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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哪里还能称为人?畜生,恶狼。”腊梅听不下去了,气愤地插嘴说道。
“是啊,为了对付这头恶狼,咱们中统方面,派了一个如花似玉的郑小姐,苦心经营,施展了一个‘美人计’,策划了一场闻名全国的刺杀行动。”
陈榆有些不以为然,摇了摇头,“用女色引诱?这办法,不好。”
“说起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当时的上海,丁默邨疯狂捕杀抗日人士,制造多起骇人听闻的血案,搞得人人自危,凡有正义感的国人,无不欲除之而后快。话说这个郑小姐,原本也是名门出身,大家闺秀,当时只有19岁,花一样的年纪,风姿绰约,当年的画报,都拿她当封面女郎。”
陈榆不知道为了什么,歪头看了腊梅一眼。
腊梅生起气来,瞪了陈榆一眼,“你看我干吗?反正我长得不好,也不会去施展什么美人计。”
“我也不会让你去搞什么美人计啊不过,你长得很好。”
腊梅脸红了,又瞪了陈榆一眼。旁边的许群和老张都给逗笑了。
“郑小姐不光长得漂亮,而且聪明过人,善解人意。她想方设法,接近丁默邨,那丁默邨本来就是个色中饿鬼,一接触如花似玉的郑小姐,自然是喜出望外。郑小姐佯装成一个涉世未深的懵懂少女,恃宠撒娇,施展开‘柔媚之术’,故意对丁默邨风情万种,却又若即若离,那一番‘媚术’功夫使出来,即便是定力再高的男人,只怕也是抵挡不住。”
腊梅忽然又瞅了陈榆一眼,陈榆愣了一下,直通通地说:“你瞅我干吗?我反正不会被什么‘媚术’给迷惑住。”
两个中年人,又哈哈大笑。老张笑得嘴里正吸着的烟卷掉到了地下。
腊梅的脸,又红了。催促老张:“你快讲啊。”
“好,且说那个丁默邨,对郑小姐简直是馋涎欲滴,神魂颠倒,彻底给迷住了。这个时候,中统方面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便秘令郑小姐下手刺杀。”
两个年轻人,都给吸引住了。
“刺杀现场,布置在郑家客厅里,由郑小姐宴请丁默邨吃饭,暗藏手枪,做好了刺杀准备,而且,为了保险,在郑家门外,专门安排了狙击人员,只要丁默邨进入郑家,那可以肯定地说,他就跑不了了。”
“那既然没有成功,他肯定是没进郑家了,是走漏消息了吗?”陈榆问道。
“不知道,也许是丁默邨感觉到风声不好,反正他的汽车快驰到郑家时,突然便掉头驰去。不得不说,丁默邨的警觉、灵敏、狡黠,确实是一等一,这个计划设计得几乎天衣无缝,却事到临头,功亏一篑,让人好生遗憾。好在,丁默邨并没对郑小姐引起怀疑,只是凭着他内心里的疑惑与狡诈,下意识地逃脱了一场灭顶之灾。”
“咳,真可惜。”
“不久,中统又设计第二场刺杀行动,吸取了第一次的教训,由郑小姐邀请丁默邨,陪自己去购买皮大衣,将他引诱到‘西伯利亚皮货店’,其它同志在皮货店外设下埋伏,一举枪杀,这个计划,本来也挺好,可惜呀”
“又是哪里出问题了?”腊梅瞪着亮晶的眼睛问。
“皮货店的玻璃窗出问题了。那丁默邨真的是狡猾无比,他在随着郑小姐挑选皮大衣的时候,突然透过店里的玻璃窗,发现外面有异常情况,那时候,咱们埋伏在外面的杀手,正在悄悄接近,那丁默邨就一头狼,敏锐地嗅到了危险气息,立刻毫不犹豫,拔腿就跑”
“啊?”
“郑小姐大吃一惊,外面正做着狙击准备的杀手,也大吃一惊,大家赶紧仓促间拔枪射击,但丁默邨正在飞步狂奔,枪手们也来不及瞄准,子弹象雨点般地射出,却都没有打中,而丁默邨健步如飞,飞快地钻进汽车里。”
陈榆听得直攥拳头,腊梅冲他一笑,“阿榆,若是当时你在,可能就不用开枪了,你一定行。”
“我肯定不开枪,追上去掐死他。”
“嗯小陈的武功,冠绝当世,这倒是真的,”老张瞅瞅了陈榆青春健壮的身子,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可惜象陈榆这样的武功,并不是人人都有。我们那几个杀手,连发数枪,子弹打在丁默邨的汽车上,噼叭作响,但那是一辆防弹汽车,丁默邨毫发无伤。”
“唉。”
“可惜呀,可惜我不光说是没杀死丁默邨,十分可惜,更主要的,是为郑小姐可惜,郑小姐刺杀不成,很快被丁默邨逮捕,惨遭枪杀,时年22岁,一代舍身赴难的女特工,年轻美貌,智勇双全,满身的才华,满腔的热血,真是难得的女中豪杰,巾帼精英啊,就这样香消玉殒唉。”
长条椅上的几个人,都沉默起来。
秋风吹过,一片落叶,从脚下翻滚着,向远处飘去。
许群又点燃一支烟,默默地望着远处。
沉默了一阵,腊梅说道:“老许,看起来,丁默邨的狡猾,还超出咱们的预料,我建议,你不能直接去和他交涉,这等于把肥肉送进老虎嘴里。”
“我同意。”老张也说道:“腊梅说得对,丁默邨经过郑小姐事件以后,警惕性,只比以前更高,也更狡诈,难以捉摸。”
许群轻轻叹了口气,默默吸着烟,没有说话。
第252章 舞厅枪声(1)()
“赛巴黎”舞厅虽然不大,但门面装潢得很摩登,花里呼哨的霓虹灯忽红忽绿,光彩变幻。软绵绵的乐声,不停地飘出来,消散在无边的夜色里。
舞厅里面,七彩灯光反复旋转变幻,映得舞池里一对对男女,一会红脸,一会绿脸。低沉宛转的音乐,更增加了昏暗迷离之感。
陈榆穿了一身西服,系着领带,打扮得精精神神,挽着一袭红色旗袍的腊梅,走进舞厅里。
他俩绕着舞池旁边的桌椅,走到最边角的一张小桌旁,坐下来。陈榆瞅了瞅两丈外的一张桌子,那里,许群正和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面对面坐着说话。
那个女人名叫陈丽,是个小有名气的交际花,许群通过胡翻译的关系,跟她搭上了线。
陈榆要了杯饮料,跟腊梅对坐,慢慢喝着,用眼睛悄悄观察许群和陈丽。腊梅两只大眼睛吟吟含笑,上下打量陈榆,小声说:“你打扮起来,还真挺棒。象个富家公子了。”
“嗯。”
“比穿上游老三的乞丐服,装叫花子,好看多哦。”
“咳,你这算什么比方腊梅,你看那个女人,满脸假笑,既轻佻又放荡,这种人,怎么能信得过?老许这回,我看是打错了算盘了。”
“我早就看她不顺眼阿榆,她也姓陈,跟你还是姐弟俩,嘻”
“去你的。”
那张桌上,许群对面的陈丽,眉目含笑,涂得红红的手指甲间,夹着一根香烟,慢声细气地跟许群调笑。
“许先生,您约我出来,只怕不光是跳舞吧?象你们这样的男人,心里头那点弯弯绕,我拿眼睛一扫,就知道得一清二楚,家里的老婆,变成黄脸婆了,就转着圈儿地出来打野食嘻嘻,有什么话,您直接说就好了。”
许群用眼睛直盯着陈丽那双闪着媚态的眼睛,“阿丽小姐,约你跳一曲舞,多少钱?”
“哟,哪有说话这么直接的,一点都不浪漫。”陈丽冲许群抛了个媚眼,“你想问的,是别的吧?想带我回家,是不是?”
“阿丽小姐,五百块。”
陈丽一听,笑得花枝乱颤,手指上的香烟差点掉下来,“哟,许先生,真痛快,真大方,你这个朋友,咱们交定了,嘻嘻。”
许群沉下脸来,“小姐,我出钱,是要请你给我办件事。”
陈丽一愣,也收起笑容,伸手弹了弹烟灰,眨眨眼睛。
“请你帮我约一个人,我想和他见一面。”
“谁?”
“丁默邨。”
陈丽眼神里现出怀疑的神色,把手里的香烟在烟灰缸里掐灭,轻轻摇了摇头,“许先生,你到底是什么人?想干吗?绑票?还是寻仇?”
“不不不,您误会了,我是他的旧识,但是这么说吧,眼下时局混乱,旧识也会变成旧仇,您把话给捎过去,若是他不愿意见我,那,不勉强。”许群掏出香烟来,又递给陈丽一支。
陈丽沉默下来,接过许群的烟,放在手指间玩弄,扭过头,瞅着旁边光怪陆离的舞池。
舞池里,放着慢三步,十几对男女慢悠悠地在转圈。乐队低沉缓慢的乐曲,使整个舞厅里似乎要昏昏欲睡。
过了一阵,陈丽又露出笑容,冲许群妩媚地一笑,“这样吧,明天晚上,还是这间舞厅,怎么样?”
她答应得这么痛快,倒是让许群愣了一下。
“许先生,邀请丁主任,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他谁都信不过不过话又说回来,世间有冷暖,人情有厚薄,别人可能不行,我去约他嘛十拿九稳。”
“一言为定。”
舞厅里,缠绵的轻音乐依旧让人昏昏欲睡,许群瞅着陈丽那张化妆过度的白脸,心里有些疑惑不定,这个女人说的话,可信吗?
喝了两杯茶,许群便告辞出来。
陈榆和腊梅,喝了一会饮料,携手走进舞池,跳了两曲,两人轮流盯着花枝招展的陈丽。许群走了以后,陈丽懒洋洋地抽了支烟,嘻嘻调笑着,跟别的男人跳了两曲舞,神态妩媚,谈笑自若,倒也看不出有别的异样。
“这种女人,只要给她钱,什么都会办。”腊梅伏在陈榆耳边,轻声说。
“嗯,那最好,只要她认钱,把丁默邨约出来,事情就好办。”陈榆在培训班的时候,学过交谊舞,但不熟练,搂着腊梅细软的腰肢,走舞步老是紧张,好几回踩到了腊梅的脚。
夜深了。
陈榆和腊梅从舞厅里走出来,左右张望一番,向街口走去。
上海的夜景,远比白天美丽得多。各处高楼、会所、夜总会、舞厅、商场,都被霓虹灯映得五彩缤纷。马路上的人流车流,比白天显得更多,轻音乐从各处舞厅娱乐场里飘出来,混杂在人声车声里,此起彼伏。街口的巨型广告,灯光闪烁,忽明忽暗,映得街道旁的景物红黄变幻,光怪陆离。
许群站在街口,和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正在抽烟聊天。
这人是项先生。他穿了件灰色工装,就象一个上夜班的工人。听许群讲了舞厅里跟陈丽的交涉情况,项先生说:“老许,你再考虑一下吧,按现在的情况,成功的可能很小。”
“我何尝不知道,”许群脸色有些黯然,“但命令总归是命令,我既然已经到了上海,总不能空手而归吧。”
两个人都有些无语。
“军人以服从为天职,”许群望着街上闪烁的霓虹灯光,眼睛里也烁烁闪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又何尝不是本分?国家危难,外侮猖獗,我若为一身安危,躲避使命,那还算得什么中华男儿?”
“可是,老许”
“老项,我明白你的心意。我意已决。请你替我安排警卫吧,我若是请你替我,料理后事。”
轻轻的乐曲声,从街旁的娱乐场里,盈盈飘出。
陈榆和腊梅,手挽手从远处走来。