省得人心浮动。”

    “末将明白。”

    又变得沉默了。我重又坐到文侯边上,心中还是有些不安。车已接近文侯府,文侯忽对赶车的道:“去楚将军的驻地。”

    我道:“大人,我自己回去便可,您还是早点歇息吧。”

    “此时不是歇息之时。”文侯拉上了车帘,忽道:“楚休红,你觉得对蛇人之役,我们能有几分胜算?”

    这个问题倒不好回答。我想了想,道:“约摸有四成。”

    文侯怔了怔,忽然笑了:“你倒是会说实话,我问毕炜,他可说至少有七成。”

    我道:“大人,不是末将长敌人士气,蛇人力大无穷,单兵挑战,一个足可抵五六个精兵。如今蛇人已有五六万,那我们必须有二十万才能匹敌。如今城中连禁军算在内也不到十万,何况。”我咽了口唾沫,“城中数十万人口,若蛇人将城包围起来,城中余粮只怕也支撑不了几个月。”

    高鹫城的惨剧一直出现在我的噩梦中。如果帝都也步高鹫城的后尘,我简直不敢再想。文侯却笑了笑道:“不必太久,到五月勤王军到齐,那时便可决出胜负了。”

    文侯的话又让我吃了一惊。我道:“大人,蛇人极能耐得饥渴,听说一个蛇人饱食后足有二十余日不吃不喝。何况蛇人在城外能得到补给,时间越久,对我们可越为不利。”

    文侯又淡淡笑了笑道:“所以五月中便能决出胜负了。到时,楚休红,望你能冲锋陷阵,立下奇功,以安乐王乘龙快婿的身份,我也好奏请帝君为你授爵。”

    我也要有爵位了?刹那间我眼前也有些晕,也有些不敢相信。可是在脑海深处却象有个声音在提醒我,我喃喃道:“决胜负……大人,你是要……野战?”

    我问得很不肯定,但文侯却不容置疑地点了点头。象是当头一个霹雳,我惊道:“大人,这可万万使不得!”

    如果没有绝对的兵力优势,或者有特殊情况,象我在天水城那次一样,和蛇人野战是必输无疑。文侯足智多谋,可是他这个计划绝对是错的。文侯也许不象武侯那样刚愎自用,但我这么当面反对他的计划,他也一定很是不悦。他看了看我道:“你害怕了?”

    “末将不敢。但末将以为,用兵之道,是以己之长攻敌之短,蛇人野战极强,我们没有绝对的兵力优势,野战等如送死。”

    文侯忽然打断我的话道:“楚休红,你知道赌博么?”

    军中赌博之风很甚,在高鹫城击溃共和军后,诸军整天除了杀人,就是喝酒赌博,我虽然不喜,也和人玩过几把。文侯这时提到赌博,自然是有深意的,我也明白。他这一句话,也一下让我语塞。

    的确,我们现在实在没有什么优势,唯一的优势只在于能有新型武器。只是这个赌博风险实在太大了,大到我不敢下注的地步。万一失败,那就是人类的末日。

    文侯象是自言自语地道:“当手中还有最后一点本钱的时候,你说是坐以待毙好,还是拼死一搏好?”

    我哑然无语。如果要我自己选,那我宁可战死,也不愿坐着等死。可这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了,还有千千万万百姓。文侯这么做,胜了还好,败了的话,那就连最后一线希望也没有了,那些百姓也都成了陪葬的祭品。

    文侯见我说不出话来,拍了拍我的肩头道:“楚休红,我不是一意孤行之人,既然要孤注一掷,自然也有必胜的信心。正如你说的,雾云城虽然经营数百年,等勤王兵一来,余粮充其量也只能支持大半年。省着点用,坚守一年半载不在话下,蛇人定也算定我们会坚守城池,因此只在城外设围,准备将帝都变作第二个高鹫城。与其苟且偷生,不如杀开一条血路,我就要让蛇人大吃一惊,让这些妖兽尝尝我们的厉害!”

    他说到最后,手已握拳,在小案上重重一击。文侯向来随和温文,此时却双眼发亮,意气风发。我心头一热,跪下道:“末将无知,愿效死力!”

    文侯笑了笑道:“起来吧。”

    我站起来,文侯把手放在我肩上,淡淡道:“楚休红,此战关系重大,你把性命借给我吧。”

    我眼里也有些湿润,也说不出话,只是点了点头。

第二部第三十七章 帝都鏖兵1() 
时间很快,蛇人围城已经快一月了。现在已是四月底,马上就要立夏,天气一日热过一日。安乐王看过我后,再没下文,想必也觉得我不是东床之选,倒是唐郡主却由帝君赐婚,嫁给了蒲安礼。

    当初唐郡主择婿,文侯推荐了我,蒲安礼也是候选之人。在唐郡主眼里,出身高贵。雄壮慷慨的蒲安礼比我更象个英雄吧。蒲安礼成婚没有太子那么隆重,但也是一件大事。蒲安礼的父亲是当朝重臣,位居工部尚书的蒲峙,他自己娶了唐郡主后,多半也要袭武侯之爵,比他父亲爵位更高。

    我也几乎将安乐王之事都忘了。蛇人隔一两日便发动一次攻城,但这种攻击仍然颇有限度,看来蛇人的意思的确是让我们疲于奔命,有长久围攻之意。我们虽然有轮休之制,仍是感到疲惫。

    五月一日,我正在城头与曹闻道和钱文义商议,忽然听得从城北处传来一阵喧哗。曹闻道皱了皱眉,对边上一个道:“喂,你去打听一下,出什么事了。”

    那士兵答应一声,下城骑上马便向北面而去。我道:“大概是勤王军来了。”

    “勤王军来了?那粮草够不够?”

    曹闻道有点担心地说着。他也对高鹫城的绝粮之苦记忆犹新,现在虽然每日伙食不减,但实在有些让人担心。我也不好说文侯已有孤注一掷的计划,只是道:“不用担心,文侯大人自有安排。”

    这时一边城头上的士兵又发出一阵欢呼,曹闻道吃了一惊,道:“蛇人攻来了?”他冲到城墙边向外看去,却见下面仍是风平浪静,蛇人的阵营里没什么异样,只有一幅伏羲女娲的旗帜迎风招展。边上有个士兵过来道:“将军,安乐王来城头犒师了。”

    安乐王?我吃了一惊,从那天他在醉枫楼请客后,我几乎要将他忘记了。

    正想着,忽听得小王子叫道:“楚将军,你在这儿啊。”

    他一身戎装,头上戴的仍是个束发金冠,虽然年纪尚小,但长得高大,颇有几分英武,身后则是由两个人抬着的安乐王。我和曹闻道钱文义跪下行了一礼,我道:“王爷,殿下,末将楚休红接驾。”

    安乐王到了跟前,笑了笑道:“楚将军,好久不见,现在可好?”

    “回王爷,末将正在轮岗,恕无礼之罪。”

    安乐王笑道:“起来吧。楚将军,你们浴血奋战,本王极为钦敬。无以为报,我命人备下一些物品,请楚将军散与众位勇士。”

    安乐王并无官职,如果是帝君发内府犒师,多半不会让他来的,他只怕是以私财来犒师。不论他有什么目的,能这么做,我倒是对这个庸庸碌碌的王爷一下刮目相看。我又行了一礼道:“多谢王爷。”

    安乐王发的是每人两个包子。东西虽微,但城中足有十万余士卒,散给全军也不是个小数目,便是安乐王府,备齐这些东西实是不易。我们现在虽能吃饱,但军中发的仍是些干饼,实在不好吃,捧着热气腾腾的肉包子,将士们大为兴奋,一时城头上四处飘散着肉包子的香味。

    一边在散犒赏,安乐王便被屠方请去喝茶。屠方是南门主将,但我因为直属文侯,并不归他节制。城上的士兵每人都捧着包子,吃得不亦乐乎,小王子则在城头看来看去,掂掂我们的长枪,处处看着都新鲜。他看来看去,抓到了我的攻城斧,拿起来试了试,道:“真沉。”

    我道:“小殿下,小心点,一把攻城斧有十多斤重呢。”

    小王子把斧头放下,忽然神神秘秘地拉我到一边道:“楚将军,你现在没事吧?”

    我有些莫名其妙,道:“怎么了?”城头上人挺多,现在那些士兵正排队在领包子,几个安乐王府的侍女正忙得不可开交,要让出块空地也不容易。

    小王子道:“武昭老师说我现在枪法又进步了,我想和你试试。”

    他到底还是小孩心性,不过他的枪法确实已可圈可点,武昭老师说他进步多半不是顺口敷衍。我道:“城上也没有白垩枪,怎么练法?”

    小王子道:“那就用真枪!”

    我吓了一跳,但见他一脸跃跃欲试,似是真要拿把真枪和我比试。我断然道:“这绝对不成!要是伤了小殿下,那我可是罪该万死。”

    小王子有些失望,忽道:“那儿不是有杆子么?拿来试试好了。”

    那是麻秸,是用来在城头生火用的。听得小王子把麻秸叫成“杆子”,众人都笑了起来,大概小王子从来没见过麻秸。不过麻秸既脆又轻,自是伤不了人。我拗不过他,只得道:“好吧。”

    小王子取了两根长些的麻秸,掂了掂,扔了一根给我道:“楚将军,来吧。”他摆了个门户,看到他用枪的手法,曹闻道在一边不由得喝了声采道:“好枪法!”

    小王子年纪虽小,但使枪的手法中规中矩,便是在军中也已算得相当不错了。我拿起麻秸,在手中舞了个花,道:“小殿下,当心了。”

    麻秸虽不能伤人,但一旦戳到脸上也不是好受的。周围的士兵让开了一些,我立了个门户,刚站稳,小王子抢步上前,喝道:“看枪!”

    他手中的麻秸忽地一声刺向我的胸口。一见他这一枪,我吃了一惊,小王子的枪术比去年果然大有进步,那时他枪法虽高,出枪却有些拖泥带水,不够干脆,这一枪却利落之极。我将手中的麻秸抖了抖,前端一碰,只觉力量也颇为不弱。麻秸因为很脆,用力太大则会断开,我这一磕也不免收了几分力,哪知手下只稍慢得一慢,小王子叫道:“小心了!”手中的麻秸已如飞电一般穿过我的枪势,直向我面门刺来。周围观战的士兵有些枪术较弱的都“啊”了一声,当中夹着个女子的声音,想必都为我担心。其实小王子这一枪虽然使得可圈可点,但是他毕竟还没有实战经验,能发不能收,若是刺我前胸倒是难以应付,但刺我头部的话,却并不难解。

    我脚下一错,人借势一拧身,手中的麻秸已绞住他的麻秸,登时将他的枪势击散。小王子正待收枪再刺,但他方才用力太大,而我已是军中第一等枪术好手,不等他收枪,又已踏上一步,随着他的枪势上前,已刺向他前胸。武昭老师说过,枪术之道,当攻守皆备,万万不可一味强攻,敌人枪已进门,攻不利尚有可为,守不利则一败涂地,小王子这一枪正犯此病,他的枪出得太猛,我随着他的枪势上前,他哪里还有反击的余地,若是实战,我这一枪足以将他挑落马下。只是现在只是比试,小王子身无片甲,麻秸虽脆,刺在他胸口仍不免疼痛,我正待收手,哪知小王子突然一伏身,手中的麻秸猛地挑了起来,已脱出我的枪势,人却向旁一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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